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放言有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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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承蒙华夏出版社的抬爱,为我印行一册小书。自2011年我的《敬畏历史》印行以后,新刊文章已足以结集,体裁仍不外乎随笔与书评,题材还以历史为主打。其中,关乎宋代的文章最多,准备另编专书;宋代以外的书评随笔大都辑入这册《放言有忌》。

书名“放言”,典出《论语·微子》:孔子说逸民虞仲、夷逸“隐居放言”。何晏《论语集解》引包咸旧注说:“放,置也。不复言世务”,也就是放置、放弃之义,“放言”也就是隐居不再说世事。刘宝楠《论语正义》引包咸注后说:“《中庸》云:国无道,其默足以容。即此义也。”但中国的典故也真模棱两可,同一个刘宝楠,同一本《论语正义》,却征引李贤注《后汉书》“放言”,更倾向认为是“放肆其言,不拘节制”,还说“此解似胜包氏”。截然相反的两种解释,似乎都有道理,却折射出诠释者的价值取向:“放置”说的理由是,无道之世,不说话最高明;“放肆”说的理由是,“汉自中世以下,俗遂以遁身矫洁放言为高”。但无论何说,隐居遁身似乎都是“放言”的前提,否则身在官场,人属体制,不说话与乱说话,都是不被允许的。

笔者虽已从在编体制退出(至于那个最大的体制,当今之世是谁也无法隐遁逃避的),却远没有超脱到“不复言世务”的境界,只要嘴巴还能够说话,只要还允许嘴巴说话,也不想放弃宪法赋予公民那一份言论自由的权利。然而,“放言”的现代内涵,似乎远比古典涵义更为复杂微妙。那个古典所诠释的“放肆其言”与“放纵其言”,原义指无所顾忌、自由放松地说话。而现代汉语里,“放肆”与“放纵”却蕴含着贬义的倾向,指对某种限制的不当逾越。在我看来,现代社会里,“放肆其言”与“放纵其言”的唯一尺度,就是宪法规定的阈限。就言论环境而言,“放言”也可理解为在宪法范围内开放言禁,放开言路。就言论者的心态而言,只有这样,才不必担心穿小鞋,写检讨,划右派,蹲大牢,才有可能真正的“放言”,即放心地说话,放胆地说话。

自1978年以来的30年,尽管还有不宜说之的话题,但无论“放言”的环境,还是“放言者”的心态,与1978年前的30年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们固然不必用后30年否定前30年,却绝对不愿意借前30年来否定后30年。我们还要祈愿:中国公民,中华民族,将永远告别古典所说“放置其言”的时代,在宪法的范围内,无所拘束地“放肆其言”与“放纵其言”。唯其如此,丛书主持者建议,书名不妨就叫《放言无忌》。我却以为,既然宪法是划出范围的,更兼之还有某些说之不宜的话题负面清单,放言还是有忌的(此书就有一篇自选的旧文因事涉“话题负面清单”而遵命撤下),故而就决定用如今的书名。

本书大致分为三辑:《读史》、《读书》与《读世》。分类并不严格:《读史》自然包括读今人的史着在内,《读书》当然也在读史着叙述的历史,两者的畛域并不泾渭分明;而《读世》读的尽管是当代,但现实既然构成将来的历史,某种意义上,不妨说是读当代史。总之,内容大体有关历史,跨度却从中国古代到中国当代,甚至还对俄国当代史的某个问题说三道四。浅与杂,是难免的,但多少有点历史的通感在内——尤其是前两辑。至于读者,在再诠释中将生发出哪些历史的通感,只能听诸高明。

书内小文大都作于最近几年(唯有不多的几篇成稿在上世纪),主要揭载于《东方早报·上海书评》、《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与《中华读书报》,文末标明出处与日期(《天安门诗话》还注明初稿年代,公开发表已在其后近二十年),既方便读者读其文而知其时,也借此向有关媒体敬致谢忱,没有他们的助力,我所有的放言只能憋屈腹中连气都放不出。这也让人不得不深有感触:尽管当下仍有诸多诟病之处,但时代毕竟在曲折中坚韧前行。而每个公民都应在宪法阈度内,执着守护权力与自觉践行义务,继续为这种前行之势放言与助力,借以汇成大辂无从逆转、覆辙不再重蹈的巨大合力。

最后需要说明两点:其一,这次结集时,个别文章补正了刊载时因篇幅等原因而删改的文字。其二,最有意思的是《普京是怎样清算斯大林主义的》一文,发表以后一段时期,我竟收到网络渠道转发来本文改题版(把题目改为《梅普是如何清算斯大林主义的》等等)、匿名版(鄙人虽为着者,姓名却被隐去)与扩容版(在拙文框架中增补相关史实)。在笔者所有文章中,也许是阅读者最广泛的一篇。

最后,特别感谢梁由之先生,是他催生了这册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