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治学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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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中国农民问题的政治学研究(6)

启示之四:中国共产党人要忠实代表农民利益。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人忠实代表农民利益,使农民群众翻身当家作主,我们才取得了立党、执政和建国的伟大胜利。农民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集合体,我党要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水平,就必须忠实代表农民利益。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局,关系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重大问题。但是,由于国情和其他因素的制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相信毛泽东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思想对于21世纪中国解决“三农”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邓小平解决农民问题的思想

人口多,农民的比例大;土地广,耕地面积少;农村落后,农民贫穷等等,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这是中国现代化必须考虑的特点和起点。邓小平从解决农民问题入手,解决中国问题,中国改革首先从农村改革开始。为什么要从农村开始呢?邓小平指出:“因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80%,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面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7页.“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翻两番,很重要的是这80%的人口能不能达到。”《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77—78页.作为改革前中国第一大产业,农业几乎吸收了80%的劳动力,占用了绝大部分土地资源,但是农业的效率在国民经济各产业中却是最低的,农产品总供给绝对不足曾是长期的经济现象。不把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调动起来,不首先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城市改革就很难获得物质支持,整个国民经济就很难持续地高速发展,社会也就不易安定。

邓小平在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的思想观点的基础上,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农民问题的战略思想。邓小平在重新认识国情的基础上,拓展了农村发展的空间,实行改革开放,逐步形成了解决农民问题的新思路。

(一)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从重视农业,重视农民利益着手,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

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邓小平就主张农业本身的问题还得从生产关系上去解决。他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哪种形式能调动农民积极性就采取哪种形式。”《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23页.面对农业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导致农民长期贫困的现实,在邓小平的倡导下,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吸取了历史经验教训,从调整生产关系入手,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在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

以1977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为发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在全国迅速地开展起来。这一制度实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原则,使农民能够较多地拥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克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条件下平均分配“吃大锅饭”的弊端;通过将土地划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两部分,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由于中国农村改革一开始就走上了发展市场经济的路子,实行政社分立,确立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农民拥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从而大大调动了农民从事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搞活了农村经济。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决定实行农村改革,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面貌就改变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8页.农村改革的成功,不仅解决了农民的温饱、住房改善等问题,而且为后来的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改革,为城市全面改革提供了物质支持和宝贵经验。

邓小平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强调从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出发,首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当前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使每一个工厂和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的福利就应该搞得好一些。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6页.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民的积极性很快调动起来,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改革很快见效了“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来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中国最大的变化在农村”。《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7页.

邓小平十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对其经验进行加工提炼,形成正确的政策。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兴办乡镇企业被认为是农民的两项伟大创造,邓小平给予高度评价,并在全国得到迅速推广。他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乡镇企业容纳百分之五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那不是我们领导出的主意,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57页.按照邓小平解决农民经济问题的思路制定的农村政策,由于符合亿万农民的意愿,极大地调动了蕴藏在农民中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使农村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二)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的发展

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新路子等思想。在这些思想指导下,中国农村又进入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他采取的思路和对策是跳出农村的范围解决农民问题,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疏导农民向非农行业转移,通过各种途径转变农民的主体身份。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外国朋友时指出,“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样有什么希望?”《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13—214页.因此,他高度评价乡镇企业的作用和贡献,说它是农民的伟大创造,把它作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

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后获得了非常迅速的发展。正如邓小平所言:“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8页.邓小平认为对乡镇企业的发展要给予鼓励和引导。现在乡镇企业已成为推动中国国民经济新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它的发展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农村向小城镇发展;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道路,为新时期的工农结合、工农联盟创造了新的形式。

(三)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根据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的现实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农村的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加大对农村中小学规范化改造,普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发展各种类型的职业学校和农业技术培训学校。邓小平特别强调农民要树立科技意识。他在1982年时指出,“农业要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页.要使农民生活富裕起来,使农村经济发展起来就必须依靠科技进步,依靠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而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的前提是树立农民的科技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用科技装备农业,武装农民,从而使农业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为此他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举办各种类型的劳动技能和农业技术培训,让广大农民掌握一两门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

邓小平说:“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页.农业发展靠政策,除了加强工业对农业的支援和确保对农业增加投入外,主要是指在农业实行搞活经济和开放的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农业生产靠科学主要是指依靠科技进步的力量,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在市场竞争中以优取胜、以多样化取胜。邓小平还指出:“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0页.在邓小平看来,无论是农业的发展,能源和交通通讯的发展,乃至整个经济的现代化,最后都要靠科技和教育。

从政策来看,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同时还说明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1982年“一号文件”与之后的连续4个中央关于农村政策的“一号文件”在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用名词——“五个一号文件”。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

(四)用宏观战略的眼光设想农业的改革和发展

1990年3月,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5页.到了9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的农业中出现了新的矛盾,为了解决新矛盾,在一些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方,开始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向规模经营(如家庭农场)飞跃。家庭农场既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又密切结合国情,避免了家庭和血缘的局限,在农村中正发挥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将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邓小平总结了1957年以来的教训,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农民问题,他以非凡的胆略和气魄,从实际出发,从亿万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出发,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改革从农村入手,在家庭的基础上,实行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现在又在发展家庭农场。这样优先发展农业,解决农民问题,使农民最早从改革中得到利益,尝到了甜头,积极地为国家做贡献,实现了国家利益和乡村利益、农民利益的一致。不仅有效地保持了社会稳定,而且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大发展。

(五)农村稳定的思想

邓小平曾指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所以我们首先在农村实行搞活经济和开放政策,调动了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的积极性。”

(六)农民自主化思想

即在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使农民获得经营自主权,强调农民个人利益的自主实现,这是邓小平与毛泽东的显著区别。1980年,邓小平在回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提问的“人是需要一些个人利益来从事生产的,这是否意味着共产主义本身也要讨论”时,说“按照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生产力高度发达,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将更多的承认个人利益、满足个人需要。”《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1—352页.承认农民个人利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目的都是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力。因为“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人民生活永远改善不了,积极性永远调动不起来。我们现在采取的措施,都是为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服务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57页.以经营模式的自主化取代强行划一的集体化。农村中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农民自己创造的,邓小平充分肯定农民的首创精神,并予以积极支持,但是在具体操作上并不要求整齐划一,农民是分散经营或是规模经营都由农民自己选择。在经营什么上,邓小平提倡因地制宜。他解释道:“所谓因地制宜,就是说那里适宜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不适宜发展就不要去硬搞。”“像中国这样的大国,也要考虑到国内各个不同地区的特点才行”,总而言之,“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16页.

(七)主张逐步扩大农民参与政治的民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