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伟大的,人类对这个世界最优美、最虔诚的赞美词就是“多么具有生命力”。每一种生物,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有权利享受自己的生命,而在你尽情享受的时候,生命也会展现出独特的魅力。
生命怪现象
凡人无不是活得好好的,可是天下偏偏有这样那样的非凡现象,例如自我燃烧、例如嗜好剧毒,或许,这些连科学家都挠头的生命现象还是交给我们的后代继续研究为好。
离奇的“自焚”
据说,1673年意大利一份医学资料记载着这样一件奇事:有个名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肋骨,但草垫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样。其后,在西方,有据可查的类似历史记载有200多起。
另一起悲剧发生在1951年7月1日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斯堡。傍晚,家中有人看到67岁的玛丽夫人舒服地坐在软椅上,次日晨,她儿子来到母亲房间,被一幅可怕的景象惊呆了:母亲和椅子都不见了,地面上只有几根烧得变了形的发卡、几小块焙干了的椎骨和一个缩成棒球大小的人头骨、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脚。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离尸骨很近的报纸和几英寸外的一块亚麻布却毫无烧过的痕迹。
有关专家调查玛丽夫人的死因,结果在室内没有发现任何易燃的化学药品,这里没有发生火灾,也找不到任何火源。一般火灾现场的最高温度为1500度,而出事地点中心的温度比这要高1倍,可是公寓没有因此而发生火灾,实在令人感到神秘莫测,无法解释。
1966年12月5日,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波特城,一位煤气工人上午9时来到94岁的班特莱医生家查表。这天天气极寒,工人以为老医生尚未起床,就径直走向地下室去查表。一进地下室发现地上有堆灰烬。他抬头一看,看到灰烬上方的天花板有一个烧穿了的大窟窿。他大吃一惊,赶忙奔上去找那位老医生,却在卫生间看到烧穿窟窿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条人腿,老人的身体已化为灰烬。整个现场没有丝毫发生火灾的迹象。警察赶到现场,对老人的死因无法解释,只得宣布死者在床上吸烟,引起火灾,老人惊醒后忙到卫生间取水灭火,不料在那里昏倒,被火烧成灰烬,草草结案,不了了之。可是有关专家指出,尸体化为灰烬,首先要经过2200度的高温烧30分钟,再经1800度的温度烧60~150分钟,因此老人不会因火灾而被烧成灰烬,否则整座房屋都要付之一炬。
有些科学家称这种现象为“人体自焚”,并给它下了个定义:所谓“人体自焚”,是指人体没有同外部火源接触,内部发生燃烧化为灰烬,而灰烬周围一切可燃物体保持原样的一种现象。
根据有据可查的200多案例,发生“自焚”的人男女的比例大约相等;年龄从4个月到114岁都有;身体有胖有瘦,有的案例甚至发生在走路、开车、划船、跳舞的过程中。
最令人吃惊的一例是棺内起火,尸体“自焚”。此事发生在1973年12月7日,美国威斯康星州一位年约50岁的妇女由于煤气中毒死亡。当人们为她举行葬礼时,棺内突然起火。等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时,火已基本熄灭。经开棺检验,发现除尸体化为灰烬外,周围一切可燃之物都完好如初。
“人体自焚”起于何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西方,有人认为是人体内有过量的脂肪引起的。这种解释站不住脚,因为发生“自焚”的人有胖有瘦。有些人认为,人体自焚是由于某种天然的“电流体”造成体内可燃物质燃烧。所谓天然“电流体”究竟何所指?说不通。还有人认为是由于体内磷质过多,发生自燃,此说没有根据。更有趣的是有个人认为是喝了过量的酒,酒精发生自燃现象。此人还做了个可笑的试验:把酒精注射到一块新鲜的肉里,然而却不见发生“自焚”现象。
当然,有人根本不相信有这回事,认为这都是些耸人听闻的捏造。
令人纳闷的是,这些记载都言之凿凿,美国《科学文摘》杂志1981年10号还刊出专文加以概述,国内几家刊物曾辗转译载。难道都是些捏造?显然,这种奇事如果是真实的,那么不仅西方有,东方也应该有。
明清代笔记丛书《书影》记载:“曲周陈公令桐,言其邑富翁子妇,自父家还,明日偕卧不复起,家人呼之不应,抉户而入,烟扑鼻如硫磺。就窗窥之,衾半焦,火烁之有孔;二体俱焚,惟一足在。火之焚人,理殊不可解……”
《书影》著者周亮工(1612~1672),明末清初人。此书刊刻于清康熙六年丁未,即公元1667年。这一记载的发现,证明了“人体自焚”的现象也见于我国古代。
我们人体内部就有一股“热情”,倘若机缘巧合,说不定这团火一般的情绪就会灼烧你的身体。
无巧不成书
(1)两位美国总统的巧合
杰佛逊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而亚当斯则是该宣言的主要传布人之一。后来亚当斯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而杰佛逊成为第三任总统。他们于同年同日逝世:1826年7月4日,即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美国独立五十周年纪念日。杰佛逊显然凭意志力量活到那天,因为他临终时还询问当日是否7月4日。至于亚当斯,则比杰佛逊多活了五个钟头。
按中国传统的说法,或许二位总统是桃园结义的兄弟,真真儿应验了那句俗话: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2)三次被同一僧人救命的巧合
约瑟夫·艾格纳是著名的肖像画家。他18岁时曾想自缢而死,但被一位神秘而至的托钵僧解救下来。这是1836年在维也纳时的事。四年以后,在布达佩斯,艾格纳又想自缢,却被同一僧人的突然出现而制止。八年过后,已投身革命的艾格纳因从事政治活动被判处绞刑,可是由于同一僧人的斡旋而被改判死缓。最后,1886年,艾格纳68岁时,他终于实现了求死的愿望,用手枪自杀。他的葬礼由这位僧人主持。可是直到临死,艾格纳也不知这位僧人的名字。
(3)国王与百姓的巧合
1900年7月28日,意大利国王乌尔伯托世和他的随从副官来到距米兰几英里的蒙扎市,第二天国王要为体育运动会颁奖。在到达的当天夜里,国王和副官去一家小饭店进晚餐。当店主让他们点菜时,国王发现店主人容貌和身材都和自己一模一样。他们交谈,得知他们在许多方面都出奇的相似,这使两人都大感惊异。
两人出生在同一地同一年的同在(1844年3月14日),名字都叫乌尔伯托。两人都于1868年4月22日结婚。他们的妻子都叫玛格丽特,他们的儿子都叫维多利奥。在乌尔伯托国加冕那一天,另一位乌尔伯托的饭店正式开张。
国王对这些巧合惊讶不已,他问这位店主他们以前怎么从未相逢。店主告诉他说,实际上,他们曾两次因作战勇敢被授过勋,一次是在1866年,那时店主是个士兵,国王是上校。第二次是在1870年,两人分别晋升为军士和军团指挥官。店主说完这些后,又忙着他的生意。国王转身对副官说:“明天我会让此人成为意大利国王的骑士,明天定要他参加大会。”
第二天,国王信守其言,派人去找那位酷似者,但他被告知,此人当天因枪支走火被打死了。国闻讯大惊,要他的副官去了解何时举行葬礼,他要亲自参加。正在这时,有个刺客向他开了三枪,第一枪没有击中,后两枪打中了他的心脏,他当场死去。
中国有句俗话叫:“无巧不成书”,用在人的身上正好合适,有时候你也不得不叹服我们的生命有这样多的感叹号,上帝唯一等待我们的就是落入宿命的圈套。
野人传奇
野人是当今世界“四大谜”之一,在这个科学之谜尚未揭开之前,我们应当如何来看待神农架的野人呢?
(1)离奇传说
1915年,神农架边缘地带的房县,有个叫王老中的人,他以打猎为生。一天,王老中进山打猎,中午吃过干粮,抱着猎枪在一棵大树下休息。不一会儿,他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他听到一声怪叫,睁眼一看,有一个2米多高、遍身红毛的怪物已近在咫尺。他的那只心爱的猎犬早已被撕成了血淋淋的碎片。王老中惊恐地举起猎枪……
没想到红毛怪物的速度更快,瞬间跨前一大步,夺过猎枪,在岩石上摔得粉碎。然后,笑眯眯地把吓得抖成一团的王老中抱进怀中……
王老中迷迷糊糊中,只感到耳边生风,估计红毛怪物正抱着自己在飞跑。不知翻过多少座险峰大山,最后他们爬进了一个悬崖峭壁上的深邃山洞。王老中渐渐地清醒过来,这才看清红毛怪物的胸前有两个像葫芦一样大的乳房。他立刻明白了,这个怪物原来是个女“野人”。
白天,女“野人”外出寻食。临走的时候,她便搬来一块巨石堵在洞口。晚上,女“野人”便抱着王老中睡觉。
一年后,女“野人”生下一个小“野人”。这个小“野人”与一般小孩相似,只是浑身也长有红毛。小“野人”长得很快,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已能搬得动堵洞口的巨石了。由于王老中思念家乡的父母和妻儿,总想偷跑回家,无奈巨石堵死了他的出路。因此,当小“野人”有了力气后,他就有意识地训练小“野人”搬石爬山。一天,女“野人”又出去寻找食物,王老中便用手势让小“野人”把堵在洞口的巨石搬开,并且着自己爬下山崖,趟过一条湍急的河流,往家乡飞跑。就在这时,女“野人”回洞发现王老中不在洞里,迅速攀到崖顶嚎叫。小“野人”听到叫声,野性大发,边嚎边往回跑。由于小“野人”不知河水的深浅,一下子被急流卷走。女“野人”悲惨地大叫一声,从崖顶一头栽到水中,也随急流而去。
已不成人形的王老中逃回家中,家人惊恐万状,竟不敢相认。原来他已失踪十几年了,家人都认为他早已死了。
这个离奇的传说,向我们表明:“野人”与现代智能人能够婚配,说明二者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只可惜王老中与红毛女“野人”的后代没有留在世上,不能作为考察“野人”的直接证据。
(2)追溯历史
神农架关于“野人”的传说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4到5世纪战国时期成书的《山海经》。《山海经·中次九经》中提到“熊山(即今鄂西北神农架)”中有一种身高一丈左右,浑身长毛,长发、健走、善笑的“赣巨人”或称为“枭阳”、“狒狒”的动物。西汉时期成书的《尔雅》中记载:“狒狒人形长丈,面黑色,身有毛,若反踵,见人而笑。”这种动物就是我们所说的“野人”。
更早一些,甚至还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24年,即距今3000年前,我国人民就捉到了一对“野人”献给了周成王。
战国时期,出生在神农架附近湖北秭归的、楚国著名的诗人屈原(约公元前340~约前278年)在他的《楚辞·九歌》中,也曾经以“野人”为题材,写过一首《山鬼》的诗:
若有人兮山之阿,
彼薜苈兮带女萝,
既含睇兮又宜笔,
予慕予兮善窈窕。
屈原大夫在这里描写的“野人”形象是:似人非人,站在山梁子上,他披挂着薜苈藤,带系松萝蔓,多疑善笑,羞羞答答。
公元400年前的晋朝,在湖北房县(今神农架林大部分地区原属房县管辖)也有关于“野人”的记载。如《尔雅翼》中说:“猩猩如妇人,披发、袒足、无膝、群行,遇人则手掩其形,谓之‘野人’。”
在我国南北朝时期(公元420~589年),我国人民不仅捉到过“野人”献给皇帝,而且还给“野人”画了图像。
1977年,在房县高碑大队出土的西汉古墓中,一块作为陪葬的铜铸的摇钱树九子灯上,就有“野人”的画像。为我们留下了珍贵的“野人”资料。
清代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由王严恭纂修的《郧阳府志·房县》中记载道:“房山在城南四十里,高险幽远,四面石洞如房,多毛人,修丈余,遍体生毛,时出山啮人鸡犬,拒者必遭攫搏,以炮枪之,铅子落地,不能伤……”这里的毛人即指“野人”。1925至1942年的18年间,房县有多次活捉和打死“野人”的记载,活捉以后,还绑着在房县大街上示众。
原湖北省水利设计院副院长翟瑞生回忆说:“1944年我在三五九旅工作,秋季离开延安,1946年秋,五师突围,春节前我们走到兴山县与房县交界处(即现在的神农架林区酒壶坪)时,发现在靠坡边的树林旁,站着两个‘野人’,正抬头看着我们,嘿嘿笑着,它们满身是毛,身上的毛是黑红色的,头发较长,披散着,颜色是淡棕色的;个子比普通人高,块头蛮大。高的那个是母的,两个乳房很大,它还用树叶围着下身。当时,我们与‘野人’相距大约有二十几公尺。由于军纪严,我们没有人理它们,但整个部队的的人都亲眼看见了。”
纵观历史,被人们称为“野人”的奇异动物,在神农架生长繁衍,传宗接代,已有数千年之久了。
(3)与“野人”的遭遇
历史只能说明过去。那么,当代人与“野人”的缘分如何呢?
1974年5月1日,房县桥上公社清溪大队副队长殷洪发在山坡上砍柴。他猛一抬头,发现从山下爬上来一个直立走、浑身长毛的怪物。这个怪物很快就来到他的面前,伸手就要抓殷洪发。这时,殷洪发想躲避已经来不及了。殷洪发立即用左手抓住这个怪物的头发,右手举起镰刀向怪物的左臂砍去。怪物疼痛难忍,叽哩呱啦乱叫,拼命从殷洪发手中挣脱逃走。但一撮红色头发却被殷洪发拔了下来,至今殷洪发的手中仍然还有30多根“野人”的红毛。
1976年春,东薅坪社员朱国强背着猎枪赶着牛群,到山上放牛。时至中午,朱国强十分疲倦,于是,他便坐在一块石头上扶着猎枪打瞌睡。一阵怪叫声把他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啊呀!面前已站着一个似人非人、通体红毛的家伙。他一边狞笑,一边伸出毛茸茸的大手,抓住了朱国强的猎枪,另一只手抓住了朱国强的棉袄。朱国强拼命用力夺枪。由于用力过猛,双方都跌倒在地,顺着山坡滚了下去。正在紧要关头,朱国强平时精心饲养的一只大黄牯牛凶猛地冲了上来,一头向怪物撞去。红毛怪物一惊,掉转头向林中逃去。朱国强见怪物逃走了,连猎枪和棉袄也顾不得拿,没命地跑回家中,吓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神农架南端的兴山县棒子公社,有一名叫甘明之的青年社员。他于1975年5月的一天与一个“毛人”相遇。这个“毛人”大约身高2米多,与甘明之面面相觑。甘明之早已吓得魂不附体,只喊“救命”。但那“毛人”并不理会,一把抓住甘明之手中的棒子,一脚踏住了甘明之的左脚,并且眯着眼睛放声大笑。甘明之使劲挣扎,过了一会儿,发现左脚松动了,便丢掉棒子,拔腿就跑。将进村子时,一个趔趄,摔出好远。闻讯赶来救他的人把甘明之扶了回去。他一回到家便病倒了,半个月后才能下地干活。
(4)搜集“野人”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