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人究竟为什么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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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从几个重要方面探讨如何追求幸福(6)

维也纳数学家卡特·西格蒙德和瑞士经济学家恩斯特·费赫尔则认为:“人类处罚骗子、奖赏合作者的意愿即所谓的‘强烈互助’是因为人类感情经过数百万年的小集体同居生活已经被改变。集体同居环境下不可能有独立于外的个体,因此必须奖赏合作与公平的行为。”

伟大的达尔文先生也曾说:“在因群居而受惠的各种动物之中,那些最能从群居获得最大快乐的个体便能躲开各种的危害,而那些对同类的祸福利害最漠不关心、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的个体,则不免会大量死亡。”

2007年6月24日的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登载记者威尔·艾尔代尔的报道,题《黑猩猩先于我们助人为乐》。

文章介绍:德国来比锡的马克斯·普朗克进化人类学研究院的心理学家费利克斯·瓦内肯负责进行的一项科学研究。在这项研究中,“人类装作够不到放在黑猩猩笼子里的木棍,而年幼的黑猩猩会自发且反复地帮助人类拿到棍子”。

原来,人类学家们都认为,“真正的无私助人向来被视为一个独特的人类特征”。“利他主义视为复杂的社会组织得以形成的一个关键因素。”并认为600万年前,人与黑猩猩祖先分开进化以后,人类才开始出现利他主义行为的,黑猩猩则没有发展出利他行为。

文章还说:“其他动物也有许多明显的利他主义行为。例如海豚会帮助生病或受伤的动物,每次在它们下方游数小时,把它们顶出海面,使它们能够呼吸。”

“类似地,狼和澳洲野犬会给群落中未参与捕猎的成员带回肉块。”

利他意识和行为,更是在人类社会生存中每个人都必不可缺少的行为。

比如,仪仗队的全体队员,首先要把各自的动作严格地按要求练习好,同时做到在表演中能够很好地谐调自己与整体队伍的空间关系,这样才能保证队伍整体活动的成功有序地进行。如果各自动作都很正确、漂亮,而整体队伍协调不好,这个仪仗队也是失败的仪仗队,每个个体都成了失败仪仗队的失败队员。损害群体的利益,个体的利益也必然随着受到损害。

生存在人类社会中的个人,在提高自己的素质和尽量提高自己生存质量的同时,必须兼顾他人的利益和社会整体的利益,不能放任利己思想膨胀。正像仪仗队中的队员,个体利益寓于群体利益之中。

俗话说:“锅里有饭,碗里才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从另一方面看,国家兴亡,匹夫更有利害在内。

中国古训有修身——齐家——兴邦——治国——平天下的个人奋斗的经典路线。以个人修身,即提高自身的素质为基础、为起点,最终追求的目标是“天下为公”,而不是个人独利。因为包括自我实现在内的自身利益、自身幸福,已包含在天下的公利之中。没有公利,自身的利益也就跟着没有了。

世界不存在没有个体的群体。同样,世界也不存在不属于任何群体并且能长久地存活的个人。

因为首先没有家庭和社会的哺育,人出生后不可能继续正常地生存和成长。

其次,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不管是语言特征、生活习俗、价值观念、审美观点……都一定携带着哺育他(她)的群体的烙印。长期脱离社会生活的个体人,就算能够生存下来,从他们所具备的智力和各种社会行为特征方面来考察,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比如世界各地不断发现过的“狼孩”、“熊孩”之类的事例以及二战时期藏匿在东南亚原始森林中,几十年没有进入人类社会的落魄日本兵,回归后不能融入社会的表现,都证明长期脱离人类社会的个体人,智慧、生活方式、语言等方面都失去了一般人的特征,可以说他们已经“不是人”。

哥伦比亚周刊《一周》2007年2月4日一期发表一篇题为《在文明之外》的文章。

文章写到多例由于各种不同原因在人类社会文明之外长大的“人”。其中有:柬埔寨发现的“丛林女孩”名字叫罗占布娘。

据西班牙《世界报》2007年1月29日由特派记者戴维·希门尼斯报道:罗占布娘在1985年左右为家里放牛时失踪,当时她才9岁。18年后,当她27岁时被人在丛林中发现并带出,后被其父认领回家。

回家后:“像猴子一样弯腰走路,像野兽那样嚎叫……”“最初几天表现得非常害怕,她蜷缩在家中角落里,回避与前来拍照者的目光接触。”“傍晚时分开始兴奋地喊叫”,她的嗅觉和视觉特别发达,往嘴里送食物前她习惯先用鼻子嗅一嗅。”

法国“被叫做卡斯帕·奥塞尔”的年轻人。

“他在一个狭小局促、甚至不能立足的黑暗牢房中度过了他一生中的大半时光。1828年,当他16岁时,他重新回到人群中,但无法直立行走,更不会说话。起初他表现疯疯癫癫,思维迟钝……据说他被囚禁期间,从未听到过人声,也没看到过阳光,甚至不知道每天给他送饭的人的长相。在重获自由的一开始,他无法习惯面包以外的食物,分不清人和物体,也害怕阳光,却在黑暗中视力超群”

这也是长期脱离正常的人类社会就不能成长为正常的人的例子。

南非某地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现的一个5岁男孩。

“据一些目击者称,这个大约5岁的男孩经常带领一群猴子潜入村庄偷食香蕉。村民们几次试图抓住男孩,但都遭到猴子们的激烈阻挠。1987年,这个男孩终于被抓到并送进了当地一所专门为残障儿童开办的学校,取名‘星期六’,因为他是在周六被抓到的。”

“他行为暴戾,经常咬伤同学。多年后,记者造访了这所学校,发现‘星期六’虽已学会直立行走,但依然不能开口说话,经常吃生冷食物,酷爱香蕉。”

印度狼孩阿玛拉和卡玛拉:

“1920年,一家孤儿院接到消息,说有两个女孩与一群狼出现在附近的丛林中。经过一番查找,人们终于在丛林中找到他们,一个大约6岁,另一个大约2岁。人们纷纷给他们取名卡玛拉和阿玛拉。为了把她们带回人类社会,不得不杀死了她们的‘狼妈妈’。从外貌体征上推断她们并不是亲姐妹,而是在出生后不久分别被狼群叼走,并抚养长大。”

“卡玛拉和阿玛拉一直没能真正融入人类社会。她们总是在夜幕降临时开始活动,嚎叫,在房间里不停走动。她们的视力和听觉都超出一般人……她们经常用牙撕碎衣服,不吃切成块的食物,经常偷孤儿院喂狗的骨头……”

还是印度,20世纪50年代1岁的男孩拉姆,在母亲熟睡时被狼叼走,并被抚养长大。6年后,重新回到人群中。

他除了用四肢行走之外,还拥有锋利的牙齿。他口吃生肉,从杯子里直接舔牛奶喝,不喜欢人类的陪伴。在游动物园时,在关狼的笼子前久久不愿离去。”

此外文章还说:“在世界各地还陆续发现过被狗、熊和豹子养大的小孩。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与羚羊群在一起长大的小孩的奔跑速度竟达到了每小时50公里。但是,在回归人类后,却很少见到他们笑……”

以上摘录的内容有力地证明,人是群居的、社会化的动物。离开了人类群体哺育的人,就算能活下来,长久之后,将不成为人。

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句话强调的是,人生与人类社会的不可分割性。

作为社会化动物的个人,如果在思想意识中只有自己的利益,不顾及他人和所属群体的利益,也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原始人如果个个只顾自己安危,来了猛兽不去集体舍命抵御,可能人类所有成员早在原始时期就被猛兽各个击破,不会有种延续至今。

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和高度社会化的今天,社会成员之间更是谁也离不开谁。例如没有农民,非农民吃啥?没有工人生产的机器和其他工具以及农药、化肥等,农民怎么提高产量?就算一个发电行业出了故障,也能殃及社会中的一大片人。所谓“全球化”程度日益提高,更表现出整个人类彼此之间的不可分割性。比如美国一经公布他们国家的石油储备数量下降,世界各地的原油价格马上提高,于是,各国国内的燃油价格随着就会有所调整,有车一族买同样多的燃油就要掏出更多的钞票。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离不开社会。

不容争辩的事实是,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情况之下,利他行为都是人类社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是:

首先,许多利他行为,包括亲缘利他行为和血缘利他行为都包含着互惠性质。(在互惠利他行为中,血缘利他行为已经接近纯粹利他的性质)。这些利他行为,在有利于他人的同时,不但意味着也将可能直接有利于自身的生存与幸福,从基因传递的角度来看,也是有助于实现自体生存和幸福的扩展和延续的,所以始终都是人类社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不管在何种社会制度下,财富方面的慈善捐助、舍身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种种纯粹利他行为总是不断出现的。人类社会之所以始终存在着这种现象,是有其深层原因的:

第一,最新科学成果表明,人类的确天生具有形成利他意识倾向的基因。这一点也表明,利他行为是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行为,是人类社会长期进化通过自然选择的结果。

2007年1月23日的《北京晚报》刊登署名为康欣冬的小文章《大脑有个“乐善好施”区》。摘要如下:

“美国杜克大学医疗中心神经学家斯科特·胡特尔和达罗尔·坦克斯雷领导的科学小组利用功能磁共振成像技术扫描了45名志愿者的大脑,该技术使研究人员可以看到这些志愿者的大脑的工作状态。”

“实验发现,当(志愿者)把奖金(奖金是由志愿者打电脑游戏靶得来)给予慈善事业时,或者看到其他人把奖金给予慈善事业时,他们大脑的某一区域就被激活。”

“实验发现,最无私的人后颞上沟活动最活跃。”

结论:实验证实,人的大脑后颞上沟为主的一些区域是“乐善好施”区域。也就是说,人的利他主义行为是有着先天生理基础的。

记得孙中山先生说过这样的话:人类社会的历史是沿着这样规律发展的:大同世界——小康世界——据乱世界。

现在看来不必太担忧人类社会的未来了。因为据2010年6月14日俄罗斯《星火》周刊上的一篇题为《道德的基因密码》的文章,带来了使人欣慰的信息告诉我们,世人的良心不会都丧尽的,一定数量的良心天生就有。文章作者为叶连娜·库德里亚夫采娃。

文章介绍,美国和瑞典的研究人员对782对双胞胎研究,目的是,确定究竟有多少道德品质是基因遗传决定的。通过对拥有相同基因的同卵双胞胎和只有一半基因相似的异卵双胞胎进行测试,再经过烦琐计算,他们得出结论:20%的品德是由基因决定的。

“这20%大概就是目前被称为‘良心’的东西,即与生俱来的辨别善恶的能力。基因专家认为,这同样是进化的产物。人类的祖先们很早就意识到群居生活的优势,但这种居住形式也意味着个人需要付出一定程度的牺牲。于是,他们开始将执着于个人得失的人赶出族群。”

文章还说,以色列的学者们发现,AVPRLa基因的某一段与忠诚有关。

以色列的学者们这一发现的过程是:起先,他们对美国的基因基本一致的两种田鼠有着很不同的情感表现提出疑问。原因是,一种田鼠的雄性一旦与雌性相识相恋,就会“爱对方终身不逾”,共同筑爱巢,繁殖养育后代。但另一种田鼠则相反,交欢之后,雄鼠便溜之大吉。照管家业和养育子女的重任统统丢给雌鼠。

专家们对这两种田鼠的基因进行详细研究后发现,他们之间的道德差异缘于“控制血管加压素接受器的基因。感情专一的田鼠的这段基因较长;而另一种田鼠的这一段基因较短,他们就生长成”情场浪子”。

科学家们之所以很重视这一结果,是因为人类与田鼠的基因构成非常相似。果然,这种区别在人身上也有显现。这段基因较短的人,虽然频频谈情说爱,但却不愿结婚,婚姻带给他们的幸福感不强,其同情心和忠诚度都很低。

文章还介绍了美国研究者对意大利的一个关押2500多名囚犯的监狱中的所有囚犯进行一次基因测试,发现“几乎所有暴力犯罪者的MAO基因都与常人迥异”。

文章说,“科学家们做了一组有趣的试验,他们将‘忠诚’基因AVPRLa所控制的激素滴入志愿者的鼻孔中……奇迹发生了,在后催产素的作用下,这些男人通过面部表情来理解、感受对方内心的能力竟然普遍有所提高,他们变得更加通情达理,更信任对方,有时甚至达到匪夷所思的程度:在试验中,某些志愿者竟然对曾经若干次欺骗过自己的人继续信任。”

从文章的报道可以肯定,科学证明,人是具有先天利他意识的基础的。

不过文章也谈到,俄罗斯科学院古生物病理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亚历山·马尔科夫,是生物进化学领域的权威。马尔科夫说:“基因决定的只是倾向性,而非对行为的具体指令。文化氛围及社会思维导向可能会将基因对道德的原有影响力完全推翻。就像在纽约,由于政府采取了严格的惩戒体制,其犯罪率迅速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纽约人的基因在此期间发生了变化。”

看来,人类社会中自私与利他行为都有其存在的深层依据,还得继续矛盾和斗争下去,继续成全和毁掉不同取向的人。

第二,现代生理心理学的探索表明,在做出利他行为的同时和之后,行为人能得到满足感、高尚感、荣誉感等类型的幸福感和长久的幸福心境。这一点也符合人追求幸福的终极目的。

2008年年初,美国《科学》杂志刊登一篇有心理学家伊丽莎白·邓恩参加的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和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一个研究报告。其中涉及三个实验:

A实验:研究人员要求参加实验的630多名美国人(用访问调查的方式)“评估自己的幸福感,并详细汇报自己的年薪和每月开支——包括自己的账单、给自己买礼物、给别人买礼物以及向慈善机构捐赠”。

结论是:“不管个人收入有多少,为别人花钱多的人会感到更幸福。相反,为自己多花钱不会带来更大的幸福感。”

B实验:研究人员“对波士顿一家公司的16名雇员进行调查,以研究花奖金和幸福指数的关系。这些人获得了3000~8000美元不等的年度分红。”

结论是:“奖金中给别人买礼品或捐给慈善机构的那份钱越多,雇员们就越快乐,如何花奖金比奖金金额多少更能影响一个人的幸福感。”

C实验:研究小组“向参与调查的志愿者发放5美元或20美元的零花钱,并给出明确指令要求一半人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其余的人把钱花在别人身上”。

结论是:“那些花钱为别人的志愿者明显比花钱为自己的人要高兴。”

所以,总结论是“为别人花钱可增自己幸福的感觉。”

《科学画报》2010年第八期登:马聪和周欣悦所写文章《说金钱》,说的是通过科学实验证明为别人花自己的钱可以增加自己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