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有效德育:基于实践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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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学校德育的管理策略(7)

回到宿舍后他心情仍难以平静,于是又来到学校5楼的心理咨询室张老师处。而张老师又把年级主任等老师以及黄同学、陈同学找来,让他们描述事情的经过,并不断对张同学进行询问,言语中明显流露出对张同学的怀疑,并让张同学写书面陈述材料。后来,心理咨询室只留下张同学一个人,他一个人开始写书面材料时,倍感委屈、无助和绝望,于是在纸条正面写了“上活动课时候我”几个字后就在背面写了“冤枉”二字,之后,从5楼咨询室窗口纵身跳下,造成三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在这件失败的教育事件中,关键人物——心理咨询教师至少犯了三个致命的错误:其一,迷失了教育的目标,作为一名心理咨询教师,真正的工作职责是抓小偷呢?还是引导学生从这件事中汲取生活教训?例如:这位同学被这些同学指责为偷东西,是不是他平时与同学沟通有问题?是不是不会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是不是容易让人误会?如何才能防止被人误会呢?张老师没有选择自己作为教育者所应负的职责,却迫不及待地让自己充当了法官的角色。

其二,这位心理咨询教师还被事件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同学互相指证偷东西”,许多时候真正的原因可能是:一些强势的同学不喜欢这个同学,或者是因为无聊想找些事玩玩、又或者可能是找机会报复,等等,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即使真的是张同学偷东西,偷东西的背后的也可能潜藏着贪心的心理、情绪渲泄或者是心理异常,到底张同学是那一种呢?不同的偷东西的原因其教育的方式方法都应该是不一样的。显然,张老师不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而是急着处理“偷”这一表面现象。

其三,没有给自己思考和冷静的空间,反被事情牵着鼻子走。作为教育者,要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是对的,要作出判断和评价也是对的,但应该正确了解事实真相,而不是武断而为。如果教育者能够先倾听,然后冷静地思考与调查,深入班级观察班级状态,向班主任了解学生的个性、班级表现、家庭背景等情况后再作判断。从客观的角度全面分析事件,不受个别意见左右,事情发展走向就有可能完全不同,而且还会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4.从突发事件中找到最能促进学生心灵成长的契机和内容

作为德育管理者,一定要明确教育的关键点不是在于惩罚学生而是让学生得到真正的成长。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是让学生汲取人生的经验教训,从而更好地走向未来社会,使人生更完美。因此,管理者要注意统筹事件中的各种教育因素使突发事件变成良性的教育资源。

案例:班主任向德育主任汇报,有学生偷了全班同学的钱。而且证据确凿,现在已经报警了。德育主任的第一做法是打电话向这位学生的家长,只问最近家庭状况,不谈学生偷钱的事;接着劝走警察,说事件还没明朗,明朗后学校自会处理。第三,要班主任以播音员开会的理由将这位学生叫来。第四,吩咐班主任通过学校广播号召全体同学为贫困同学的母亲治病而捐款。

学生来后,德育主任主要询问学生家庭的事,原来学生妈妈得了重病,而这个单亲家庭一贫如洗,根本没钱给妈妈看病,医生说再不治疗以后就会搁下大病根了,学生在走投无路之际,只好擅自取同学们的钱。德育主任告诉学生,学校已经知道情况了,现在正号召全体同学捐钱呢。学生一听泪如泉涌,马上承认错误,并当场在全校的广播里向全校同学道歉,保证一定归还所取款项。

事件后来编成了一个情景剧。这个学生就在这个剧里扮演自己,并随着这个剧到北京演出。这个学生一直健康成长;学校所有同学都在这件事中汲取了不同的营养。

教育者的成功就在于:不被同事的言行所左右;牢记教育最大的效果是让所有学生在事件中获得最大的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立足了解事件的真正原因;注意利用所有的教育细节促进所有的学生成长和思考,化劣势为优势,体现了管理者具有巨大的事件把握能力。

第五讲有效的学校德育管理策略(3)

四、善于处理“立与破”的关系

“立与破”是方法论中的一对关系,对“立与破”的理解与处理,可反映管理者的哲学态度与问题视角。

所谓“立”,是指对事物自然状态的认同与确立,强调顺应事物良性方向的发展,同时,“立”也是事物良好发展的结果。所谓“破”,那就是对自然状态的改变,强调约束与人为性的改变,具体表现为强调纪律约束、惩罚等手段。

人类万物万事,以“立”为目标,所谓“树正气”矣,当正气不树,出现了不良的生存状态,人们往往会通过“破”去掉不良,使之再树正气,所以,许多时候“破”在方法上是一种强制性约束、或者是一种惩罚性的措施。一般情况下,“破”与“立”是一对辩证的关系,既是相对立的,但又互相补充的,成为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两种工作思路。但如果管理者缺乏正确的认识与把握,就会将“破”当做“立”,或者只“破”不“立”,从而使工作剑走偏锋。犹如一个人得了疾病,可用两种方法医治,一是扶正法(“立”法),目的是通过提升自身免疫力来杀死病菌;二是正攻法(“破”法),通过各种抗菌素直接杀死病菌,正攻法来的快,容易立即见效,但用得多,自身免疫力受破坏,可能会使人更长期地依赖抗菌素。现在有的医生为了省事,经常动不动就用抗菌素,使中国成为使用抗菌素最为泛滥的地区。从人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扶正法(“立”法)才是最根本的和最终追求,而正攻法(“破”法)则是面对问题时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不是人体健康的关键。同理,在学校德育这一问题上,“立”——“树正气”才是关键,才是德育的真正追求。

(一)何谓德育工作的“立与破”

在德育工作上的“立”,是指方法上强调建立学生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学习方式,给学生自主成长空间。德育工作中的“破”,主要指瓦解学生与学校目的不一致的行为方式,强调通过纪律约束与惩罚性的方式使学生回归到学校主流的言行中来,一般是学生出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在德育工作中,“破”是在“立”失败后不得不为的行为,如果“立”已成功,“破”就没有存在的空间。但由于我们许多时候在立时不立,正气难树,出现了各种不良的言论与行为,只好用“破”来解决。

(二)善于处理“立与破”关系的管理价值

德育过程是“立与破”共存互补的过程。善于处理“立与破”的关系,就会使德育工作效果显著。如果只强调“立”,对行为不当的学生不予以适应的惩戒,学生可能对错误的认识不够深刻,可能下次还会犯同样的错误;如果只强调“破”,学生在强大的压力之下可能表现为服从,但往往容易出现“负面”的情绪,内心并不真正认同管理者和教育者的言行。更糟糕的是,越是运用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措施,学生越会使出与之对抗性的言行与招式,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果长期实施强制性和惩罚性措施而又没有一定的情绪疏导,甚至还可能出现学生的心理异常。

下述的案例充分说明以“破”为学校德育的基本措施可能会带来什么的结果。一所中学属于半开放式管理(有一半住宿生),原本五点钟放学至七点半这段时间可以自由支配的,许多学生就利用这段时间出去玩电子游戏机,于是学校修改规定,五点半才能放学,七点钟就开始晚自修,于是有的学生宁愿不吃晚饭、不进行个人卫生清理也要去玩游戏。于是学校再出一招,请派出所清扫违规经营的电子游戏室,结果是学校附近正规的游戏室没有了,地下游戏室还是冒了出来,而且有专人看风……如此等等,学校与学生之间就一直在暗地里较量着,你一招打来我一招挡的。从这所学校出现的情况可见,“破”有时并不能真正实现管理者与教育者的目的,反过来会使管理者与教育者感觉“黔驴技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