书城励志人生不可不知的100个经典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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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合伙经营要签订协议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商场的游戏规则。

2000年,家住伊春市的许作友与朋友合伙经营沙场,因为他与合伙人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在他决定退出的时候,发现自己投入的股本要不回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诉诸法律.情急之下,许作友向合伙人举起了尖刀,酿出了一起可悲的血案。

2002年2月27日深夜,正当人们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时,伊春市伊春区一户居民的家中突然冒出了火光。接到群众报警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奋力扑救,大火很快就被扑灭。在清理现场时,消防人员在火场发现了一具被烧焦的尸体,情况很快被通报到伊春市伊春区公安分局。

据了解,死者叫孙刚,是一个个体采沙场的经营业主。警方随后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2002年3月7日,犯罪嫌疑人许作友被传唤到伊春区公安分局,经审讯,许作友交代了他因为经济纠纷与孙刚结怨并且杀害孙刚的全过程。

1998年,许作友从食品公司下岗后买了一台卡车,靠往南方运输木制品养家糊口,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一直不太好。2000年8月,许作友的表侄池波找到了他。原来,池波和朋友孙刚准备合伙开个采沙场,却苦于资金不足,无法开张。池波找到表叔许作友,想让他也入股。

许作友经过考察,然后才投资。许作友卖掉了卡车,并将卖车款5万5千元交给了池波,当作自己的股本。这时许作友认为,在池波和孙刚没提出签定关于本金投入和利益分成协议的情况下自己主动提出,会被人认为不讲究,影响自己的名声。同时是和亲戚池波一起做买卖,许作友认为应该万无一失,于是没有与池波和孙刚签订任何协议,这为日后的血案埋下了祸根。

采沙场开张后,生意非常红火。到了2001年6月,许作友收回了3万元本金,虽然生意十分红火,但是由于三人没有事先签订合伙经营的有关协议,三个合伙人在利益分配上开始出现了分歧,经过多次的交涉和争吵,三个人一直没有达成关于利益分配的协议,这时候许作友才感到后悔,因为当初碍于情面没有签定协议,导致目前自己在利益分配中陷入了窘境,他考虑了很久,最后决定退股,然后向孙刚要回剩余的2万5千元本金。

从2001年7月起,许作友多次找孙刚索要自己剩余的本金,孙刚都以没钱或者是别人欠他钱不给为由推脱。于是许作友认为孙刚是在故意赖账,进而产生了怨恨。许作友几次三番要钱未果,就想到法院起诉孙刚。经过法律咨询,律师告诉他因为没有协议、借据或者是收条等证据,许作友并不能证明孙刚欠了自己的钱,因此无法起诉。2002年1月初,许作友在街头遇到了孙刚,随后,两个人因为钱的事儿吵的不可开交,还差点动手。两人分手后,许作友越想越憋气,2002年2月初,他买了两把尖刀和5公斤汽油,装在了一个塑料桶里,预谋杀死孙刚。

2月27日晚,许作友找到了孙刚,俩人聊了没多久,两个人便再次翻脸。孙刚起身去拿自己的衣服,据许作友事后交待,当时他误以为孙刚是去拿刀,就抢先抽出了自己带来的尖刀,对孙刚连刺九刀,将孙刚刺死后,他又把汽油浇在了尸体上,点燃后逃离现场。

经典教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可以遇到亲友之间合伙进行经营活动的事情,亲友之间的合作经营一定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要签订协议,有了法律的保护,经营活动才能正常的开展下去,并能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