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饮食宜忌全书(求医不如求己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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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食物相克与禁忌(2)

花生性平,味甘,富含油脂;毛蟹性寒,冷利。若将二物同食,容易导致腹泻。此外,花生与毛蟹同食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某些生成物对人体健康不利。

菱角蜂蜜同食易致消化不良

《饮膳正要》:“李子、菱角不可与蜜食。”

李时珍曰:“菱芡暖,生者性冷而干者则性平。”孟诜曰:“菱,生食性冷利,多食伤人脏腑(令人腹胀),损阳气,痿茎、生蛲虫。”

生蜜性凉滑润,若同生菱角一起食用,易致消化不良,腹胀腹泻。

但菱角生食与熟食,其性能功效,迥然不同。《名医别录》:“菱,蒸暴,和蜜饵之,断谷长生。”可见熟菱不仅不与蜜相克,配蜜食有益于身体,可以“断谷长生”。

木耳野鸡同食易发五痔

木耳不宜与野鸡肉同食。唐代孟诜:“与菌蕈木耳同食,发五痔,令下血。”

木耳与茶同食阻碍铁的吸收

木耳中含有丰富的铁,茶中含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两者同食能阻碍机体对铁的吸收。

菌类不宜与鹌鹑肉同食

香菇、木耳等菌类不宜与鹌鹑肉同食,否则易面生黑斑。崔禹锡《食经》记载:“(鹌鹑肉)合菌子食,令人发痔。”

苹果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胡萝卜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破坏苹果中所含的维生素C,会大大降低苹果原有的营养价值。

苹果水产品同食易致便秘

苹果忌与水产品同食。水产品一般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苹果等水果都含有鞣酸,二者同食后会化合成鞣酸蛋白,不但蛋白质受到破坏,而且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会导致便秘,增加对肠内毒物的吸收,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香蕉芋头同食易致胃胀痛

香蕉和芋头同食,会使胃部不适,感觉胀痛。

梨与油腻食品同食易致腹泻

梨不宜与油腻之物同食,否则容易导致腹泻。

梨与开水同食易致腹泻

《本草纲目》明确指出:“梨甘寒,多食成冷痢,多食令人寒中萎困。”

梨性甘寒冷利,忌多食。若吃梨喝开水,对肠道一冷一热的刺激,会导致胃肠功能失调,必致腹泻。所以,这种冷热杂进的饮食方式对身体极为不利。

乌梅猪肉同食易中毒

乌梅和猪肉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地浆水来治疗。

栗子鸭肉同食易中毒

栗子和鸭肉同食会引起中毒。

杏仁栗子同食会肚子痛

杏仁忌和栗子同食,以免会引起肚子痛。

杏仁猪肉同食会肚子痛

杏仁不宜与猪肉同食,否则会引起肚子痛。

李子鸭肉同食致腹泻

李子忌与鸡肉同食,否则易引起腹泻。

李子鸭蛋同食易中毒

李子忌与鸭蛋同食,否则容易导致中毒。南北朝陶弘景《养性延命录》记载:“鸭卵不可合鳖肉、李子食。”

李子雀肉同食损人性

孟诜曰:“李不可合雀肉食。”陶弘景云:“雀肉不可合李食。”《饮膳正要》:“雀肉不可与李同食。”

李子苦酸微温,助热升火,多食,易患鼻衄,俗云“李子树下卧死人”。《大明本草》中记载:“李子多食令人胪胀发虚热。”

雀肉甘温助阳。若两者同食,火热之性相互助长,损人之性更甚。

李子青鱼同食伤脾胃

李子酸温多汁,助湿生热。青鱼肉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钙、磷、铁等营养成分。其性味甘平,功能益气化湿,养胃醒脾。

由于两者功效相反,所以,食青鱼后,不宜多食李子。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血热患者,更应忌食。

李子蜂蜜同食有害健康

《食疗本草》:“李合蜜食,损五脏。”《饮膳正要》:“李子、菱角不可与蜜同食。”

蜂蜜含多种酶类,李子的生化成分亦很复杂,两者同食后会产生各种生化反应,某些反应的结果对身体健康有害。

梅子鳗鱼同食易中毒

梅子中含苦杏仁苷,该物质在酶的作用下分解生成氢氰酸和苯甲醇,均是毒性物质,有损于健康。如将梅子与鳗鱼混合食用,更易导致中毒。

杨梅萝卜同食诱发甲状腺肿

杨梅含有丰富的植物色素,若将其与萝卜一起食用,经胃、肠道的消化分解,可产生抑制甲状腺功能的物质,诱发甲状腺肿。

杨梅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杨梅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将两者同时食用,杨梅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杨梅鸭肉同食致死亡

杨梅不宜与鸭肉同食,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杨梅大葱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杨梅不宜与大葱同食,否则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对人体健康不利。

杨梅牛奶混食影响消化吸收

杨梅含有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两者同时食用,杨梅中的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消化吸收。

荔枝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荔枝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两者同时食用,荔枝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荔枝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胡萝卜中含有一种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该物质可以破坏荔枝中维生素C,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荔枝动物肝脏同食氧化维生素C

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这些离子可使荔枝中的维生素C氧化,使两者的营养价值均降低。

石榴土豆同食易中毒

石榴和土豆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韭菜水解毒。

柿子土豆同食难消化

人吃了土豆以后,胃里会产生大量盐酸,如果再吃柿子,柿子在胃酸的作用下会产生沉淀,既难以消化,又不容易排出。

柿子海带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海带中含有钙离子;柿子中含有较多的鞣酸,两者相遇,海带中的钙离子可与柿子中的鞣酸结合,生成不溶性的结合物,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导致胃肠道不适。

柿子紫菜同食导致胃肠不适

紫菜富含钙离子,与含鞣酸过多的柿子同食,会生成不溶性结合物,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导致胃肠道不适。

柿子红薯同食引起胃肠道不适

红薯含淀粉较多,进食后会使胃内产生大量胃酸,而柿子则含有较多的鞣质和果胶,胃酸和鞣质、果胶相遇,会发生凝聚作用,形成难溶性的硬块——胃柿石。

胃柿石可引起胃肠道不适,大的胃柿石因难以排出,刺激胃肠会导致出血、胃炎或溃疡病,严重者可造成胃穿孔危及生命。

柿子酸性菜同食会得胃石症

进食酸性菜后,胃内会产生大量盐酸,如果在这时再吃柿子,柿子会在胃酸的作用下产生沉淀,形成不溶于水的结块,从而形成胃石症。

所以,吃过柿子后,不要多饮酸性菜汤或饮料,以免影响健康。

柿子鹅肉同食易中毒

柿子不宜与鹅肉同食,否则容易中毒死亡。

柿子章鱼同食致腹泻

章鱼气味甘,性寒,药性冷而不泄,可养血益气;柿子甘涩,性寒。两者皆为寒性之物,若同食,易损肠胃,可导致腹泻。

此外,章鱼为高蛋白食物,与柿子中的鞣酸相遇,容易凝结成鞣酸蛋白,聚于肠胃中,可引起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柿子与酒同食形成柿石

陈藏器云:“饮酒食红柿,令人易醉或心痛欲死。”

酒味甘辛微苦,性大热有毒。柿子性寒,两者不宜同食。况且饮酒时,大量进食肉类等菜肴,这些食物中的蛋白质更与柿子相遇后形成凝块,难以消化又不易排出,产生许多不适。

另外,酒类可刺激肠道分泌,柿中鞣酸与胃酸相遇,又形成稠黏状物质,易与纤维素绞结成团,形成柿石。

柿饼甲鱼同食消化不良

《饮食须知》:“干柿勿同鳖肉食——难消成积。”柿饼不宜与甲鱼同食,否则易消化不良。

香瓜油饼同食致腹泻

香瓜性味甘寒而滑利,与油腻之物同食易导致腹泻。

香瓜田螺同食肚子痛

香瓜和田螺如果同食,容易引起肚子痛。

甜瓜田螺同食易致腹泻

田螺大寒,甜瓜冷利,并有轻度导泻作用,两者皆属凉性,若同时食用,易损肠胃,极易导致腹泻。

西瓜油果子同食易呕吐

这两种食物同食,容易发生呕吐。

西瓜羊肉同食易中毒

西瓜顺气,羊肉补气,同时食用可引起腹胀、腹痛、腹泻,大伤元气。

菠萝萝卜同食诱发甲状腺肿

菠萝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萝卜含有维生素C酵酶,可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若两者一同食用,不但破坏菠萝中的维生素C,降低其营养价值,还会促使菠萝所含的类黄酮物质转化为二羟苯甲酸和阿魏酸,这两种物质具有很强的抑制甲状腺功能的作用,可以诱发甲状腺肿。

菠萝鸡蛋同食不利健康

鸡蛋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菠萝中含有丰富的果酸。若两者同时食用,果酸可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吸收,不利于健康。

菠萝牛奶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菠萝中含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两者同时食用,菠萝中的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消化吸收。

柑橘龙须菜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柑橘含有较多的果酸,龙须菜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若两者同时食用,柑橘中的果酸会使龙须菜中的蛋白质凝结,影响消化吸收。

柑橘动物肝脏同食破坏维生素C

柑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若将两者同时食用,铜、铁等离子极易使柑橘中的维生素C氧化,从而失去原有营养价值。

柑橘蛤类同食不利身体健康

蛤类营养丰富,味道鲜美,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钙、镁、磷、铁、铜、碘、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等营养成分,还含有一些酶类(如维生素B1分解酶等)。

蛤类属海产品,大多性寒;柑橘为聚痰之物。两者同食,对身体健康不利。

此外,两者同食还会使蛤中的营养物质破坏损失。

柠檬不宜与萝卜、黄瓜等同食

柠檬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萝卜、黄瓜、动物肝脏均含有破坏维生素C的物质。若将其混合食用,则柠檬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柠檬海味同食致胃肠不适

海味食品如虾、蟹、海参、海蜇等,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而柠檬含果酸较多。若两者同时食用,果酸会使蛋白质凝固,也可与钙结合生成不易于消化的物质,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导致胃肠不适。

柠檬牛奶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柠檬中含有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两者同时食用,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即影响消化吸收,又不利于身体健康。

葡萄海味同食不利消化

海味食物如鱼、虾、蟹、海参、海蜇、海藻等,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若与含果酸较多的葡萄同时食用,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且容易使海味中的钙质和果酸结合成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道,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枇杷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枇杷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两者同时食用,枇杷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了应有的营养价值。

枇杷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枇杷富含维生素C,胡萝卜中含有一种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破坏枇杷中的维生素C,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枇杷海味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枇杷富含果酸,若与含钙和蛋白质丰富的海味同时食用,果酸可以和海味中的钙结合生成沉淀,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

山楂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山楂与胡萝卜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C,但胡萝卜还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加速维生素C的氧化,破坏维生素C的生理活性,使山楂的营养价值降低。

山楂不宜与黄瓜、南瓜等同食

山楂富含维生素C,而黄瓜、南瓜、笋瓜中皆含维生素C分解酶。同食可使山楂中的维生素C分解破坏,从而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山楂猪肝同食破坏维生素C

山楂富含维生素C,猪肝中含铜、铁、锌等金属微量元素,维生素C遇到这些金属离子,则加速氧化而破坏,降低了应有的营养价值。

山楂海味同食致便秘

一般海味(包括鱼、虾、藻)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山楂含有鞣酸。若两者混合食用,会化合成鞣酸蛋白,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会形成便秘,进而促进肠内毒物的吸收,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猕猴桃不宜与胡萝卜同食

猕猴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胡萝卜含有一种可以破坏维生素C的抗坏血酸酵酶物质。若两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各自原有的营养价值。

猕猴桃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这种酶可以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为避免猕猴桃中的维生素C遭到破坏,尽量不要同时食用这两种食物。

猕猴桃不宜与动物肝脏同食

猕猴桃内富含维生素C,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这些离子可使食物中的维生素C氧化,从而降低应有的营养价值。

猕猴桃乳品同食影响消化

猕猴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奶制品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两者同食后,不但影响消化吸收,而且还会使人出现腹泻、腹痛、腹胀等症。

樱桃黄瓜同食破坏营养价值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以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而樱桃内富含维生素C。若将两者同时食用,则樱桃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应有的营养价值。

樱桃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樱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胡萝卜含有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破坏维生素C。若将两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各自原有的营养价值。

樱桃不宜与动物肝脏同食

樱桃富含维生素C,动物肝脏含有丰富的铜、铁等离子。这些离子可使活性维生素C氧化为氢抗坏血酸,从而失去维生素C原有的价值。因此,两者不宜同时食用。

核桃与酒同食易致咯血

核桃性热,多食助火生痰;白酒甘辛大热。两者同食,易导致血热咯血。《开宝本草》记载:“饮酒食核桃令人咯血。”

猪肉豆类同食易致病

《金匮要略》云:“食大豆屑,忌瞰猪肉。”《食疗本草》说:“大豆黄屑,忌猪肉。小儿不得与炒豆食之,否则壅气致死。”《饮膳正要》云:“大豆黄不可与猪肉同食。”

两者不宜同食,与大豆含有的特殊成分有关:

第一,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可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降低两者的利用效率。

第二,多酚是豆类的抗营养因素之一,它与蛋白质起作用,影响蛋白质的可溶性,降低蛋白质的消化吸收和利用率。

第三,豆类纤维素中含有醛糖酸残基,可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生成螯合物,干扰或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

第四,豆中含有产气的化合物——寡糖化合物,如棉籽糖、水苏糖和毛蕊花糖等,由于人体消化系统不分泌半乳糖苷酶,因而不能消化这些化合物,并经肠腔内的细菌分解,可产生大量气体,容易导致腹胀。

猪肉梅肉同食降低营养价值

梅肉中含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和酸类,能使猪肉中的蛋白质变性,降低营养价值。

猪肉牛肉同食难消化

《本草纲目》记载:“猪肉合牛肉食生虫。”《金匮要略》云:“牛肉共猪肉食作寸白虫。”《饮膳正要》曰:“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

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性温,味甘,具有暖中补气、补肾壮阳、健脾补胃、滋养御寒、益筋骨、增体力之功效。

两者一温一寒,一补中健脾,一滋腻碍消化,其性味和功效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

猪肉驴马肉同食易致腹泻

《金匮要略》记载:“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并对此作以解释:“诸肉杂食,恐难消化,乱于肠胃,故成霍乱。”

《日化诸家本草》云:“马肉只堪煮食,余食难消。”即除煮食外,其他烹调方法如炒、熘等,皆难以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