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了。单说约克·安斯屈伦就挺好,他是邻近一带有名的摔跤选手呢。”
“真的吗?这倒很有意思,我们就叫那位安斯屈伦和林肯两个人来较量一下。要是林肯输了,那我就再也不夸口了。”
“可以。那么,老板,我们就这样一言为定!”
“当然可以。明天是星期天,比赛时间就定在下午2点,地点是村里的广场。”
奥法特就在林肯有事外出不在店里的时候,决定了这场没有名堂的比赛。林肯回来,一知道这件事情就拼命摇头,奥法特却一面摸着他那个秃头,一面不住地劝说,最后,林肯也只好接受了下来。
“今天这场比赛,你看怎么样?”
“这当然是约克赢了。你看他那副身材,实在名不虚传。人家叫他‘野牛’,到底没有错。”
“不过,最近来到这里的那个叫做林肯的,看样子也着实有一手。尽管瘦巴巴的,可是骨架很粗壮呢。所以,要是给他那只铁腕一把抓住,恐怕连一只公牛也要倒下来呢。”
“听说,他在印第安纳的荒野里工作时,有一头野牛就被他活活地扭死了!”
“怪不得他把一大桶啤酒拿在手里,如同玩耍一般。”
不一会儿,被大家那样重视着的林肯,拖着他那两条特别长的腿,慢条斯理地来到广场上。奥法特兴奋地说:
“林肯,要使足力气干一下呀!要是败了下来,以后我的嘴就说不响了。”
“好吧。可是你也用不着急成这个样子,慢慢地瞧就是了。”
比赛的时间到了。
“约克,你把那个高个子好好地教训一顿!”
村子里一些急性的人这样在旁边大声呐喊。
“不能失败!林肯,要留神!”奥法特站了起来,为林肯打气。
那个安斯屈伦的确不愧为一个摔跤好手,他那个向前略略弯曲着的、像牛一般的身体,使劲地伸出两只胳膊的姿态,简直像一座铜墙铁壁。林肯却只是呆站在那里,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似的。
最先两三分钟的时间,双方都鼓着眼珠直瞪着对方。突然,“野牛”约克凶狠地向林肯猛扑过去。林肯很快伸出他那只特别长的大手,一把抓紧约克的肩膀,再用双手把对方高大的身体,没命地推过去。约克也使出全部力气回推过来。
看热闹的人都捏了一把冷汗,不声不响地站在一旁。老爱说话的奥法特老板,也把他那个大烟斗塞进了口袋,张着嘴巴目不转睛地看着。
突然,林肯的左手往对方的腰窝里一推,就像开动了一架起重机一样,约克那个公牛般的身体,立刻离开了地面!
“林肯,整垮他,把他打倒!”
可是,林肯从一开始就没有怀着胜败的心理,他不想把对方摔在地上,免得对方在众人面前出丑。
他慢慢地把约克按下去,认为这已经分了胜负,所以就绽开笑容,打算走开,结束这场无意义的比赛。
想不到约克从他背后反扑上来,一面伸出腿来狠命地向林肯踢去,这是摔跤比赛中禁止使用的一手。
林肯的身体被踢得摇晃了几下,可是,他的脚还是站得很稳。
“这太卑鄙了!好,重新来,来一次光明正大的比赛。”
林肯说着,双手卡住了约克的喉咙,用力把他举起来,一直举到头顶上面,还在空中将他摇了两三下。
“哎呀!”观众大声惊叫了起来。
“砰”的一声,约克巨大的身体被摔倒在地上!林肯的力气实在大得惊人。
“这还得了!”
七八个约克的伙伴,也是当地青年集团的成员,七嘴八舌地叫嚷了出来。林肯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镇静地看着他们。这时有人大叫:“要替约克复仇!”
另外又有七八个人,也这样嚷了起来。于是,就有十五六个青年,把林肯包围了起来。
可是,林肯还是非常镇静:“大家不要误会,今天是摔跤比赛,不是打架。”
但林肯的态度越是镇静,那些青年越来得凶狠:
“你在说什么?我们的同伴挨了打,就不声不响放过你吗?大家来,揍他一顿!”
“真的要干吗?我最讨厌打架,今天实在没有办法,就只好打吧!”
林肯不慌不忙地把腰里的皮带系紧。
“等一等!等一等!”
被摔得几乎昏过去的约克突然大声嚷着,站了起来:“架是打不得的!刚才做出卑鄙举动的,不是他而是我!这次是我的不对!”
约克一面这样说着,一面向人群里挤进去,和林肯握手。这个安斯屈伦倒真是一条好汉。
林肯也伸出手来,紧紧地握住对方的手。
“约克,我刚才一时气愤,把你摔得那么厉害,真对不起!痛不痛?”
“不,没有什么。不过,你的力气的确大得惊人。这里有了你这样一个人。今后我们就放心多了。从今天起,咱们做个朋友吧!”
“好!我们做个朋友吧。今晚有空的话,请到店里来玩玩。”
“一定去,一定!”
于是,那些一直担心眼前这个局面不知如何收拾的村民,这才放下了心。
经过这场比赛以后,林肯成了被大家器重的人。同时,从这件事以后,林肯和安斯屈伦真的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在纽萨勒姆林肯终于找到几年来一直追求的一个机会,就是克服他的胆怯以及学习公开演说的一个机会。在印第安纳州时,他在这一方面仅有的机会,就是对田野里的一小群工人们讲话而已。然而在纽萨勒姆有个组织叫“文学会”,每逢星期六夜晚就会在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里聚会。林肯极为踊跃地参与并且在其组织中取得领导地位,讲故事、朗诵自撰的诗歌、发表即席的演说、谈论桑加芒河航行一类的问题,或者辩论一些当天发生的各种事件。
这些活动是极其宝贵的,不仅扩充他的心智并且唤醒他的志愿。他发现自己有非凡的才干:用他的言词去影响别人。这样的认识增强了他的勇气和自信力,这是从来没有其他事物所能促成的。
店里的工作并不很多,这使得林肯有时间看书,并对政治开始着迷,这使他更有兴趣钻研法律。在纽萨勒姆,每逢星期六晚上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就会热闹起来。羞怯的林肯非常活跃,在这里他讲的笑话、他即兴的演讲和他的政治见解,甚至他的因缩水而紧贴在腿肚上的熊皮裤,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曾向学校老师门特·格雷厄姆求教,格雷厄姆告诉他要想在法律和政治上出人头地必须精通文法,他就设法借来柯卡姆的《英文文法》读了又读,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清楚、明白地表现自己的思想。
现在林肯的自信心日渐增强,小店使得他认识了不少的人,他们常拿他难看的地方开玩笑,来这里的人都知道丑陋的林肯并对他的笑话着迷。
三、“顺手捡来”的学问
林肯很喜欢去一家新开的磨坊,因为那里总是挤满了人,从他们口中可以听到最新鲜的消息。在他还没有学会忍受寂寞时,和那么多人在一起聊天显然是最愉快的事。他们正在热烈地讨论着政治,为自己拥护的总统和政党喊哑了嗓子也在所不惜。他们谈论最多的是奴隶制的废与立。林肯的父亲认为那些希望废除奴隶制的观点是正确的。
父亲和林肯的关系很微妙,林肯无疑是爱父亲的,因为父亲有时会放下手中的活计,留在家里眉飞色舞地给他们讲故事。父亲经常给林肯讲一些在法庭上听到的真事。父亲对政府征收土地税特别反感,他想不通,土地明明是自己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的,为什么要交钱给一点力气也没花的官僚。林肯除了倾听父亲的谈话,还时常观察父亲,看他如何为人处事,如何对待继母,也许他是想在父亲的言行中找到成为男子汉的秘诀吧。
当时,牧师被认为是最有学问的人。一到冬天,牧师借着教堂里炉火的光辉,大声地朗读《圣经》,为整日辛劳的人们描绘虚幻的天堂美景。人们受到宗教的感染,情不自禁地高唱赞美诗。可是林肯却有着超乎他年龄的冷静,他更为关注人类的内心世界,人类的命运比神的启示更牵动他的注意。他常常在家人做祈祷时走神,父亲为此不止一次呵斥过他。他思考时的神情是如此的专注,即使是一位见多识广的长者看见他,也一定会误认为他是一位小哲学家,全然不会想到面前的少年竟然没受过多少教育。林肯对诗歌也很有兴趣,他经常把自己作的诗读给朋友们听。
他既勤奋又聪明,凡是他读过的、听过的和看过的,都会在他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无时无刻不在默默地倾听别人谈话,当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时,他就会独坐沉思,从别人的谈话中理出自己的观点。他不放过任何一片写着文字的纸片,每一个认识的人都是他的老师。“林肯是通过一切感官来学习的。”后来他的表哥这样描述道,“我们尽情地交流着思想,往往聊到东方发白。”而林肯自己则谦虚地宣称,他的学问都是“顺手捡来的”。
从别人丢弃的旧报纸中,林肯了解到美国正在面临一项重大的选择,奴隶制的废立决定了美国将要走向何方。报纸使他熟悉了许多伟大的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克逊成了林肯心中的英雄。他越来越关心南部的奴隶制问题。每当人们在小教堂里讨论有关的话题时,林肯都是最热心的听众。他会骑马好几个小时到根垂维尔城去,只为了能在商店的桌子上拿起一份报纸,读那些关于选举的最新消息。
林肯经常做出这些在别人看来很奇怪的举动,大家都笑话他是个怪人,除了他继母以外,没有人能真正理解他心中那份燃烧着的激情。他时常会莫名其妙地突然走神或者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那是因为他头脑中忽然闪现出奇思妙想,丰富的思想愉悦了他平淡的生活。他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演讲,渴望有人倾听他的心声。为了像一个真正的演讲家那样挥洒自如,林肯经常走30英里路,去法院听律师们唇枪舌剑的辩论。律师们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的辩护和配合得体、雄浑有力的手势令林肯十分着迷。他情不自禁地模仿律师们的法庭辩护,有时还学得惟妙惟肖,但是人们却不理解他,经常指着他哈哈大笑。有时他还模仿牧师的样子对大家讲话,神色很庄重,但那些临时听众们却误以为林肯在和自己开玩笑,每个人都笑得前仰后合。一天,他正在演说时被父亲撞上了,父亲一把将他拽过来大骂了一顿,说他懒惰,不务正业。父亲怎么能理解林肯真正的志向呢。
林肯的继母曾说过,林肯真诚地对待生活,面对不公正的人生从不怨天尤人。他曾经历了许多不公平的事情。命运的坎坷没有让他成为心胸狭窄、自私自利的人,反而让他更加宽厚、富有同情心。只要有人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就会出来打抱不平,假如有谁仗着人多围攻弱者,他总会不顾安危挺身而出。所有人都不愿成为他的敌人,因为无论是跑还是跳,长着两条长腿的他总是赢家;摔跤时,他身高力大也总占上风。渐渐地,大家都知道这个行为古怪的年轻人非常热心,时刻准备着去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们。
这时林肯已经意识到,比起拳头来,笔杆子可能是更为有力的武器。他开始记录各种民歌小调,把歌词中富有乡土气息的、或是有意思的部分全都写下来。他认为,只有勤写勤练才能有效地提高写作水平,锻炼逻辑思维能力。
四、兼职还债
1832年4月,美国伊利诺伊州边界上空战云密布,一场以美国移民为一方,土著印第安人为另一方的种族灭绝战正在酝酿中。根据一次签约,原先被强行集中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特定地区的红种人又在饮马密河驻扎。4月6日,印第安人索克和福克斯部落的军事首脑已率领着368名面涂油彩、头插鹰翎的战士和450匹战马,以及近千名妇幼跨过密西西比河,杀向伊利诺伊州。这位67岁的“黑鹰”军头断然宣称,他的子民近百年来一直是在罗克河沿岸渔猎种植,后来白人耍阴谋,用烈性酒灌醉了他们,才错误签约,被迫退居河西地区的。如今他们卷土重来,要重建家园,声明条约作废。
黑鹰军团引起了伊利诺伊州的恐慌。这一情况忽然使林肯从无事可做、无钱可赚的饿肚子的境地解救出来。他应征前往。借了一匹马同他的朋友到达里奇兰河,成为一个匆忙组成的连队的连长。
黑鹰战争之初,白人部队损失惨重,然而林肯和他的部队却从来没有正面接触过任何一个印第安人。
这时的林肯已开始涉足政坛,战争耽搁了他拉选票的机会,然而却丰富了他的经历,他更利用此事大做文章。退伍后他风尘仆仆地到处宣扬他的政见。他穿着一件极为短小的混纺牛仔上衣,一条亚麻长裤,戴着一顶草帽四处奔波。只要有几个人聚在那里,他就会走过去和他们闲聊,有时是帮他们做事,趁机介绍他的观点。他最终还是落选了,但他的一番努力并没有白费,在桑加芒选区大家都喜欢这个诚实而平易近人的青年,在该区的208票中有205票是投在他的名下的。
选举结束后已临近9月,他人伍的饷银还要等很久才能到手,现在他失了业,总是心事重重的,他必须要填饱肚子,所以只好去找一个稳定的工作。
他购买了一家商店的股份,成为商店另一位股东威廉·贝里的合伙人。这是他最容易找到的事业,因为他做过生意,当过店员。后来因为生意不好做,他们考虑开间酒店。1833年3月时,他们领到营业执照,而该酒店是贝里以他和林肯两人的名义开办的,但其营业时间却只有12个月。
为了谋生他找错了地方,但难以理解的是生活总是好坏纠缠在一起,充满着矛盾。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林肯需要的也许就是这种地方。
贝里是个酒鬼,他日日夜夜浸泡在酒里,他们用来做生意及后来酒店里来不及卖出的酒多数都流进了他自己的肚子里。林肯是个书迷,从早到晚迷醉在书中,反正生意冷清,时间多的是。倒是书不怎么多。他从一堆废物里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的一本法律述评,立即如获至宝地读了起来。之后,他又跑了20多英里路到斯普林菲尔德去找约翰·托·斯图尔特,他是黑鹰战争时林肯的上级,是一名律师。林肯刚认识他,就知道他是帮助自己学习法律的最好人选。除了借阅斯图尔特所藏的法律著作外,他还读过吉本的《罗马帝国的衰落》、洛林的《古代史》,还在那个纽萨勒姆懒散的渔夫杰克·凯尔梭的影响下,阅读了彭斯的诗、莎士比亚的戏剧,还有潘恩的《理性时代》,甚至还有伏尔泰的著作。
他尽可能地多找一些书来读,因为他实在不愿意向那些可怜的人们销售酒,他一直主张节制饮酒甚至戒酒。当酒店营业后,他的良心一直不安。同时,他开始从事其他工作。
1833年5月7日,林肯被委任为纽萨勒姆的邮递员,他的年薪为50美元,从邮务所的收入中提成。这一工作一直延续到了1836年。
每周一次的收发邮件工作并不很累,更重要的是,在分发报纸之前,林肯可以先睹为快,这样,他就读到了许多此前难以问津的内容,还养成了从读报中观察和钻研政治动向的习惯,知识也由此日积月累。有份《国会环球报》,登载了美国国会议员们的大篇演说全文,使他大开了眼界。
那时候,要找个零活干是极不容易的。为了谋生,林肯对任何重活累活一概来者不拒。他做过拓荒伐木工人,劈过栅栏木条,给磨坊打过短工,在农场干过活,在商店当过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