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有效德育:基于实践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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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培养社会的脊梁(1)

概述

不同群体站在社会的不同角度看教育,产生了不同的目的需要,因此基于人类社会生存而形成的德育最原始的目标被不同需要瓦解了,最后导致了现实的茫然:德育是干什么的?本文通过分析使人们明确德育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从而从根本上找到工作的关键抓手。这是解决中国德育问题的理论基点。

第一讲当代学校德育的使命(1)

中国学校德育实效性不高,不仅被社会批评,也困扰着广大的教育工作者(这里主要指学校管理者和中小学教师),同时,也被受教育者们所不屑,他们或者无视,又或者被动服从。中国德育问题是错综复杂的结,不能从单一的角度审视,也不是某种制度和决策能够彻底解决的,是中国历史与现实问题纠结在一起的果,也是世界文明行进到此际的中国大陆必然遇到的社会问题。

在当代中国,关于学校德育问题的解释其实存在着不同界面与角度,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这不同界面与角度都各自在增长延伸着自身的理解与行动。我们可以对此进行这样的划分:一是作为国家统治者的理解;二是作为教育旁观者——社会人的理解;三是作为教育工作者的理解;四是作为家长的理解;五是作为成长个体——受教育者的理解。这五个方面都从各自角度对德育工作进行了阐释,理解上虽偶有交叉,但更多的是各自阐述。

对德育进行研究的两类人,具体指德育理论工作者和德育实践工作者也只是游走在这几种界面中,并努力地寻找平衡而矣。德育理论工作者有两种,一种是明确站在国家统治者的角度考虑问题的,他们大多是政治思想工作专业出身的,是国家宣传工具的代言人,其中一些人也会从社会人的角度提出一些理解;另一种是教育学、心理学出身的研究者,他们更愿意站在社会人的角度去思考与研究,尽最大努力将五种界面的需要粘合在一起,构造出一幅和谐的理论视图,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见其圆融和合。还有就是德育实践工作者,他们最希望德育工作能够更加有效,能够满足国家需要、社会需要和工作需要。

之所以出现这一状况,是因为中国社会经过长期的忽左忽右、言左实右、言右实左的价值摇摆、文化变革以及社会变动,人们对德育的真正价值已经迷糊了,有的甚至漠然了。

作为中央集权制下的国家统治者,对德育的认识首先会从政治的角度进行考量,更多将德育看作为政治的重要工具;作为社会人(站在社会发展的角度衡量的人,而非政治者角色、家长角色或家长角色),会更多从德育对社会发展的价值与功能上进行思考;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多地考虑德育对学校整体工作带来的影响;作为家长,他们更多思考:我的孩子怎么样才能更听我的话,能够实现我的期待?而受教育者们由于思维与经验的不成熟,他们无法知道德育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在现实的教育情景中,他们理解的是德育会约束我的行为与自由。

所以在不同的角度取向中,德育已被模糊了自身最基本的价值与功能。

一、重新审视德育的涵义

在德育概念不断产生歧义的状态下,把握德育的真正涵义只能从道德的本义或德育的原点上入手,这样才能科学地把握德育的社会属性和存在价值。本文将从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一是从道德本质;二是从德育的产生以及发展的社会背景;三是从当代社会现实需要。

(一)从道德的本质看德育本质

我们以《辞海》的解释作为道德本质的基本理解。“道德”是意识形态,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通过这一解释,我们至少可以得到如下的一些信息:

其一,道德是以人类社会能够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的。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道德作为人类社会的产物一直存在至今,这意味着道德具有明显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特征,是人类社会自发而成的、为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产生的。

其二,道德是通过协调人类社会关系来实现其价值与功能的。人类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因为个人意愿与社会资源分配等问题容易产生冲突与矛盾,需要通过一些规则来缓解这种冲突与矛盾,从而使社会能够比较健康地得到延续与发展。道德正是应这一社会要求而产生的。

其三,道德是通过言论、良心进行调节的,直指人的精神力量,通过精神力量来影响人的行为。人类社会为使社会成员行为能够统一在共同的规则下,以达到社会共同发展的目标,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调节:一是法律,一是道德。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量进行调节的行为规范,是一套硬的规范措施,是人类精神的“他律”。而道德则是依据社会舆论、生活习惯、传统伦理,特别是人们的内心信念进行调节的行为规范,是属于软的规范措施,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因为道德强调的是人的精神力量,因此,道德最终总会体现为一定的社会价值观。

通过对道德概念的基本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所谓传播道德或者培育道德品质的德育,一定也应该体现道德的三个特点,即:能够使人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社会关系;直指影响人行为实践的精神意识。如果不用“精神意识”表述那也要用“价值导引”来表述,道德总是代表着主体的价值追求,关注着人的价值、地位、生命意义、理想选择等内容。

这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关于什么是德育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都存在着争论。在中国,相对一致的意见是:德育是三种教育的统称,政治教育、价值观教育(或称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但这一说法,与德育作为“培育道德品质的活动”的说法好像是不一致的,其外延延伸了许多。从字面上理解,道德教育应该以“培育道德品质”为基本目的的,而不是主流文本所表达的,涵盖政治教育、价值观教育、道德教育三种教育内容的德育。这意味着德育的外延在变化着。

在社会文化嬗变的过程中,为什么人们选择了用“德育”这一概念涵盖社会上与意识形态以及与行为规范有关的所有内容呢?如果注意到的话,你会发现,关于德育应该涵盖哪些基本要素一直是各有各的理解,而且最近的文件里还不断扩大这一范畴,把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等都作为德育的其中一个内容。(在这里,我们先不讨论德育应该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社会之所以进行这样的概念选择,其实是与道德的本义有着密切的关系,就是说,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德育内容如何扩大,社会仍然需要类似道德这样一种社会形态来调整社会关系。只要具备道德的三个特点,都可能被纳入到德育这一范畴中来。

从以上分析可得出如下判断:德育是从道德教育的概念衍生出来的,但随着社会活动和社会内容的丰富、现代德育的外延已从道德教育的基本涵义中延伸出来,并在不断扩大。德育已经衍变成能够帮助社会成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行为规范、价值和社会心理的活动,从而保证社会成员能够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保证个体的自我发展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现代德育概念这一演变与发展,使得道德以及德育的协调功能更加突出、丰富和更具实效。

(二)从德育的生成看德育的本质

中国古代社会的德育是为了实现“礼”,通过“礼”的实现来达成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在中国古代,德育主要内容就是“礼”,所谓“礼”,主要指社会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仪式与行为。“礼”强调社会秩序,强调民众应该有别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如《周礼地官司徒》记载的那样,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

中国古代的这一德育特点与儒家的治国思想有着重要关系。因为儒家主张“德治”和“礼治”。儒家认为,社会成员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才能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界,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与身份、地位一致的行为规范,便会出现“礼不行则上下昏”的状态,那么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因此儒家极其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与之相配合,在教育上,强调德育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倡导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从中国古代德育至少可以看到德育的两大特点:

其一,德育最初是作为实现社会理想状态的手段而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礼”实现政治理想——和谐的社会状态。这一点与上述的道德本义是一致的。历史上看,人类所有的社会理想,在政治上都是以和谐为最高目标的,这反映了人类社会属性这一特点。人类的社会属性,使其必须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下才能够使所有人各有所取,形成最稳定和最安全的生活状态。

如果说道德是以社会规范为主的社会意识形态,那么德育就是以培育个人具备有关社会意识形态素质的活动。只要与之社会意识形态有关的内容都可能成为德育的组成部分。

其二,德育实际上实现了社会目的与个体生活之间的良性互动。古代德育将道德教化与社会管理紧密相连,社会通过道德教化培育着社会生活中最为活跃的中坚群体,使之具备与政治相适应的观点、态度、思维方式与能力,从而使之与社会管理相呼应,互相配合从而形成和谐的社会局面;同时,德育也在培养着适应社会需要的、与社会相生相长的社会主体力量,使受教育的个体在社会生活和社会管理中能够如鱼得水,从而成为社会发展中最大得益者。这样,政治理想与个人生存之间就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关系。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德育的最终目的不是培育人的素质,德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培育人的素质只是德育自身最大的功能而已。在现实中我们经常将目的与功能混为一谈,这样容易导致本末倒置,导致将枝末当成了根本,从而失去了德育本义。这就像吃饭一样,吃饭的功能是保证身体的营养供应,但最根本的目的是使人能够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两者看上去好像一样,实际上是不一样的,有的人以为吃饭吃得越多身体就会越健康,因此不以健康为目的地拼命增加营养,过分的营养不但不能让人健康,可能还使人增加患病的可能。德育也一样,德育的目标才是实施教育的根本原旨所在,如果我们不抓住这一条,脱离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这一目标,无着力点地培育人的素质,这样培育出来的人是不可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所谓的素质也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德育的根本目的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就不会对德育有正面和肯定的评价,德育实效性就永远都是一句空话。

在现实的学校德育工作中,许多决策者和实施者往往只强调道德素质的培养,却不认真分析这种素质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具体起什么作用,更不深究这些素质在学生漫长的人生道路中应该如何发扬和转化呢?结果,所谓的素质培养与社会生活需要有着较大的差距,社会自然就会质疑学校德育的实效性。例如,有些学校特别强调遵守纪律这一素质培养,但更多是从学校管理工作出发的,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并没有将之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结合在一起,这样,学生只知在学校要遵守纪律,却不知在社会生活中也需要遵守各种规则,这样的学生出去社会后,就容易犯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了。

从以上分析可见,德育至少具有两大本质价值:即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德育既要实现社会的期望,使社会得以和谐,同时也要促进受教育者个体从社会生活中获得一定的利益,从而能够使个体与社会都获得和谐发展。如果德育失去其中的一方价值,德育就不可能真正地被民众所接受,或者被社会大众所推行。

由此可以得出,德育的本质就是通过培养个体良好的社会适应性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以此类推,凡是社会发展需要的,着重于社会与个体之间协调关系的一些个人素质都应该是德育的内容。由于社会在不断发展,社会生活日益丰富多变,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社会问题日益增多,需要人们相互协调的内容越来越多,所以德育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如果说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里,“三纲五常”是德育的主要内容的话,到了在工业社会中期,中国社会德育主要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的话,今天,已经迈向21世纪的中国,正逐步走向后工业时代的中国社会就应该将如何协调日益复杂的社会冲突,如何解决个人生存困境等因素纳入到学校德育体系中来。

(三)从社会现实看德育本质

迄今为止,在主流文本中还没有关于德育本质和德育内容的系统论述,但事实上,广大的具有社会良知的学人以及大批的一线教育工作者却在教育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与思考,努力通过大量的教育实践力图构建与现代社会相一致的德育内容体系,实现德育的本质价值。

1.日益复杂的社会变革过程需要更多样化的社会协调

人类社会发展经历了“原始狩猎和采集文明→游牧文明和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物和信息技术文明”这一历史发展过程。这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与原始狩猎和采集文明相比,现代文明更是体现了以往人类社会所没有的一些特点,例如,社会大生产专业化、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生产效率全面提高;社会分化剧烈,社会分工精细;社会流动性增强,业缘关系取代了血缘和地缘关系而成为人们社会关系的主要形式;个人发展的机会和自主程度增多、法治取代人治成为政治系统运行的基本方式;城市数量增加、规模加大,农业人口的比重降低至半数以下;交通运输工具和通讯联络手段高度发达,个人、群体、组织、区域、国家日趋开放;人的思想观念充分更新,竞争意识和时间观念加强,崇尚科学、信服真理、追求变革成为人们基本的行为或价值取向,等等。这些都使得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积淀而来的社会秩序、规范以及社会心理受到很大的冲击,前几种文明积淀而成的社会规范与社会秩序、社会心理已经没法协调现有社会存在了。因此,需要一些与现代社会相一致的内容与之协调,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现代学校德育的内容才会不断丰富,外延在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