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有位清官辞世时家中仅遗八两银子,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靠他人资助的二十两才能成殡。清廉至此,让人唏嘘。百姓称这位清官谓“三汤”,意豆腐汤、黄连汤、人参汤。豆腐汤清,黄连汤苦,人参汤既清又苦。这是对这位清官个人生活清苦、为官清廉如水的高度概括。
汤斌(1627—1687年),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河南睢州(今睢县)人。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清正,生活清苦,每餐有一味豆腐足矣,因此人们称之为“豆腐汤”。后来又加上黄连、人参有了“三汤”官的雅号。他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十位清官之一,著名的廉吏,清官的典范。
顺治十三年(1656年)二月,顺治帝裁定汤斌等十八名“品行清端,才猷瞻裕”者官升一级,汤斌则补授陕西潼关道副使。赴任时,他用官俸买了三头骡子,主仆二人各骑一头;另一头驮着两套旧被褥,一个书箱,像个赶考的穷书生。进关时汤斌言明身份,潼关守卫见他主仆二人落魄模样,摇头说:“把你放到锅里煮,也煮不出个官味来。”就是这个“煮不出官味来”的四品道员,在其“求通民情,愿闻己过”善政招引下,流民纷纷来归,昔日的荒田成为粮仓,潼关各州县的土豪恶霸纷纷收敛自己为非作歹的行径,百姓始能安居乐业,仅三年时间,潼关成“天下第一堡垒户”,“汤青天”不胫而走。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升汤斌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出任江宁巡抚,丰腴的江宁赋税比其他地方高出许多,百姓苦不堪言。他担任江宁巡抚的前一年,淮安、扬州二府遭受水灾,当时余国柱为江宁巡抚,他上疏说:“水退之后,田还可以耕种,明年应当照例征收赋税。”汤斌接任后派人重新查勘,发现水并没有退,即使有水退的地方也无法耕种。他上疏奏请废掉前任余国柱的意见,又请求免征苏州、松江等七府、州康熙十三年至十七年没完成征收的银米。
水灾导致成千上万的灾民涌进苏州城,造成城内秩序混乱。这时康熙南巡将要到苏州。两江总督见灾民沿街搭设房屋,影响交通,便下令拆除民居以拓宽御道,汤斌当即予以劝阻。康熙车驾进入苏州城,发现街道狭窄,人群拥挤,叫来汤斌问话,汤斌奏说:“天子是最体贴民间疾苦的,所以才要南巡。如果仅为了一时通行而扩充街道,令民众没有住处,这可不是皇上的本意啊。我领会皇上爱民之心、体民之情,所以没拆民居。”这一番话让康熙帝听了甚是喜洋洋。
汤斌出任江宁巡抚的第二年,扬州大旱,数十万百姓流离失所。汤斌下令各县打开官仓赈灾,仍不能解危。他从国库拨出存银五万两,到外地采购大米。一些官员劝阻汤斌:“要动用国库应该给皇上上书,如果私自动用,皇上怪罪下来,你承担不了。”汤斌说:“如果现在上奏章,等皇上批准下来,灾民早就饿死了。现在先用着,皇上要怪罪下来,由我一人承担,就是免去我的职务,但能救整个扬州的灾民也值了。”但这五万两银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汤斌让买米的官员沿途散布消息,说扬州一带的米价暴涨。各地的粮商见有利可图,纷纷把大米运到扬州,米多之际价格降了下来,饥荒很快得到了缓解。
汤斌这位封疆大吏自己的生活却是异常简朴,每天都是青菜米饭当家,从不奢求鱼肉,填饱了肚子就成。一次他的儿子让仆人买了一只鸡,他发现后,怒责了儿子一顿。他从不受礼,有个想巴结他的人在他过生日时送了一幅寿屏,请当地名士在上面写了祝辞。汤斌让人把祝辞抄下,将寿屏退回。
《清稗类钞》记载一则轶闻:江宁巡抚汤斌“以清介自励,下属有贪酷者,皆善为劝勉,不改,始惩之。”汤斌在陕西、江西、江苏、北京四地先后做官十二年。江苏巡抚任上,是汤斌一生从政生涯的顶峰。他担任江苏巡抚两年后升任礼部尚书,离任之日,苏州百姓哭泣挽留未成,停市三天,十余万民众焚香为其送行。江苏民众将汤斌比作西周名臣周公、召公在世,集资在苏州为汤斌建了一座生祠,户户悬挂汤斌肖像,以示永世不忘其恩德。其情其景,感人至深。
前任巡抚余国柱任职期间勾结大学士明珠搜刮民脂民膏,汤斌到任后触犯了明珠的利益,因而遭到明珠及其党羽的陷害,余国柱尤其嫉妒,伺机倾轧。当时,明珠掌权滥施淫威,余国柱等朝中文武多趋炎附势,唯独汤斌不肯屈从。考核官员时,外官纷纷向明珠送礼,却没有汤斌的属员。当朝廷免征江南赋税时,余国柱让人告诉汤斌,说这都是明珠的功劳,江南人对他应有所报答,以此索取贿赂,汤斌不予理睬,正言拒之道:“民有财不以输正供,而以媚权贵乎?”汤斌清正不阿,仗义执言,得罪了权臣,也招来朝中许多权佞小人的嫉恨,欲除之而后快。
康熙二十五年,皇上为太子选择老师,朝臣中有人推荐汤斌,权相明珠欲借太子之手除去汤斌,因而上奏建议由汤斌出任太子师。皇帝下诏说:“自古帝王教育太子,一定要挑选谨严、恭敬的大臣,统领僚属,以专门辅佐协助太子。汤斌在任翰林院讲官时,一向是行为谨慎,这是我深知的。选任巡抚以后,廉洁对己以率领属下,并实心办事,的确应该提拔,用来感化在位者。”于是授汤斌为礼部尚书,他举荐候补道耿介,康熙诏令耿介为少詹事,召令汤斌同达哈嗒、耿介共同辅导太子。汤斌内攫入朝后给太子上课时讲《大学》中“财聚民散”。康熙听后说:“此列国分疆时语也。若海内一统,民散将安之?试问之。”汤斌列举秦、隋及明末灭亡的事例后说,“一统而民散,祸更烈于分国时”。康熙帝对此虽能谅解其忠,但在心中投下了阴影。
太子胤礽我行我素,根本不听其教诲。明珠见机命其党羽余国柱、周柱诬告汤斌对太子教育无方之罪,康熙不听。继而余国柱又以汤斌于九卿会议时有“惭对汉臣”之语上奏,皇上传旨诘问。汤斌回奏,康熙帝以其辞含糊不清,令再回奏。他说:“臣资性愚昧,前奉纶音,一时惶怖,罔知所措,本欲自陈愆过,致语多牵混,罪何可辞。”康熙帝认为他“遮饰具奏,仍不明晰”,大为不满,降旨严责。左都御史璙丹等劾汤斌“奉谕申饬,不痛自引咎”。又揭发他离任苏州时文告中“爱民有心、救民无术”之语“为诽谤”。耿介以疾乞休,此又成为攻击汤斌的把柄。詹事尹泰等弹劾耿介是“诈疾”,并劾汤斌“妄荐如尸之人”。事态扩大,对汤斌愈发不利。正直的达哈嗒挺身而出说:“臣奉命辅导东宫,数日之内负罪实多。以汤斌、耿介不能当其任,况庸陋如臣?乞准解退。”康熙下诏:耿介听其休致,汤斌、达哈嗒俱降五级留任。汤斌心中委屈只能打掉牙咽到自己肚子里。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五月,汤斌以继母有疾,乞求归省奉养。康熙帝特下诏曰:“你怎么忍心离联而去,朝廷赐给你府邸,你把继母接到京城照顾。”汤斌则以继母年老病重万不能来,继续乞请暂时归省,但康熙帝仍不允其请。余国柱等有意放言汤斌将隶旗籍,形势舆论都给了汤斌以极大的打击,他在劳神焦虑之中患病。九卿议事时汤斌因身体原因未能到场,又被劾,康熙命降两级留任。此时,京城官民听到汤斌的遭遇,许多人都跟着难过。江南一些居住在京城的联络大众,击鼓为汤斌鸣冤。康熙皇帝见汤斌如此得民心,为避免事态扩大,康熙皇帝第一次被迫改诏,赦汤斌无罪,聚众才散去。康熙被迫改诏,心中十分不快,自此对汤斌耿耿于怀。
同年九月,汤斌改任工部尚书。汤斌一生光明磊落,勤政廉洁,却为官场权贵陷害。这一连串打击,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他的身心健康都受到严重摧残。十月,往通州(今通县)勘察贡木回来时,突患寒病,自言“腹不宁”,于十一日归途中夜半落寞病逝,卒年六十一岁。汤斌死时家里仅剩下八两俸银,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
当汤斌去世的噩耗传至京师,京城民众士绅闻知无不悲嚎哭泣如丧考妣,涕泣郊迎者多达万余人,都穿着孝服,情形古今所未见。汤斌去世的噩耗传至姑苏,绅民倾城而出,一齐涌至汤斌生祠祭拜,城巷为之而塞数日不散,哀号之声鬼神皆惊。特别嫉恨汤斌的明珠、余国柱等不赞成厚葬汤斌。康熙还是遣学士两人奠茶酒,命将灵柩驰驿归里,以尚书礼祭葬。并允地方之请,准将汤斌入陕西、江西、江南名宦祠。
汤斌是顺治时期的举人,康熙朝的进士,曾当过康熙皇帝的伴续。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顺治帝议修《明史》,汤斌建议广搜先代遗书及明末死难诸臣事迹。顺治帝知汤斌意在“昭示纲常于万世”,特于夜半召汤斌至南苑,交谈后以其“为可大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汤斌就任《明史》总裁官,写下了数十万字的史稿,他对明史的纂修有很大的贡献。《明史》是史学界公认的修撰比较好的一部史书,是中国历史上比较成功的一个范本,被称为“中华史学精华”。他又因之被后人颂为“天下文官祖,三代帝王师”,还有哲学家、史学家、文学家、政治家、思想家之美誉。
作为清官一般都有三个特点,一个是清政廉洁,节俭朴素;第二个就是勤政爱民,能够为老百姓做好事实事;第三个特点就是刚正不阿,不依附权贵。这三个特点汤斌都具有。汤斌说:“公则明,廉则威。”他不论在何处任职,都是恪尽职守,清正廉明,洁己爱民,不畏权贵。康熙皇帝称赞他“实心任事”。汤斌一向与结党乱政、朋比为奸之徒势不两立,并与之进行斗争,因而屡遭排挤、陷害,然而他却矢志不移。他曾自题一联:“君恩高似天,臣心直如矢”表达了做一名清官的决心。
汤斌为官心态正直,从不以公事夹带私情,所奏皆以天下为重、社稷为重。其家贫如洗,为官清廉,堪称“古今第一廉政者”。一代廉吏汤斌位极人臣,却众浊独清;他一生政绩斐然,却遭权贵陷害,抑郁而死,令人扼腕中又增添了对权佞小人的憎恶。
据《清史稿·汤斌传》,大清帝国从顺治皇帝1644年入主中原后,至1911年宣统皇帝逊位,历267年传十世,共有八位名人被大清赐谥为“文正”。康熙朝汤斌则被列位八大文正之首。台湾作家高阳收其入《清官录》中,赞誉汤斌为“大清王朝第一清官”。雍正十年(1732年),雍正皇帝下诏为汤斌平反昭雪;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入祀贤良祠。清乾隆元年(1736年),乾隆皇帝登基的第一件事即下诏追赠汤斌为“太仆”,追谥号“文正”,这是封建社会对良臣的最高谥号。清道光三年(1823年),道光皇帝赐汤斌从祀孔庙。据历史记载:从祀文庙的数十位历代先贤、先哲,清代以名臣从祀文庙的,仅汤斌、陆陇其、张伯行三人。天下惟称汤斌、陆陇其为最,而汤之名又在陆之上。
清代散文学家方苞赞誉他,“国朝语名臣,必首推睢州汤公”,“清官册上的第一名”,真正“清朝第一清官”。
康熙对汤斌的去世久久不能释怀,曾对廷臣说:“我待汤斌不薄,而对他的怨恨、诽谤却不断,这是为什么?”伴君如伴虎,这条古训又被汤斌演绎了一回。再有,自古清官廉吏鲜有完美结局,这是为什么呢?真人做事,小人乱事,这是世道。
康熙朝有个从祀文庙的七品官
俗语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道出了人们对清朝政府贪官比比皆是的一种无奈。但是,在大清朝伊始,清官廉吏还真是不少,陆陇其就是康熙朝一个著名的清官,清代以名臣从祀文庙的,只有汤斌、陆陇其、张伯行三人,天下惟称“汤、陆”为最,可见这陆陇其还不是一般的清廉。
陆陇其(1630—1692年),原名尤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四十一岁时考取进士,后历任江南嘉定县知县、直隶灵寿县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等职。陆陇其几次被推荐为清廉官,左都御史魏象枢更是极力保举他。他任职地区的百姓对他更是十分爱戴,在他几次离任时,百姓都是含泪相送,这与刮地三尺的贪官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康熙十四年四月,陆陇其授嘉定知县。学文出身的陆陇其学问优长,操守清廉。嘉定县政繁赋多,陇其到任后整顿吏治,杜绝浪费,铲除恶俗,以“兴利除害、移风易俗”以德化民为己任,扭转了社会风气。《清代名人逸事》说陆陇其在嘉定做官,“日坐堂上课子读书,夫人在后堂纺绩,民有事控县者,即出票交原告唤被告。如抗,出差。其听讼也,以理喻,以情恕,如家人父子调停家事,渐成无讼之风。有兄弟争讼不休,公谓之曰:‘兄弟不睦,伦常大变,予为斯民父母,皆予教训无方之过也。’遂自跪烈日中,讼者感泣,自此式好无尤。”堂堂的县太爷,人家来告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在不成,他自己就跪在炎炎烈日之下,使告状者感动流泣。真让人闻所未闻。
嘉定地方盗贼多,这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历届治理者屡次采取“严打”却是无法根治。陆陇其到任后,抓到盗贼不打不骂,让他们纺棉纱,盗贼体验到他人劳动得来的血汗钱实是不易,强化劳动后使盗贼良心发现,就再不为盗。他还曾写了《劝盗文》,叫衙役给狱中盗贼诵读:“一念之差,不安生理,遂做出此等事来,受尽苦楚,然人心无定,只将这心改正,痛悔向日的不是,如今若得出头,重新做个好人,依旧可以成家立业。”注重抓“思想工作”,从思想上进行扭转,对那些屡教不改的盗贼才施重手惩治。
陆陇其把小小的七品知县做的与众不同成绩斐然,他穿的衣服由其夫人自纺自织,日常食用的蔬菜也是自己种植于衙内空地,凡出入乘车,必给报酬,杂役差遣,也予工资。他的许多习性做法被官场视为另类,实在不合适在官场混,所以陆陇其一直没得到重用。
由于陆陇其我行我素不与污吏合流,也自然招致上司的另眼相待。时任江宁巡抚的慕天颜贪婪无度,一次借生日为名大肆搜刮民财,陆陇其只带去一匹布、两双鞋作为贺礼前往祝寿,并说:“此非取诸民者,为公寿。”明摆着给人家添堵。翌年,左都御史魏象枢举荐他补福建按察使缺,而慕天颜却言其才干不及,奏请将陆陇其降调,妒其能挟私压制。还诬陷陆陇其对某件盗杀案处理不当,以隐瞒盗贼的过失夺去陆陇其的官职。
《清史稿》载:“嘉定民大骇,罢市,日号巡抚门乞留。去官日,惟图书数卷及妻织机一具,民爱之比于父母。”康熙十六年二月,被诬告“讳盗”,陆陇其被罢官。百姓罢市三天以示抗议。陆陇其离任之日,与夫人同驾一舟,唯图书数捆,织机一张而已。九乡二十都万余男女,执香携酒,争相送行,拥塞道途,聚集道旁,大呼“还我父母”,号哭之声彻天。邑中文人俞鹤湖有诗云:“有官贫过无官日,去任荣于到任时。”当地百姓建生祠以纪念陆陇其的恩德。
清康熙二十二年,魏象枢又举荐陆陇其补直隶灵寿知县。陆陇其上任后,实行乡约,视察保甲,奖励农垦,减免赋税,肃正士风。《清史稿》中载有他在灵寿为官的一事,说“陆陇其为灵寿令,督民浚卫河。其始颇有怨言,谓开无水之河以病民。既而水潦大至,独灵寿有宣导,岁竟有秋。货殖者旱则资舟,为国者备斯无患,是谓隐寓之河防。”显示了陆陇其的远见卓识。《清史稿》说:“去官日,民遮道号泣,如去嘉定时。”陆陇其在灵寿七年,政绩良多,陆陇其离职的时候,百姓站满了道路哭泣着为他送行,情形如同离开嘉定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