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别让食物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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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药食搭配不当有害健康(3)

利血平微溶于乙醇,但乙醇对此药有协同作用,使血管骤然扩张,血压急剧下降。

动物肝脏。

动物高脂肪类食物可影响降压药及降血脂药吸收,减低药物的疗效。

茶。

服用利血平时,不宜喝茶。因为茶叶中含鞣质,可与降压药利血平发生反应,降低利血平的药效。

含酪胺的食物。

含酪胺的食物如奶酪、青鱼、蚕豆、鸡肝、葡萄酒等与利血平同服,可使利血平的降压作用减弱。

使用洋地黄时忌食的食物

含钾食物。

含钾高的食物如蘑菇、大豆、菠菜、榨菜、川冬菜等。可降低洋地黄效力,影响治疗效果。

含钙食物。

富含钙的食物(如牛奶、奶制品、虾皮、海带、黑木耳、芹菜、豆制品等),可增强心肌收缩力,抑制钠—钾—ATP酶,从而增强洋地黄的作用和毒性。

酒类。

洋地黄大多都有剧毒且溶于醇类。服药前后喝酒,酒中的乙醇会加强这些药物的毒性,导致严重后果。

碱性食物。

碱性食物如胡萝卜、黄瓜、菠菜、茶叶、椰子、栗子等,与洋地黄同用可减少本品的吸收。

降压灵勿与酒同服

降压灵溶于乙醇,可乙醇对此药有协同作用,使血管骤然扩张,血压急剧下降。

补钾药不可与高钾食物同用

服用补钾药时,因含钾量高的食物和以上药物结合容易引起高钾血症,出现胃肠痉挛、腹胀、腹泻及心律失常等症状。

所以,服用补钾药期间,不宜食用含钾量高的食物,如芋头、刀豆、土豆、杏子、香蕉、橘子、鲳鱼、泥鳅、紫菜、海带、扁豆、蘑菇、菠菜等。

不能与双氢克尿塞同用的食物

胡萝卜。

双氢克尿塞为中效利尿药,服药后可使尿中排钾明显增多,应食用含钾的食物。而胡萝卜中所含的“琥珀酸钾盐”的成分具有排钾作用,二者同用,可导致低血钾症,表现为全身无力、烦躁不安、胃部不适等症状。

酒及含醇饮料。

双氢克尿塞可导致体内钾减少,而酒及含醇饮料(啤酒等)亦可使钾减低,二者同服则可加重体内失钾致低血钾症状。

高盐食物。

服用双氢克尿塞期间,若食盐过多(如过食咸菜、腌鱼、腌肉等),不利于本品利尿作用的发挥。

忌与速尿同用的食物

味精。

味精的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在服用本品期间若过食味精,既可加重钠水潴留,又会增加低血钾的发生率。

高盐食物。

在使用利尿药如双氢克尿塞、速尿等时,应配低盐饮食,可提高药物的利尿效果。若过食咸菜、腌鱼、腌肉等高盐饮食,可使药效显著降低。

酒类。

利尿药都有降压作用,乙醇本身也有扩张血管与降血压作用。若服用速尿,同时饮酒,则会增加药物的降压作用。血压突然降得过低易发生危险。

此外,速尿是失钾性利尿药,乙醇也能降低血钾浓度,服用速尿时饮酒,会导致大量失钾,造成低血钾症。

茱萸与猪心同食有不良反应

茱萸不宜与猪心同食,同食会产生不良反应。

不能与杏仁同食的食物

猪肺。

猪肺与菱、杏仁同食,会产生不良反应,对身体不利。

猪肉。

杏仁不宜与猪肉同食,同食会引起肚子痛。

栗子。

服用杏仁时,不宜同时进食栗子,同时食用会生成对身体不利的物质。

狗肉。

服用杏仁时,不宜进食狗肉,同食会产生对身体有害物质。

红豆忌与羊肚、米同食

红豆和羊肚同时食用会引起中毒,不慎同食可以用鸡屎白解毒。

红豆与米同煮,食用会引发口疮。

不能与红枣同用的食物

虾皮。

食用红枣时,不能同时进食虾皮,同食会中毒。

鲶鱼。

食用红枣的同时,不能进食鲶鱼,同食会导致头发脱落。不慎同食可以用蟹解毒。

海鲜。

食用红枣的同时,不能食用海鲜,否则会令人腰腹疼痛。

沙参与鲫鱼同食有不良反应

服用沙参时,不宜同时食用鲫鱼,同食会引起不良反应。

不能与白术同用的食物

大蒜。

大蒜辛温香窜,含挥发油类,容易同术类中的挥发油互相融合而干扰,改变其药性,使白术药性变得燥烈。

桃李。

桃李性味甘酸,性热,多食令人生火,白术都是苦温燥湿的药物。在药方中用白术时,进食桃李,会使药物温热加燥,干扰药效,产生不良作用。

雀肉。

雀肉甘温,功能壮阳补肾。《饮膳正要》:“有术勿食雀肉、青鱼等物”。

两者相克的原因,在于术类中所含苍术酮、苍术炔、苍术醇、P桉油醇等物质与雀肉中的某些成分起不良反应,对人体有害或降低白术的药效。

白菜。

白术性温,功效作用在于去湿健脾,而白菜性冷,与白术的药理相反,同食降低疗效。

食巴豆的饮食禁忌

菰笋、芦笋。

服用巴豆时,不宜食用菰笋和芦笋。因为菰笋和芦笋性味甘冷,而巴豆辛热,两者相克。同食产生不良效果。

酱豉、冷水。

酱豉咸寒冷利,冷水之性寒凉,巴豆为大热性的药物。服用巴豆治病时,若食用酱豉,或喝冷水,往往降低疗效。

如利用巴豆的热泻作用,清除胃肠中的冷积宿食,若不忌酱豉、冷汤,则可能使药物不起作用,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野猪肉。

野猪肉甘平无毒,能补肌肤,益五脏,炙食治肠风泻血,具有平补性质;而巴豆辛热峻泻,与野猪肉的药理相反。

忌与常山同用的食物

生葱。

葱性辛温助热,常山苦寒退热,两者性味功能都相背,故不能同时食用。

莴苣。

莴苣气味苦寒,功能利五脏,通经脉,解酒毒,止消渴,通乳利便。其性味功能,与常山并没有药性药理相反。

但莴苣所含的某些物质,与常山生物碱相遇,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故不宜同时食用。

乌梅忌与猪肉同食

乌梅酸温平涩,去痰治疟瘴,敛肺涩肠,止久嗽泻痢。猪肉酸冷滋腻,滑大肠助湿气。服用乌梅时进食猪肉将会影响疗效。

桔梗与猪肉同食生痰湿

桔梗味苦辛性微温,味厚气轻,为肺经引药,能清肺气,利咽喉,祛痰定喘,养血排脓。而猪肉酸寒肥腻,滋阴润燥,久食令人生痰湿。其性质功能,与桔梗相反。

不能与黄连同用的食物

猪肉。

黄连苦寒,猪肉多脂,酸寒滑腻,黄连燥湿,猪肉滋阴润燥。同食降低药效,且易致腹泻。

冷水。

服用黄连时,不宜用冷水,否则伤肠胃。

百合勿与猪肉同食

食用百合时,不能进食猪肉,否则会引起中毒。若同食中毒可以用韭菜汁治疗。

不能与苍术同用的食物

猪肉。

苍术味辛苦性温,功能祛风胜湿,健脾止泻。散寒解表,猪肉属寒凉性。两者药理相反。

青鱼。

《饮膳正要》记载:“有术勿食青鱼等物”。这是因为苍术中所含苍术酮、苍术炔、苍术醇、P桉油醇等物质与青鱼中的某些成分起不良反应,对人体有害或降低白术的药效。

乌头不宜与豉汁同食

服用乌头时,不能食用豆豉、豉汁、盐豉等食物。这是因为它们药性相反,同时影响疗效和对身体不利。

服用附子也要忌豉汁

服用附子时,不能食用豆豉、豉汁、盐豉等食物。豆豉气味苦寒或咸寒。李杲曰:“豆豉,阴中之阴也;附子大辛大热,为温里回阳之药,药性相反。”故不宜同食。

鳖甲与苋菜同食身体不适

苋菜与鳖甲同食,会产生不良反应,引起身体不适。所以,服用鳖甲时,不宜同食苋菜。

不能与大枣同用的食物

葱、鱼。

大枣与葱、鱼同食,会引起消化不良。

海蟹。

大枣与海蟹同食,容易患寒热病。

海蜇。

大枣与海蜇同食,容易患寒热病。

丹参忌酸、酸性食物

醋味甘酸性温,凡酸味之物,在五行属木,木能生火,多属温热之性,又皆收敛。丹参微寒,能活血化瘀,扩张血管,故就性味功能而言,丹参与醋,皆不相合。此外,二者化学成分皆甚复杂,其相克机理,有待研究。故服用丹参时,不宜食醋、酸性食物。

茯苓与醋同食降药效

醋味酸温,含多种有机酸。服用茯苓时,食醋及酸性食物,醋中有机酸会削弱茯苓的药效。如李时珍曰:“酸属木,脾病勿多食酸,酸伤脾,肉腊而唇揭。”《本草纲目》记载:“服茯苓丹参人,不可食醋。”

菊花不宜与猪肉同食

猪肉和菊花同食,严重者会死亡。

细辛忌与生菜同食

细辛具有散寒解表,温肺止咳,化饮通窍等功效。可用于风寒感冒,头痛,鼻渊,牙痛,痹痛,寒痰停饮等病症。

细辛不宜与生菜同食,否则对人身体不利且影响药效。

薄荷忌与鳖肉同食

鳖属鱼类,具有腥气。薄荷辛凉,其气香烈,因挥发油中所含薄荷脑的作用,有解热发汗之功效,与薄荷气味互相干扰。薄荷更主散,是以二者功用不相协调。

除药理不相配外,两者之间的化学成分,也有相克,能生成有害物质。

不能与地黄同用的食物

葱、蒜。

地黄有强心利尿,解热消炎,并有促进血液凝固和降低血糖的作用。而葱、蒜中皆含蒜辣素,气味辛辣,其性燥热,能耗津动火,伤阴化燥,正与地黄药理作用相反。

动物血。

动物的血均含复杂的有机成分,如与地黄中的一些生物活性物质相遇,则易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如《本草纲目》中记载:“服地黄、何首乌诸药者忌之,云能损阳也。”

萝卜。

萝卜辛甘性平,辛能发散,下气消谷,宽胸化积,熟地黄滋阴补血,生地黄凉血清热。性味功能皆不相合。萝卜中含多种酶类,地黄中含梓醇,滋阴凉血气利尿作用,与酶相遇则发生分解而失效。

不能与绿豆同用的食物

狗肉。

狗肉和绿豆同食,会胀破肚皮,吃空心菜三两棵可以治愈。

榧子。

绿豆和榧子同食,会产生不良反应。

西红柿。

西红柿与绿豆同食会伤元气。

使用甘草的饮食禁忌

猪肉。

猪肉酸冷,有滋腻阴寒之性,且富脂肪,难吸收,不利于肠胃。若以甘草补益脾胃时,显然应忌食猪肉。

不仅如此,凡脾胃虚寒服用温补脾胃之中药时,均不宜食粗肉。这是因为两者的性能相反。

海带。

海带与甘草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鲫鱼。

甘草与鲫鱼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海鳗鱼。

甘草与鲫鱼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白菜。

白菜性味甘冷,气虚胃冷人不可食。如孟诜记载:“菘菜发冷风,内虚人不可食。”白菜与甘草功能相反。

海菜。

海菜如海带、海蕴、石莼、紫菜、石花、鹿角菜等,都属咸寒冷滑、含碘丰富的食物,能与甘草中某些成分发生不良反应。

藜芦勿与猫肉同食

猫肉与藜芦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猫肉有伤胎之弊,孕妇忌服。

不能与半夏同用的食物

羊肉、羊血。

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因为羊肉与上述药物相结合,产生不良反应,引起身体不适。

饴糖。

饴糖味甘,属温性药物。半夏辛温而燥,饴糖生痰动火,两者的作用和药理相反。

龙骨、龙齿不宜与鲤鱼同食

鲤鱼性味甘平,功能利水消肿,其性偏于通利,而龙骨则重在收涩固脱。然而,鱼中多含组织蛋白酶,会与龙骨中的某些成分起不良化学反应,而削弱药效。

不能与朱砂同用的食物

鲤鱼。

朱砂主要成分为硫化汞,并混有氧化铁、黏土及少量有机杂质等。硫化汞有毒,会与鲤鱼中某些有机成分起生化反应,生成难以吸收的或有毒的物质。

动物血。

朱砂忌铁器,因硫化汞遇铁,则起化学变化(置换成硫化铁与汞),使朱砂失去其药理作用且增加毒性。

又因为多种动物血中皆有铁的成分,易与朱砂发生反应,减低药效。

羊肉。

羊肉与朱砂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不能与菖蒲同用的食物

羊肉、羊血。

菖蒲的开窍醒脑作用,全赖其所含的芳香性挥发油;而羊肉、羊血,其气膻腥,极易干扰菖蒲的药性。

饴糖。

菖蒲能开窍、除痰、化湿;饴糖发湿中之热,生痰动火。

商陆忌与狗肉同食

狗肉酸咸而性温,功能益气壮阳,补胃强身。李时珍记载:“商陆苦寒,沉也,降也,阴也,其性下行,专于行水,胃气虚弱者不可用。”商陆与狗肉,性味功能都不相合。

使用厚朴的饮食禁忌

鲫鱼。

鲫鱼与厚朴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豆类。

厚朴中含鞣质,豆类食物富含蛋白,二者相遇起化学反应,形成不易消化吸收之鞣质蛋白。

此外,二者所含有机成分,甚为复杂,可能还会产生其他不良化学反应,使豆类难以消化,形成气体充塞肠道,以致腹胀。

牛膝牛肉不能同食

牛膝入肝肾二经,以宣导下行为主,除活血通经、舒筋利痹外,还可以治血热上炎之咽喉肿痛、吐血、衄血、高血压、头痛等症。而牛肉甘温,补气助火。两者不宜同食。

使用当归时忌湿面

当归甘补辛散,苦泄温通,既补血活血又行气止痛。常用于气血凝滞,风湿痹痛诸症。当归又辛香善走,有血中气药之称。

湿面必配盐酱,咸寒多汁,与当归药性不相协调。特别是湿困中焦、气血凝滞而使用当归者,尤忌湿面。

不能与山药同用的食物

鲫鱼。

服用山药时,不宜食用鲫鱼。同食会产生不良反应。

白酒。

山药中含有丰富的鞣酸,白酒能刺激胃分泌消化液。鞣酸能与胃液反应生成不易消化的物质,导致肠道疾病。

紫苏不可与鲤鱼同食

紫苏辛温芳香,以气胜,亦忌腥膻气味干扰。鲤鱼含组织蛋白酶及十几种游离氨基酸,还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易与紫苏中的某些成分起生化反应,妨碍药效发挥。

不能与威灵仙同用的食物

茶。

威灵仙辛温善走,通经达络,可驱在表之风,能化在里之湿,为风寒湿痹要药;而茶味苦性寒,清心降火,饮用时必以水浸泡,饮茶者,增加水湿。

面汤。

这是因为威灵仙辛温走窜,通行十二经脉,以发挥其追风逐湿作用。而湿面、面汤多食则湿气重,如果以盐豉酱类更增加其咸寒,属于十分湿气的食物。服用威灵仙等药时,食面汤将影响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