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生活之谬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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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女性生活的不宜(9)

有些女性在经期情绪不稳,容易生气动怒,如果此时受到强烈的或持续不断的精神刺激,可通过大脑皮层及下丘脑、垂体前叶、卵巢系统等对月经产生影响。如心情抑郁或沮丧常会使经量减少,甚至闭经;情绪紧张则可使经量增多或月经提前。

因此,女性在月经期间要讲究心理卫生,保持乐观、愉快、稳定、积极的情绪。

■ 经期不宜忽视饮食调节

经期宜多饮开水,多吃蔬菜,以保持大便通畅,减少盆腔充血。

不宜饮酒及食用酸辣食品,否则可加重盆腔充血,使血量增加。

不宜饮茶。茶叶中的咖啡碱、茶碱等物质,具有兴奋神经、使基础代谢增高的作用,容易导致痛经、经期延长和经血过多。浓茶中含有较多的鞣酸,它会妨碍肠黏膜对铁质的吸收作用,易引起缺铁性贫血。

经前不宜吃过咸的食物,否则会使体内的盐分和水分贮量增多,在月经来潮前夕会发生头痛、易激动和易怒等现象。

■ 经期腰酸不宜捶打

女性在月经期会感到腰酸腿胀,通过捶打酸胀的肌肉来缓解不适,不少女性在经期也会习惯性这么做。其实这样不利于身体健康。

月经期间,由于盆腔充血,女性会感到轻微的不适,比如有腰酸、头昏、乳房胀痛、腹泻、疲倦、嗜睡、面部浮肿、烦躁等症状,这些都是月经期的正常生理现象。此时捶打腰部会导致盆腔更加充血,反而加剧酸胀感,导致流血增多,经期延长。

另外,妇女在月经期全身和局部的抵抗力降低,子宫内膜剥脱形成创面,宫颈口松弛,如果经常受到捶打的刺激,既不利于创面的修复,也易受感染而患急慢性妇科病,不利于身心健康。因此,经期腰酸不宜捶打。

■ 经期不宜拔牙

女性在月经期要避免拔牙。因为经期拔牙不仅出血量增多,拔牙后嘴里也会长时间留有血腥味,影响食欲,导致经期营养不良。还会出现耳颈部持续性疼痛并放射至头面侧部、局部淋巴结肿大、低烧、全身不适、食欲下降、张口困难、牙槽凝血块溶解、牙槽骨暴露及坏死等症状。据统计,出现上述症状的女性患者中有60%是由月经期拔牙引起的。

妇女月经期子宫内膜释放出较多的组织激活物质,将血液中的纤维蛋白溶解脢原激活为具有抗凝血作用的纤维蛋白溶解脢,同时体内的血小板数目也减少,因此身体凝血能力降低,止血时间延长。

同时唾液中纤维蛋白溶解原的前体激活物增加,易造成拔牙后伤口大出血,不利于牙龈伤口的愈合。同时,致病菌的侵入容易造成细菌感染,从而导致口腔疾病。因此,妇女月经期不宜拔牙。

■ 经期不宜唱歌

女子月经期间,由于体内性激素含量的变化,女性声带毛细血管充血、血管壁也变得比平时脆弱,致使嗓音发生变化,声音变得闷暗、发干或沙哑,甚至出现破裂声,音调变低、变小,发生困难,说话容易疲劳。此时声带如过度疲劳,或者咽部运动过量,会引起声带过度疲劳、毛细血管发生破裂等症状,严重者可导致失音。所以,女性在经期要注意保护好嗓子,不宜唱歌。

■ 经期沐浴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

月经期洗澡应采用淋浴,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洗冷水澡产生的寒冷刺激容易引起子宫、盆腔内血管过度收缩,导致痛经或月经失调,还有可能使月经突然停止。而水温过高会使子宫充血,造成经血量增多。

■ 不宜长期使用卫生护垫

卫生护垫很受女性的青睐,因其对女性月经期卫生保健有利。有些女性在非经期也天天使用卫生护垫来保持阴部卫生,实际上这样做是错误的。

虽然卫生护垫有利健康,但也要正确使用,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引起疾病。健康女性的阴道具有自洁功能,长期使用卫生护垫会使局部湿度和温度都大大增加,尤其是在潮热的气候中更加明显,改变了阴道的酸碱度,破坏了阴道的自洁功能,为细菌和真菌的生长创造了适宜的条件,容易诱发阴道炎、尿道炎、外阴瘙痒、毛囊炎等病症。

已患有生殖系统炎症的病人,如果长期使用卫生护垫,会使病情加重。此外,卫生护垫的摩擦会致使局部皮肤受到损伤,容易引发皮肤湿疹和皮肤溃疡等疾病。因此,女性不宜长期使用卫生护垫,内衣裤要勤洗勤换。

■ 女性不宜浓妆就医

就诊时,人的面色,往往可以提示某些疾病的蛛丝马迹,可是如在化妆后就医,面部的真正颜色,就会被化妆品所掩盖,有掩盖病情的效果,往往使医生无法正确判断病人的病情。因此,女性就医时,切不可化浓妆。

■ 女性不宜吃煎炸烧烤食品

女性如果频繁进食煎、炸、烧、烤食物,容易引发妇科病。这是因为,在煎、炸过程中,蛋、肉等食品会产生许多生物活性分解产物,这些产物毒性很大,对女性卵巢、乳腺、子宫组织有亲和性,易成为癌的诱发剂。如果女性经常吃煎炸蛋和肉,患卵巢癌、乳腺癌的几率均会增加。

所以,女性应少吃煎鸡蛋、炸鸡腿等油炸或烧烤食品,以降低患妇科病的危险性,提高女性生活质量。

■ 不宜口服避孕药的女性

一般而言,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由于药物对机体可能产生的影响,处于下列情况的妇女不宜使用或慎用口服避孕药:

1. 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2. 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5. 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由于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

6.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7. 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8.处于妊娠期的妇女不宜使用。

9.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10.出现原因不明的阴道异常出血者最好不用。或者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更会减少月经量。

11.吸烟每日达20支,特别是年龄已超过35岁的女性最好不用。

12.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 不宜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女性

1. 已明确诊断妊娠的妇女,严禁放置宫内节育器,以免造成流产或感染性流产。

2. 生殖器官有炎症者,如急性盆腔炎、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等。

3.近两个月内月经过多、过频或有不规则阴道出血等月经不调者。否则无法辨别哪些是疾病症状,哪些是节育器带来的副作用,而且放节育器也可能使症状加重。

4.患有功能性子宫出血者。因放置节育器后,初期常常出现月经、白带增多或下腹不适,这些症状会增加病人痛苦。

5.人工流产术后子宫收缩不良、有出血倾向或感染可能者。

6.产时或剖腹产时有潜在出血或感染可能者。

7.产后42天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

8.患生殖器官肿瘤者,如子宫肌瘤、卵巢瘤等。

9.有较严重的全身疾患。如心力衰竭,重度贫血及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

10.子宫颈口过度松弛或重度陈旧性宫颈裂伤及重度子宫脱垂的女性,放置后易脱落。

11.子宫畸形者,如双角子宫等。

12.各种性病未治愈者和患盆腔结核者。

■ 不宜行输卵管绝育术的女性

以下情况的女性属于不宜行输卵管绝育术的人群。

1.处于各种疾病的急性期,全身情况虚弱,不能耐受手术者不宜手术。

2. 有感染情况存在,24小时内测量体温两次在37.5℃以上者不宜手术。

3. 患有神经官能症,对手术有顾虑者,应消除顾虑后再行手术。

■ 不宜做人工流产的女性

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做人工流产。

1. 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 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 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 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 不宜做药物流产的妇女

1.对米非司酮药物有禁忌证者,处于急性内分泌疾病期(如患有轻度肝肾功能不良、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肝或肾功能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等。

2.对前列腺素类药物有禁忌证者,如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

4.可疑宫外孕者(药物流产只用于终止宫内妊娠)。

5.异位妊娠或有异位妊娠的可能。

6.长期大量服药、嗜酒或每日吸烟在10支以上者。

7.孕期已长、胎囊大、孕妇年龄大者。

8.服药后不能及时去医院就诊者。

■ 停用避孕药后不宜立即怀孕

避孕药是由小剂量的雌激素和孕激素合成,主要作用是抑制排卵,改变宫腔黏液的性状,阻止精子进子进入宫腔,妨碍受精卵着床等。

因此,从优生的角度考虑,最好等到有三次正常月经周期后再怀孕,在此期间可用避孕套或子宫帽进行避孕。如服用避孕药失败,或怀孕后又服用了避孕药,应尽早流产,以保证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

■ 早产及流产后的妇女不宜急于怀孕

有过早产及流产史的女性,机体某些器官的平衡被打破,出现功能紊乱,子宫等器官一时不能恢复正常,尤其是经过人工刮宫的女性更是如此。如果早产或流产后就怀孕。由于子宫等功能不健全,对胎儿十分不利,也不利于妇女身体特别是子宫的恢复。

为了使子宫等各器官组织得到充分休息,恢复应有的功能。为下一次妊娠提供良好的条件,早产及流产后的妇女最好过半年后再怀孕较为合适。

■ 长期服用药物的妇女不宜立即怀孕

一些患病的妇女,需要长时间服用某些药物。激素、某些抗生素、止吐药、抗癌药、治疗精神病药物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对生殖细胞产生影响。卵子从初期卵细胞到成熟卵子约需14天,在此期间卵子最易受药物的影响。

因此,长期服药的妇女不宜急于怀孕。一般来说,妇女在停用药物20天后受孕,就不会影响下一代。当然有些药物影响的时间可能更长些,最好在准备怀孕时向医生咨询,请医生确定怀孕时间。

■ 不宜怀孕的女性

1.高血压病患者。

患高血压病的孕妇约有60%在妊娠6个月后会发生血压进行性增高,越临近产期,血压越高,会造成临产前十分危险的局面。

2.心脏病患者。

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如果怀孕,会增加心脏负担,易导致病情恶化,特别在妊娠晚期,有发生心力衰竭、胎儿因缺氧而死亡的危险。

3.肺结核、肝炎患者。

患此病的女性如果怀孕,会加重病情,并且病毒可传染给胎儿,带来严重后果。

4.肾病、糖尿病、甲亢患者。

患此病的女性如果怀孕,会使病情恶化,造成流产、早产或胎儿发育异常。

5.贫血患者。

患有贫血的女性如果怀孕,会影响胎儿发育,有引起早产的可能,产后体力也不易恢复。

6.精神病患者。

患精神病的女性如果怀孕,会使病情加重,或使已经痊愈的患者旧病复发。

7.流感、麻疹、风疹患者。

患有这些病的女性如果怀孕,可能会造成胎儿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