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放言有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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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读史(3)

明朝政治生态的大背景严重恶化,却仍有文人坚守既定的价值观,尽管类型有别,命运各异,但都值得肯定。方孝孺、何心隐、李卓吾与高攀龙等志士仁人,或为儒家纲常而宁诛十族,或为异端思想而以身殉道,或为澄清朝政而视死如归,洵为难以企及的文人类型。也有像唐伯虎、祝枝山那样的文人,彻底失望于政局,深知做不成宋濂、刘基那样的达者来兼济天下,也学不来方孝孺、李卓吾那样的烈士去杀身成仁,便适性避世,放浪形骸。明朝专制尽管严酷,但自外于体制的文人,仍有一定的自放空间(最可怕的是那种犹如水银泻地般把人全部控住的专制政体)。嘉靖、隆庆、万历时期,社会经济比较发达,文人不入体制,尚有其他生存之道,就像唐伯虎、祝枝山,至少还能以书画立身名家。由此可见,文人要想守护价值底线,除了制度环境以外,还要有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或中产之家,或一技之长,才能够远遁江湖,适性自放,不俯仰体制鼻息讨生活,不必为专制政体唱赞歌。

自儒家学说成为主流以后,历代“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都有一种“铁肩担道义”的家国情怀。这种担当意识,无论古今,都值得肯定。宋濂、刘伯温类型的文人,深受儒学主体价值的教育熏染,在元末大动乱后,出了平民出身的朱皇帝,便认为红太阳升起了。再加上朱元璋礼聘他们出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志在兼济天下的文人士大夫,既被一时“知遇之恩”所感动,更受儒学价值观的内在驱动,没有理由不为苍生黎民成就一番治国平天下的事业。然而,这类从政文人既要守住价值底线,又要顾及身家性命,总被君主专制逼入进退维谷的死角,落得悲凉惨酷的下场。后人或以他们没勘破功名、看穿红尘来一言论定,未免过于轻率而失之公允。既然修齐治平是每个传统士大夫的价值取向,既然家国社会总要推出知识精英来治理运作,他们怀揣“吾辈不出,苍生奈何”的理念,走上功名仕途,原本无可厚非。至于他们以悲剧谢幕的最终原因,不能归咎其自身,而应问责于文人从政与专制政体的两难悖论。

揆之常理,朱元璋出身贫寒,在艰难创业创立新朝后,理应善待辅佐过他的文人大臣,但他却大开杀戒,甚至连其表彰为“君臣道合”、劝谏他“不嗜杀人”的侍从宋濂,也“天威一怒,全族皆沉”。这固然是朱元璋政治心理阴森惨刻,也是君主专制政体彻底异化了他的人性,把天下江山视为一姓私产,惟恐当年以文韬武略助其逐鹿问鼎的文人武将反成君主皇权的最大威胁,必处心积虑除之而后快。正是专制政体导致了君主人性的高度扭曲,刘伯温、宋濂等即便再谨言慎行,如履薄冰,奉行功成身退的谦抑之道,也无计逃脱命运悲剧。

毛泽东曾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设譬,指出知识分子不是独立的阶级,必须依附于某一个阶级,来为其服务。唯其如此,作为国家机器,其政策如何,以及这种政策造成的政治生态如何,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五四时期,吴虞论及李卓吾之死,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专制杀人:“卓吾产于专制之国,而弗生于立宪之邦,言论思想,不获自由,横死囹圄,见排俗学,不免长夜漫漫之感。”由此可见,一个时代的政治制度无所不在地影响着每个文人,而一个好的制度也绝非仅靠某个君主的某道圣旨便一劳永逸。“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政治生态,绝无可能在专制君权的窠臼里找到出路,那将永远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文人总是以自己的思想言论与擘画献策,来影响当时社会与统治者。文人从政也好,文人论世也好,倘有良好的制度保证,附在皮上的毛便能有效地保暖御寒,于皮于毛两得其所。倘要从根本上解决文人从政与论世的制度保证,给他们的思想言论营造出最充分的自由空间,就必须跳出专制政体这个磁力场。只有在制度层面上确保每个知识分子都能够自由公开地发表自己的思想,说出自己的主张,才不会出现明代“直言贾祸”、“异类遭剪”、“为道而死”等不同类型的文人悲剧。知识分子只有获得以制度保障的政治自由,才能最大限度地以“自由之思想”与“独立之精神”,从事精神思想的生产,体现出文人的价值与尊严,臻于“足观”的境界。而这,也许是《命运》蕴涵的历史启示。历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人学,其使命之一就是表彰人性的善,鞭挞人性的恶,还要寻根溯源,究诘造成人性恶的制度根源。《命运》以生动的笔墨与悲悯的情怀讲述了一个个明代文人的遭际命运,不时在字里行间感慨其结局的压抑与苍凉。作为一部大众读物,《命运》借助故事细节与叙述倾向,成功敷演出一幕幕历史悲剧,也贯穿着对专制主义的尖锐抨击。诚如着者所说,“悲剧带来的震撼,给人的启示,无可估量”;而读者“思考消逝了的人与事,对于理解过去与现在或许不无裨益”。这正是《命运》的价值所在。

(本文原载2013年10月30日《中华读书报》)

晚明的体制性贪腐

明代算是农民造反坐龙庭的王朝,但贪贿之风似比其他朝代更为凶猛。开国之初,明太祖也下决心惩治过贪腐,官吏贪赃60两以上,不仅一律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楦草之刑。府州县衙左侧的土地庙,就是剥贪官皮的刑场,也叫皮场庙;官衙的公座两旁各挂一个塞满稻草的贪官人皮袋,让官员胆战心惊而清廉守法。如此严刑峻法来反腐惩贪,也许是中国君主政权反贪污斗争最激烈的时期。即便如此,在明太祖治下,贪贿仍未绝迹,“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连朱元璋也哀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还是明史专家吴晗说得深刻:“这是社会制度所决定的,朱元璋尽管是最有威权的皇帝,他能够杀人,却改变不了社会制度”。总之,明代的贪腐,完全是体制性的不治之症。

吴晗曾统计入《明史·循吏传》的125人,从嘉靖帝即位到崇祯帝吊死的123年中,仅有5人;其余120人都出在其前的153年。这并非说,嘉靖以前政治清明,贪贿绝迹。先看在宣宗、英宗两朝做了21年江南巡抚的周忱,曾被吴晗赞为“爱民的好官”,为能干点实事,他馈赠朝中达官,资送来往要员,出手从不吝惜;对手下胥吏中饱私囊,也眼开眼闭。他指望以贿买来抵消做事的阻力,因而“屡招人言”,已折射出体制性贪腐的磁场引力。

但循吏的年代分布,也从侧面证明:在专制王朝衰减律的加速度下,这种体制性贪腐,在嘉靖以后犹如癌细胞那样急遽扩散,严重恶化。明人陈邦彦指出了这一趋势:“嘉(靖)、隆(庆)以前,士大夫敦尚名节,宦游来归,客或询其囊橐,必嗤斥之。”嘉靖以前,士大夫官僚未必都“敦尚名节”,但至少仍知道羞耻,问及为官进账,还耻于启齿,尚未到丧心病狂的地步。而嘉靖以降,风气大变,士大夫官僚无不“以官爵为性命,以钻刺为风俗,以贿赂为交际,以嘱托为当然”。整个官场正如陈邦彦所描述:“今天下自大吏至于百僚,商较有无,公然形之齿颊。”获知吏部任命,派到肥缺就额首称庆,发落穷差便形影相吊。“宦成之日,或垂囊而返,则群相姗笑,以为无能。”以贪贿为得意,笑清廉为无能,官场是非已完全颠倒,这才是最可怕的。即便偶有清廉的官员,既与贪污大潮格格不入,也往往难有善终。天启朝吏科给事中魏大中,有谁上门送礼,他就举报,从此没谁敢上他的门,最终却被阉党魏忠贤逮下诏狱,毙杀囹圄。

嘉靖以前,敢大肆受贿的,例如英宗朝的王振、武宗朝的刘瑾与穆宗朝的李广等,主要还是近幸太监。嘉靖以后,位高权重的内阁大臣与纠贪反腐的御史巡按也频频上演纳赃受贿的连台本戏。

嘉靖时,翟鸾初入内阁辅政,尚有修洁之声,后以重臣巡边,节制边地的文臣武将,大吏们都“橐键郊迎”,“馈遗不赀”,巡边结束,“归装千辆,用以遗贵近”,得以再入内阁为首辅,“声誉顿衰”,终遭削籍。

其后,严嵩入阁擅政,收贿敛财肆无忌惮,细节由其子工部侍郎严世蕃一手打理。他凭借老爸的权势,“私擅爵赏,广致赂遗。使选法败坏,市道公行。群小竟趋,要价转巨”。除了严世蕃这个官二代,平时为之牵线搭桥者“不下百十余人”,而“尤甚”者就是严世蕃之子,堪称官三代的锦衣严鹄与中书严鸿。严嵩倒台,抄没的珍宝异物清单居然可编为一册《天水冰山录》。

张居正在政治上不失为颇有作为的改革家,但贪贿也是不争的事实。南京刑部尚书殷正茂曾贿送他两个金盘,盘中各植高达三尺的珊瑚。据《万历十五年》说,追赃上缴的各种财物约值十万两以上,其子供称还有三十万两寄存各处,抬进宫门的抄没财物达110扛。张居正去世不久,有臣僚上疏抨击:朝中“开门受赂自执政始,而岁岁申馈遗之禁何为哉?”

在赵志皋做首辅时,綦江捕获一个奸人,搜出四份函件以及黄金五百、白金千两与虎豹皮数十张,再三审讯,他才供认去打点内阁票拟。这种贿买内阁,票拟作弊的情况,在崇祯朝更司空见惯。有携带黄金请托某中书舍人去行贿某个内阁大学士,让送贿者弄个副都御史做。这种案例,居然让巡逻士卒人赃俱获,足见其概率之高。

崇祯朝首辅薛国观受贿案,让晚明政斗大爆好戏。御史史贪污案发,崇祯帝怒褫其职。史“急携数万金入都”打点,寄放薛家,合谋对策。政敌侦知揭发,史下狱瘐死。史家门人举证史某“所携赀尽为国观有”,其事坐实,薛国观也被罢相。他出都时辎重累累,再次被举报,“得其招遥通贿状”,最后“法司坐其赃九千”,成为继嘉靖朝首辅夏言之后“辅臣戮死”的第二人。就在薛国观死后数年,明王朝也走到了尽头。

在君主政体下,御史主职就是纠肃贪贿,但在体制性贪腐下,连他们也大索其贿。尽管武宗朝已有御史胡节贿赂宦官刘瑾案,但受贿现象却未见普遍。及至嘉靖末年,御史也卷入贪贿之风,形成猫鼠共眠的局面,致使在肃贪职责上“无闻以赃吏上闻者”。巡按御史黄廷聘过衡山县,知县陈安志不满他托大无礼,一怒之下打开其行箧,暴露“金银诸物甚夥”。事情闹上朝廷,黄廷聘虽受“冠带闲住”的处分,却保住了官籍。御史陈志先按察江西,途中丢失四件行李,为地方官查获,发现“其中皆金宝”,还有受贿簿,记载受贿“不下数万”,也“革职闲住”。隆庆时,淮扬巡盐御史孙以仁“侵匿盐银千余两”,事发,革职审查。殷正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岁受属吏金万计”。当轴正仰仗他平定僮民起事,首辅高拱竟然声称:拨给他百万金,即便“干没者半,然事可立办”。为了稳定统治,居然放纵贪贿,活脱脱自曝体制性贪腐的本质。

按明代规定,巡抚与按察御史查获赃贿,都贮放州县作为公费。但万历时,都御史李采菲之流却打起了赃银的主意,“预灭其籍”,销毁起赃记录,然后中饱私囊。沈汝梁巡视下江,“赃贿数万”;祝大舟巡按江西,“临行票取多赃”;巡察云南御史苏酂也“贪肆赃盈巨万”。在这些大案中,犯案御史分别遣戍卫所或免为庶民,处分远较嘉靖朝为重,却已难挽御史贪污的狂澜。

及至崇祯朝,御史贪赃纳贿已完全肆行无忌。御史史尤其“无行”,巡按淮扬,把库中赃罚银十余万两都装入私囊;兼摄巡盐课后,又悉数吞没前任贮库的二十余万赃银。他还为吏部尚书田唯嘉受贿八千金从中居间,自己向富人于承祖勒索万金。事发彻查时,首辅薛国观还为之庇护,但“侵盗有据”,“不能讳者六万金”,无法交代合法来路,最后下狱瘐死。

内阁辅臣是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巡按是中央监察大员,也都如此贪赃枉法,嘉靖以后整个官场的体制性腐败也就可想而知。太监自不必说,连宗王、军队与举子都加入了贪腐的行列。

万历时,太监冯保曾收受殷正茂送上的金珠、翡翠、象牙。天启朝秉笔太监李永贞为人贪婪,利用督造宫殿、营建王邸之机,上下其手,“侵没无算”。崇祯帝即位后,他佯作引退,暗求奥援,一次就给司礼秉笔太监王体乾与司礼太监王永祚、王本政贿送十五万两黄金。但平心而论,明代后期,除魏忠贤大有后来居上之势,一般宦官的收贿程度,还赶不上英宗时王振与武宗时刘瑾。

万历年间,军队的贪腐也够触目惊心的。其一,将官们上下联手冒领军饷,具有集体作案的趋势,吃空额是最常用的手段。在任职九年间,庄浪参将杨定国与下属把总们串通一气,每年冒支军粮约二千石。其二,大小军官全都卷入贪贿的狂潮。不仅大将接受偏裨的赃赂,文职也收纳武人的贿送。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低级军官则向士兵勒索,千户李鸾、胡志就因受贿而处罚。到崇祯朝,虚冒空额变本加厉,不仅将领,勋戚、宦官与豪强也都加入进来,狼狈勾结,“以苍头冒选锋壮丁,月支厚饷”。崇祯末年,京营名簿登录士兵达11万多,但有人估计,其中“半死者,余冒伍”。明亡前一年,南京营兵号称10万有余,实际“不过三万”,空额超过七成,“而饷不减”,都装入了将领的腰包。这样贪腐的军队,在起义军与满清军的凌厉攻势下,自然兵败如山倒,明亡的命运早就注定。

不仅内阁、御史与文官、武将热衷贪赃收贿,诸王宗室也深谙此道。嘉靖时,交城、怀仁、襄城三郡王近支绝后,按例不应续封,但三邸之人为保住封地与爵禄,也千方百计乘间行贿,“所籍记贿十余万”。万历间,有人告发楚王华奎行贿请封异姓子,首辅沈一贯有意庇护,不予勘问。朝臣郭正域主张:事关宗室,台谏当言。万历帝同意查勘。楚王惶恐,贿送百金给郭正域,让他不要死缠烂打,表示事成之后“当酬万金”。

唐宋以后,科举考试向来是王朝选拔后备官员的关键程序,晚明的贪贿也令其公正性荡然无存。仅万历四十年(1612),以贿买考中进士的就有刘琛、朱良材等多人,所出价格“或三千金,或五百金”,买通的对象或为房考行人,或是司经。

内阁公卿与巨阉贵戚剧贪聚敛于上,胥吏衙役与门客豪仆则自辟财路于下。嘉靖朝,掌锦衣卫陆炳专用豪恶之吏,“富人有小过,辄收捕没其家,积赀数百万”,而爪牙胥吏也分肥其间。严嵩父子广受贿赂,其家仆严年与幕客不仅为之居间牵线,自己也大捞一把。严年尤为桀黠,行贿者给他取了个“鹤山先生”的外号。鹤山原是南宋学者魏了翁的号,隐喻任何打不通的关节到他那里都能搞掂,即所谓能“了”之“翁”。严嵩生日时,严年“辄献万金为寿”,出手阔绰如此,足见其私囊受贿之多。

万历朝,张居正的家客游七也收受殷正茂贿送的金珠、翡翠、象牙等珍宝。至崇祯时,贪污受贿已成胥吏财富的最大来源,史称“吏书借为生涯,差役因之营活”。他们雁过拔毛,无所不用其极,“任其影射,重累百姓,一遇赦除,则百姓不沾,奸胥饱腹”,即便审计部门将其劾罚,主管上司将其降谪,仍不能让他们有所收敛。上行下效,无孔不入,从来是体制性贪腐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