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国际商法作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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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本章重点与难点: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概况,理解并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等内容,并能明确加以区分,理解它们各自的特征,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一、名词解释

1.合营企业。

2.合作企业。

3.外资企业。

4.国民待遇原则。

5.禁止一般数量限制原则。

6.透明度原则。

二、判断题

1.中外合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组织形式是相同的。()

2.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3.中外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法人型的。()

4.外资企业不具有中国商事主体资格。()

5.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原则上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是其他组织形式。()

6.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适用中国的公司法。()

7.中国公民不可以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8.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属于外资企业。()

三、单项选择题

1.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

A.独资公司B.合伙企业

C.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

2.我国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组织形式的是()。

A.合营企业B.合作企业

C.外资企业D.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3.合作企业是()。

A.股权式的合营企业B.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C.股份制企业D.独资企业

4.合作企业利润分配和风险的分担()。

A.按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B.按各方所持股份

C.按各方的约定D.法律有强制性规定

5.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

A.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B.均属一般法

C.均属特别法D.《公司法》优先于外商投资企业法

6.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

A.必须一次交清

B.可分期交清

C.第一次出资须在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交清

D.全部出资须在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交清

7.下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正确规定是()。

A.必须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B.应优先在中国购买物资

C.年出口产品的产值须达全部产值的50%以上

D.生产经营计划不必报主管部门批准

8.外商投资企业各方()。

A.可约定适用外国法律B.只能使用中国法律

C.可约定在任何国家投保D.按冲突法的指引适用法律

四、多项选择题

1.某外商欲在中国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可采取下列哪种形式?()

A.总经理负责制B.董事会制

C.联合管理制D.委托管理制

2.在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时,不予批准的情况有()。

A.违反中国法律、法规B.有损中国主权

C.造成环境污染D.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

3.中外合作企业的特点为()。

A.各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约定B.法人资格具有可选择性

C.外国合作者可先行回收投资D.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

4.下列关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正确说法是()。

A.在登记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B.公司章程记载的资本总额

C.是认缴资本D.是实缴资本

5.中外合营者均可选择的出资方式有()。

A.工业产权B.原材料、机器设备

C.土地使用权D.非专利技术

6.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法()。

A.作了重大修改B.作了部分修改

C.未作修改D.必须修改

7.我国法律规定,外资企业()。

A.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B.是外国公司

C.是本国企业D.受中国法律保护

8.《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有下列不同规定,即()。

A.注册资本B.出资转让

C.组织机构D.设立程序

五、简答题

1.中外合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在组织形式、投资回收、收益分配方面各有哪些区别?

2.在中外合营企业中,如果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能否提出退股要求?为什么?

3.中外合营企业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概念与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何不同?

4.中外合营企业的股份转让应遵守哪几项原则?

5.为什么说中外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的投资方式?它与合营企业有什么主要区别?

6.中外合营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在利润分配上各有什么特点?

7.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应属于公司法管辖范围?为什么?

8.中国加入WTO之后,外商投资企业法根据《TRIMs协议》的规定作了哪些修改?

六、案例分析题

中国A公司拟与美国B公司共同组建中外合营企业,双方协商拟定的合营企业合同的主要点如下:(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400万美元,外方出资600万美元;(2)中方拟以其经评估和有关机构确认的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有偿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和资金出资(其中办公楼已为下属企业贷款作为质押的标的);(3)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只能由外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4)合营期限为30年,合营期进入10年时,合营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30%的注册资本;(5)合营企业的合同发生争议时,适用美国法律进行处理。

问:上述合同主要要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