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语晗。”夕阳西下,沈城大学校门口,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大喊了一声。
旋即,她就一路小跑,朝着前面不远处一个女孩追去。
“李语晗,是李语晗,我竟然见到真人了。”
“李语晗真的好漂亮啊。”
“而且好有气质的说,好有邻家女孩的感觉,天啊,她能做我女朋友,那该多好。”
“据说她还没男朋友,但是我等**丝哪有机会。”
听到那女孩呼喊李语晗的名字,校门口其他学生,尤其是男学生,纷纷就转过头,像是打了鸡血一般,一脸兴奋的看着他们心中的女神。
李语晗,是沈城大学的校花,她一入学就引起了全校轰动,而且她这个校花名号,含金量非常高,她被誉为是沈城大学建校以来,最为漂亮也最有气质的校花。
李语晗转过身,看着向她跑来的那女孩微微一笑,这一笑,当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
诱人的樱唇,小巧的瑶鼻,如繁星一般的眸子,无可挑剔的瓜子脸,每一个五官分开来看都美到了极致,而且她的皮肤很白,但又不是白种人的那种白,而是一种泛着粉嫩的白。粉嫩嘟嘟的,让人真的很想咬上一口。
再加上她一米七的身高,无论站在哪都显得亭亭玉立,胸部虽然小了点,但是****却非常的丰满,两条美腿也很是修长。
今天她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藏蓝色紧身牛仔裤,扎着一个马尾辫。
看到这样李语晗,无论是情窦初开的男生,还是已经四十岁的大叔,抑或是行将就木的老人,第一感觉就是想起自己的初恋。
在李语晗的身上,就有那种初恋般的美好。
“钟雨桐,什么事啊。”李语晗露出恬静的笑,看着钟雨桐说道。
钟雨桐长得也不错,也算是个美女,但是跟李语晗一比,那差距就太明显了。
“语晗,晚上你真不去K歌了。”钟雨桐眼中闪过一丝嫉妒,但是很快,她就露出笑脸说道。
“不去了,我还得回家帮忙,你也知道,我家里很忙的。”李语晗笑着说道。
“可是这次K歌,是金纪元组织的,而且他还特意邀请你去,你也知道金纪元的脾气,你要是拒绝,不太好吧。”钟雨桐有些为难说道。
金纪元是沈城大学有名的富二代,而且他追求李语晗的事,全校人都知道。
“他可以邀请我,我也可以拒绝他。”李语晗淡淡一笑,似乎对金纪元很不感冒,“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说完,李语晗就转身离开。
看着李语晗的背影,钟雨桐眼中露出深深的厌恶和嫉妒,很不屑的说道:“装什么装,真以为你是校花就了不起,你不去正好,最好激怒金少,给你这个小贱人一点教训。”
说完,钟雨桐也转身离开。
李语晗朝着公交站台走去,她是沈城本地人,家里世代行医,开着诊所,在沈城非常有名,不过李家人都没什么野心,所以没有把诊所做成医院,但是诊所规模也不小,前几年她爸就拿到当地卫生部门的批准,他们家的诊所,可以接诊一些手术,例如阑尾切除,还有剖腹产之类的手术。
她在沈城大学读的也是临床医学,按照她爸的意思,李语晗将来要考研甚至考博,再把李家的家业继承下去。
出生在医学世家,再加上父母从小对她的严格要求,也让李语晗的性格很乖宝宝,而且受到她父亲的影响,李语晗在大学期间没想过要谈恋爱,她觉得一切以学业为重,所以那些追求她的男生,一个个都被李语晗婉拒了,只有这个金纪元,在李语晗拒绝之后,依旧对她胡搅蛮缠,这也让李语晗非常的厌恶,不过像她这样的性格,根本放不出狠话,所以每次面对金纪元的邀请,李语晗就是一个字,躲。
“你在哪,下课了没有?”突然,李语晗的手机响了起来,她连忙接通,这个电话是她父亲打过来的。
“爸,已经下课了。”李语晗声音柔和的说道。
“下课了就赶紧打车回来,今天接到一个很特殊的病人,病症非常奇怪,你快回来,我们一起研究研究。”
“好。”李语晗连忙应道,然后挂断电话,同时伸手就拦下一辆出租车。
李语晗的父亲对医学很痴迷,在当地有医痴之称,一旦碰到什么疑难杂症,他绝对不会拒绝,而且会尽可能医治,同时会认真教导李语晗,让李语晗把病例记住。
很快,李语晗就赶到家,她家住在沈宁区,也是沈城的市中心,自己买地盖了一栋五层楼的房子,一楼是诊所,二楼三楼都是病房,四楼、五楼才用来自己家人居住,可以说,李语晗从小就跟病患们生活在一起。
“爸,什么病人。”一进门,李语晗就忍不住问道。
此时已经六点多,不过就诊的病人一个都不见少,甚至还排起了长队,一个中年男子正带着听诊器,给一个小男孩听心肺,这个中年男子叫李思源,正是李语晗的父亲。
李思源身后,跟着一个穿白大褂,长得斯斯文文的年轻男子,这年轻男子叫胡志伟,是李思源聘用的医生,除了他,李思源还聘用了好几个医生,否则的话,这么多病人李思源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小师妹,你回来了。”还没等李思源开口,胡志伟先露出欣喜的笑容说道。
他看着李语晗的眼神,尽管他极其压抑,但依旧很是灼热。
李语晗是诊所里面年纪最小的,再加上聘用来的这些医生护士,李思源平时也会教导他们,所以李思源对他们而言,既是老板又是老师。至于小师妹这个称呼,就是胡志伟发明的。
李语晗看了他一眼,然后礼貌一笑,点头说道:“嗯,刚回来。”
“你跟我上楼来。”这时,李思源开口说道,然后他又对胡志伟说道:“这个小男孩是咳嗽引发的支气管炎,开点滴给他打,开三天的量就好。
“好的。”胡志伟连忙点头,但是很快,他又忍不住偷瞄了李语晗一眼,眼神很是贪婪。
李思源带着李语晗上了三楼,三楼一般是给在这里住院的人准备的。
进了一间病房,李语晗也吓了一跳。
“惊讶吧。”李思源苦笑了笑,然后看着自己女儿说道:“说实话,外国有乞丐这是很正常的,但是外国人竟然跑到华夏来行乞,这种事我还是头一回见过。”
听到李思源这话,弗兰克挖洞把自己埋起来的心都有了,没错,这个病房一共两个病人,一个是他,一个是还在昏迷的刘天睿。
而此时两人的装扮,破破烂烂,最主要两人身上都是灰尘,蓬头垢面,就好像几十天没洗澡一样,他要说自己不是乞丐,别人一定骂他疯子。
“伟大的祖国,还有那个我不怎么喜欢的奥粑粑,弗兰克为你们丢脸了。”弗兰克很伤心的在心里想道。
“你是哪个国家的?”惊讶之后,李语晗很同情的看着弗兰克问道。
李语晗太漂亮了,以至于她那同情的眼神,杀伤力实在太大,弗兰克觉得,如果李语晗一辈子都用这种眼神看着他,他宁愿当乞丐。
“美国。”弗兰克说道。
“你竟然会说华夏语,而且美国对流浪汉不是有救济政策吗?你怎么还跑到华夏来行乞,你是不是为了来这行乞,专门学的华夏语?”李语晗很惊讶的说道。
“……”这一刻,弗兰克心头犹如千万只草泥马狂奔而过,我压根就不是乞丐好不好,更不是为了来这行乞学的华夏语,老子是杀手,杀手!
如果不是听路人讨论,说没有李神医不能治的病,弗兰克此时真想抱着刘天睿转身就走。
“是不是我这个问题不太礼貌。”李语晗一副小心翼翼的表情,生怕自己说错了话。
而李语晗这个模样,实在太惹人怜爱了,尤其是那水汪汪的大眼,天啊,弗兰克都觉得自己要醉了。
“你说的没错,华夏人很善良,所以为了生存,我学习了华夏语,然后毅然决然的来到了华夏。”弗兰克一脸严肃的说道。
“你这番话,真应该让你们那总统奥粑粑听一下,就冲你这句话,这病我免费帮你看了。”李思源笑着说道。
李家世代行医,财富早已累积到一个很恐怖的数字,李思源现在还坚持自己接诊,完全是出于对医学的狂热,再加上刘天睿的病情特殊,李思源唯一想着的,就是亲自把刘天睿的病治好,至于钱,李思源根本没当回事。
“真的,那太谢谢你了,华夏果然好人多啊。”弗兰克很欣喜的说道。
“爸,这个男的是什么症状?”李语晗这个时候才看着刘天睿。
不过当她看到刘天睿的时候,不知为何,她心里竟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虽然刘天睿长得很普通,但是李语晗看起来却感觉非常舒服。
“是啊,神医,他现在是什么症状?”弗兰克也连忙问道。
“很复杂。”李思源紧皱眉头说道:“心跳稳定,血压稳定,呼吸频率也相当稳定,而且他头部没有任何伤痕,不存在因为脑部受伤而导致昏迷,我刚才抽了点血,正让人化验,估计等血液检测结果出来以后,我才能下定论。”
“那就奇怪了。”李语晗也微皱着秀眉,然后她转过头,看着弗兰克问道:“你这个朋友,在昏迷之前,有没有什么反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