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放下:快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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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为善常乐

台北的周志敏小姐,在二十年前为电视公司制播了一个每周一次的节目,叫做“为善常乐”。播出数十年来,口碑很好,极受观众喜爱。但近年来看不到这个节目了,想是这个社会已经不必“为善”了,也不会“常乐”了!

为善常乐,确实是一句至理名言,也能为人生带来一个做人的准则。童子军日行一善,我们每日为善,当然就会常乐了。

在当初,“为善常乐”播出时,社会大众无不争相观看这个节目。社会上很多人做善事,传播媒体把那许多做善事的因缘,播报给大众知道,观众无有不感动者。记得十年前的社会,每个人都欢喜看到感动的人,听到感动的事,自己也努力做感动的人;人给予我的是感动,我给予别人的也是感动,彼此相互感动,这个社会是多么美好啊!

我们过去在报章杂志、传播媒体里,经常看到十岁的儿童一面读书,一面做小工、当报童,靠自己的能力孝养残障的父母。我们也看到一个未曾读书的母亲,一面在家里勤持家务,一面为人洗衣服、打零工,辛苦地照顾家计,培养五六个小儿小女读书。我们也看到拾荒的老人,把一生积蓄的几十万或几百万元捐献出来兴校办学。我们也可以看到公务人员把每日的收入用来养育一群流浪狗。

植物人王晓民,慈悲的妈妈陪伴她走过三十多年;残障青年郑丰喜,贤慧的妻子毅然陪他走到人生尽头。社会上有的人救溺,见义勇为,有的人救火而牺牲殉难。十步之内,必有芳草,真是善事处处可见。为什么?因为“为善常乐”这一句口号弥漫在我们的心中,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自然为善。

假如“为善常乐”现在仍然播出的话,可能已经没有观众了。现在时代不同了,善人善事已经少有听闻,是现代人为善不欲人知吗?还是做善事的人愈来愈少了?其实为善应该给人知道,所谓“抛砖引玉”,我们不是为一己之善名,我们应该把藏金藏玉的人士引出来为善。

语云:“莫以善小而不为”,小善可以成为大善;“莫以恶小而为之”,小恶可以成为大恶。滴水可以石,细沙可以阻挡洪流,只要常做善事,当然就会“为善常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