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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古代的“文”与“字”有何区别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说文解字》是我国语言学史上的重要巨著,也是一部重要的字典。它为什么要命名为《说文解字》?“文”和“字”有什么区别呢?

原来,古代人把独体的,不可分解的象形字、指事字叫做“文”;合体的,可以分析的形声字、会意字叫做“字”。《说文解字·叙》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意思是说,仓颉在开始造文字时,大都是依照事物的形象画出它们的图形,所以叫做“文”。后来,形旁声旁互相结合,出现的形声字、会意字就叫做“字”。“文”是事物的本象,“字”是由文孳生出来而逐渐增多的。换句话说,依类象形,即独体,即“文”;形声相益,即合体,即“字”。这里便明确指出了“文”和“字”的区别,也说明了《说文解字》命名的缘由。

“文字”连用始见于秦始皇琅琊台刻石:“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文字”,在现代汉语中,一义为记录语言的符号,如汉字、拉丁字母等。一义为语言的书写形式,如汉文、英文等。另有一义即指文章,多指形式方面,如说“文字清通”,意即文章清新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