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不可不知的民俗禁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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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人生历程步步求稳——人生大事禁忌(5)

新娘出门时,孕妇不能相送,因为古时人们认为孕妇预兆着血光,孕妇送亲会为新人招来血光之灾,所以在新娘出嫁时,孕妇一定要回避。试想在新娘出阁时,一般要燃放花炮,而且人员很多,场面拥挤杂乱,空气也比较浑浊,为了孕妇的健康着想,也不应让其参加到送亲的队伍中。除了孕妇不能送新娘以外,新娘的姑姑、嫂嫂也是不能来送的,因为“姑”与“孤”谐音,“嫂”与“扫”谐音,不吉利。

路上,若遇对面来花轿,两位新娘要交换手帕,忌互不理睬,扬长而去。围观者不能掀轿帘看新娘,因新娘身上有煞气。行轿路线忌走重复。若遇前面修路,要绕开,不能走刚才走过的路。去接新娘的空轿和接回新娘的“实轿”,不能走同一条路,应该“东来西走,不走重道”,或稍改路线,这是怕“重”,忌讳再婚。所谓“轿走回头路,夫妻不到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新娘下花轿的时候,忌讳属虎的人在旁观瞧,虎带凶煞,会招来不祥;忌小孩在场,小孩爱哭闹,会冲减喜气;忌寡妇及服丧的人在场,怕晦气带来不吉。

新娘人男方家大门的时候,忌踩门槛。因为门槛上有门神,踩踏了门槛会触怒门神,引来惩罚。忌新娘下轿后两脚踩地,要踩毡而行,以防冲犯土气。

其实,禁忌就是规矩,是劳动人民长期实践归纳出来的经验教训,其中一些看似可笑的条款,实则有着进步的意义。例如,忌围观的人半路掀花轿看新娘,说是新娘身上有煞气,实际是保护新娘不被骚扰。新娘出嫁前,母亲反复叮嘱,进婆家大门忌踏门槛,说是门槛上有门神,实则是恐新娘被门槛绊倒。你想如果新娘刚进门就摔上一跤,那将多没面子!忌小孩围观婚礼,说是恐小孩爱哭,怕冲减了喜气。其实小孩参加婚礼,高兴还高兴不过来呢,怎么会哭?其实这是保护小孩的办法,因结婚人来车往的,担心踩住、轧住小孩。

新婚夫妇拜完堂以后的重要节目就是洞房花烛夜了。

在民间有闹洞房的风俗。闹洞房又称“逗媳妇”、“闹房”、“吵房”,是对新婚夫妇的一种祝贺措施。

在民间最忌讳无人闹洞房。因为人们认为洞房里面常有狐狸、鬼魅作怪,为了驱除邪灵的阴气,增强人世的阳气,必须闹洞房。正所渭“人不闹鬼闹”。再说新娘进入一个新的家庭,什么都觉得陌生,难免会觉得孤独和寂寞,大家来洞房里和她开开玩笑会减轻她孤独、寂寞的心理。闹房通常是在婚礼后的晚上进行。届时,无论辈分大小,都集中在新房中祝贺新郎新娘新婚之喜。这时候无论谁说什么嬉闹的话,新娘新郎都不能恼,忌翻脸生气。俗话有“三日无大小”,即是说闹洞房不分辈,可以不受平时长幼尊卑的约束,随便说笑取乐。俗以为“闹喜闹喜,越闹越喜”。

新郎新娘送走闹洞房的亲友以后,就可以上床休息了,但是这里面也有禁忌。

新郎新娘上床就寝时,新郎要特别留心把自己的鞋放在新娘踩不到的地方。一旦被新娘踩住了,新郎就终生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来。新娘忌讳踩新郎的鞋,如踩了新郎的鞋就是对新郎的莫大羞辱。衣服也是如此,忌讳新娘的衣服放在新郎的衣服之上,否则丈夫将被妻子控制一辈子。

洞房花烛夜点燃的灯烛忌吹熄,要一夜长明。据传新婚夫妇谁要先把灯烛吹灭,谁就先死,所以二人谁也不吹烛火。在有些地区还有“守花烛”的风俗,即新婚之夜,新郎新娘整夜不睡,看守着洞房花烛,不让其灭。俗有“左烛尽新郎先亡,右烛尽新娘先亡”的说法,所以一烛灭时,遂将另一烛也熄灭,取“同生死”之意。忌新娘非处女。陈东原先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说:“中国人对于处女的要求,自宋以后,实在是日甚一日,因为男性对于这事看得太重的缘故,女性亦认此事为当然,甚至把全个贞节问题,都放在这一点上了。清代就有结婚后新郎谓新妇不是处女而毁婚的。北方最显,南方虽然没有这种风俗,但丈夫在结婚时若觉新妇的处女膜已破(唯一的标准),便要说她不贞,至少在心理上会发生莫大的隔膜。这样的怪癖,是一直到现在都存在的!”在旧时,各地区都有为新娘验贞的风俗,就是在新郎新娘的婚床上铺一块白布,第二天早上婆婆或者婆家其他人来验看,如果布上见红,表明新娘是处女,全家都高兴;如果没有的话,婆家会大怒,甚至会将新娘遣送回家。

夫妻二人,行完周公之礼以后,就开始正式走进婚姻殿堂了。

蜜月期禁忌

新婚夫妇在举办完婚礼之后,还有一个蜜月期。在这期间也有许多禁忌。

洞房从婚日算起,一个月内忌空房。也就是说忌讳新婚夫妻不在洞房内度过整整一个蜜月,否则便会有灾难发生。就是婚后新娘回娘家去,也应吃过午饭就往回赶,当天赶快回到婆家,其作用就是为了避免洞房空房。这大约是为了确保新婚夫妇可以甜甜蜜蜜地过好婚后第一个月而特设的俗约吧。其中肯定也含有老年人希望早得贵子,早见后辈人的希望。

新娘从娘家进入婆家,这是一个质的飞越,这表示新娘的身份已经由女儿变成了儿媳。人们认为,既然为人儿媳,就不能再像做女儿时那样无拘无束了,一定要“懂规矩”,而这些规矩无非就是束缚新娘行为的禁忌。

忌吃饭时狼吞虎咽。新娘在蜜月期间,吃饭的时候往往都是由夫家的姑嫂等陪着,所以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文雅,最忌讳狼吞虎咽、大吃大喝,否则就会让夫家人觉得没有礼节。

忌讳新娘婚后三日内下炕。在民间,忌讳新娘在婚后三日内下炕,否则会冒犯神明,导致灾祸。在旧时,许多地区都盛行“新妇三天不下厨”、“新娘子三天不干活”的习俗。虽然多是出于对新娘身上有浊气的考虑,但也从另一方面起到保护新娘的作用。新娘子度过新婚之夜以后,身体难免有些不舒坦,这样一来,可以照顾新娘不让其参加繁重的家务劳动。

忌两个新娘见面。在许多地区都有忌讳两个结婚不到一个月的新娘子见面的风俗。假如不得已见着了,要隔箩相拜,不然不吉。这实则是限制新娘出门走动的规矩。江宁一带也忌讳新娘子乱走动,乱串门。新娘串门,不但夫家忌讳,新妇去到的那家人家也忌讳。这主要仍是出于新妇身上带煞气,或者不洁的意识。所以在犯忌之后,还要举办一些斋戒的仪式来祛除不祥。

忌将新妇梳妆用的镜子借给他人用。说是如把镜子借给了别人,特别是借给属虎的人用会使新妇失去丈夫的爱情。因为镜子是夫妇两个人共用的,以不借给第三者为好。如果借给属虎的,还恐犯冲克。再说,镜子借出去难免不被人摔破,镜破意味着婚姻不祥。

除此之外,新娘禁坐床沿,说是新娘坐床沿会让她心神不宁。新娘忌睡午觉,说是新娘睡午觉会使她变得懒惰起来。

回门禁忌

在全国各地都有结婚三天后夫妻回门的习俗。新娘回门又称“归宁”,亦即“回娘家”。有关新媳妇回门这一风俗在民间有个传说。

从前,有个小姐很多嘴。对此,她母亲很看不过去。有天母亲就说她:“你这张嘴太爱讲话,女孩子不要多说话,将来嫁到别人家去丈夫会嫌的。”

不久,这个小姐出阁了。为了不讨人厌,她到丈夫家后两天两夜都不说话,这可急坏了新郎!心想,难道她是个哑巴?思来想去,丈夫决定把她休掉。

第三天,丈夫请来一顶花轿,抬着小姐回娘家。小姐心中很悲伤。

快到小姐家时,小姐在轿中看到一个猎人举起猎枪正向一只呜叫的美丽野鸡瞄准。不一会,枪响了,野鸡被打死了。小姐看到此情景联想到自己的遭遇,不禁在轿中慨叹道:“花红柳绿好毛衣,藏在深山谁能知。你多言多语送了命,我不言不语转回去。”

丈夫听到小姐的这些话,觉得很吃惊。他想:几天都不曾听你说一句话,还觉得你是个哑巴!今天,你看见别人打死一只野鸡,马上就会作诗,这表明你不是哑巴!丈夫心中后悔。他急了,想转回身,但已到了小姐家门口。焦急中他忽然想出一个主意,见了岳父、岳母就说今天是“回门”。果然,岳父家欢欢喜喜地迎接了他们小两口。从此,新媳妇回门就演化为一种风俗流传至今。

在民间,新娘回门也有诸多禁忌。

回门时日的禁忌。在民间,新娘通常是三天回门,禁忌结婚后两天或者四天回门。

新娘在回门的时候,要有丈夫陪着,忌讳一个人回门。所以通常新娘回门的时候总是小两口亲亲热热、有说有笑的。在去娘家的时候,小两口要沿着迎亲的那条道走,所谓“三天不走两条路”。如果走两条路的话预示着夫妻会分开。

新婚夫妇回门带的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忌单数。娘家不能都收下,等新婚夫妇回夫家时,还要让他们再带去一部分。如果娘家全部收下了,婆家人会觉得娘家人“穷气”。

新郎和新娘一同回娘家,如果不在娘家住宿的话一定要在太阳下山之前赶回家,否则会婚后不吉利。如果新郎和新娘在娘家住宿的话,禁忌二人同宿。据说新婚夫妇在娘家同房会使娘家家道中落。也有的说是娘家、婆家不属于一个血统,如果在娘家怀了孕的,将把娘家的“人势”、“财势”带到婆家。

新媳妇回门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婆家的人,因而娘家也经常“防着她”。在河南有些地区,嫁出的女儿回到娘家,忌讳刷锅。说是如果新娘回门刷锅的话会把娘家的财气刷掉。这可能是母亲担心女儿辛苦的缘故。忌讳出门的姑娘摸、拿娘家的勺和火柱的风俗。说是“摸勺不死公公死婆婆”、“拿火柱不死公公死女婿”。还忌讳拿娘家的刀、剪,禁忌逮娘家的狗等,说是“恐怕日后割断娘家的关系,咬断路”。

新媳妇回娘家,忌讳把在婆家受的委屈告诉娘家,这主要是担心两家不能和睦相处。

婚后房事禁忌

房事是指性行为、性生活。房事禁忌是一种古老的禁忌。从人类的图腾时代直到现在,这一禁忌一直存在。因为它直接涉及到人类、族群的繁衍、生息,所以历来被人们所看重。在性事这一方面,西方人比较自由,而中国人就相对封建得多。虽然近些年来随着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人们不再像封建时代那样谈性色变了,但还是有所忌讳的。

同姓房事禁忌

在民间普遍认为,婚姻是性行为或者性生活合法化的根基。所以在婚姻禁忌中,凡是男女双方禁忌结为婚姻的,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也是禁止他们之间发生性行为的。

正是由于如此,我们在前边提到的择偶禁忌都有房事禁忌的特性。

例如:在一些地区的婚俗中有同姓不婚的禁忌,实际上也表示严厉禁止同姓之间发生性行为。如果有人违反,人们会觉得这是大逆不道的,会亵渎鬼神,全村人、全姓人都要受鬼神的惩罚,会有旱灾或涝灾发生。

如果发生了什么灾祸,他们也常常会从这方面来寻找原因,怀疑是不是有同姓人之间发生了性行为。

在一些少数民族中也忌讳同姓发生性行为。比如:黎族放寮(男女幽会之意)。因黎族生活在山区,男女交往机会较少,加上自然条件恶劣导致人口出生率低,黎族男女通常到十三四岁时就可以放寮。

当女儿长到一定年龄时,父母就在村寨中或村寨旁为她建“布隆闺”,用作与男子交往、恋爱之所,当地汉族称“寮房”。房子面积不大,陈设简陋,仅有一盏煤油灯,一张小床。寻找放寮对象,通常男子主动。每当傍晚,男子成群结仪或单独来到别村放寮场所。一些通乐器的人还带上自己的鼻箫、口弦等,以吹奏、唱歌表达自己的感情。若双方有爱慕之意,情意相投,男方便告知父母,然后委托媒人带上槟榔等礼物到女家求亲,女方家如同意,则开始进入订婚、结婚议程。

但是,放寮有严格限制,凡同姓的男女通通不能放寮,往往到外村寨放寮。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性行为禁忌和婚姻禁忌是可以相同的。凡是禁忌通婚的,也就禁止发生性关系。这一点特别在婚姻的群体意识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这是与原始时期的图腾禁忌和乱伦禁忌是有直接联系的。

婚外房事禁忌

在中国大多数民族都忌讳婚外性行为,认为这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婚外性行为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婚外性行为包括婚前性行为和婚后婚外性行为。

婚前性行为是指在结婚前与异性发生性关系。婚前性行为的禁忌,对于女性是十分严厉的。在不少民族中,都有“洞房验贞”的风俗。

洞房验贞的习俗在民间被叫做“验红”、“授巾”,古已有之。往往是在结婚之日,由新娘之母送给女儿或者女婿的白色巾帕,作为初行房事时用,民间也称“喜帕”。

旧时,授巾之礼在许多地方定婚礼上都有。如在广东,授巾之后,新郎新娘闭门人室,云雨一番,而新郎的父母亲友则在门外等候。事后,新郎手捧朱盘,盘内放着所授之巾,盖以红帕,其所示新娘为处女新红,这时众人皆大欢喜,纷纷表示祝福,并把烧猪送到新娘娘家。在此之前,娘家人一直忐忑不安,担心新娘不见处女红。

由于是检验贞女的唯一标准是处女膜是否破裂,万一未见红,新郎与家人便要归结为新娘不贞,起码在心理上要产生很大的猜忌与不和,产生隔膜。轻者使新娘无话可说,一生背负耻辱,在婆家和丈夫面前抬不起头,重者由媒人遣送回娘家。

重视处女红,是中国社会的普遍意识。善于观察的文人们又赋予其浪漫的色彩。王实甫的《西厢记》在描述了张生与崔莺莺的幽会之后,特别提到香巾,他写道:“(后庭花)春罗儿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灯下低睛觑,胸前着肉揣,畅奇哉,浑身通泰,不知春从何处来。”汤显祖在其《邯郸梦》那颇具情色的对白中日:“好夫妻进洞房花烛……大河犯客槎,猛擒拿,无媒织女容招嫁。休计挂,没嗟呀,多喜檀郎蘸眼惊红乍,美人带笑吹银蜡。今宵同睡碧窗纱,明朝看取香罗帕。”陶宗仪的《辍耕录》记载了一个人娶新娘后没见处女红,文人袁可潜赠与《如梦令》一首:‘今夜盛排宴筵,准拟灵芳一遍,春已去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

至于男子,虽然也有禁忌婚前有性行为的,但旧时实际上并非十分严格。特别是对于富家子弟,有的甚至把男子婚前的性生活当成“风流韵事”来宣扬。

中国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对男女婚前的性行为并不注重,不但不禁忌,还设有公房,为其提供便利。但是,发生了性行为或者有了孩子之后,便要结婚,否则会受到舆论的谴责或物质的惩罚。一旦结了婚,便不能再有婚外的性行为了。

有些民族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其婚外性行为禁忌的时间是被延长到常居夫家之前的。这表明,结婚或者有孩子,或者常居夫家便是一个禁忌的标志,一个自由的(不受婚约约束的)性行为的终止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