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创造历史的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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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早期生活与创作(2)

莎士比亚创作的历史剧《理查三世》在时间上和《亨利六世》下篇紧密联接在一起。剧本主要描写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理查为夺取王位而采取的种种阴谋诡计。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第一次以一个人物为中心来组织情节。

理查在《亨利六世》中,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形象。他外貌奇丑,体态畸形:一只胳膊萎缩得像枯枝,脊背高高隆起,两条腿一长一短,身上没有一部分是长得协调的。也许正因为如此,形成了他强悍残忍的野心家性格。在战场上,他是一个战无不胜的赳赳武夫,在约克家族尚未取得胜利之前,他已经显露出他的野心:我对于遥远的王冠抱着热望,我痛恨我面前的重要障碍,立志要将这些障碍扫除……在我一生中,直到我把灿烂的王冠戴到我这丑陋的躯体上端的头颅上去以前,我把这个世界看得如同地狱一般。在这部戏剧中,理查三世是个封建暴君的形象,坏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莎士比亚运用了多种手法塑造这个人物。对他的出生的描写就运用了极度夸张的手法。理查三世出世的时候,“夜鸟悲鸣,恶狗嗥叫,狂飚吹折树木”,他“一生下时就两腿先着地,满嘴生牙”,顿时,一个未来的混世魔王的形象就跃然纸上。

莎士比亚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揭示了理查三世的内心世界。他的狡诈和虚伪,他的口蜜腹剑、两面三刀的手段,使他成为一个天才的恶人。他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让我们看看他的一段精彩的“自画像”式的独白吧:我有本领装出笑容,一面笑着,一面动手杀人;我对着使我痛心的事情,口里却连说:“满意满意”;我能用虚伪的眼泪沾濡我的面颊,我在任何不同的场合都能扮出一副虚假的嘴脸……我比蜥蜴更会变色,我比普洛透斯更会变形,连那杀人不眨眼的阴谋家也要向我学习。我有这样的本领,难道一顶王冠还不能弄到手吗?即使是这样一个狡猾凶狠的人物,最后也终于因为罪恶累累,民心所背,而被前来讨伐的里士满伯爵打败。英国历史上最动荡的时期结束了,英国开始进入一个新的王朝——都铎王朝统治时期。

莎士比亚的第一个历史剧四部曲成功地对英国历史上多灾多难的兰开斯特王朝进行了全景式的展现,在思想和艺术上取得了一定成功,为后面的创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莎士比亚的第二个历史剧四部曲包括《理查二世》、《亨利四世》(上、下)和《亨利五世》。它们反映的是英国1377—1422年间的历史。在历史顺序上,这个四部曲刚好应该放在第一个四部曲之前,表现兰开斯特王朝是如何建立和巩固的。与第一个四部曲相比,第二个四部曲的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描写波林勃洛克公爵、即后来的亨利四世,如何从自己的堂兄理查二世的手中夺取王位,并巩固下来传给自己的儿子亨利五世。在思想和艺术成就上,第二个四部曲比第一个四部曲要高得多。

如果说《理查三世》塑造了一个暴君的形象,那么,《理查二世》则塑造了一个昏君的形象。理查二世被一群谄媚奸佞的小人所包围,整日耽于享乐。平民们因为各种苛捐杂税对国王充满愤恨,贵族们因为理查二世的昏庸也对他非常不满。被放逐到国外的波林勃洛克公爵利用时机,举兵回国。在众叛亲离、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理查二世被废黜,后来被杀死。正因为理查二世是一个昏君,所以波林勃洛克公爵不同于其他的篡权夺位者,他举兵回国时,人们不把他当作敌人,反而拥护他。

《亨利四世》(上、下)是莎士比亚历史剧中最成功、最受欢迎的一部,被看成莎士比亚历史剧的代表作。写这个剧本时,莎士比亚创作历史剧的各种技巧已经成熟。除了依据基本的历史事实之外,莎士比亚还充分发挥想象力,将自己大胆虚构的人物场景融入基本的历史框架之中,使历史复活,使整个作品充满勃勃生气。据说,伊丽莎白女王非常喜欢这部戏,尤其喜欢剧中的人物福斯塔夫。她传下圣谕,要莎士比亚专门续写一部福斯塔夫如何谈情说爱的戏。于是就有了后来的喜剧《温莎的风流娘儿们》。

《亨利四世》的主要内容是反映亨利四世和他的王子们与反叛的诸侯贵族进行殊死斗争的过程。莎士比亚突破传统历史剧多条线索交织发展的网状结构,而采用了两条线索平行发展的结构——以亨利四世为代表的宫廷生活线索和以福斯塔夫为代表的市井生活线索。剧中轻松、平庸、充满恶作剧的快乐的市井生活与紧张、复杂、充满流血阴谋的宫廷生活形成强烈对比,使作品的内容不仅散发着浓厚的生活气息,而且具有一定的历史深度。这部戏是喜剧手法和具有悲剧性质的历史剧创作手法的完美结合。

在剧中,莎士比亚成功地塑造了许多形象鲜明的人物,如忧心忡忡的亨利四世、骄横自负的霍茨波、机智快活的哈尔王子等,但最令人难忘、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还是福斯塔夫。

福斯塔夫是英国封建社会解体时期没落的骑士阶层的典型形象。封建社会的解体,使原先依附于封建贵族的大批骑士失去了生活依靠。他们一方面没有土地和劳动技能,没有正当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又沾染上了贵族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恶习,所以他们必然成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社会寄生虫。于是,福斯塔夫用不正当的手段来维持自己花天酒地的生活就成为可以理解的事情。

福斯塔夫是个脑肥肠满的中年人,他给人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他总是那么无忧无虑,开朗乐观。对生活,他尽情享受,不放过任何可以寻欢作乐的机会。他幽默风趣,喜爱逗乐,满嘴的俏皮话,有着把一切都变成一场玩笑的本领。他的乐观情绪是很能感染人的。当他打趣取笑时,不仅自己开心,也使别人获得乐趣。为自己的伙伴提供笑料,成为他们快乐的源泉,是福斯塔夫引以为自豪的事。他自己说过:各式各样的人都把嘲笑我当作一件得意的事情,这一个愚蠢的泥块——人类,虽然长着一颗脑袋,除了我所制造的笑料和在我身上制造的笑料以外,却再也想不出什么别的笑话来;我不但自己聪明,并且还把我的聪明借给别人。福斯塔夫是个不受任何道德束缚的人。他耍流氓,贪污讹诈,拦路抢劫,无所不为,而且他干这些坏事时毫无犯罪感。他对社会没有任何责任感,甚至还惟恐天下不乱。这是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在这市侩得志的时代,美德是到处受人冷眼的。真正的勇士都变成了管熊的役夫;智慧的才人屈身为酒店的侍者,把他的聪明消耗在算账报账之中,一切属于男子的天赋的才能,都在世人的嫉视之下变得不值分文。在这样的认识之下,他追求的是一种恣情纵欲的生活。酒和女人是他生活的两大要素。骑士所应有的忠信、勇敢的品质在他身上蜕变为说谎成性、贪生怕死。在福斯塔夫身上,体现了丰富的人性,他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在他身上,贫困与奢侈,愚蠢与机智,勇敢与怯懦,没落与虚荣并存。

福斯塔夫在人们心中留下的印象恰如他自己所说的:“我是一支狂欢之夜的长明烛。”在他身上体现了文艺复兴时代强烈的现世精神:打碎禁欲主义的枷锁,追求个人幸福,享受快乐的生活。

《亨利四世》中机智快活的哈尔王子长大后成了亨利五世。在《亨利五世》这部剧本中,他对内平定诸侯叛乱,励精图治,对外与法国王室联姻,使两国和平相处。可以说亨利五世是莎士比亚笔下理想完美的君王形象。

除了两套四部曲外,莎士比亚还写了两部单独的历史剧。一部是早期的《约翰王》,另一部是他后期与别人合作的《亨利八世》。

《约翰王》取材于中世纪的英国史实。主要是描写“狮心王”理查去世后围绕王位展开的斗争,同时也反映了英王与罗马教廷之间的反控制与控制之争。剧中“狮心王”理查的弟弟约翰王一方面和所有篡位者一样,为夺取王位不择手段,如杀害自己的亲侄儿等;另一方面在反对罗马教廷的斗争中又显示出极大的勇气,使英国最先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

《约翰王》塑造得最成功的形象是狮心王理查的私生子福康勃立琪。他的身上有着文艺复兴时期冒险家的特征。他认为“谁要是不懂得适应潮流,他就只是一个时代的私生子”。

《亨利八世》主要是揭露宫廷内外残酷的权力之争和统治者的反复无常。剧中的红衣主教伍尔习阴险奸诈,是个披着宗教外衣的野心家。

总的说来,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即反对封建割据和封建内讧,也不赞成农民起义,而希望国家统一和强盛。莎士比亚把这种希望寄托在开明君主的身上,照他看来,一位理想的君王应该正直、仁慈,同时又能消除封建贵族的割据势力,领导英国走上兴盛的道路。

三、莎士比亚的诗

莎士比亚的诗歌主要包括两首叙事长诗《维纳斯与阿都尼》和《鲁克丽丝受辱记》,以及一部《十四行诗集》。可以说,即使莎士比亚没有创作戏剧,作为一个诗人,他也能在文学史上留下声名。

《维纳斯与阿都尼》大约写于1592年,1593年出版,它为莎士比亚初次在文坛上赢得声名。它和后来的《鲁克丽丝受辱记》都是献给他的保护人骚桑普顿伯爵的。

这部长诗的题材取自于罗马诗人奥维德的长诗《变形记》。从诗的第一行起,诗人就把读者引入事件中心。爱和美的女神维纳斯对人间的美少年阿都尼一见钟情。她热情似火,不顾一切地向阿都尼求爱,调情。阿都尼却表现得冷若冰霜。他蔑视维纳斯这种单纯的肉欲之爱:我对于爱并不是一律厌弃,我恨的是:你那种不论生熟,人尽可夫的歪道理。你说这是为生息繁育,这真是谬论怪议。这是给淫行拉纤撮合,却用理由来文饰。阿都尼将真正的爱视作圣洁的感情,他认为维纳斯的爱不是“爱”而是“淫”,他严肃地说道:这不是“爱”,因为自从世上的淫奔不才,硬把“爱”的名义篡夺,“爱”已往天上逃开。“淫”就假“爱”的纯朴形态,把“青春之美”害,使它的纯洁贞正,蒙了恶名,遭到指摘……“爱”使人安乐舒畅,就好像雨后的太阳,“淫”的后果,却像艳阳天变得雨骤风狂……“爱”永不使人厌,“淫”却像饕餮,饱胀而死亡。“爱”永远像真理昭彰,“淫”却永远骗人说谎……阿都尼说完就挣脱维纳斯的怀抱,扬长而去。最后,他由于不听维纳斯的劝告,在一次打猎中被野猪咬死。维纳斯悲痛欲绝,带着从阿都尼的血泊中诞生的一朵红白相间的花,飞离这多事的人间。

《鲁克丽丝受辱记》讲述的是古罗马的一个故事。在奥维德的《罗马岁时记》中就已经简单地记载了这个故事。鲁克丽丝是古罗马将领柯拉廷的妻子,美丽而贞淑。罗马王子塔昆因她的美德而心动,趁柯拉廷在外作战之机,来到柯拉廷的城堡,凭着他的王子身分受到鲁克丽丝的热情接待,并在堡中留宿。当夜,他潜入鲁克丽丝的卧室,强暴了她。鲁克丽丝伤心欲绝。派人请回她的丈夫和父亲,揭露了塔昆的恶行,要求他们立誓为他报仇,然后突然自杀。当这一罪行被揭露出来之后,激起了罗马民众的公愤,塔昆家族被逐出罗马,国政归执政官掌握。

这两首叙事诗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一致的。即男女之间的关系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否则就会造成不幸和灾难。莎士比亚在诗中对情欲、爱情、贞操等观念试图作出自己的解释,表达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

文艺复兴时代的人们,刚刚摆脱宗教禁欲主义的束缚,强烈地要求个性解放,这最鲜明地表现在追求爱情自由,充分享受世俗生活的快乐上。维纳斯就是这一时代思潮的产物:她被赋予浓厚的人性,是个感情强烈、充满欲望的形象。莎士比亚对她大胆追求性爱欢乐的态度是肯定的,他承认它的合理性。莎士比亚所批判的是无节制的肉欲,他提醒世人不要从禁欲的极端又走向纵欲的极端。

与维纳斯相对照,阿都尼的纯洁、善良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无疑是诗人赞美的对象。他在异性的强烈诱惑下,仍能保持理性,显示了强大的道德力量。通过他,莎士比亚表达了自己对爱情的理解。爱情既不能强求,也不可以施舍。只有性欲而没有爱情的苟合是淫邪的,不道德的。真正的爱情是两人心灵的契合。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的两性结合才会给人带来真正的幸福。

在《鲁克丽丝受辱记》中,莎士比亚指出了不受道德束缚的情欲会导致恶果,害人又害己。

诗中的罗马王子塔昆是邪恶的代表。他对鲁克丽丝产生邪念仅仅是由于听到她的贞名。邪念一旦在他的头脑中产生,就驱使他去达到罪恶的目的。人性中这种可怕的现象,后来还在莎士比亚的悲剧中反复地被表现。

莎士比亚在艺术上取得更高成就的是他的十四行诗。十四行诗是16世纪上半叶由意大利传到英国的。到了90年代,十四行诗成为英国最流行的诗歌形式。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内容丰富,充满个人内心世界的情感体验,其中也折射出当时的社会道德风尚。他的十四行诗,留给后人许多疑问,如“W·H先生”是谁?“黑肤女郎”又是谁?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欣赏莎士比亚“甜蜜”的十四行诗。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主要涉及三个人物:诗人,“年轻朋友”和“黑肤女郎”。154首诗大体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第1首至第126首,是献给他的“年轻朋友”的;第二部分从第127首到第152首是献给一位“黑肤女郎”的。最后两首诗是对古希腊两首诗的意译。青春、友谊和爱情是整部十四行诗集的主旋律。

莎士比亚的第105首十四行诗,可以作为我们理解全部十四行诗思想的一把钥匙。别把我的爱唤作偶像崇拜,

也别把我爱人看成一座偶像,

尽管我所有的歌和赞美都用来

献给一个人,讲一件事情,不改样。

我爱人今天有情,明天也忠实,

在一种奇妙的优美中永不变心;

所以,我的只歌颂忠贞的诗辞,

就排除驳杂,单表达一件事情。

真,善,美,就是我全部的主题,

真,善,美,当代成不同的辞章;

我的创造力就用在这种变化里,

三题合一,产生瑰丽的景象。

真,善,美,过去是各不相关,

现在呢,三位同座,真是空前。如果说从十四行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的情感世界,那么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善、美统一的世界。这时的莎士比亚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对人生,对社会充满美好期望,对人文主义理想深信不疑。他对世界的看法是理想化的。研究者们常常对诗中的年轻朋友是男性还是女性提出疑问,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也许莎士比亚正希望给后人留下一种模棱两可的感觉。他想要热情赞美和执着追求的是一种“至真至纯的感情”,一种真、善、美相统一的感情,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要求如此。

让我们走进莎士比亚复杂的情感世界里,去和他一起体味爱的欢乐与苦恼。

诗集的第一部分,第1—17首,是诗人苦口婆心地劝朋友赶快结婚生子。由于美和青春总是易逝的,留下后代,可以使美和青春延续下去。这是十四行诗集中独立的一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