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取名定字是很讲究的,意义上要吉祥如意,要合乎礼制;时间上也有规定。《礼记·檀弓》云:“幼名,冠字。”意思是说在婴儿时取名,到加冠(即成人)时才定字。“名”与“字”之间,往往有着某种意义上的联系。如:
1.意义相同。
如三国时诸葛亮,字孔明;东汉著名的文学家、科学家张衡,字平之;“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字子固;宋代名将岳飞,字鹏举。
2.意义相反。
唐代大文学家韩愈,字退之,——《玉篇》:“愈,胜也。”《正字通》:“过也。”可见“愈”有超过、超出的意思,与“退”相反;宋代理学家朱熹(熹,明也),字无晦(晦,暗也);清代散文家管同,字异之。
3.意义相辅。
北宋文学家晁补之,字无咎;清代戏曲家李渔,字笠翁;清代文学家钱谦益,字受之,“字”中含有谦益必受之的意思。
4.意义包含。
如爱国主义诗人屈平,字原;唐代伟大的诗人杜甫,字子美,《说文》:“甫,男子美称也。”甫是美的一部分。
5.形体关联。
清代作家舒位,字立人,拆“位”字的偏旁而得“立人”;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字木文,“木文”是拆“敬”和“梓”的偏旁而得来的。这种拆字的方法,只有汉字才具备这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