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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兵智精选(8)

后来陈涉(秦人,名胜)起兵抗秦,项梁便召集往日认识的豪杰官吏,告诉他们起事的计划,委派吴国的士大夫,收编各县的人马,共得精兵八千人,又选派豪杰人士为军官,并自任为校尉侯司马。

有一个人没有分配到官职,便提出异议。项梁说:“有一天某家有丧事,要先生帮忙,结果先生没能尽力,所以不能派你为官。”

众人一听,都佩服项梁的以才用人。

司马师(三国魏人,司马懿长子,字子元)暗中结交栽培一批死士,人数大约有三千人,散居各地。某日快天亮时,司马师下令各地死士集合,一天之内便全部集合完毕,却没有人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

阴养死士三千,散在人间。诛爽时,一朝而集,竟莫知其所自来。

李纲

【原文】李纲云:古者自五、两、卒、旅,积而至于二千五百人为师,又积而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其将、帅、正、长皆素具,故平居恩威,足以相服,行阵节制,足以相使,若身运臂,臂使指,无不可者,所以能御敌而成功。今宜法古,五人为伍,中择一人为伍长;五伍为甲,别选一人为甲正;四甲为队,有队将正副二人;五队为一部,有部将正副二人;五部为军,有正副统制官;节制统制官有都统,节制都统有大帅,皆平时选定。闲居则阅习,有故则出战,非特兵将有以相识,而恩威亦有以相服。又置赏功司,凡士卒有功,即时推赏,后有不实,坐所保将帅。其败将逃卒必诛,临阵死敌者,宽主帅之罚,使必以实告而优恤之。又纳级计功之法,有可议者,如选锋精骑,陷阵却敌,神臂弓、强弩劲弓射贼于数百步外,岂可责以斩首级哉!若此类,宜令将帅保明,全军推赏。

其法本于《管子》,但彼寄军令于内政,犹是“井田”遗意。此则训练长征,尤今日治兵第一务。

【译文】李纲说:“古时军队以每五百名士兵编为一旅,每二千五百名士兵编为一师,又以每一万二千五百人编为一军。每军各有正、副将帅一名,士兵感于平日将帅的督导、照顾,因此太平时能服从将帅命令,作战时能遵行将帅指挥。就好像身体运用手臂,手臂驱使手指一般,没有不能执行的命令,所以能成功的抵御敌人。

“今天我们也应当效法古制,每五人编为一伍,选择其中一人为伍长;合五个伍为一甲,再另选一人为甲长;四甲为一队,设有正、副队长各一人;五队为一部,有正副部将二人;五部为一军,有正副统兵官。统兵官上有都统、大帅。

“这些将帅,在太平时就要事先择定,闲暇时要经常校阅士兵,举行演习;遇有事故,就率兵出战。如此一来,不但将卒间彼此熟悉阵式的排列,而身为将领更可以威严、恩德使士兵感佩、服从。

“另外可设置专门掌管功赏的官吏,凡是士卒有功,就立即推荐行赏;若有虚报战功,连带将帅一并受罚。作战失败的将军、临阵脱逃的士兵一律格杀。另有一种情形是即使战败,但士卒仍能奋勇御敌,至于不屈者,将帅免受战败之罪;而为国牺牲的士兵,按他的表现从优抚恤。

“至于古制中有按斩敌人首级计功的方法,我认为有值得议论的地方。如果挑选精锐士卒冲锋陷阵,当然能斩杀敌首;但若是神箭手,在数百步外射杀敌人,怎能要求他砍下敌人首级呢?类似这种情形,就该由各军帅依当时战况予以推荐表彰。”

〔梦龙评〕这种方法,原是以《管子》一书为蓝本,不过《管子》的主张是寓军令于内政,仍然有井田制度的痕迹;李纲的这个说法,重点在训练将士长征惯战,可说是今日整军备战的第一要务。

李纲

【原文】李纲请造战车,曰:“虏以铁骑胜中国,其说有三:而非车不足以制之,步兵不足以当其驰突,一也;用车则驰突可御,骑兵、马弗如之,二也;用车则骑兵在后,度便乃出,战卒多怯,见敌辄溃,虽有长技,不得而施,三也;用车则人有所依,可施其力,部伍有束,不得而逃,则车可以制胜明矣。靖康间,献车制者甚众,独总制官张行申者可取。其造车之法:用两竿双轮,推竿则轮转;两竿之间,以横木筅之,设架以载巨弩;其上施皮篱以捍矢石,绘神兽之象,弩矢发于口中,而窍其目以望敌;其下施甲裙以卫人足;其前施枪刃两重,重各四枚,上长而下短,长者以御人也,短者以御马也;其两旁以铁为钩索,止则联属以为营。其出战之法:则每车用步卒二十五人,四人推竿以运车,一人登车望敌以发弩矢,二十人执牌、弓弩、长枪、斩马刀,列车两旁,重行,行五人。凡遇敌,则牌居前,弓弩次之,枪刀又次之;敌在百步内,则偃牌,弓弩间发以射之;既逼近,则弓弩退后,枪刀进前,枪以刺人,而刀以斩马足;贼退,则车徒鼓噪,相联以进,及险乃止,以骑兵出两翼,追击以取胜。其布阵之法:则每军二千五百人,以五分之一,凡五百人为将佐卫兵及辎重之属,余二千人为车八十乘;欲布方阵,则面各用车二十乘,车相联,而步卒弥缝于其间,前者其车向敌,后者其车倒行,左右者其车顺行;贼攻左右而掩后,则随所攻而向之,前后左右,其变可以无穷,而将佐卫兵及辎重之属,皆处其中;方圆曲直,随地之便,行则鳞次以为阵,止则钩联以为营,不必开沟堑、筑营垒,最为简便而完固。”

先臣余子俊言:“大同宣府地方,地多旷衍,车战为宜,器械干粮,不烦马驮,运有用之城,策不饲之马。”边批:二句尽车之利。因献图本。及兵部造试,所费不赀,而迟重难行,卒归于废。故有“鹧鸪车”之号,谓“行不得”也。夫古人战皆用车,何便于昔而不便于今?殆考之未精,制之未善,而当事者遂以一试弃之耳。且如秦筑长城,万世为利,而今之筑堡筑垣者,皆云沙浮易圮。赵充国屯田,亦万世为利,而今之开屯者,亦多筑舍无成。是皆无实心任事之人,合群策以求万全故也,法曷故哉?呜呼!苟无实心任事之人,即尽圣祖神宗之法制,皆题之曰“鹧鸪”可也!

【译文】李纲建议朝廷建造战车,他的建议是这样子:

胡人以骑兵战胜中国,原因有三,而不论哪个原因,只有战车才能制服胡人。

我军步兵行进的速度赶不上胡人骑兵的快速,这是战败的原因之一〔论车战莫详于此〕;但战车速度快,可攻可守,骑兵没有这项优点。

我军骑兵的速度、马上的战技不如胡人,这是战败的第二个原因;但用战车,我军骑兵就可审度战场上形势的许可机动出击。

我军士兵还未作战,就已心生畏惧,遇上敌兵,往往不战而败,即使有好的战技,也无法施展,这是战败的第三个原因;但使用战车,士兵在心理上就有所凭恃,同时以战车可快可慢的速度,也能发挥约束军纪、防止士兵临阵脱逃的功效。

如此看来,战车能克敌致胜的道理就很清楚了。

靖康年间,呈献战车式样图的人很多,但只有总制官张行申所呈的车图最值得采用。

他造车的方法,是用两根各有双轮的长竿,推动长竿,车轮就能转动;两竿之间用横木相连,再在横木上架设巨型大弓;大弓外罩皮帐,用来抵挡敌人的弓箭,皮帐上绘有彩色神兽图案:图案上的兽嘴是发射弓矢的所在,图案上的眼睛,可以用来观察敌人动向,战车下方的铁甲,是用来保护士兵的双脚。

另外,在战车前方的两侧上下各装设有长短两支枪,上长下短,长枪用来保护车上士兵,短枪用来保护马匹;战车的两侧也有装设铁钩,不作战时,可以用铁钩连结其他战车,联结成临时军营。

每次出战的阵法是:每辆战车配备士兵二十五人,其中四人负责推动长竿,转动车轮,一人站在车顶了望敌军,指挥弓矢发射的方向,其余二十人分别持盾牌、弓箭、长枪、及斩马刀,排列在战车两侧。每五人为一列,每侧各两列,遇到敌兵,最前排是盾牌兵,其次是弓箭排,再后是枪刀排。

敌兵在百步之内,就用盾牌为掩护,弓箭排射箭;敌人逼近后,弓箭排后退,刀枪排上前,长枪刺人,短刀砍马;敌兵后退就推车大喊前进,如果碰到狭窄陡峻的地形,就停止前进,命骑兵从两侧出击求得胜利。

布阵的方法是:每军有二千五百人,其中五分之一是将佐、卫兵、及后勤补给兵;其余二千人分乘八十辆战车,排列成一个方阵形,每面都有二十辆战车,车车相连,士兵就在车与车的间隔中行进,前排战车向前攻,后排战车向后攻,左右也各往外推,随敌人进攻的方位而防守,可以作多样的变化;而将领、卫兵及后勤兵都在方阵中,这方阵也可随地形而稍成圆曲状,行进时阵中的步兵可再排列阵式,休兵时联结各车围成营地,不必再另行挖沟堑,筑营垒,最是方便坚固。

〔梦龙评〕前朝大臣余子俊说,大同宣抚地方,地势平坦空旷,最适宜用战车作战。作战时所需要的武器粮饷也不用靠马匹驮负,能运送有用的物资,却不须为喂马而烦心〔两句话道尽战车之利〕,因此呈献战车式样图。然而,等兵部花了许多钱,照着图样打造好后,却发现不实用,最后只有废弃不用。所以战车就有鹧鸪车的别称,所谓“鹧鸪”,就是“行不得也”。

古人作战都用战车,为什么古人最有效的战争利器,却不适用于今天呢?我认为大概是考证得不够精确,制作得不够精良,而率兵作战的将领也以一概全,一次不适用,就再也不愿尝试。就以秦始皇筑长城来说,万世都能蒙受长城御敌的好处,但今天我们所筑的城堡,修的城墙,都像沙土般容易倾毁。

赵充国的屯田法,成为后代屯田的典范,但今天我们的屯田政策,除了盖了几间房舍外,再看不到其他的建树,这些都是没有真心做事,想集思广益以求万全的人。唉!如果人没有一颗想做事的心,即使是圣人的法制,也都可以题上“鹧鸪”二字了!

吴玠吴璘

【原文】吴玠每战,选劲弓强弩,命诸将分番迭射,号“注队矢”,连发不绝,繁如雨注,敌不能当。

吴璘仿车战馀意,立“叠阵法”,每战以长枪居前,坐不得起,次最强弓,次强弩跪膝以俟,次神臂弓。约贼相搏,至百步内,则神臂先发;七十步,强弓并发。次阵如之。凡阵,以拒马为限,铁钩相连,伤则更代之,遇更代则以鼓为节。骑为两翼蔽于前,阵成而骑退,谓之叠阵。战士心定,则能持满,敌虽锐,不能当也。

璘著《兵法》二篇,大略谓:金人有四长,我有四短,当反我之短,制彼之长。四长曰骑兵,曰坚忍,曰重甲,曰弓矢。吾集番、汉所长,兼收而用之:以分队制其骑兵,以番休迭战制其坚忍,以劲弓强弩制其重甲,以远克近、强制弱制其弓矢。布阵之法,则以步军为阵心,翼以马军,为左右肋,而拒马布两肋之间。

【译文】宋朝人吴玠(字晋卿,谥武定)每次作战前,都要仔细地挑选弓箭,再命诸将轮流举射,把这种强劲的弓箭取名为“注队矢”。

这种“注队矢”能连续发射不间断,箭一射出看起来就像倾盆大雨一般,使敌人没有招架还击之力。

吴璘(吴玠的弟弟,字唐卿,谥武顺)曾保留古代战法的精髓,研究出一种“垒阵法”:

每次作战时,就把长枪兵列在兵阵最前排,坐下后就不许再站起来;第二排是射程最远的强弩,第三排则是次强弩,都必须以跪姿等待敌人的进攻;然后就是神箭手,责任是准确地射中敌人。与敌人交战时,就照上面的顺序发射,百步之内由神射手先射,七十步之内由所有的弓箭手一起射。

为了阻挡敌人骑兵,阵前也设置了许多拒马、铁钩,如果被破坏,就立即换防,改变阵式。换防时以鼓声为信号,这时两翼的骑兵,就会上前掩护;完成连他部署后,骑兵才退下,这就叫“垒阵”。

由于战士对这阵法深具信心,因此对敌时都能勇猛奋战,任何强敌都无法对抗。

〔梦龙评〕吴璘曾着有《兵法》两篇,内容大意是说:金人有四长,我军有四短,所以我军应该用四短反制金人四长。所谓四长是:骑兵、坚韧、重甲、弓矢,我军应该兼采敌我双方的优点,以此灵活地运用。例如分散部队来牵制敌人骑兵,要士兵轮番交替休息、上阵以消耗敌人坚忍的体力,使用劲弓强弩来对付敌人的盔甲,远攻近守使敌人弓矢无法发挥。布阵的方法,是以步兵为兵阵的核心,以骑兵为两翼,有如人的左右肋骨,最后再把拒马设置在两肋骨之间。

郭固

【原文】熙宁中,使六宅使郭固等讨论“九军阵法”,著之为书,颁下诸帅府,副藏秘阁。固之法:“九军共为一营阵,行则为阵,住则为营。以驻队绕之。若依古法:人占地二步,马四步,军中容军,队中容队,则十万人之阵,占地方十里余。天下岂有方十里之地、无丘阜沟涧林木之碍者?兼九军共以一驻队为篱落,则兵不复可分,如九人共一皮,分之则死,此正孙武所谓‘縻军’也。予再加详定,谓九军当使别自为阵,虽分列左右前后,而各占地利,以驻队外向自绕,纵越沟涧林薄,不妨各自成营。金鼓一作,则卷舒合散,浑浑沦沦,而不可乱。九军合为一大阵,则中分四衢,如‘井田’法。九军皆背背相承,面面相向,四头八尾,触处为首。”上以为然,亲举手曰:“譬如此五指,若共为一皮包之,则何以施用?”遂著为令。出《补笔谈》。

【译文】熙宁年间,宋神宗命六宅使郭固研究“九军阵法”,并且写成兵书,各帅府各有一本,副本典藏于秘阁。

郭固研究后提出以下的意见:

九军共组成一个营阵〔行进时为阵,驻扎时为营〕,阵外以驻队环绕,如果依照古法计算,每人的间隔距离是两步,每匹马的间隔距离是四步,每个军彼此重叠,每个队彼此重叠,那么十万人的阵式,就要有方圆一百多里的战场,天底下哪有一处占地一百多里,而没有任何沟涧、树林横阻其间的平坦战场呢?

再者,九个军共同被一个驻队所包围,阵式根本无法展开,就好比九个人共同拥有一层皮,分割后九个人都活不了,这就是孙武兵法上所谓将帅指挥不当的“縻军”。

我再三的研究,认为九个军应该各自组成一军阵,军与军之间有前后左右的排列,每军可以各自选择自认为有利的地形,每军面向外扎营;至于横梗在营区的沟涧、林木,或自行绕越,或自行克服。

一旦鸣金或击鼓,九军就随号令各自离散或集合,乍看似乎一片忙乱,事实却是乱中有序,九军各有归属。九军聚合就成为一个井字形的大军阵,其间用四条走道区隔,九军彼此间背靠背、面对面,四头八尾,不论敌人从哪个方向进攻,受攻击的一方就是阵首。

神宗看完后,认为颇有道理,便举起自己的手说:“就好像这五根手指,若是用一张皮将这五根手指紧紧包住,哪一根手指能动呢?”

于是下令推行这个阵法。

张威

【原文】张威自行伍充偏裨,其军行,必若衔枚,寂不闻声。每战必克,金人惮之。荆鄂多平野,利骑不利步。威曰:“彼铁骑一冲,则吾技穷矣!”乃以意创“撒星阵”,分合不常,闻鼓则聚,闻金则散。每骑兵至则声金,一军辄分数十族;金人随分兵,则又趋而聚之。倏忽间分合数变,金人失措,然后纵击之,以此辄胜。

威临阵战酣,则两眼皆赤,时号“张红眼”云。

【译文】宋朝人张威(字德远)行军时,每每混入士卒的队伍中督责军纪,士兵们都好像咬住筷子一样,全军鸦雀无声,因此每战必胜,金人闻风丧胆。

荆、鄂地方多平原,适合骑兵而不利步兵作战,因而张威担心:“万一金人的铁骑来攻,那我军岂不是只有挨打的份?”

于是创制了“撒星阵”。

所谓“撒星阵”,是一种分合无常的战法,听到鼓声就集合,听到钲声就散开。迎战骑兵时鸣钲,这时军队分为几十旅,金人也会跟着分散兵力,或奔跑或集合,在一瞬间分合变化莫测,把金人打得无还手之力,因而宋军连战连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