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别让食物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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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食物搭配不当致病伤身(4)

茶叶中含有较多的单宁酸,而单宁酸会使鸡蛋中的蛋白质变成不易消化的凝固物质,影响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和利用,现常见人们将鸡蛋用茶叶来煮,这是不科学的。

鲤鱼与咸菜同食易引起消化道癌肿

鲤鱼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咸菜在腌制过程中,其含氮物质部分转变为亚硝酸盐。

当咸菜与鲤鱼混合在一起烧煮的时候,鲤鱼蛋白质中的胺就会与亚硝酸盐产生反应,生成一种叫亚硝胺的致癌物质,这种致癌物质在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消化道癌肿,危害性颇大。

鲤鱼与赤小豆同食影响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记载:“小豆不可与鲤鱼同食。”

赤小豆甘酸咸冷,具有下水肿、利小便、解热毒、散恶血之功效;鲤鱼亦能利水消肿。若二者同煮,利水消肿之功效会增强。

肾炎水肿患者,可用鲤鱼赤小豆汤进行食疗,但正常人不可服用,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鲤鱼与小豆藿同食降低药效

《金匮要略》中记载:“鲤鱼不可合小豆藿食之。”

藿即叶子,小豆藿即小豆的嫩叶。李时珍曰:“小豆利小便,而藿止小便,与麻黄发汗而根止汗,意同,物理之异如此。”

鲤鱼具有健脾益气、利水消肿的功效,与小豆藿的功能相反,故不宜配食。

鲤鱼与麦酱同食生口疮

自古即有“鲤鱼至阴之物,阴极则阳复”的说法,如《素问》中就说:“鱼热中,多食之能发风热。”

麦酱性味甘咸,制作时放有辣椒、花椒、茴香等香料,此皆辛热动火之物。二者同食,能引发风热,久之必发口疮,心火上炎则生舌疮,胃火上炎则口靡。

鲫鱼与野鸡同食生痈疽

《金匮要略》:“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本草纲目》:“鲫鱼同猪肝、鸡肉、雉肉、鹿肉、猴肉食生痈疽。”

一般而言,鱼类与禽类大多不宜共食,主要因其生化反应复杂,机理见前述“鸡肉鲤鱼同食不利人体健康”条。

鲫鱼与蜂蜜同食易致腹泻

鲫鱼具有补阴血、通血脉、补体虚、益气健脾、利水消肿、清热解毒、通络下乳、祛风湿病痛的功效。但是蜂蜜性质寒凉,同鲫鱼同食用极易导致腹泻。

鲇鱼与野鸡同食不利健康

《饮膳正要》中记载:“野鸡不可与鲇鱼同食,食之令人生癞疾。”

鲇鱼味甘温,性热,野鸡甘酸微寒;鲇鱼下气利水,野鸡则补中益气健脾,二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合。

另外,野鸡肉与鱼肉中皆含酶类、激素、各种氨基酸、金属微量元素等,同烹或同食,其生化反应极为复杂,有些对人体健康不利。故二者不可同烹、同食。

黄鱼与荞麦面同食不利消化

《食疗本草》:“黄鱼不可与荞麦同食,令人失音也。”《饮膳正要》:“黄鱼不可与荞麦面同食。”

另外,《食疗本草》云:“荞麦难消,动热风,不宜多食。”孙思邈曰:“荞麦面酸,微寒,食之难消,久食动风,不可合黄鱼食。”

不难看出,荞麦面气味甘平而寒,黄鱼多脂,二者都是不易消化之物,所以不宜同食。

鲳鱼不可与含鞣酸多的水果同食

鲳鱼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元素,与含鞣酸较多的水果同时食用,会生成新的不容易消化的鞣酸蛋白等物质,降低了蛋白质的营养价值,甚至可引起恶心、腹痛、呕吐等症状。

鳝鱼不可与狗肉、狗血同食

《金匮要略》:“鳅鳝不可合犬血食之。”《本草纲目》:“鳝鱼不可合犬肉犬血食之。”

黄鳝甘而大温,陶弘景曰:“黄鳝性热能补,时行病后食之,多复。”即能使旧病复发;狗肉、狗血,皆可温热动火,具有助阳之性。若将其同食,温热助火的功效增强,不利于健康。

鳝鱼与菠菜同食易致腹泻

鳝鱼味甘大温,具有补气养血,健脾益肾,益气固膜,除瘀祛湿之功效;而菠菜性甘冷而滑,下气润燥,《本草纲目》云:“通肠胃热。”

显而易见,二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协调。且鳝鱼油腻多脂,菠菜冷滑,同食容易导致腹泻。

鳝鱼不可与含鞣酸多的水果同食

鳝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蛋白质和鞣酸结合可以生成鞣酸蛋白,使蛋白质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鞣酸还可以与鳝鱼中的钙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容易消化的物质,使鳝鱼原有的营养价值降低。

鳗鱼与银杏同食易患软风

《日用本草》中记载:“银杏同鳗鲡鱼食,患软风。”

银杏即白果,性温有小毒,具有敛肺定喘、燥湿止带、益肾固精、镇咳解毒之功效。鳗鱼性平,味甘,《本草纲目》引述:“鳗鱼肉性味甘平有毒。”

二者均有较复杂的生物活性物质,同食可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此外,银杏本身含有毒性物质,多食令人“气壅胪胀昏顿”。小儿更应禁忌同食。

鳗鱼与梅肉同食易中毒

梅肉中含有苦杏仁苷,和鳗鱼同食会将其分解成氢氰酸和苯甲醇两种有毒性物质,可引起中毒的可能性极高,因此不能同时食用。

鳖肉不可与猪肉、兔肉、鸭肉同食

《本草纲目》:“鳖肉不可合猪、兔、鸭肉食,损人。”

猪肉、兔肉、鸭肉等肉类都属寒性,而鳖亦属寒性,若将二者配食,会助长寒性,不利于健康。

鳖肉与苋菜同食易致肝脾肿大

《金匮要略》中记载:“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饮膳正要》云:“苋菜不可与鳖肉同食。”

苋菜性微寒,味甘。《本草纲目》引述:“苋菜味甘,性冷利,令人冷中损腹。”鳖肉亦性冷。二者同食难以消化,甚者可形成肠胃积滞。

吴谦亦注云:“龟鳖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必成鳖瘕。”鳖瘕,即中医所说的“痞块”,类似于现代医学中所说的肝脾肿大,可能由苋菜与鳖肉的相互不良作用所导致的。

鳖肉与芥末同食易生恶疮

《本草纲目》:“鳖肉不可合芥子食,生恶疮。”

因为芥子气味辛热,能温中利气,白芥子辛烈更甚;而鳖肉属寒性食物。二者一冷一热,相搭配后对人体不利。

鳖肉与橘子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鳖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橘子含果酸较多。若将橘子等含果酸丰富的水果与含蛋白质较多的鳖肉同时食用,水果中的果酸可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吸收。

虾肉不可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

维生素C是烯醇式结构物质,具有还原性;虾肉含有五价砷,本来无毒性,当遇到维生素C,就会还原为三价砷,而三价砷(砒霜)有剧毒。

螃蟹与梨同食伤肠胃

《饮膳正要》中记载:“梨不可与蟹同食。”

因为,梨味甘,微酸,性寒,陶弘景在《名医别录》亦云:“梨性冷利,多食损人,故俗谓之快果。”而蟹味咸,性寒,具有微毒。二者皆为冷利之品,同食伤肠胃。

螃蟹与花生同食易致腹泻

花生仁性味甘平,而且脂肪含量高达45%;而蟹味咸性寒,微毒,为冷利之物。油腻之物遇冷利之物极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时进食,肠胃虚弱者更应注意。

螃蟹与冷食同食易致腹泻

有些人喜欢在食蟹后喝些冰水或冷饮之类,这种饮食习惯很不科学。因为进食蟹后,再食寒凉之物,极易导致腹泻。

螃蟹与泥鳅同食对人体不利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泥鳅甘平无毒,能暖中益气,治消渴饮水,阳事不起。”由此可见,泥鳅药性温补,而蟹的药性冷利,功能正好相反,所以二者不宜同吃。

另外,蟹与泥鳅共食会形成复杂的生化反应,产生某些对人体不利的因素,影响健康。

螃蟹与石榴同食不易消化

蟹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石榴含鞣酸较多,二者同时或混合食用,会大大降低蟹中所含蛋白质的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若蟹与石榴同时食用,还会使螃蟹中的钙质与石榴中的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这种物质会刺激胃肠,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螃蟹与香瓜同食易致腹泻

香瓜即甜瓜,性味甘寒而滑利,能除热通便。若将香瓜与蟹同时食用,会损害人体的肠胃功能,容易导致腹泻。

螃蟹与猕猴桃同食易中毒

蟹含有五价砷的化合物,本来对人体无害,但若和含有丰富维生素C的猕猴桃一起食用,则五价砷与维生素C相遇,使五价砷转化为三价砷,即含剧毒的砒霜。若长期一起食用,随着毒物的积累,可致痉挛、反胃等中毒症状。

螃蟹与柑橘同食加重病情

柑橘有聚湿生痰的特性,而蟹性寒凉。若将二者同食,容易导致痰气滞、腹胀等症状。对气管炎患者来说,更应注意,以免加重病情。

田螺与木耳同食易致腹泻

木耳性味甘平,除含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元素(钙、铁、磷)之外,还含有磷脂、甾醇、植物胶质等营养成分。

木耳的类脂及胶质,可与田螺中的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发生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另外,寒性的田螺,遇上滑利的木耳,不利于消化,易致腹泻。

田螺与冰制品同食易致消化不良

田螺味甘咸,性寒,具有清热、利水之功能;而冰制品能降低肠胃温度,削弱消化功能,导致消化不良或腹泻。

田螺不可与含鞣酸多的水果同食

田螺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蛋白质和鞣酸结合可以生成鞣酸蛋白,不利于消化吸收,降低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鞣酸还可以与田螺中的钙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容易消化的物质,可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导致胃部不适。

海参不可与含鞣酸多的水果同食

海参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若将二者同食,可导致蛋白质凝固,消化吸收困难,并可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牡蛎与蔗糖同食阻碍铜吸收

牡蛎中含有丰富的铜,能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过量食用蔗糖能降低牡蛎的营养价值,并会阻碍铜的吸收。

盐与红豆同食药效减半

红豆不仅是一种粮食,还具有一定的药理作用,有强心、利尿、消肿的功能。但是,红豆制品只能做甜食,如果加上盐,其药理作用就会减半。

盐与绿豆同食破坏维生素

有人在熬绿豆汤的时候喜欢加盐,一为烂得快,二为好吃。

事实上,煮绿豆汤时加盐,不仅使绿豆中的水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等受破坏,而且也能降低绿豆汤的清热解毒性能。

醋与牛奶同食易致消化不良

醋中含醋酸等有机酸。牛奶是一种胶体混合物,具有两性电解质性质,而且其本身就有一定的酸度(其pH值为6.7~6.9)。当酸度增加到等电点4.6以下时,则发生凝聚和沉淀,不易被消化吸收,易引起消化不良或腹泻等。

炒青菜与醋同食损失营养成分

青菜中的叶绿素在酸性条件下加热极不稳定,其分子中的镁离子可被酸中氧离子取代,生成一种暗淡无光的橄榄脱镁叶绿素,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烹调时,宜在中性条件下,大火快炒,保持蔬菜的亮绿色,减少营养成分的损失。

猪骨汤与醋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炖骨头汤时为了使更多的无机元素逸出,人们往往会加点醋。此时,尽管无机元素浸出略有增加,但大部分元素在酸性环境中以无机离子形式存在,直接影响人体的吸收。

其实,炖骨头时不加食醋,逸出的矿物质及微量元素都是以有机络合物形式存在,有利于吸收。为提高浸出率,可先把骨头砸碎,用文火煮1~2小时,延长蛋白质凝固的时间,使骨头中的鲜味物质充分渗到汤里。

醋与海参同食口感差

海参不宜与醋同食,因为海参的成分与结构都属于胶原蛋白,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如遇酸或碱),就会影响蛋白质分子,从而破坏其空间结构,蛋白质的性质随之改变。

如果烹制海参时加醋,会使菜汤汁的PH值下降,当PH值接近4.6时,蛋白质的空间结构即发生变化,蛋白质分子便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凝聚、紧缩,这时的海参吃起来口感、味道均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