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治学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
4389900000032

第32章 中国农民社会分化的政治分析(2)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所有制的差别对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在下降,个人更多的要靠自己的技能赢得市场竞争。在就业位置上比较自由的农民阶层由此赢得了相对于以前来说较多的分化机会,特别农民阶层中有文化、有头脑、懂经营、善管理的群体得以脱颖而出,成为从农民阶层中分化出来的佼佼者。另外,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城乡二元格局没有被彻底打破,但是城乡体制改革还是有一定进展,对农民社会分化产生了比较大的积极影响。特别是近几年,国家把推进城市化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措施,一些省市也已经不同程度地放开了户籍控制。如2001年8月,浙江宁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对进城镇落户指标的限制,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并且对迁入公民居住和收入的要求更加宽松。浙江推行居住地登记户籍制[N].北京青年报,2001—9—4.2004年底,浙江、广东等省、市、

自治区开始彻底打

破城乡户籍壁垒。《广东有计划启动户籍改革,将逐渐取消农业户口》、《打破城乡壁垒,浙江酝酿明年实施统一户籍制度》[J].人民网,2004—12—27.户籍制度改革在事实上确实为农民迁移到城市创造了机会,降低了身份对农民的阶层地位的影响,使职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大,这在私营企业主阶层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中国农民的经济分化型态有农民的经营分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型家庭经营分化,农户分化为纯农户、兼业户、非农户及其它农户,农民收入多元化。农民经营分化中形成了职业分化,职业分化是收入分化的基础,相当多的农户是通过务工经商致富的,促进了农村工业化进程中的资本原始积累,加速了收入的分化。农民的收入分化是农民经营分化的结果。“分化的水平与农户的商品经济意识、非农劳动技巧、科技文化水平密切相关。同时与农户的农业资源占有,政策资源的占有程度,区域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外部资本的输入能力相关。生存的压力促成了农民最初的职业分化,最早享受到政策资源(私营经济、乡镇企业和农村工业化等)的东部沿海地区,较早进入了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时期,较好的区域经济发展软环境,对农户的非农经营产生较大的拉力,资本条件好的农户最早进入非农产业。农业外部二、三产业的拉力,农业内部对剩余劳动力的排斥力,推动了农民的职业分化。”姚万禄等.现当代中国农民经济分化的原因及调控对策[J].科学·经济·社会,2004(3).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经营渐次分化,成为农村社会分化的基础。20世纪90年代后,农村经济生活内容丰富,农户经营活动兼业化趋向强烈,农民的经营分化在更加广泛的范围进行,将农民分化变成社会化过程。”姚万禄等.现当代中国农民经济分化的原因及调控对策[J].科学·经济·社会,2004(3).一方面,经营模式不同引起的收入差异导致经济上的分化,自然和经济环境的不平等、地理环境的不平等导致了农民经营模式的地区性差异。反映在收入方面。东部地区以非农产业增多,而西部仍以种植业为收入来源。农户参加企业经营所得收入呈增加趋势,东部增加最多。在家庭收入方面,外出劳务收入、集体经济获得的收入,来自于各种企业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包括土地转包收入)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对农民的分化有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家庭结构不同引起的收入差异也导致经济上的分化。人口少、劳动力抚养指数低的家庭人均收入较高,受教育程度的农民收入高,非农产业收入高的家庭收入高,家庭资产多的家庭收入增加越快,家庭中国家干部、职工户比重和村干部比重较高的收入高。中国农民的经济分化还表现为农民在地区上农民收入的分化,东、中、西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直是东高西低,进入21世纪,这种差距不断拉大,且享受的公共资源也是东高西低。在最高收入组中,有近70%的农户属于东部地区,其次是中部20.2%,西部的农户仅占了10.3%。

二、当代农民的阶层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逐渐由政治分层为主变成以经济分层为主,彻底改变了原有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的模式。在农民阶层中,一部分农民走出土地,走向市场,开始了以市场为机制、以职业为基础的农民社会分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是对收入分化的肯定,也促成了农民职业更大的分化。农民的分化与重组,农民的流动与农民阶级的分化使我国农村的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工人、农业管理者、乡镇企业工人、乡镇企业管理者大量出现,农民阶级发生了重大的阶层分化。”姚万禄等.现当代中国农民经济分化的原因及调控对策[J].科学·经济·社会,2004(3).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中国农民社会阶层逐渐分化成为农业劳动者阶层、乡镇企业职工阶层、农村知识分子阶层、农村行政经营管理者阶层(农村干部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雇工阶层。

(一)农业劳动者阶层

农业劳动者阶层指由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组成的社会群体,包括在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等部门从事生产和经营的全体农村居民。从历史上看,他们是农民的主力军,这个阶层至今还是中国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基本构成之一,在社会总劳动力和农村居民中占多数。据国家统计局分析资料,2005年全国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为29975.5万人,占乡村总从业人员的59.49%;2006年全国乡村人口73742万人,占总人口的56.10%,其中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为32561万人,占总就业人口的42.6%。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2007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http://bbs.jjxj.org.如果再加上他们无劳动能力的家属,其人数占农民总数的80%左右,当然,在这个阶层中,包含相当数量的兼业劳动者,即游动在工人和农民之间的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其身分在未确定之前,暂居农业劳动者阶层。

(二)农村知识分子阶层

农村知识分子阶层是由具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或专业技能,在农村主要从事教育、科技、卫生、文化、艺术等脑力劳动者组成,包括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的民办教师、农艺师、工程师、技术员、乡村医生、兽医、记者、教练等。

(三)农村行政经营管理者(农村干部)阶层

农村行政经营管理者阶层(农村干部阶层)主要由村、社干部、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的乡镇基层干部、乡镇企业中的厂长、经理等组成。包括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乡级机关和专业公司的具有农民身份的干部、乡村集体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厂长和承包人等。农村干部阶层虽名为干部,也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责,但他们仍属于农民,其中绝大部分还拥有一小块土地,是土地承包者。

(四)个体劳动者阶层

个体劳动者阶层是指主要使用自有生产资料和家庭劳动力,从事某项专业劳动或自主经营小型工商业的农民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生产资料的小私有者,又是生产资料的自主经营者,自买自卖,又当老板又做雇工。个体劳动者阶层构成复杂,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地位特殊,具有区别于其他农民阶层具体利益的要求和价值取向,并由个体劳动者协会等机构作为利益代表组织。据统计,中国城乡工商个体户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已达14168886户,从业人员为22579987人,其中农村分别占70.42%和71.57%。

(五)私营企业主阶层

严格意义上讲,私营企业主阶层是由兴办和经营私营企业的农民、工人、企事业干部等组成的社会群体,其中,传统农民上升和转化是主要方面。私营企业主阶层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具有相当的经济管理才能,是兼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双重角色、业主和雇主两种身份于一体的特殊阶层。他们对企业人、财、物具有支配权,承担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管理职责,并占有雇工的剩余劳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这一阶层的人数逐渐增加。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农村调查办公室根据调查资料测算,到1991年底,在国家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全国有107843户,投资者为241394人。秦少相,贾挺.社会新群体探秘:中国私营企业主阶层[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第24页.所以,从全国看,这个阶层当时的人数和力量是很微小的,但在一些地区,如浙江温州、福建晋江,他们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已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居举足轻重的地位。正如贺雪峰(2004)所言,农民一旦有了经济地位,也慢慢地且相应地有了社会和文化地位。这种经济地位与社会文化地位的适应,构造了村庄内部的文化认同及权力结构,而正是这种经济地位和社会文化地位的综合,使村庄内部建立了清晰的分层和权威体系。

(六)农民工阶层

农民工是指从农民中率先分化出来、从事非农业生产或经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而不具有城镇居民身份的非农产业从业人员。从职业上看,农民工是工人;从社会阶层上看,农民工是位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过渡群体;从户籍即社会身份上看,农民工是农村人口即农民;从分布空间上看,农民工包括进城农民工和在乡农民工。简言之,农民工是中国市场经济转轨和城乡结构转型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粘贴着职业性质、身份地位、户籍状况等多维社会元素的“嫁接”型过渡群体。农民工阶层既是一个职业概念,同时也是一个身份概念。广义的农民工阶层包括拥有农村户籍而在城市、城镇就业的农民群体。既包括20世纪90年代以前形成的乡镇企业职工阶层、雇工阶层,也包括20世纪90年代以后进城流动就业的农民工。2005年中国乡镇企业已达2185万个,年末从业人数已达13573万人,其中以东部地区为主,其次是中部。

据统计,2006年,在加工制造业中农民工占到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农民工接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农民工达到50%以上,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认真解决农民工问题[J].人民网2006—11—08.但是,这个阶层拥有农民身份。就整体范围而言,无论是政治地位或是经济地位以及社会声望,都无法与工人阶级相比。这可以从他们从事的工种就可以看出,他们只能靠从事城市人不愿从事的职业为生,如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等。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02年占22%,2003年占25.2%,2004年上升到30.3%;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02年占16.6%,2003年占16.8%,2004年上升到22.9%。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的比重逐年上升。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1月,第104页.

近年来,学术研究中,也提出了农民二次分化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城市流动农民内部已经发生了二次分化,或重组为业主、个体劳动者、雇主、不正当职业者等四个阶层;或按收入、资本、生产资料的拥有状况及其声望,分化成有着明显等级关系的若干群体,进城的农民工大体上分为以下五大群体。即农民工从传统农民中分化出来后,又分化为五个层次:(1)准市民身份的农民工。即城市中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农民工,占有相当生产资本并雇用他人的业主。基本上属于全家外出型家庭,他们占有大量城市公共产品,已经成为实际上的市民,只是农民的身份没有改变。(2)自我雇用的个体农民工。即在城市第三产业中的个体从业的农民工,他们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本。一般收入并不高,有较为丰富的城市生活经验,在城市中维持生存的能力很强,其面临的最大现实问题是解决制度性歧视(如就业、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使之能够在城市中逐步定居下来,需要户籍制度以及相应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性变革。(3)依靠打工维生的农民工。即在城市第二产业和低端的第三产业中从业的农民工,他们完全依靠打工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广泛存在于制造业、建筑业和采矿业、城市服务业。生活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资收入低,无力承担家庭向城市转移、生存、发展的高额成本,城市社会认同感弱,是现实或将来城市化最大群体。(4)失业农民工。是城市社会犯罪的重要群体之一,据一项犯罪调查,失业农民工犯罪占调查总人数的43.5%。(5)失地农民工。失地农民工包括城市化中土地征用或转让造成的农民工和土地承包制实行以来新增人口无地的农民人口。参见牛喜霞、谢建社.农村流动人口的阶层化与城市融入问题探讨[J].浙江学刊,2007(6).是国家补偿政策、安置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的主要政策对象。2005年以来,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各地政府都在实施失地农民市民化的政策安排,不同程度的缓和了失地农民的问题。

三、当代农民的地位分化

乡村社会公共参与程度影响到农民的实际地位的政治安排,依据农民在公共领域对公共权力的占有状况不同。农民大体分为权力层、权威层、产业层、普通层。

权力层是指作为一种体制性的安排而掌握社区公共权力的成员。主要有村支书、村委会成员、团支部书记、村妇联主任、村民小组长。他们是由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中国政治传统确定的乡村正式组织的代表者。他们拥有管理乡村的不同权力,成为村治中的核心人物。在经营渠道上和分享非农利益方面,较一般农业经营者有优势。

权威层是指虽不具有法定的掌握公共权力的身份而事实上在社区管理中具有一定的权力并得到体制确认和保护的人物。主要有居村老干部、党员和经济能人;退居农村的国家工作人员,数量不多,却是乡村政治的积极参与者,有一种自在的权威。源于乡村政治的传统,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在事实上是乡村的领导者,这就使党员在农村社区成为一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他们通过党的组织参与乡村社会的管理,在影响公共事务和获取政策、社会资源方面具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