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 第二十章
参加365圣诞礼服的发布时,乔川还是没有出现,从头到尾就黎迪一个人张罗。
他身边有一个风情万种的模特,是苏艾手下的艺人尖尖,她很自我,对其他人都无所谓的态度,却在看到黎迪后突然两眼发光,对苏艾说:“我的爱情来了!”
我听后,大笑不止,属于黎迪的春天也来了。
在北京和苏艾他们过完我24-25岁生日,没办法,谁要自己的生日正好在年尾,过完生日没几天就元旦,所以总是两个生日。
生日宴也是我们的告别宴,我们没有喝酒,怕伤心。
电话妈妈说我要回家了,妈妈连声说好:“你回来,你爸就不用请假跑北京去看你了,你回来,我也不去旅游了。”
第二天我来到飞机场,远远的,就看到萧楚站在进站处对我招手。
他手中拿着那个檀木盒子,交给我,“我想,这个还是我亲手交给你。”
我接过,放进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
“我能再抱你一次吗?”
“嗯。”
萧楚将我抱在怀中,没有说一句话,我感受着他的气息他的触摸,我感受着分别的味道。
萧楚,谢谢你,让我知道什么是爱。
飞机起飞后,我拿出小提琴模型,上面挂了一条细细的银链子。
银链子下有个吊牌,上面写着:如果是永别,就祝你永远幸福。
我将模型上紧发条,听着悠扬的《小步舞曲》,然后将飞机的挡板拉下,沉沉睡去。
醒来时,嘴角都带着笑。
从北京到广州,3个小时的飞机。
一出机场,便迎上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就像以前每次离开家去外地时候一样,父亲左宇总是说:“下雨是因为你妈妈舍不得你离开家,所以哭泣了。”
现在这场雨是不是妈妈喜极而泣呢?因为她的女儿终于回家了。
此刻已是华灯初上,我走出机舱,立刻感到了扑面而来的凉意,只是跟北方令人窒息的凛冽不同,南方的寒意,是透明的清冷。
我到家了。
雨水模糊了我的眼睛。
我穿的比大多数人都厚些,令走路的形态显得笨笨的,妈妈说:“一路辛苦了。”
我摇头:“不辛苦,挺快的。”
爸爸站在接机的人群里,看着远远走来的我们母女俩,正要出声招呼,妈妈已看到了他,拍拍我的身子。
我抬起头顺势看去,看到爸爸时,脸上绽出笑来,向他拼命招手。
爸爸接过行李,在前面领头大步走着,妈妈紧随其后,年轻帅气的司机赶忙追上去抢他手里的箱子,倒把我一个人甩到了后面。
冒雨上了车,我看见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从座位底下钻出来,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小东西东嗅嗅西闻闻,然后一跳蹦到座位上要抓我的衣服。
“公主的孩子?”
“是啊,是个女孩子,叫宝贝。”妈妈抱着宝贝爱抚着,“在北京没同你说,就是等你回来给你惊喜,将它送给你。”
公主是妈妈养的小母狗,西施,已经5岁了才第一次怀孕。妈妈说只生了两个,另一个一出生就夭折了,医生建议公主不再生产,否则会有生命危险,便结扎了。
我从妈妈手中抱过宝贝,左亲亲右亲亲的,一下子就熟络了起来。
熟悉的关于家庭的味道,像一股温暖的阳光将我笼罩,令我再次沉沉地睡去。
北京,最终变成了生命中的一个小点,google地图上也便是一处地名,我知道它一直在那儿,只是永远都不会回去了。
那里将变成回忆之城,属于我的青春,拥有了所有关于梦和浪漫的都市,我曾在那里认识一帮朋友,爱上一个男人。
原以为人生就这样过去了,却不想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到家的第一夜睡得很晚,我虽然在车上小睡了会儿,但还是觉得很累。
只是看着爸妈高兴的样子,我打起精神又是吃又是说,几乎没让嘴闲着,这个冷清了许久的家因我的归来立刻热闹了起了。
睡前,我从书柜中拿了几本漫画带到床上看。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无论是小说、漫画还是教科书,都要带上床躺着看才看得进去。
妈妈把我的一切杂物都保存得很好——过去的照片、卡片、信件,如今全都坦荡地放在抽屉里,只是我们谁都不会再想去翻看。
对我来说,很多事,过去就是过去了。
回到广州的日子突然变得忙碌起来。
首先一件大事便是从先烈路搬到天河广场,早在三年前就买下了这间4室2厅的房子,因为我一直在北京所以就没有住进去,租给朋友当办公室。
现在我回来了,就把原来2室1厅的房子交给中介公司去出租,一家人马不停蹄地在我回来之后的一个月内便搬进了大房子。
这可是个大工程,足足耗费了一周的时间还没有完全清理完。
房间才收拾得差不多,妈妈又忙活起我的相亲的事项了。
开始时,我还软的硬的反抗下,但随着见面的人越来越多和频率越来越快,我明白妈妈是不达目的不肯罢休,也就偃旗息鼓,由着妈妈去折腾了。
这下,她更是忙得不亦乐乎了,还参加了一个相亲团,都是妈妈们组成的团队,每个月组织一次活动。
大家纷纷带着各自孩子的照片和个人信息聚集在一起交流,如果有合适的便留下联系方式,一回家就会兴高采烈的同儿女分享“收获”。
我做起了自由职业者,在新浪开了一个微博,给广告公司设计策划图和为酒吧或者餐馆设计广告宣传单,这些所谓的工作占不了我太多的时间,也只是为了养家活口。
再说了,在家生活,父母也没想过我立刻开始进入工作对的忙碌中。
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创作一部小说,我谢绝了许多杂志的约稿,动笔开始写大长篇的小说。
我准备完成小时候的一个梦想,写一本童话,关于灰姑娘和王子的童话,就算是落伍也要完成,是我从小的愿望。
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闲下来了,浪漫的片段全部涌上了头脑,我完全沉浸在了写作的氛围中。
除了“工作时段”和“相亲时段”之外的全部时间,我都在写啊写的,不分昼夜地写,有时写得大笑不止有时又会泪流满面,仿佛所有的喜怒哀乐都纠缠在14.1寸的屏幕中。
这时我才理解了为什么方堃会那么热衷于写超脱现实的小说,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地描写现实社会百态,才可以把真实的自我写进去,而不像写现实小说那样会别别扭扭的裹足不敢前进。
我想藉由这本童话来纪念青春,纪念属于左兰的青春,纪念属于苏艾的青春,纪念萧楚、方堃、黎迪,甚至申以沫的青春。
大家都会拥有美好的未来,只是属于青春的纪念就这么一次,没有早也不会晚,就在今生的那个时间大家聚集在一起,相识、相知、相爱,然后相互错过。
我给苏艾发了msn消息: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对我们在一起所经历的日子有了新的认识和梳理,突然,我感到有些遗憾,在那些日子里我们却不那么珍惜。原以为已经投入了所有,现在想想,也就那么多,根本不值得纪念啊。
苏艾不在线,便没有收到回复,我又接着发了一条:我觉得方堃的《第八日》是不是在写你呢?昨天我在土豆看了剧目的视频片段,感觉那个女主角的性格和你如出一辙,我想,方堃原来是这么爱你。
写完后,我关上电脑,橘红色的太阳光撒在了窗边的一角。
我舒展舒展身体,然后叫爸爸妈妈,没有人回应,大约出去散步了。
我起身,走到窗边把窗帘全部拉开,让阳光细细碎碎地飘了进来。
拿起手机翻看电话簿,回来了将近两个月时间,整个人的状态都是宅在了家中,同学朋友都没有联系过。
现在安静下来,便想到了和老友的联系。
手指正停在“罗莉”的名字上,我唇边露出一丝笑容,脑中浮现出那个胖胖的可爱形象的女生,总是扎着马尾,一甩一甩的。
我给罗莉家拨通电话,是个男人接听,于是本能地说了声“叔叔,请帮我找一下罗莉”,没想到电话那头传来吃吃的笑声。
“我是罗莉的老公,你喊我ANDY就好。是ANDY不是UNCLE哦!”男人的声音有些轻佻,令我一窘,脸上挂满彩霞。
“您好您好,我是罗莉的初中同学,麻烦您帮我转一下她。”
“好,等下。”
说着,就听见那男人把电话放在一旁,然后叫了一声:“罗莉,你的初中同学。”
“谁啊?!”罗莉的声音远远的传来,有些陌生。
“不知道啊,好像北方的,还用‘您’和我说话。”那一声“您”被ANDY说得怪声怪气,我听了真恨不得赶紧把电话挂上,罗莉却接了电话。
“喂——”
“罗莉,我是左兰!”
安静了片刻,罗莉大叫起来:“左兰?!你从北京回来了啊!”
“是啊是啊,这不都回来快两个月了!”
“什么?回来这么久才电话我,你真没良心啊!”
“不是给你电话了嘛,你可是我第一个联系的人哦!”我开心的拿着电话笑着,罗莉也笑得合不拢嘴:“这次回来是回来了,还是就呆几天?”
“回来了,想死你们了!”
“是啊,我们一帮同学在北方打拼的就你一个,能不辛苦吗?想帮你都帮不上,还是回来好!”罗莉说着顿了下,大约是ANDY在旁边给她瘙痒,就听得滋滋的摩擦声。
“没想到你都结婚了……”我装着叹了口气,老生常谈似地说,“原来那个和我抢男人的小贱人,终于也有嫁人的一天啊。”
“喂喂喂!你才小贱人,是你抢我男人好不好!”罗莉噼里啪啦说开了,“再说我现在这个又不是自由恋爱,都是媒妁来的,如果他对我不好早晚有一天把他甩了……喂,哦呵呵呵呵——”
电话中发出怪异而吵杂的声音,罗莉边放肆地大笑边叫着:“停下停下,痒死我了!”隐约听见ANDY小声说:“也不知道相亲之后是谁对我穷追不舍,果然是贱人!”
隔了好一会儿才听见罗莉说:“改天我们当面聊吧,也约几个同学见见面。”
“好啊,我家现在搬到天河来了,以你的时间定吧,我都方便。”
“就这么说了!”
挂上电话,我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滋味,从前的至交好友现在都已经嫁为人妇,过着幸福无比的小家庭生活,而自己还不知道未来是个什么模样,不能不说是一个问题。
难怪母亲总是一天到晚拉着我去相亲,原来已经到了剩女的年龄了。
这时,爸爸妈妈说说笑笑的进屋来。
我正准备去迎接,手机震动,来了一条短信,是罗莉发的。
短信说:江戟也回广州了,现在孑然一人,你看是否要见见他?
在钱柜定了一间包厢,我们三个大龄女青年正在小声讲大声笑。
屏幕上正在放着陈奕迅的《K歌之王》,一个穿格子衬衫的男人在旁边用粤语唱,却没有人听,还真同MV拍摄的那个歌者有得一比。
一曲完毕,ANDY自己给自己鼓掌,罗莉和米榛正在碰杯和吃小食,ANDY耸耸肩继续等着唱下一首歌,我看了这情况有些好笑,就用力鼓了下掌,ANDY回头给我礼貌的一个鞠躬,惹得另两个女人晓得更欢了。
罗莉说起ANDY与她的故事会甜甜地笑,还会时不时把大翻领的衣服再露一些,以便让另两位更清楚地看到她修长脖子上那条银光闪闪的项链和一枚茉莉吊坠。
“那个……今天他会来?”米榛神秘兮兮地问。
“啊?你怎么知道?”罗莉睁大眼睛,“难不成是他告诉你的?!”
“我告诉米榛的啦。”我喝了一杯橙汁,屏幕上的新歌曲是我点的,《潇洒走一回》。
“喂喂喂,这么老土的歌你也唱得出来?!”罗莉一口喷出。
“这可是当年我们三侠女组合登上全校舞台的歌曲,聚会必点歌曲嘛!”我不在乎地拿过话筒。
“我不唱,要唱你们俩唱,丢死人了!”罗莉不依不饶。
“那我们把你排除在外啦。”
看到我将另一个话筒递给米榛,罗莉从中阻挠:“米榛,我不唱你也不准唱!”
米榛是个小乖妹,当年我和罗莉心怀不轨的与米榛交朋友,就是因为江戟和米榛走得最近,他们俩是青梅竹马,所以我们这两个想追求江戟的女人就突然与米榛熟络起来。
之后,江戟从我们的生命中渐渐淡出,米榛倒成了我们一生的知己。
人的际遇就是这么妙不可言。
“我来陪你唱吧,我也很爱这首歌。”ANDY接过话筒。
“麦霸,你哪一首歌不爱唱啊。”罗莉大笑。
“《小冤家》这首我就不爱唱。”
罗莉吐吐舌头,不去管我的演唱了,转头对米榛说:“不知道江戟现在在做什么?”
“你不是一直与他保持联系?”米榛若有所思地挑挑眉。
罗莉再窘,赶紧说:“我和他只是普通的朋友了,你不要乱想啊,我都是有老公的人了。”
米榛笑得下巴都合不上了:“你还真是惊弓之鸟啊,罗莉啊罗莉,我们三里面就属你最幸福了。”
米榛突然冒出这句话让罗莉摸不着头脑,但是她并不想去深究,反正是赞扬的话就好:“快说他在做什么啊?”
“其实我同江戟也联系得少了,只知道他现在好像开了一家全国连锁饭店,经营得还蛮火。”
正说着,服务员推开门,探头进来看了下,然后对身后的人说:“是这间房吗?”
后面的人点点头,服务员便让开,待那人进来后才退出房间。
进来那人穿了件有藏青暗条纹的黑色半立领衬衣,铁灰色西裤熨帖出他英健的身形。
“江戟,你总算来了!”罗莉站起身,拉起ANDY的手介绍了一番。
江戟面带笑容应和着,眼角却扫到了我的方向。
我也注意到江戟进来,但是正唱到高潮也就没有停下。
米榛给江戟端了杯果汁,江戟接过,坐下。
我唱:“何不潇洒走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