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族风俗史(第二卷):秦汉·魏晋南北朝汉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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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秦汉汉族生产风俗(2)

秦汉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一年一熟的连作制已经定型,并出现了一些轮作复种的现象,只有少量因耕作管理不善,地力衰退的农田,要休种一年,以恢复地力。据《汜胜之书》曰:区田种麦时,“禾收,区种”,即谷子收获后接着种冬麦。如果第二年麦收后再种一茬禾,那就是二年三熟了。可见西汉末已出现谷子和冬麦之间的轮作复种。东汉时,二年三熟制有较大发展,并成为一个普遍流行的种作风俗。东汉郑玄注《周礼·地官》“稻人”曰:“今时谓禾下麦为荑下麦,言芟刈其禾于下种麦也”。又注“雉氏”曰:“又今俗谓麦下为夷下,言芟夷其麦以种禾、豆也”。很明显,东汉时的二年三熟制比西汉已有所发展。汉代轮作复种制肇始于官府的推广冬麦,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曾两次下诏劝种“宿麦”。颜师古注曰:“秋冬种之,经岁乃熟,故云宿麦”。可见“宿麦”即是冬麦。冬麦为秋种夏熟作物,在青黄不接时可起到“接绝续乏”的作用。西汉后期,在关中地区种植已较普遍,氾胜之就曾“督三辅种麦”《晋书·食货志》。在南方,东汉时有些地方已有双季稻种植。杨孚《异物志》曰:“稻,交趾冬又熟,农者一岁再种”。汉时的交趾,包括今两广和越南北部。广东佛山澜石东汉墓出土的陶水田模型,在同一地块的不同田坵上同时进行收割、脱粒、耕地、播种,显然是夏收夏种场面,可证岭南地区至迟在东汉时已有种双季稻的种作习俗。东汉时期,间作套种和混作也开始出现,《氾胜之书》中就有瓜、薤、小豆之间的间作套种和黍、桑间作套种的记载。

6.园圃始兴

先秦时代的农业生产,多为“还庐树桑,菜菇有畦,瓜瓠果蓏殖于疆易”《汉书·食货志》。式的小规模经营。秦汉时期则出现了规模较大的园圃生产。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描述了园圃业生产的状况:

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桔,淮北常山以南,河济之间千树荻,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各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栀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这是一幅视野广阔、气势宏伟的画卷:在拥有“带郭千亩,亩钟之田”的农庄里,经营着粮食、蔬菜、桑麻、枣桔、漆荻等作物生产。这样的大农业,不仅布满“各国万家之城”的郊野,还遍及黄河、江淮和蜀汉广大地区的农村。“桔柚之乡”、“果布之凑”、“枣栗之饶”、“园圃之利”,遍布各主要农业区域。

官僚贵族和豪强地主的田庄中,园圃占有重要地位。如梁孝王“筑东苑,方三百余里”,其中“奇果异树”“毕备”;《汉书·梁孝王传》;《西京杂记》卷一。曹植自言“寡人之圃,无不植也”,拥有“园果万株”;曹植:《籍田赋》、《转封东汉王谢表》,引自《全三国文》卷一三、卷一五。此即田庄大规模经营园圃的实例。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记载有地主田庄一年四季的园圃习俗,曰:“正月……扫除韭畦中枯叶”,“粪畴(畴,麻田也),可种瓜,可种瓠,可种葵”,“地令上升,土长昌橛,陈根可拔”;“二月……可种春麦、豆卑豆,可种大豆,可种胡麻”,“春分中,雷乃发声,……榆荚成及青”;“三月……清明节,令蚕妾治蚕室,除隙穴,具槌椅箔笼”,“杏华盛”;“六月,可收葵”,《四民月令》严可均辑本。如此等等。从《四民月令》中可见,当时园圃作物种类已很多,仅蔬菜一项即有瓜、瓠、芥、葵、芜菁、姜、韭、葱、蒜等二十种。

7.庸耕盛行

秦汉时期,庸耕习俗盛行。雇农陈涉庸耕的故事,已为众所周知,“陈涉少时,尝与人庸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毋相亡!庸者笑而应曰:若为庸耕,何富贵也。”司马贞明确指出,庸耕即“役力而受雇直也”。《史记·陈涉世家》。除此之外,匡衡“父世农夫”,“家贫,庸作以供资用”亦为大家所熟悉。《汉书·匡衡传》。至于像倪宽“时行赁作,带经而锄”;《汉书·匡衡传》。陈忠“家贫毋老,周流佣赁”,为人“种瓜”,“以养其田”;《后汉书·陈宠传附子忠传》。第五访“少孤贫,尝佣耕以养兄嫂”;《后汉书·第五访传》。以及孟尝“隐处穹泽,身自佣耕”等等,亦为人所知晓。

田庄或园圃的大规模农业生产,经营地主必然要雇佣相当数量的劳动力,汉武帝时,内史宁成获罪归家后,“乃贳贷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汉书·宁成传》;《史记·酷吏列传》作“买陂田千余顷”。师古曰:“贳贷,假取之也。”“俗,谓雇赁也。”可见,宁成归田后是一个“雇赁”数千贫民,开垦、耕种千余顷土地的经营地主。汝南范滂“将人客于九江田种畜牧,多可收获”。《风俗通》卷五。有人认为范氏所将之“人客”即一些雇佣劳动者。高敏:《秦汉史论集》,第312页。此外,“巨富”阴子方用众多的“舆与仆隶“经营七百余顷田地”。《后汉书·阴识传附第六传》。茂陵富民袁广汉以“家僮八九百人”,置于“东西四里,南北五里”的田园里。《西京杂记》;《三辅黄图》卷四。马防兄弟在京师洛阳近郊的“膏腴美田”,则是役使“奴婢各千人”经营的。

西汉全盛时期,土地兼并问题已十分严重,故贫民充当雇农的现象,就相当普遍。汉昭帝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诏曰:“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师古注曰:“流庸,谓去其本乡而行,为人庸作。”《汉书·宁成传》。自汉以降,历代常见“流庸”的记载,是指农民离乡背井,在外地劳动谋生,其中不少便是农业雇佣劳动。西汉后期,“民或苦少牛,亡以趋泽,故平都令光教(搜粟都尉赵)过以人挽犁,过奏光以为丞,教民相与庸挽犁”。师古说,“庸”即是“挨功共作”,“义亦与庸赁同”。《汉书·食货志》。农民互相“换功”,当时也作为“庸赁”的一种形式。

秦汉时代乡村雇佣劳动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庸耕”,即从事农田劳动外,如“赁舂”,从事粮食加工,也是并不少见的。畜牧业是农业的一个部门,秦末,楚怀王孙心曾在民间“为人牧羊”《史记·项羽本纪》。,这当是雇佣劳动。汉代的梁鸿、承宫、吴祜等人从事“牧豕”劳动《后汉书·承宫传》、《吴祜传》、《梁鸿传》。,当亦相类。

二、副业风俗

1.林果栽种成俗

东汉仲长统曰:当时的地主庄园“场圃筑前,果园树后”,反映出果树栽培已成习俗,且专业性较强。秦汉时代,随着大一统局面的出现,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加强和园艺技术的提高,果树种类和品种显著增多,据《上林赋》、《西京杂记》和《三辅黄图》等书记载,果品中除以前已见于文献的梨、枣、栗、桃、李、杏、梅、柑等十多种外,新见于记载的有卢桔(枇杷)、杨梅、蒲陶(葡萄)、荔枝、龙眼、林檎、安石榴、槟榔、留求子、千岁子、橄榄等。其中荔枝、龙眼、槟榔、橄榄为南方果木,葡萄、安石榴等则汉武帝时从西域引进。晋张华《博物志》曰:“张骞使西域还,得安石榴、胡桃、蒲桃”。《太平御览》卷970引陆机《与弟云书》曰:“张骞为汉使外国十八年,得涂林安石榴也。”各种果树还形成了不少优良品种,《西京杂记》记载上林苑种植的果树品种就有梨10种、枣7种、栗4种、桃10种、李15种、柰3种、查3种、椑3种、棠4种、梅7种、杏2种等。

在果树栽培方面,汉代已有压条繁植风俗,《四民月令》载曰:“二月尽三月,可掩树枝”。贾思勰注曰:“埋树枝土中,令生,二岁已止,可移种矣”。可见“掩树枝”即压条。并有整枝习俗。《四民月令》又曰:“正月尽二月,可掾树枝”。“掾”就是修剪树枝。《四民月令》所载的“掩树枝”、“掾树枝”是指“场圃筑前,果园树后”的地主庄园而言,当然包括果树在内。此外,汉代在果树育苗、起苗、护苗、装运以至定植、护养、防寒等方面都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许多俗定约成的处理方式。如不仅对桃、李、梨、柿等果树提出了“三丈一树,八尺为行”的株行距要求,而且提出要“果类相从,纵横相当”王褒:《僮约》。,即根据果树生长特点,进行成片种植,并以适宜的密度纵横成行,使果园布局美观整齐。

秦汉时期的广义农业生产中,林业已被列为重要生产项目之一,《淮南子·主术训》曰:“丘陵坂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蓄疏食,冬伐薪蒸以为民资。”根据《四民月令》和王褒《僮约》的记载,汉代地主庄园除种植果树桑柘外,还种植竹、漆、桐、梓、松、柏、杂木等。一般农户,多在田边屋旁种树。西汉龚遂任渤海太守时,“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汉书·龚遂传》。秦汉时期,出现了较大规模的人造林,《史记·货殖列传》中说的“千树萩”、“千亩漆”、“千亩桑麻”、“千亩竹”,很明显都是人工种植的用材林和经济林。行道树的种植更为发展,秦始皇“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滨毕之。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汉书·贾山传》。汉代则有“将作大匠”,其职责之一就是“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后汉书·百官志四》。人工种植林木的技术也有零星记载,《四民月令》“正月”曰:“自朔暨晦,可移诸树……唯有果实者,及望而止;过十五日,则果实少”。可证,汉代植树多在正月。另据《淮南子·原道训》载曰:“今夫徙树者,失其阴阳之迟到,则莫不枯槁”,则汉时植树已考虑树木习性,选择地的阴阳向背。

2.畜牧饲养普遍

先秦时期,我国古代畜牧饲养以马、牛、羊、鸡、犬、豕六畜为主。其中马、牛为役畜,供军用、运输或农耕。秦汉时期,时人认为:“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后汉书·马援传》。;“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艺文类聚》卷八五引《风俗通》。故对马牛等役畜尤为重视。汉初,军马严重不足,西汉政府鼓励民间养马,到汉武帝时,已“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汉书·食货志》。到了东汉时,驴和骡的饲养已相当普遍,中原地区使用驴的记载,史书中较多见到。时称“驴者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后汉书·灵帝纪》李贤注引《续汉志》。骡,战国时代的文献中曾有提及,但还没有说明它是通过驴与马杂交而生的。到了东汉时期,许慎《说文》曰:“骡,驴父马母”。说明东汉时人们对骡的产生已有确切的认识。可知驴和骡已成为我国北方地区常用的役畜。

秦汉时期,羊的饲养还不普遍,各地农家所饲养的肉畜,主要是鸡和猪。据扬雄《方言》所列举的当时不同地区对鸡、猪的不同称呼,表明全国各地普遍饲养鸡、猪。鸡、猪以圈养为主,规模极小。当时一些地方“循吏”“劝民农桑”,提出的理想就是户养“二母彘、五鸡”。《汉书·龚遂传》。

先秦时期,已有牲畜阉割之俗。秦汉时期此俗得以沿袭,并有所发展。先秦的牲畜阉割术主要是用“火法”,在汉代则出现了优于火法的水法,而且推行范围已很广泛。《说文》中有“,辖也”、“犍,辖牪也”、“羯,羊辖也”、“猗,辖也”、“豶,羠豕也”等释文,反映出当时人们对马、牛、羊、犬、猪等牲畜都已施行阉割去势术。

汉代中央政府曾从乌孙、大宛等外先后引进了大批西域良马,以改良中原地区的马匹品德。猪的优良品种,据《尔雅》“释兽”和“释畜”记载,秦汉之间已有豱、豥、豟等。另据解放以来各地出土的汉代陶瓦猪模型的外形来看,此时已出现了华南猪、华北猪、四川猪、大伦庄猪和贵州猪五个类型的优良家猪良种。这自然是长期人工选择和培育的结果。有的专家认为,汉代陶猪的优良体态表明,这些家猪品种具有早熟、易肥、发育快、肉质好的特性;与目前我国的某些优良家猪品种之间存在着血缘继承关系张仲葛:《出土文物所见我国家猪品种的形成和发展》,《文物》1979年第1期。当时比较著名的鸡种则有鲁鸡和长鸣鸡。

从有关史料中可以看出,时人在牲畜配种、孕畜饲养、牲畜使役和饲料喂养等方面,均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在饲养实践中总结出一些合乎科学的饲喂方法。如《汉书·尹翁归传》载曰:“豪强有论罪,输掌畜官,使斫莝。”可见秦汉时期已有“莝”的习俗。“莝”,《说文解字》释为“斩芻”,即斩铡饲草。精斩细铡饲草,有助于牲畜的消化。有“蔌”的习俗,《说文解字》释“蔌”为“以谷萎(喂)马置莝中”,这是精粗饲料混拌调制饲喂的方法。又如王褒《僮约》载曰:僮仆的工作包括“夜半益刍”;居延汉简中亦有“食用茭四百九十二束,夜用三百五十束”的简文《居延汉简考释》释文卷二。,则表明又有饲喂夜草之俗。在牲畜使役方面,为了保护役马的马蹄,在汉代则形成了给役马着“草鞋”的风俗,“草鞋”即皮革制成的马鞋。《盐铁论·散不足》。

另外,在秦汉时期的畜牧风俗中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流行普通的“相畜术”和“兽医术”。相畜在秦汉时亦是一种专门的技术,有“以相牛立名者”,有“以相马立名天下者”《史记·日者列传》。西汉武帝时,即有“善相马者东门京铸作铜马法献之”《后汉书·马援传》。东汉马援师承几代相马专家的经验,铸作铜马,以为“马式”,即以此作为相马的标准。“马式”的流行,对于选育优良品种,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陕西省兴平县曾出土一尊汉代鎏金铜马,据专家考证,即是汉时相马术的“马式”实物。《陕西茂陵一号无名冢一号从葬坑的发掘》,《文物》1982年第9期。在牲畜疾病的医治方面,汉代民间已有了专业的兽医。如《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张显因善治马疾而致富。东汉时亦有专以牛医为业者《后汉书·黄宪传》。从出土的汉代竹简简文可以得知,边塞障燧藏有一些治疗牲畜常见疾病的医方,如“治马伤水方”《流沙坠简考释·小学术数方技类》。、“治马头涕出方”《居延汉简考释》释文卷四。等,说明兽医术已得到比较广泛的运用。

3.渔俗日丰

秦汉时期渔业风俗比先秦有较大发展,《诗经》中出现的鱼名,仅鲤、鲂、、鳣等10余种,而成书于西汉的《尔雅》,则载有30多种鱼名。东汉时期的《说文解字》中,鱼名更达到70余种之多。鱼类品种的名称的不断增多的现象,反映出人们捕获的鱼类品种越来越多,对于鱼类的认识也渐趋细化。此时以渔为业者,遍布全国,各种史籍都有所记载,如《盐铁论·本议篇》曰:“燕齐之鱼盐,……待商而通”,《通有篇》曰:齐地“莱黄之鲐,不可胜食”;《史记·货殖列传》曰:“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汉书·地理志》曰:“巴蜀广汉……民食鱼稻”;《风俗通义》曰:长安、洛阳之皇室苑囿多“畜鱼鳖之处”《太平御览》卷一九六,引《风俗通义》。,当地居民“好商贾渔猎”《汉书·地理志》。;即使在西北边疆的屯田地区,业渔者也不乏其人,甘肃居延肩水金关遗址出地的汉简简文中亦有关于在居延捕鱼五千条运至张掖郡售卖的记载。《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书》,《文物》1978年第1期。

秦汉时期,渔具和渔法比前有了新的进步。《淮南子》中有“钓者静之、罛者舟之、罩者抑之、罾者举之,为之异,得鱼一也”的记载,可见渔具和渔法已呈多样化。

渔船是渔业的重要生产工具之一。秦汉时期的造船业十分发达,这固然主要是为了适应交通运输的需要,但无疑也会提供数量众多、使用便利的渔船,从而对渔业生产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