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新股民炒股一定要会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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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你只能承担计算过的风险--新股民如何规避风(3)

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还很不规范,许多投机者也利用证券商把自己资金卡上的少量资金进行放大,买卖股票。这种投机行为使得巨额透支成为股市上危险的黑洞,加大了股市的风险,而且容易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对证券商来说,透支做股票交易的失败只能使其自食恶果。无论是面对负债累累的透支大户,还是证券商自营的失败,他们都只能“牙齿打落往肚子里吞”,因为他们搞的是违法行为,自然没有胆量公开,也找不到人来赔偿他们的损失;所以他们只好再次将目光投向股市,企图以更大规模的交易来弥补上一次的损失。

透支方面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1996年在深圳某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发生的一场骚乱。事情的起因就是这天有新股上网发行,一些股民准备申购。但该证券公司前几天刚向交易所透支了一笔钱,若今天再透支用来申购新股,很可能事情会败露。因此,公司希望股民先不要申购新股,待当日二级市场的资金退出来以后再说。公司的这种做法让股民们十分愤慨,纷纷要求提款到别处去申购,因此秩序大乱。这只是1996年众多股市违规透支案件中的一起,它属于证券商为获取超额利润而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违规挪用股民存款入市的欺诈行为。这说明我国股市在这方面还不太规范。

违规买卖股票

在证券业中都有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即使是券商有自营业务,也必须在遵从有关方面的严格规定的情况下进行。这样做无非是为了避免券商利用自身优势给其他投资者造成一个不平等竞争的环境,而在券商违规买卖股票的诸多表现之中,承销证券的承销商违规截留本应公开上市的股票就是比较典型的一种。有些承销商在承销发行量较少的“热门股票”时,他们并非像在正常情况下一样出售给公众,而是将大部分新发行的热门股票分配给内部人员,如合伙人、亲属、高级职员及其他证券经纪商,等股票价格扶摇直上时再加价出售。

4.警惕上市公司的陷阱

发行公司作为股票的发行者,本不应直接介入二级市场的交易,但有些上市公司为给自身谋取高利,在二级市场上采用不合法的手段欺瞒广大股民,其花样手段繁多,现列举其中最常见的几种。

上市公司自炒股票的陷阱

上市公司买卖自身股票伪造陷阱是指发行公司为了维持或抬高本公司的股票价格,以垄断的方式买进自己公司的股票,待公司股票价格在市场上回升之时,再把所买进的股票卖出。

有些股票公司的老板为了使自己公司的股价上涨,以公司的名义参与了股票市场的短期投机行为,炒高公司的股价,赚取短期投机利润,大发营业外之财。

例如:1994年8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临近收市时,山东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过四个个人账户,以连续交易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方式拉高本公司股票的价位,使该股票的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了102%。据统计,从8月1日到8月31日,山东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先后动用资金1989.7万元,买入本公司股票398.12万股,并将上述股票连同8月1日前的存量84.56万股全部抛出,获利587.97万元。

“巧用”资产评估的陷阱

发行公司在发行股票时,要报送经资产评估机构签署的资产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验资报告。而经过批准上市的发行公司要在每个会计年度向证券主管机构报送中期财务报告书。在这里,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想方设法在财务报表上大做文章,一是遗漏重要情况,二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上弄虚作假。

在国内,由于评估的范围涉及资产出售、中外合资、股份制经营、企业兼并、资产租赁、企业清算、抵押担保等十多种经济行为,资产评估的难度大,因此资产评估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客观上存在着许多漏洞。

而一些企业主观上对资产评估的期望值又很微妙,有时希望“高成”,有时又希望“低就”。刚搞股份制改造时,希望把资产评低一些,这样职工分红就多一些。而有时企业又希望把资产评高一些,尤其是在企业合资的时候。因为这样可以使企业在其实际投资额并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仅通过较高的资产评估就达到在自己注资的企业中资产份额加大的目的。总而言之,不管是为了何种目的,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的漏洞弄虚作假,从而使不知内情的股民在购买股票时大上其当。

例如:1992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原野实业公司的股票自即日起暂停交易。其原因除了有股本投入不实、非法窃取控股地位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原因,那就是资产评估上有问题。1988年9月,已由润涛公司非法窃取了控股权并由润涛公司单方面增资后的原野公司拟从股份制企业转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4日请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一次资产评估,评估后认定原420万元的资产已增值为2754万元。

1989年4月,原野公司的股票准备上市,为此进行第二次资产评估。经深圳市公信审计事务所评估认定:原野公司房地产升值金额高达4553万元。

姑且不说这两次评估的公正性如何,评估升值超过几千万,按规定只有当存量资产作为股权出售时才能变现,而原野公司却在未出售任何资产的情况下,把资产升值部分变成现金汇出境外。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陷阱

财务报表是投资者了解一个企业经营状况的主要途径,而利润又是财务报表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项目。正因为财务报表所报出的企业盈利状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走势,所以报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但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仍有公司在账面上作假,或虚报利润,隐瞒其经营不善的实情,或为了少交利税和故意误导市场走向,隐藏部分利润不报,以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投资者必须既重视公司的财务报表,又不盲目轻信。既要做到能够根据真实可靠的财务报表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又要能够揭开伪装报表的面纱,不要落入它的陷阱。

一些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为了达到高价抛出手中股票的目的,只好大量制造利多的假消息,在财务报表上制造大量盈余的假象来迷惑不知情的投资者以拉高股价,然后抛出手中股票后一走了之,上当的是那些对“利多”信以为真的买家,因为他们手中所持的股票将被套牢。

另一方面,有些业绩优良的公司又在想方设法将公司盈余隐藏于账面之外,这从有些绩优股的获利能力竟然低于业绩一般的同业就可看出端倪。

曾有一水泥公司在公布某一季度业绩之时,号称亏损近7000万元,众小股东闻此大惊失色,纷纷抛出该种股票。该公司便趁机大量“回收”自己的股票。待一季度过后,公司又突然宣布说在全公司的一致努力下,公司经营大为好转,且利润已高达2个亿。自然此消息一出,该公司的股票价格连番暴涨,公司所得的好处也就不言而喻了。

5.新股民防范风险避免损失的方法

防范风险避免损失的主要方法

股票的收益和风险总是紧密地联系着,每一个炒股人都希望以最小的风险换取最大的收益,然而在实际的投资中往往不能如愿以偿。作为理智的股民只能面对风险,正确认识并预测风险,采取各种正确的投资方法,有效地防范各种可能风险的发生,使股民的收益受到保障。

(1)采取投资三分法

投资三分法是指新股民将其可支配的全部资产分配在不同投资领域的一种投资方法,其具体操作为:将全部资产的1/3存入银行,1/3用来购置房产等不动产,1/3用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在这种投资组合中,存入银行的资产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变现力,但收益性较低;购置房产等不动产的资产具有较好的保值性,但变现力较差;购买债券、股票的资产具有较好的收益性,但风险较高。如投资者将全部资产合理地分配在这三种投资形态上,则可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在有价证券的投资上,也可以实行三分法,即用一部分资产购买债券,另一部分资产购买风险较小的股票,再以一部分资产购买风险大、收益高的股票。

投资三分法兼顾了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三原则,是一种适合新股民采用的可以减少股市风险的投资策略。

(2)试探性投资法

新股民在股票投资中,常常把握不住最适当的买进时机。如果在没有太大的获利把握时就将全部资金都投入股市,就有可能在股市下跌时遭受惨重损失。如果新股民先将少量资金作购买股票的投资试探,以此作为是否大量购买的依据,可以减少股票买进中的盲目性和失误率,从而减少了投资者买进股票后被套牢的风险。

试探性投资法是一种可以使投资者在风险发生时不受太大损失的投资策略。

(3)分段买入法

当新股民对股市的行情走势不能准确把握时,若你将全部资金一次投入来购进某种预计会上涨的股票,那么当该种股票的价格确实大幅度上涨时,你可以获得十分丰厚的利润;但如果股价反而下跌,你就会蒙受较大的损失。为了防范这种风险,你可以采取分段买入法。

其具体做法是:在某一价位时买入第一批;在股价上升到一定价位时买入第二批,以后再买入第三、第四批等。在此过程中,一旦出现股价下跌,新股民既可立即停止投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售已购股票。分段买入法的优点是能有效地降低风险,但同时也存在着减少投资收益的缺陷。如果市场行情一直看涨,采取一次投入的方法就会比分段买入法获取更多的收益。

(4)分段卖出法

分段卖出法的做法和分段买入法的做法类似,其具体做法是:在某一价位时卖出第一批,在股价下跌到一定价位时卖出第二批,以后再卖出第三、第四批等。在此过程中,一旦出现股价上升,新股民既可立即停止卖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购进股票。分段卖出法的优点是能有效地降低风险,但同时也存在着减少投资收益的缺陷。如果市场行情一直看跌,采取一次卖出的方法就会比分段卖出法获取更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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