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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我国中小学课程透视

我国中小学课程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即课程计划(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课程大纲或教学大纲)和教材。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到1998年,我国中小学已进行了八次课程改革。2000年前后启动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则是一项系统工程。这次课程改革改变了以往多年来课程改革仅仅局限于课程门类调整、课程内容增删和教科书更替这一传统模式。这次课程改革与前八次区别最大的一点就是把教师作为课改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新课程改革是包括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管理以及评价与考试等全方位的系统工程。这一跨越式的发展极大地拓展了整个国家教育系统的课程视野。

一、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与教材

以往的课程改革主要改变的就是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挂图、课外补充读物及各种视听材料等)三份课程文件。了解三份课程文件的意义和基本内容将有助于理解我国中小学课程体系。

(一)课程计划的意义和基本内容

课程计划是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类型学校的性质任务制订的有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从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到具体的课程设置、课时安排;从教学内容要求到教学效果评价考核等都作了明确的原则性规定。

课程计划体现着国家对学校教育的统一要求和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是办学的基本纲领和重要依据,也是制订分科课程标准和编写教材的依据。在我国课程体制下,课程计划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来说,具有法规的性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在其许可的范围内实施。

一个完整的课程计划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培养目标;制定课程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课程设置及要求;课程开设顺序及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考核要求等。其中,课程设置是课程计划的核心。所谓课程设置就是将所有教学科目和学生的一切活动项目加以恰当地组织和安排,使之构成一个完整的课程结构体系。它具体勾画出实现培养目标的“蓝图”,是把教育目标与教学实践结合起来的桥梁。

(二)课程标准的意义和基本内容

课程标准又称课程大纲、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课程大纲是根据课程计划设置的学科,以纲要的形式规定学科的教育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及结构、教学的进度和教学法要求等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应在坚持使学生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选择性,并开设选修课程,以利于学生获得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为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课程标准是编写教材的依据,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依据、学校评估和检查教学质量的依据。它具体体现了国家对各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课程大纲的编订有偏差,教材编写工作、学校教学工作,就可能出现更大的偏差就可能引起培养目标的偏差。

课程标准是分学科编写的,一般一门学科有一套课程标准。为了适合不同程度的学生需要,有时一门学科也可以有不同要求的多套课程标准。

我国中小学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编写就经历了“一纲一本”到“一纲多本”的过程,将来很有可能过滤到“多纲多本”时代,这也可以说是课程发展多样化和选择性的必然趋势。

课程标准一般分为“说明”和“本文”两大部分。说明部分主要阐明一门学科的教学目标、任务、教材编选的原则、教材的排列、教学策略和方法手段等。本文部分主要阐明学科的具体章节标题、内容要点、进度安排以及授课时数、作业要求等有关内容。

(三)教材的意义和基本内容

教材是教师和学生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中介材料,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课外补充读物及各种视听材料等。其中,教科书是教材的主体,常有人把教科书和教材混为一谈。教材的载体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幻灯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碟等。

作为教材主体部分的教科书,亦称为“课本”,是课程大纲的具体化。课程大纲是“骨架”,教科书则是充入血肉的“躯体”。教科书一般由目录、课文、习题、实验、图表、注释、附录等部分构成。课文是教科书的核心,其他部分是课文内容的补充与深化。教师要充分发挥教科书的示范引领作用。

教科书是学生进行学习的主要材料,它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教师讲授的内容,便于学生预习、复习、做作业;也是学生进一步扩大知识领域的基础。

教科书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它为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检查评定学生成绩提供了基本材料。

但是,教材(教科书)不是唯一的课程资源,教师要“用教材”而不是“教教材”。要确立课程资源意识,创造性地运用教材和各种课程资源。

二、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精神”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对课程目标、课程标准、课程结构、教学过程、教材的开发与管理、课程评价、课程管理、教师的培养与培训等做了详尽的规划。此次课程改革的成功与否,则取决于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学校和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变课程实施过程的“简单被动执行”为课程实施过程的“相互调适”。

(一)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是实现六大改变: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新课程改革重在学校文化重塑

建国以来的历次课程改革,都把焦点集中在课程物质形态的变化上,如课程门类的变化、课时的增减;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要求的调整;以及教材的更换,从旧版本到新版本,从一本到多本……

新一轮课程改革,把课程发展的重心指向教学方式的变革、学习方式的变革、评价方式的变革与管理方式的变革。新课程最重要、最本质的追求是建立一种新的课程文化,新的课堂文化,新的教研文化,新的管理文化。通过“课程变革”实现“学校生活重建”和“学校文化重塑”。

新课程的艰难就在于,需要在课程观念、课程内容、课程评价、课程管理以及教师教的方式和学生学的方式等方面的整体变革。新课程在目标、结构、内容、教与学的方式、评价与考试改革,以及课程管理和政策制度等诸方面进行了很多新的探索。但在实践层面,新的理念转化为教育实践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定的落差,人们接受并真正把握新理念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经历摸索和亲身实践、形成经验、发现规律、不断调整和再实践的漫长过程;更重要的是,实践新课程的每一个人都是在数十年的传统教育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即使人们在理念上接受并认同新课程的追求,但是在具体的现实情境和行动中难免仍然沿用原有的质量观。现有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班级规模,以及舆论环境和家长期望都在程度不同地影响、消解、甚至阻碍着新课程的有效实施和可能效果的显现。

实施新课程比较理想的情形是,新课程改革给学校、给课堂、给教师和学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师生关系更加和谐,课堂气氛更加民主,学生得到更多的尊重,课程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经验,获得知识不再成为学习的惟一目标,学校和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发挥,教师的专业发展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

(三)新课程改革的重心在于课程实施

课程实施的主体是学校、教师和学生。新课程强调教师课程意识的确立和课程智慧的生成。一个有课程智慧的教师把教学过程看作是课程开发过程,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强调教学过程和课程评价的重要性,以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来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推动新课程改革的进程。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教师要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课程评价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

三、课程管理与教材管理机制的形成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变了过去的课程管理机制和教材管理机制。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赋予地方和学校一定的课程自主权。并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

(一)构建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基础教育改革纲要(试行)》强调,为保障和促进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教育部总体规划基础教育课程,制订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订国家课程标准,积极试行新的课程评价制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课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国家课程的计划,规划地方课程,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经教育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单独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课程的实施和开发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二)完善教材开发与管理机制

《基础教育改革纲要(试行)》规定,教材改革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教材内容的选择应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需求;教材内容的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

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学校应充分发挥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利用校外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工厂、农村、部队和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并开发信息化课程资源。

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

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建立教材编写的核准制度,教材编写者应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向教育部申报,经资格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完善教材审查制度,除经教育部授权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外,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及跨省使用的地方课程的教材须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地方教材须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教材审查实行编审分离。

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单一渠道发行的体制,严格遵循中小学教材版式的国家标准。教材的出版和发行试行公开竞标,国家免费提供的经济适用型教材实行政府采购,保证教材质量,降低价格。

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学校和社会公布经审查通过的中小学教材目录,并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改革用行政手段指定使用教材的做法,严禁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