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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韩文广

“吼——”一声低沉的长啸,打破了狂热的贪婪。

“杀啊!!”郑礼让北极熊停在远处,自己躲在北极熊身后,又一边大喊,让猛兽群往前方那十几个男人处冲去。

“啊——”

这些刚刚还沉浸在发财美梦中的人们,转眼间就落到被猛兽撕咬惨死的下场,突如其来的状况,让他们都忘记自己背在身上的猎枪。

“干!一定是那小子搞得鬼!”满脸横肉的壮汉刚刚才出现不详的预感,现在立马就应验了,他反应极快,猛兽刚来到他就首先用双-管猎-枪打死了两只狮子,他在一边快速装弹的同时也在寻找着郑礼的身影,可这里兵荒马乱,数百只猛兽来回踹动,遮挡他的视线,哪怕刚刚他分辨出郑礼喊声来源也找不到其人。

这是单方面的屠杀,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来不及反应就被一口咬断脖子,少数几个反应极快的,也熬不了多久,他们的猎枪一次只能装两发子弹,根本跟不上猛兽的速度,最后,连满脸横肉的壮汉也只能含恨的对郑礼骂了一句,倒在血泊当中,结束了这场屠杀。

听到枪声停止了,郑礼鬼头鬼脑的小心翼翼探出半个头来看看状况,确定人死光了才从北极熊身后走出,真是谨慎到巅峰。

本来郑礼还想说清点一下己方损害情况,不过一样看到那遍地内脏血肉的场面,差点没将刚吃进去的饭给全数吐出。

但这些内脏血肉怎么办?他又没清洁工,难道真要自己强忍着恶心去清理?

“是了!”郑礼灵光一闪,记起开始见到那只猪和血迹奇异消失的现象,只要自己出去一趟再回来,这些内脏血肉就自动被清洁干净了吧。

他如此想着,大喊一声“芝麻开门”就和奥巴狗一起回到外面。

“再回去看看,芝麻开门。”郑礼一出来,就又回去仓库了。

“呕——”郑礼大口大口的将饭菜吐出,此刻,他就站在这堆血肉上。

为什么还在的?不对,只有人尸体的还在,刚才被杀死的猛兽尸体都不见了,我干!

“芝麻……呕——门!”

迅速撤离现场,过来好久郑礼才缓过劲来,这是他第一次杀人,哪怕不是亲手所杀,哪怕他平时经常在网上看一些“重口味”图片,但真的亲身看到的话,还是无法接受。

由于暂时间他是没办法去清理那些血肉的,所以他便干脆撒手不管。他走回家门前,坐在藤椅上,慢慢冷静下来,静静的思考刚才发生的事。

非常奇怪,那些饿汉既然肚子饿了的话,就抢钱好了,何必执着于几块肉呢?况且手上还有枪,哪怕不能抢银行,抢一般市民也不是问题。还有,那家伙看到那些肉畜怎么这么激动?尽管我第一次见到仓库时也很震惊,但却是对仓库这神奇事物震惊,而不是对一头猪一头牛,而且我记得他还说过,什么“饥饿末世”,什么随便拉头牛出去都能卖到天价。“饥饿末世”是什么意思?天价什么?吃了这仓库的东西又不能长生不老,只不过是很普通的食物罢了,难道这仓库的食物隐藏着什么我不知道的功用?不,就算真有,看刚才那家伙第一眼见到仓库时震惊的表情,他也不知道吧……是外面没东西吃?闹饥荒?打仗?总之,现在只能先出去看看情况。

由于此地比较偏僻,一般情况下,郑礼得走出好远,才能找到能搭乘的摩托车,再坐差不多半个小时摩托车,才能出到城里。可偏偏不知为何,今天一辆摩托车都没遇到,他只能一边走一边等,结果走了快三个小时了,什么人都没看到,然后自己徒步走到城里,走的他腿都快累断。

可是,出到城里,情况更加不可思议。

几天前车水马龙的城市,现在再一看,就变成了一座空城。郑礼不懂,真的搞不懂,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错乱了,他这时才想起还有手机这回事,暗骂一声自己笨,非要跑这么大老远的,并立马拿出手机,拨通了自己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的电话。

“喂……”

听到熟悉的声音,郑礼立马激动的抢过话语权,激动道:“老广,你快来看下S市,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居然全部人都不见了,新闻有没报道?”

“淡定淡定,别激动,我早就知道了,你躲哪里去了?你不知道这几天发生了什么事吗?”电话那头被称作“老广”的年轻男声回话道。

“不知道,发生啥事了?”

“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病毒,把全世界的动物和大部分的植物都杀死了,总之只剩下一些树木海藻之类还没死之外,所有能吃的生物都死了。那么很自然的,大家就会陷入饥荒,只不过现在才过去几天,大家还能靠着以往生产出来的人工食品生存,不过那些东西是吃一点少一点的,刚开始很混乱,大家都抢着买,后来政府出面,将食物和人们都集中在一起,每天平均的派发食物度日,所以才会有你现在看到的那个情况。”

“不是吧……?我是在看某点的网文吗?怎么会发生这么不科学的情况?那我现在咋办?去哪里跟你汇合?”

“我在D市B区,你自己过来小心点咯,可不要给食人族吃掉啊哈哈哈哈!”

“我去,老子还没动身就开始诅咒我了,有着你放学别跑!”

“哎呀~我好怕……”

不等对方说完,郑礼立马挂了电话,得意的笑了笑,随便找了一辆被丢弃的摩托车,郑礼就往来路回去了。

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家里的仓库究竟有着多大的价值,完全可以说就是拯救这个饥饿末世的神器,可是,骑着骑着,他脑中突然将一系列的事件给串联起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全球都陷入饥荒时,他的仓库就出现了?又或者反过来说,是因为出现了仓库这种东西,这世界才会出现那种新型病毒?别的动物都被杀死了,偏偏就没把人类给杀死?单纯的偶然?可能吗?假如不是偶然,那……是谁人所为?

他心事重重的回到家中,天色渐暗,已经傍晚时分了。

“汪汪!”被拴在家中的奥巴狗使劲摇动尾巴,欢迎给它吃肉的主人回来。

“狗?”郑礼看着面前的奥巴狗,停住了脚步,没走前去。

他此刻才发觉这只黄狗的不正常之处。

为什么这狗没死?不不不,我想想我想想……对!我记起来了,刚开始见到它时,它是奄奄一息的,那时我以为它是肚子饿的才这样,现在回忆起来,那根本就不是饿的,明显是病入膏盲的状况。老广说了,全世界突然蔓延一种新型病毒,现在看来这只狗当时明显就是感染了那种新型病毒,并且已经接近死亡。可是,现在它却没死,为什么?是谁把它治好的?

郑礼不停回忆着,这段时间有什么人接触过奥巴狗,但是,除了那十几个饿汉之外,根本没谁接触过它,而那十几个饿汉明显就不是治好它的人,那么……还有谁?

是谁一直在奥巴狗身边的?

谁?除了郑礼,还能有谁?

可是,郑礼对它做过什么了?郑礼根本就不懂医学,怎么治好它的?根本没给它吃过什么药了?

除了给它吃过几块猪肉和一般的自来水,也根本没给它吃过任何东西……

猪肉?

郑礼一惊,他给奥巴狗吃的不是一般的猪肉,是他从仓库中取出来的猪肉,仓库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谜团,那它里面的东西,有什么奇怪作用隐藏着,也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此时,郑礼才茅塞顿开,他终于将所有的事情真正串联起来了。

最初,这个世界突然出现新型病毒,将所有动、植物杀死,当然也有一部分植物和海藻抵抗住了。

但与其说是抵抗住,更应该是说投放病毒的人故意不去杀死那些植物海藻,恰恰人类没感染病毒,要不然没了植物供氧的话也是无法生存的,这就是投放病毒的人的想法,那些植物留下来的目的就是生产氧气。

与此同时,郑礼又非常“偶然”的挖出仓库来,他进入仓库后,遇到一大群野兽,可偏偏这些野兽没杀死他,并且后来还听他的指示,悍不畏死地帮他杀死了那十几个饿汉。

最后一点,感染了病毒的动物,只要吃了仓库里东西就能治愈这种新型病毒,很可能那些枯死的植物也能治愈,只要将仓库中某样东西浇到它们身上。

这一切,都是什么跟什么啊?他郑礼被选中了?选中了他要他干什么?能救的动物都死光了,况且,他郑礼还真没这么自恋的认为自己有什么特别,以至于让躲在幕后有着这么强大能力的人或别的什么事物给选中呢。

反正郑礼已经彻底混乱了,愈加深入思考,谜团就变得愈加的巨大。他明白,再怎么想也无法想出结果的,所以很干脆的就放弃了。

郑礼收拾心情,回过来,思考目前最现实最实际的问题,对这个仓库,该怎么处理?

目前他想到三种处理办法。

一:置之不理,或许自己可以躲在里面不出来,等全人类都饿死了,再走出来,然后自己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孤独终老。

二:交给政府,为人类做贡献,说不定还能得到一枚英雄勋章。

三:自己去将仓库的能力最大程度利用,就在现在全人类都饿肚子饿到要吃人的时候,自己横空出世,成为救世主,又或者成为独裁者,实现一统地球的任务。

郑礼会怎么选?

“嘟嘟——”突然,他的手机铃声响起。

“谁打来的?老广?”郑礼疑惑,现在都是末世了,谁会理会他这么一个闲人?

“嗯?!”郑礼拿出手机,来电显示是他大哥郑文飞打给他的。

郑礼想不明白,不过手机不断嘟嘟作响,也没空让他多想,只能接下电话看看对方打算说什么。

“喂。”郑礼说道。

“哦,是郑礼呀。”大哥郑文飞的声音属于一种比较沙哑的男低音。

“是。”明明对方没有问的意思,郑礼依然如此回答。

“有件事要跟你说说。”

“什么事?”

果然,无事不登三宝殿。

“陈伯父还记得吧?”

“嗯,记得,以前我们常常偷偷去他家玩的。”

“他一周前脑溢血病死了。”郑文飞语气没多大波动。

“噢……死了……”郑礼也不知说什么好。

“老爸和陈伯父之间一些事你也知道的,陈伯父死前一直念叨着我们老爸,希望我们这些后生将他和老爸的骨灰葬在一起,所以后来我们也听了他的意愿,就将陈伯父的骨灰和老爸的葬在一起。你回了老家我们也没通知你,毕竟这也不算很大的事,也用不着到处说的嘛。”

“嗯……”郑礼应了一声,对于他们拖到现在才告知他这件事也无甚表示。

“可是,陈伯父的独女,觉得老爸跟陈伯父葬在一起不好,所以就……你也知道的,人家唯一的父亲刚入土,而且女孩子人家比较情绪化一些,做些冲动的事也在所难免的嘛……”

“所以就什么嘛?”郑礼心急他不说出后话来。

“也没什么,她就是把老爸的骨灰给洒了那么一点。”

“什么!?”郑礼瞪大眼睛,似乎眼前有什么不可思议之物一样,他道:“你说她把骨灰给洒了?!”

“你不要想太多,我就是看着我们都是老爸儿子的份上说一说这事而已,这边的事我会处理的。其实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骨灰也只是一个形式罢了。所以也不要在这事上多想什么,可千万不要找陈伯父女儿什么麻烦,再怎么说也是好多年的熟人了。

“哦,我知道。”郑礼语气已经恢复平静。

“那我也没什么事了,你自己在那边多注意,那我就挂了。”

“好。”

郑礼挂了电话,把手机塞进裤袋中。

觉得不好?单纯觉得不好会把人家父亲的骨灰给洒了?没错,郑礼的父亲在生前曾救过陈伯父一命,而陈家有个多年传下来的族规,那就是对他们家族凡是有过恩情的,只要对方愿意,那么都会将施恩之人一半骨灰移到他们的族坟处,假如情况允许的话还会联姻。

同时陈伯父与郑礼父亲也是好友,这件事他们两当然是说好了,而且还给郑礼与其同龄的独女定下娃娃亲。

但这个与郑礼定下娃娃亲的女儿,亦即是陈丹琼,在她父亲死后掌握了自己家族时,立马反悔了,不,与其说反悔不如说真正本性暴露出来。

你以为就凭着你父亲救了她父亲一命并将骨灰跟她父亲葬到一起,这样就能入赘她家?你这个穷小子是不是想的太美了些?现在掌控家族的人是我,所以,我就在这放下话来——绝对没门!

这,就是陈丹琼洒去郑礼父亲骨灰所带出的潜台词。

“陈·丹·琼!”他的牙缝中,一字一句地嘣出这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