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自封 (1)
过了两天,见驻军总部没什么动静,金继祖才算松了口气,而且从省城打听的人也回来了,说程行云其实只是个孤儿,曾在总司令身边当侍卫官,总司令遇刺时以身相挡,救了他一命。总司令十分感激,从此悉心照顾,倾力栽培,又给了他甘蓝这个地盘。
那人拍着胸脯保证,程行云从小就在省城流浪,应该跟金家没有任何关系,更别提什么深仇大恨了。
金继祖心里总算放下块大石,暗忖,金家在甘蓝是数一数二的大户,甘蓝城几乎一半的人家都跟金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上次闹的那出不过是一个下马威,他初来乍到,怕地方不服管制。
他不禁苦笑,现在这个时日谁还敢跟军阀作对,不是嫌命长么!
第三天,金继祖正在书房里算帐,一个护院急匆匆地跑来,“老爷,少奶奶要我来拿些书过去看。”
他心里一动,回头看向那乌木大书柜,沉吟半晌后,从里面拿了《喻世明言》、《警世恒言》和《醒世通言》三本,把他交到护院手里,护院正要出去,金继祖叫回他,“你去把门开了,放少爷出去玩玩,顺便把少奶奶叫到这里来。”
门一开,金家宝如蒙大赦,飞也似地跑了出去。叶芙蓉见着三本书十分欢喜,母亲从小就教她读书识字,可父亲总不太喜欢,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除了《论语》、《孟子》、《女则》、《烈女传》之类从来不准她看些杂书,她在家接触的书很少,《说岳》、《杨家将》、《封神演义》私底下还是看过,这次听小蓝说老爷书柜里堆得满满的,心痒难耐,便要护院去拿几本过来。
听到金继祖召唤,她一颗心立刻提了上来,她总觉得他有些奇怪,不管是看她的眼神还是对她的态度,好似在旁边窥伺的猛兽看着自己的猎物,她害怕面对他时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更害怕他那双遍布斑点的手的碰触。
金继祖见到她时,嘴角不禁露出一个微笑,女人果然还是要养尊处优才好看,两天不见,她的气色好多了,脸上还有了些红润,更衬得肤如凝脂,吹弹可破。她身上仍是那件荷色旗袍,暗缀着大朵芙蓉,亭亭站在那里,真如同刚从水中钻出一般。那旗袍的腰身紧贴着,勾勒出诱人的线条,看来她极喜欢旗袍,当初应该多做几件才对。
见金继祖一个劲打量着自己,她越发慌张,扑通跪在他脚下,“公公,您有什么吩咐?”
金继祖满足地盯着她,跪着的女人无疑是美丽的,因为她们的低头顺从更能体现出男人的强势,体现出男人对女人的征服和占有。可是,让一个女人顺从,让她跪着还是远远不够的。
他眉头一皱,“我问你,我交代的事情怎样了,你有没有跟家宝同房?”
没想到他会问出这样的话,叶芙蓉有些措手不及,顿时满脸涨得通红,“公公,家宝……不会,我们没有……”
金继祖一拍书案,“他不会,你还不会么,你难道还要我亲自教你!”
叶芙蓉吓得泪珠在眼眶中直滚,“公公,我晚上就教他。”
金继祖见自己的威慑有了效果,心里有些得意,双手扶住她手臂,“起来吧,我也是性急了些,可你也不能再这样拖下去,我还指望你快些让我抱孙子呢!”
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冰肌玉骨,她的肌肤如此冰凉柔软,因他触摸才稍有些温度,那刻,他有些恍惚,好似自己握住的是两块圆玉,玉上是粉的白的光泽,那丝丝凉意渗进他手心,让他通体舒泰,想从每个毛孔欢呼出声。
叶芙蓉见他不松手,垂下眼帘唤道:“公公,您还有什么吩咐?”
他回过神来,掩饰地咳了一声,恋恋不舍地把手松了,“听说你识字,你平时看过些什么书?”
叶芙蓉怕他责骂,嗫嚅应道:“只看过《论语》、《孟子》、《女则》什么的。”
他笑了笑,“我这边的书都没人看,你想看就来拿吧。”
她欣喜若狂,猛然把头抬起来,眼中闪烁着晶莹的光彩,“真的吗,谢谢公公!”
仿佛看到眼前闪过一道彩虹,他有些愣神,点了点头,“你会写字算帐吗?”
“写字会,”她顿了顿,“可是不会算帐。”
他拉着她走到书案边,指着算盘对她说:“没关系,我来教你吧,我们金家以后可能要靠你了。”说着,他把算盘放到她面前,示意她去拨弄。
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又出现了,叶芙蓉不知如何是好,低头拨弄着泛着油光的算珠,闻到他呼吸里的烟草味道越来越浓。她紧张莫名,手下完全没了章法,金继祖嘿嘿一笑,从她身后绕过来捉住她的手指,一个个缓慢地拨动,“来,这个是一,这是二……这是十……”说话间,叶芙蓉腰上一震,他的另一只手已经紧紧贴住那曲线,并且顺着那线条认真地抚摸着。
叶芙蓉几乎哭了出来,“公公……”她想说的是“不要这样”,可话到嘴边竟成了低低的呜咽。
他的手越来越重,把她紧贴在自己怀中,她浑身颤抖,咬着嘴唇,不敢让那哭泣冲出喉咙,他好似未发现她的恐惧,一手圈着她,一手仍认真地手把手教着,“三下五除二……一去九进一……”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在心里一遍遍念着,原来这个道貌岸然的老家伙打的是这个主意,给儿子娶亲是假,乘机霸占自己是真,原来他从头到尾都没想放过自己。真是好算计,既给儿子娶了亲,堵了悠悠众口,又催着赶着让自己生孩子,为金家传宗接代,再让自己成为他的女人,从而更好控制自己。
所谓的衣食无忧,原来是这种不可告人的勾当。
这是什么吃人的世道!
心里那阵阵酸痛,是绝望的感觉吗?叶芙蓉的泪水纷然落到书案上,他视若无睹,轻轻吻上她后颈,她缩了缩,哀哀低唤,“公公,我是您儿媳妇……”
他嘿嘿一笑,把她抱得更紧,“金家的女人都是我的,你也不例外!”接着,他干脆放弃教她,一把摸到她胸口,隔着薄薄的绸揉捏着,叶芙蓉惊得魂飞魄散,用力去推开他,却丝毫无法拨动,只得死死抓住他的手臂,不让他有更多的动作。
“放开!”他的声音如炸雷响在她耳边,她浑身一震,仍是不肯放手,反而把他的手抓得更紧,“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他的话语是冬日的冰雪,把她冻得开始哆嗦。
这时,管家在外面喊道:“老爷,刘副官求见!”
金继祖悻悻放开她,嘟囔道:“又来做什么,肯定没什么好事!”他顿了顿,“管家,你把少奶奶先送回去,我去看看他又搞什么名堂!”
管家应了声,金继祖揽住她的腰,一本正经道:“记得,晚上教家宝办事,早点给金家添丁!”叶芙蓉不敢看他,低头应下,转身跟着管家走了。
管家见她一脸泪容,心里明白几分,沉默着把她送回院子。她走进大门的那刻,他叹息一声,“少奶奶,您就认命吧!”
听到门在自己身后落了锁,叶芙蓉茫然地抬头,天空灰白,那飞檐如刀剑,把平静的天空劈成几块,没有云也没有风,世间万物仿佛都停滞不动,青色屋顶上狰狞的兽冷冷看着人间,沉默无言。
金继祖走到客厅,见刘副官皱着眉来来回回踱着,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强笑道:“刘副官,您有什么吩咐派人来说一声就好,哪里用得着您巴巴地跑这一趟。您请坐,我叫人准备饭菜……”
刘副官抬手打断他的话,“我公务繁忙,马上就要走,你要你媳妇准备一下,我们司令想见她!”
金继祖在心里骂过他祖宗十八代,赔笑道:“刘副官,现在这么早,满街都是人,我看有些不妥吧,要不我叫媳妇收拾收拾,晚上再过去。”
刘副官摇摇头,“不,我们司令马上就要见!”
金继祖好似被人狠狠揍了一顿,顿时蔫了半截,连笑容都装不出来了,哀求着,“刘副官,我在甘蓝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您好歹给我留点颜面,别人看到了会说我什么,会说我不知廉耻,把自己儿媳妇送去犒军!我求求您,您就跟司令说一下,等晚上我一定要她好好伺候……”
刘副官喝道:“这是司令的命令,你到底听不听,你要不听我就回去了,让司令亲自来跟你说,我可先告诉你,司令的脾气可没我好!”
金继祖慌了神,“是是是,我马上送她过去!”
刘副官笑了笑,“不用你送,司令派了车来接,等他玩高兴了就会送她回来。”
金继祖张口结舌,已把指甲掐进手心。
吉普车缓缓在甘蓝城的青石街上开过,现在正是热闹的时候,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闲嗑牙,孩子们大喊大叫地追着车子跑,有人发现了吉普车中的女子,惊呼出声,“金家的新媳妇!”
于是,人们开始议论纷纷,金继祖为了巴结驻军,竟然连自己的儿媳妇都能送出去,只可怜了那姑娘嫁的是个傻子,还要被他这样利用,真的是红颜薄命。
为姑娘叹了一阵,有个女人突然指着车里,“你没瞧见她脸瘦成这样,明明就是苦命像,是自己命不好,也怪不得别人。”“那倒也是……”众人纷纷表示赞同,开始评论她的眼睛嘴巴甚至身体。
从知道程司令要来接她起,叶芙蓉自始至终没开口说过一句话,她默默地跟着刘副官上了车,默默地坐在后面看窗外的人们,又默默地随他进了官邸,走进一个铺满了猩红地毯的房间,默默地坐到沙发上,等待。
房间里摆着一个金色落地大钟,钟座是由红木制成,金色的分分秒秒互相追赶着,走得非常急迫,不时会有沉闷的敲击声传来,提醒她,那难堪的一刻,正逐渐来临。
天色渐渐暗了,窗外的树影摇晃着,如摧魂的鬼魅,被子的缎面在夜色中发出冰冷的光,一点点挤到她心里,把她冻得想要呼喊嘶嚎,这长长的人生,无奈而荒凉,哪里会有温暖的光亮。
听到外面的人声,她僵坐到麻木的身子有了些知觉,她有种逃遁的冲动,可这小小的人间,哪里才是她的藏身之所。门被人推开,啪地一声,整个房间亮堂起来,她猛地站起来,惊恐不安地看着进来的男子。
“怎么不开灯,黑蒙蒙地想吓唬谁!” 程行云心情奇好的样子,径直走到她面前,托起她下巴凝视着她的眼睛,吃吃笑道:“ 咦,金家的生活果然不错,你变漂亮了!”
叶芙蓉想起那天的一幕,心底升起浓浓的悲伤,道貌岸然的男人何其多,怎么自己这么倒霉,一下子碰上两个,她瞥开脸去,不愿再与他有任何接触。
程行云笑了笑,走到床边躺下,冲她招招手,“过来!”
叶芙蓉羞愤交加,绞着双手迟迟没有挪动脚步,程行云在身边腾了个地方,朝那里拍了拍,“快点过来!”
叶芙蓉走近两步,跪到床边,低着头说:“程司令,您放过我吧,我已经有丈夫了!”
他扑哧一笑,“你说那个傻子,原来你喜欢给男人喂奶,等下也来喂喂我吧!”话音未落,他一把把她拽到床上,扣着她脖颈铺天盖地地吻下来。
叶芙蓉还在躲避,只觉得胸前一凉,旗袍的领口被他撕开,露出里面粉色缎面抹胸,她低呼一声,死死捂住胸口,恼恨地看着他恶作剧般的笑容,他干脆把旗袍完全撕开,双手兜着她的腰而上,把她固定在自己身下,她闭上眼睛,该来的总躲不掉,缓慢地,她胸前的双手被他拉开。
程行云在她身上留下一个个滚烫的烙印,她渐渐在他的调弄下疯狂,当她双手攀上他的脖子,他吃吃一笑,“想不想要我?”她把头埋进他胸膛,不让他看见自己意乱情迷的样子,他被她的举动鼓励了,好似听到了战斗的号角,把她下身托起,一挺身,让她随之发出一声痛苦的惊叫,他放缓了动作,引领她去到浪尖峰顶。
当她瘫软在他怀里,他拿着她的一缕发在她胸前敏感的两点逗弄,惹得她又是娇呼连连,突然,他想起什么,从衣柜里拿出一个藤制衣箱,打开放到她面前,“你瞧瞧喜不喜欢?”
她几乎惊叫出来,衣箱里有十来件旗袍,各种质地各种颜色都有,有一件是翠绿的薄绸,上面是暗缀的竹叶,显得特别清新素雅,一见她表情的松动,程行云满脸欢喜,“这些都是我刚叫人从省城买回来的,我想你穿起来肯定好看!”
她感慨莫名,母亲的笑脸突然浮现眼前,母亲生在水美荷香的苏州河畔,纤细美丽,无比温柔。上海是个时尚之都,女子皆爱极了旗袍,款式花色年年不同。母亲也不例外,每年都会添置一两身新的,兴起时还经常自己动手做,她小时候穿的小旗袍大多是母亲亲手做的。
父亲也喜欢看母女俩穿旗袍,总是托人大老远从上海带回来,还一直戏谑说他家有两个花朵般的女人,他瞧着欢喜,可捧得实在辛苦。
父母亲说,她是他们的掌上明珠。
她慢慢抬头,他正笑容热烈地看着她,似乎在等待夸奖的孩子。
她这才发现,他实在是个很好看的男人,他的剑眉斜飞入鬓,眸中墨色深沉,因着欢喜,闪烁着点点耀眼光芒。
她心中的冰冷渐渐融化,某个念头冒了出来,看来这个男人很在乎自己,跟着他总比到金家那个虎穴龙潭要强吧。她咬了咬下唇,把衣服放下,轻轻抚摸着他的胸膛,“司令,你要是喜欢我,干脆把我接出金家算了,我以后每天都可以跟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