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领主: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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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94、毽子

“费尔顿,迪姆萨斯这件事……你怎么看?”弗雷斯和费尔顿在一阵沉默中走出了马切城监狱,弗雷斯忍不住先发问道。

“作为迪姆萨斯的战友……我当然是觉得他情有可原。可是……”费尔顿停顿了一下,又道:“关键是众人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无论原因是什么,但迪姆萨斯他总归是犯下了罪行,而且是由隆克子爵当庭审判的。恐怕现在已经难以挽回了。”

弗雷斯闻言摇了摇头,心道就连费尔顿也觉得迪姆萨斯这种行为是“罪恶”的,看来想要救出迪姆萨斯还真的要面临巨大的阻力啊。

“费尔顿,要不?我亲自去和隆克子爵说一说,或许能劝他收回刑判?”弗雷斯想了想又迟疑道。虽然他是阿特拉斯的领主,但是却不能强硬的干涉教廷内部的审判,毕竟马切城国立大教堂也是隶属皇城光明总教堂系统的。弗雷斯也不是傻子,创世神的教会遍及人类帝国,他只不过一介刚刚上任的领主,还没那么大本事去挑战整个人类社会的信仰。

“恐怕很难。”费尔顿不确定的说道,说完,他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内心似乎是在做什么思想斗争。最终,他还是抬起头艰难地说:“弗雷斯,为了你将来的声誉着想,我劝你……还是放弃迪姆萨斯吧。”

“不行!”弗雷斯想都没想就果断的一口回绝了,他指着远处的马切城对费尔顿道:“费尔顿,你看看,你仔细看看!这么大的一座城池,这么多形形色色的贵族,还有更多的是生活窘迫的平民。我费雷斯,身为阿特拉斯的领主,若是连一个人的权利都无法保障,又怎能说自己要为整个阿特拉斯的人民带来幸福!?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让迪姆萨斯活下去,而且是光明正大的牵着相爱之人的手一起活下去!你明白吗?”

费尔顿听到这一席话,心里即是担忧却有些喜悦。担忧的是弗雷斯坚持要帮迪姆萨斯脱罪,这可能会影响贵族们对弗雷斯的看法;喜悦则是因为这样一来,迪姆萨斯多多少少还有些活下去的希望,毕竟迪姆萨斯也救过他的性命,打心眼里他是不愿看到迪姆萨斯这个有情有义的汉子这般年少便送了命的。

“如果领主大人你执意如此……那么我建议你不要直接找上子爵府去说情,隆克子爵毕竟现在还是马切城中除了你之外爵位最高的贵族,他在马切城中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若是隆克子爵对你的第一印象不好,我担心以后贵族之中会平白多些流言蜚语。我建议领主大人尽早接受皇庭发过来的诏书,届时隆克子爵极其刘易斯家族一定会到场,我想到时候隆克子爵多少也会给你几分面子。”费尔顿想了想才道,他不愧是曾经在皇家亲卫队呆过的人,对贵族之间的为人处事也略有见解。

“言之有理。”弗雷斯赞同道。

于是,当晚弗雷斯就让老管家鲁克和他的孙女儿小管家安妮一同操办此事。要知道领主接受皇庭下达的诏书这种事,虽然只是走个形式,但在阿特拉斯也是极其隆重的一个活动了。新领主接受诏书的那天,代表他或她正式被皇庭任命为公爵,从此新领主就要承担起皇庭下达的任务和背负起治理领土的责任。同时,因为新领主具有公爵爵位,治下的贵族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听从新领主的指派,尤其是领土受到攻击的时候,治下的贵族就有义务派遣私兵帮助领主御敌。

所以为了纪念新领主接受诏书的这一天,弗雷斯势必会举办一个巨大的集会来欢迎前来拜见的各个贵族,阿特拉斯的传统上把这一天称为“大公日”,意思是恭喜新领主成为公爵的日子。

大公日的时候,不光贵族们和平民们要向新领主道喜,而且按照传统,新领主也必须准备好酒宴接待前来道喜的人们。当然了,贵族来了肯定是喝好酒吃好肉,平民么……一般就是给几个铜币的赏钱或者赏一杯掺了水的劣酒,不然马切城30万人要是各个都来喝酒吃肉哪个新领主也承受不起啊。

因为要准备酒宴,所以鲁克和安妮才带着一帮佣人忙的团团转,弗雷斯这个占地不过5英亩的领主庄园显然承受不住整个马切城1000多贵族的人潮,更别提还有前来讨喜钱的平民了,所以大公日聚会的举办地点最终被选在河港区(城东)位于贝干河码头附近的一块空地,这块空地平日里被用作召开集市的地方,所以地段足够大,不用担心那滚滚洪潮一般的人群。这里顺便说一下,人类帝国因为生产力水平地下加上交通运输能力不高,所以和原地球古代一样,人们买东西不是去超市,事实上因为商品种类很少也不存在超市或者便利店,而是以定期举办的集市来购买物品,所以以前的人才有“赶集”一说。当然了,在河港区也有不少旅行商人,他们能通常是用驽马或者驴子来背负少量特产商品周转各地,虽然商品很少,但是赚取的利润却不少,这也是典型的古典商业模式。

好不容易,弗雷斯终于有了个空闲的下午,虽然这时候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他端着银制小杯的马切果酒轻轻抿了一口,看着庄园里的众人忙的团团转,却又有些不好意思。

突然一块东西砸到他的脑袋上,“哎哟”弗雷斯惨叫了一声,他摸了摸脑袋,又从地上捡起那块东西一看,原来是一个毽子。弗雷斯扭头看了看,果然发现罪魁祸首就站在他不远处---正是那个他收养的小女孩诺拉。

过了这么久,诺拉也渐渐和弗雷斯熟识了起来,也不像当初因为行刺弗雷斯被抓进庄园的时候那么紧张兮兮得了。她看着弗雷斯冷不丁被毽子打了个正着,却是嘻嘻的笑了起来,眼角翘翘的,活脱脱像一只坏笑的小狐狸。

诺拉跑过来拉着弗雷斯的肩膀摇了摇道:“弗雷斯哥哥,你好久不陪诺拉玩游戏了!我们去踢毽子好不好?”

弗雷斯笑着摸了摸诺拉的小脑袋,连说:“好好好,今天难得有空,我陪你玩哈。”

诺拉高兴的欢呼了起来,拉着弗雷斯就向庄园后院走去。

弗雷斯看着手中的毽子笑了笑,他当初看小诺拉以及安妮她们小小的年纪却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心里总觉得不太舒服,于是便把“踢毽子”,“跳格子”这些前世他玩过的简单游戏都教给了她们。果然,诺拉和金妮以及其他一些小伙伴们都玩的不亦乐乎,这些游戏很快就风靡在贵族孩子们的圈子里。甚至于一些平民的孩子也偷偷学着玩,不过可惜的是这些平民的孩子早早就要帮助家里工作了,没有太多时间进行游戏。

毽子的制作倒是很简单,弗雷斯用布把一个铜币包起来,再在上面插上几根鸡毛就完成了。虽然毽子的制作不难,但给缺乏娱乐的小朋友们的童年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弗雷斯跟诺拉提了好一会儿,直到太阳下山落下最后一丝余晖后,他们才尽兴而归。

“唉,要是城北那些朋友也能踢上毽子就好了。”踢完毽子后,小诺拉看着毽子突然喃喃道。

“城北?”弗雷斯恍然,诺拉这个孤儿不正是从城北来的么,那边尽是些因为遭受兽人入侵之害而家破人亡的流民。之前的流言事件,也是从城北区传来的。想到那些落魄的流民,弗雷斯也不禁长叹了一声,刚刚因为踢毽子而产生的愉快心情也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