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小孩子对动物的观念有许多和原始民族接近的地方。小孩子们并不像大人一样很自大地将自己和动物进行武断的划分。他们常毫不犹豫地让动物们拥有和他们同等的地位。同时,由于他们能够毫无拘束地承认自己身体上的自然需要(例如,饿时即要求吃喝等),因此,使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比兄妹们更相近似于动物。
不过,有时候,在小孩和动物之间仍会产生许多奇怪的隔离现象。小孩子会突然对某一类的动物产生畏惧心理而避免触摸或注视他们。这种对动物的恐惧症可能就是在小孩早期中最先产生的神经症了。通常,这种恐惧症所针对的对象大多是小孩子们喜欢的动物,同时,它与任何单独的特殊动物无关。一般而言,一个生活在小镇上的小孩子,他们所惧怕的动物往往不会超出下列所举:狗、猫、乌(较少)及出人意料的小动物(如甲虫和蝴蝶)等。也有一些小孩,他们恐惧的对象是从图书故事中所得。在某些少数例子中,我们甚至可以发现将不平常的动物作为惧怕对象的原因。在此,我必须感谢阿伯拉罕(KarlAbraham),他告诉了我一个有益的例子。当他在分析一位惧怕黄蜂的小孩子时,他提及那位小孩子已经向他解释道,因为黄蜂的条纹使他想起了野兽中最可怕的老虎。
然而,正是因为小孩子处子一种不成熟的时期,导致了我们并没有深入研究小孩的动物恐惧症——这无疑是一种遗憾。因此,我无法说我们对这种疾病的研究已经彻底,或者能把它总结成一个一般性的原则。不过,有若干对较大动物的恐惧症已经具有分析和研究的价值。在它们之中似乎都具有一个共同点:病人都是男孩子,在他们恐惧的深处里都与父亲有关,动物只不过是恐惧父亲的一种转移。
毫无疑问的,每一位具有精神分析经验的人都会提到如前所述的结论。我打算在这方面列出几个较详细的例子。我首先要提到一位对小孩神经症有极深了解的伍尔夫(M.Wulff)博士。当他在对一位9岁小孩所患神经症的治疗中,会经常提及该小病人在4岁时曾患上了对狗的恐惧症。当他看到一条狗由街道跑过时,即唏嘘并且大叫:“可爱的小狗,不要咬我……我将做一个好孩子!”对于的名称用在自己或部落身上?做一个好孩子”,他意味着“不再玩‘小提琴’”,即不再玩弄生殖器。“小孩子对狗的恐惧症,”伍尔夫接着解释道,“实际上是恐惧父亲的一种替代,因为从他大声呼喊:‘小狗,我将做一个好孩子!’即指‘我不再玩弄生殖器’。看来,这些都意指着父亲,因为父亲禁止他玩弄生殖器。”伍尔夫同时对此又加了一个诠释,使他的看法和我的观点完全一致,并且,对类似这类的神经症做了一个聪明的解释:“这种恐惧症(指对狗、马、猫、鸡、鸟或其他家畜的恐惧症),就我的观点来说,就像夜惊一样,是小孩时期常发生的事情。在经过详细的分析之后,我们将发现小孩对动物的恐惧只不过是对父亲所生恐惧的一种替代罢了。我并不急于坚持将这种机制广泛地推论到对老鼠等的恐惧症上。”
最近,我发表了一篇《对一个5岁男孩恐惧症的分析》的文章,其中的材料是由该男孩的父亲所提供。我的小病人汉斯患有对马的恐惧症,因此,他拒绝外出到街道上。他声明,他害怕马会进到屋里咬他,因为他曾经希望马跌倒(即指死亡)。在经过一再的努力使他对父亲的恐惧消失后,整个情形也就明朗了,原来他曾暗中希望他的父亲能够离开(出外旅行或死亡)。因为,他认为父亲是和他争取母亲喜爱的竞争者(母亲是他那种朦胧性爱萌芽的对象)。到此,我们已知道他正陷入我们称为“伊底帕斯情结”的感情冲突中(即男孩子对父母亲的态度),也即是神经症的核心所在。从我们对小汉斯的分析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与图腾崇拜有重要关系的事实——即在那种情形下,小孩子们把某些对父亲的感情替换到动物身上了。
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而探索到与这种替代作用有关的线索——偶发的事件和具有特殊意义的事物。同时,它也可使我们找出隐藏于这种替代作用下的动机。一般而言,在小男孩与父亲竞争母亲喜爱的过程中,要使他对父亲的敌意毫无保留地发泄是不可能的。因为他首先必须克服长期以来对父亲所建立的那些仰慕和亲近的情感。在这种情感的矛盾中,为了减弱内心的冲突,于足他开始寻求一个父亲的“替代物”来发泄他的敌意和恐惧。不过,这种替代作用并不能使心理的冲突消失,因为,它无法很清楚地划分爱和憎恨两种情感。相反,这种冲突往往一ft延伸到替代物身上。例如,小汉斯除了恐惧1匹之外,他还对他们保持着倾慕和兴趣。到他的焦虑开始逐渐降低时,他开始学着马匹的样子——像马匹一般跳跃,同时,咬着他父亲。在治疗的另一个时期里,他又再一次用其他的大动物替代了他的父亲①。
[①在他的对长颈鹿的幻想中。]。
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认为,在这些小孩子的恐惧症中都出现了一种不很明显的图腾崇拜的结构。对于这个难题,我们得感激费伦茨(Ferenczi)的一篇有趣且有价值的个案报告,它使我们正面地看到了存在于小孩子世界的图腾崇拜。事实上,在小阿丙培德(费伦茨个案研究中的小主角)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图腾崇拜并不是直接由伊底帕斯情结产生,而是以对过去事物的怀念作为发生的基本。只要细心研读过我对小汉斯所作研究报告的读者,不难发现他也和小阿丙培德一样羡慕他的父亲拥有较大的生殖器,同时惧怕它威胁到自己的小生殖器。
当小阿丙培德两岁半时,在一次暑假中,他企图在鸡舍中小便被小鸡啄了一下生殖器。一年后,当他再次回到这个地方时,他把自己装成小鸡,他把注意力集中在鸡舍里,不喜欢说话而只学着小鸡咯咯啼叫。在对他进行观察时(当时他5岁),他已开始恢复用言语说话,不过他的兴趣和谈话仍旧局限在与小鸡或其他家禽有关的玩具或歌曲。他对属于自己的图腾动物的态度则非常矛盾:他表现出两种极端的爱恨情感。他最喜欢玩杀鸡的游戏。“杀家禽是他最喜欢的一种庆祝游戏。他会在家禽的尸体旁边高叫着跳舞,情绪非常激昂。”①不过,当游戏结束后,他会激动地亲吻着被杀害的家禽,洗净或抚摸着被自己弄坏了的玩具小鸡。
[①见费伦茨的报告。]
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阿丙培德开始把他的某些欲望从图腾式的行为中表露到日常生活方面,他也并没有刻意去隐瞒他的这种奇异行为所代表的目的。“我的父亲是一只公鸡”,有一次他说道。另一个时候,他又说道:“我现在还小,是一只卵鸡。当我大一点时,我将变成小鸡。当我再大一点时,我也将变成一只公鸡。”他常强烈地以姿势来吓唬人们,就如同他在从事手淫时怀念过去的事物一样。毫无疑问,依照费伦茨的说法,吸引小阿丙培德注意鸡舍的因素是“公鸡和母鸡的交媾行为,母鸡的生蛋和孵出小鸡”等。这现象正好满足了他对于性的好奇,因为它们所代表的是相同于人类的家庭生活。他曾经依照鸡群的生活方式来选择他的性对象,因为有一大他突然对邻居的太太说道:“我将和你、你的姐妹、我的二个兄弟和厨子结婚;不,不是厨子,我要娶我的妈妈。”
稍后,我们将对上述的观察所得做更进一步的论述。在此,我仅提出它与图腾崇拜相同的两个现象:小孩子对图腾动物的完全认同①。
[①依照弗雷泽的说法,它是构成“图腾汸拜的中心”:“图腾崇拜是一种人对图腾认同的作用。”]
和对它产生两种矛盾的情感。这些观察所得,就我的观点来看,它至少已证明出了图腾崇拜中所出现的图腾动物乃是一种父亲的替代物(在男性的例子中这种说法并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因为事实上原始民族早已自己讲得很清楚了,他们形容图腾是他们的共同祖先和原始的父亲。所以我们应该努力的,只不过是把他们的话加以分析和评价而已,这也正是人类文化学家所忽略的问题。精神分析学将以此作为基础来尝试解开图腾崇拜之谜②。
[②我必须感谢朗格使我注意到了有关一位年轻人有狗的恐惧症的研究。他解泽他得病的经过就如同我在前面所提到的阿龙塔人的图腾理论一样:他说,他记得他父亲曾经提过,当他的母亲怀孕时曾经被狗咬过。]。
这种将图腾认为是父亲的替代物,是一个值得令人注意的地方。因为要是图腾动物即代表父亲,那么,图腾崇拜的两个主要制度,也是由两个禁忌所构成——禁止屠杀图腾和禁止与自己图腾的妇女发生性关系——正好和伊底帕斯的两个罪恶有着相似的地方(他杀害了父亲而与母亲结婚)。要是这种假设正确,那么,也许我们可以对图腾崇拜的起源做进一步的研究。换句话说,我们也许可以将图腾制度——就如同小汉斯的动物恐惧症和小阿丙培德的家禽性欲倒错——认为是伊底帕斯病症所造成的结果。为了探索这种时能性,我将在后面对图腾制度(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图腾宗教)的体系展开讨论,这也是到此为止我很少有机会提及的问题。
图腾餐的含义
在1894年逝世的一位学者——罗伯逊·史密斯(WilliamRobertsonSmith),具有敏锐的思想和广泛的兴趣,他生前就对物理学、语言学、考古学和《圣经》等学术展开了深刻而细致的研究。在他的著作《闪米特人的宗教》(第一版于1889年出版)中,他曾经推论说一种名为“图腾餐”的特殊仪式是构成图腾崇拜的中要部分。在当时,他只有一个单独的证据来肯定他的理论:在公元5世纪中曾有关于这个仪式的记载。经由有关古代闪米特人献祭本质的研究,使得他的假设具有极大的可信性。因为献祭即代表着神的存在,因此,将较为进化的宗教仪式与最原始的宗教仪式(图腾崇拜)相提并论将成为争论的焦点。
现在,我将把罗勃逊·史密斯对有关献祭仪式的起源和意义的讨论做进一步说明。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必须简单明了地解释有关它们后来的发展。不过,我的这种简洁的说明也许将使读者较难以理解。
罗勃逊·史密斯解释说,献祭是古代宗教的主要仪式。它在所有的宗教中都存在,因此,它的起源必然有着一个共同的因素,这个因素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以相同的方式出现。献祭的原始意义和后来所演变而成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在后期它的意义是指供献祭品给神明,借此来讨得宠爱或祈求赐福。在前期,则它不过是意指“一神神与其信仰者之间表示友谊的行为”罢了。
献祭的物品通常都是一些可食用或饮用的食物,人们将自己食用的肉类、菜类、水果、酒或油等献祭给神明。只有对于肉类的献祭才加上若干限制。一般而言,献祭的肉类常由神与人共享,时蔬菜则由神明一人独享。以动物作为献祭无疑是较为古老的形式。蔬菜的献祭是在人类开始懂得植物的可食性之后才产生,这也是借以对土地之神表示尊敬、赞美的意思。不过,以动物作为牺牲则远比植物时代更早。
我们通过对语言中的一些残存形式的研究,就可发现用以献祭的物品在早期通常是仅仅能被神明单独享用。不过,当神明的存在逐渐脱离肉体化之后,这种想法和做法才遭遇到困难。因此,他们以液体代替祭品来解决这种困难。稍后,由于火的利用,他们将肉类祭品摆在祭坛上,然后升起烟火,使整个仪式看起来更适合于祭神。至于饮料方面,最初则包括了动物祭品的鲜血,后来才逐渐以酒代替。在古代,酒被认为是“葡萄的血液”,这种形容方式在现代的诗中也曾出现。
在人类还未了解“火”的概念时,一般是以动物来作为献祭仪式中的祭品。每一位参加仪式的人都可分享,因为这些动物的血和肉都为神和所有信仰者们所偏爱。
类似这种献祭仪式是属于全族人民的共同庆典。因此,宗教仪式变成全社会的重要部分,宗教上所要求担负的责任也就成为社会上道德和价值的准绳。任何有献祭仪式的地方必然有盛大的庆典,而任何有庆典的地方也必然有献祭的仪式。献祭庆典常常是人们狂欢的最高潮,也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神之间最自然的沟通途径。
一般,人们都是按照一种古老的方式——即某种道德规范来对祭品进行处理,同时他们又有权利共同分享这些祭品。和一个人共同吃喝,代表对他的一种友谊,也是一种善意的社会行为。共享祭品的目的最主要的是为了表示神和人们间的“休戚与共”,他们之间的所有自然关系都包含在这种目的之中。这种习俗在某些沙漠中的阿拉伯人之中仍然保留着。任何人只要吃了一小片他们的食物或饮用了一口他们的牛奶后,就不会被视为敌人,甚至还可受到他们的保护和帮助。这种保护和帮助自然并不长久存在。严格地讲,它们只在共享的食物尚留在体内时才产生作用。这是一种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所具有的较现实看法,只有在不断地共享相同食物时,这种关系才能永久保留。
但是,我们对共同饮食会产生结合的力量的原因还要进一步探索。在原始社会中,只有一种关系是绝对不可分离的——即血族关系。这种血族关系所形成的友谊是紧密且牢固的。“血族”是指毕生融于一体的集合体,被视为是一个共同的生命体中的组成部分。例如,阿拉伯人在看到同族人流血时并不点名道姓地说:“M或N的血液流出来了。”他们通常说:“我们的血液流出来了在希伯来语中,当一个人称呼血族时,往往说:“我是你的骨和肉。”因此,血族即代表着共同参于某种共同的事物。自然,这种关系不仅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人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而且这种关系还可以通过日后所吃的食物来获得并得到加强,人的身体因所吃食物而改变原有的体质。倘若一个人和他倍的神共同享用餐食,那么这表示他们是属于同一个类型。正因为如此,他将永远不会与一个他认为是陌生的人共同进餐。因此,献祭后的欢宴最初是属于一种血族的庆典,依据法律只有血族内的人才能共同享用。在我们的社会里常常同家庭里的成员共同进餐;不过献祭后的祭品并不一定与家庭有关。血族关系是比家庭生活更为古老的东西,在我们所知道的原始社会中,一个家庭往往包括有几个家族。例如,一个男子与一个外族的女人通婚,那么他的孩子们将归属于母亲的血族(归属于母系图腾)。因此,他与家庭里的其他成员没有血族关系。在这种家庭里,多数都是分开和独自进食的,因为宗教上的信仰(因图腾所产生的食物禁忌等)使他们与自己的妻子、儿女无法共同进食相同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