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古今骗术揭秘·江湖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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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女大学生求职心切被骗色骗财

[骗局回放]

李梅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师范院校的大学生,用天生丽质这四个字形容她是再合适不过了。从小到大,她都是旁人眼中的美丽的白天鹅,她也习惯了别人那种艳羡的目光,可是眼下最让她发愁的就是自己的工作问题。虽然自己长得美,可是美也不能当饭吃啊!更何况自己的家境也不是很好,李梅也是一个很要强的女孩子,一直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可是春季招聘会已经结束了,自己还是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李梅的心里别提有多着急了。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正当李梅犯难的时候,她遇见了一位“贵人”。2003年4月6号也就是在招聘会结束的当天,经人介绍,李梅认识了自称前来招聘的风流倜傥的“张老板”。在聊天的过程中,李梅得知面前的这位“张老板”不仅是长得帅,而且家有上千万资产。更让李梅动心的是这位年轻的“张老板”外边的门路很广。由于李梅属于师范院校毕业的美女,她一心想成为市重点中学的老师。得知李梅的这个心思后,“张老板”一本正经的说:“没问题,现在咱们市的教育局局长是我爸的老战友,我让我爸出面找找他,就把你分配到市第一中学去。”听到这话,李梅的心都乐开了花,脸上也露出甜甜的微笑,要知道能够去市第一中学可是她梦寐以求的啊! “张老板”看着这位美女,脸上也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一切谈妥之后,“张老板”便提出想请李梅一起出去吃个饭。李梅心想既然答应帮自己那么大的忙,陪人家吃个饭也是很正常的。于是她也没多想就跟着这位“张老板”一起上了一辆小汽车。吃完饭以后,“张老板”又提出要去喝杯咖啡,于是李梅又跟着他走进了一家宾馆。就在那个宾馆,李梅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那个“张老板”……那一晚以后,李梅就回到学校一心等着“张老板”的好消息,可是她哪里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骗子设计的陷阱里了。

“张老板”骗色得手以后,他还是不满足,他看到李梅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还很单纯;于是他决定在这个傻妹妹身上“弄”点钱花。打定主意后,“张老板”就约李梅出来,再一次占有李梅的身体后,他提出,现在什么事情都要靠钱来铺路,找教育局局长“活动”一下,没有钱是不好办的。李梅心想,“张老板”说的也有道理,为了能去市重点,花点钱也值了。于是李梅想办法找来五千元钱悉数交给了“张老板”。

时间过得很快,这位“张老板”答应帮她“跑”工作已经两个月了,可是直到李梅从学校毕业了,她也没有等到工作确定的回音。无奈之下,她只好先应聘到市区的一所普通高中任教。“张老板”得知这个消息后,仍然诱骗迷惑李梅,说是让她先在那所普通高中上班。他正想办法把她调到市重点中学去工作,请李梅不要着急,人家教育局局长已经答应帮忙了。幼稚的李梅又一次轻信了“张老板”的谎言。

从那儿以后,“张老板”总是找出各种与李梅工作相关的理由一次又一次地从李梅那儿骗钱。不知道是想到市重点中学工作的心理,还是李梅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张老板”,她一次又一次地把钱都给了他。就这样大约持续了一年。 202004年8月的一天,“张老板”故技重施,又来跟李梅要钱,说是工作的事情马上就要成了,可是这次不管“张老板”怎么说,李梅就是不答应了。这个时候,这位“张老板”一改往日的“温柔”,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他威胁李梅说:

“姓李的,你识相点儿!如果你不肯给我钱,我就将你和我之间的丑事公之于众!到时候,我看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界上!”软弱而且又要面子的李梅屈服了。谁料想,“张老板”

又以同样的借口要挟李梅让她给钱。忍无可忍的李梅终于拨打了110。

[骗术揭秘]

又是一个女大学生求职被骗的案例。每年大学生毕业的时候,总会是这种案件的高发期。在上边这个案例中,其实骗子的手段并不是很高明,骗子只是利用女大学生的求职心切的心理,加之还没有走出校门,思想很单纯,也没有社会经验。但是只要我们提高警惕,对于一些“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我们也就会很容易识破骗子的伎俩。千万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冲动行事,这样的结果只会让自己受到伤害,到头来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骗案违法]

本案“张老板”的行为犯了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对于“张老板”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是勿庸置疑的,但是由于在本案最后,“张老板”又有威胁李梅就范的情节,要胁李梅,因此“张老板”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66条规定了对诈骗罪处罚的法律依据。

(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