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而两体,其太极之谓与!阴阳天道,象之成也;刚柔地道,法之效也;义人道,性之立也。三才两之,莫不有乾坤之道。
阴阳、刚柔、仁义之本立,而后知趋时应变,故“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六爻各尽利而动,所以顺阴阳、刚柔、仁义、性命之理也,故曰“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
阳偏体众阴,众阴共事一阳,理也。是故二君共一民一民事二君,上与下皆小人之道也;一君而体二民,二民而宗一君,上与下皆君子之道也。
吉凶,变化,悔吝,刚柔,易之四象与!悔吝由赢不足而生,亦两而已。
尚辞则言无所苟,尚变则动必精义,尚象则法必致用尚占则谋必知来,四者非知神之所为,孰能与于此易非天下之至精则词不足〔以〕待天下之问,非深不足〔以〕通天下之志,非通变极数,则文不足以成物,象不足以制器,几不足以成务,非周知兼体,则其神不能通天下之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示人吉凶,其道显矣;知来藏往,其德行神矣;语着龟之用也。
显道者,危使平,易使倾,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之道也。
神德行者,寂然不动,冥会于万化之感而莫知为之者也。受命如响,故可与酬酢;曲尽鬼谋,故可(以)〔与〕佑神;开于几先,故曰知来;明患而弭其故,故曰藏往,极数知来,前知也,前知其变,有道术以通之,君子所以措于民者远矣。
洁静精微,不累其迹,知足而不贼,则于易深矣。
天下之理得,元也;会而通,亨也;说诸心,利也;一天下之动,贞也。
乾之四德,终始万物,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首尾)〔后〕,然(后)推本而言,父母万物。
明万物资始,矿不得不以元配乾;坤其偶也,故不得不以元配坤。
仁统天下之善,礼嘉天下之会,义公天下之利,信一天下之动。
六爻拟议,各正性命,故乾德旁通,不失太和而利且贞。
颜氏求龙德正中而未见其止,故择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欢夫子之忽焉前后也。
乾三四。位过中重刚,〔时不可舍〕,庸言庸行不足以济之,虽大人之盛有所不安,外趋变化,内正性命,故其危其疑,艰于见德者,时不得舍也。九五,大人化矣,天德位矣成性圣矣,故即曰“利见大人”,又曰“圣人作而万物者”。
亢龙以位书为言,若圣人则不失其正,何亢之有圣人用中之极,不勉而中,有大之极,不为其大,大人望之,所谓绝尘而奔,峻极于天,不可阶而升者也。
乾之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乃大人造位天德成性跻圣者尔。若夫受命首出,则所性在存焉,故不曰“位乎君位”,而曰“位乎天德”,不曰“大人君矣”而曰“大人造也”。
庸言庸行,盖天下经德达道,在人之德施于是(者)溥矣,下之文明于是(者)着矣。非穷化之神以时措之宜,则或陷于非礼之礼,非义之义,此颜子所以求龙德正中,乾乾进德,思处其极,未敢以方体之常安吾止也。
惟君子为能与时消息,顺性命、躬天德而诚行也。精义时措,矿能保合太和,健利且贞,孟子所谓始终条理,集大成于圣智者与!易曰:“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其此之谓乎成性则跻圣而位天德,乾九二正位于内卦之中,有君行矣,而非上治也。九五言上治者,〔通〕言乎天之德,圣人之性,故舍日“君”而谓之“天”,见大人德与位之皆造也。
大而得易简之理,当成位乎天地之中,时舍而不受命乾九二有焉。及夫化而圣矣,造而位天德矣,则富贵不足以言之。
“乐则行之,忧则违之”,主于求吾志而已,无所求于外故善世(博)〔溥〕化,龙德而者也,着潜而未见,则为己而已,未暇及人者也。
“成德为行”,德成自信则不疑,所行日见乎外可也。
乾九三修辞立诚,非继日待旦如周公,不足以终其业。
九四以阳居阴,故曰“在渊”,能不忘于跃,乃可免咎;“非为邪也”,终其义也。
至健而易,至顺而简,故其险其阻,不可阶而升,不可勉而至。仲尼犹天,“九五飞龙在天”,其致一也。
“坤至柔而动也刚”,乃积大势成而然也。
乾至健无体,为感速,故易知;坤至顺不烦,其施普,故简能。
坤先迷不知所从,故失道,后能顺听,则得其常矣。
造化之功,发乎动,毕达乎顺,形诸明,养诸容载,遂乎说润,胜乎健,不匮乎劳,终始乎止。
健、动、陷、止,刚之象;顺、丽、入、说,柔之体。
“为木”,萌于下,滋于上〔也〕;“为绳直”,顺以达也“为工”,巧且顺也;“为白”,[因]所遇而从也;“为长,为高”,木之性也;“为臭”,风也,入也;“于人为寡发广颡”,躁人之象也。
“坎为血卦”,周流而劳,血之象也;“为赤”,其色也。
“离为乾卦”,“于木为科上槁”,附且(躁)〔燥〕也。
“艮为小石”,艰难入也;“为径路”,通或寡也。或,一本作且字。
“兑为附决”,内实则外附必决也;“为毁折”,物成则(上)〔止〕,柔者必折也。
“坤为文”,众色也;“为众”,容载广也。
“乾为大赤”,其正色〔也〕;“为冰”,健极而寒甚也。
“震为萑苇”,为苍莨竹”,“为敷”,皆蕃鲜也。
一陷溺而不得出为坎,一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着则明之义也。
蒙无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时中之亨也。
“不终日贞吉”,言疾正则吉也。仲尼以六二以阴居阴独无累于四,故其介如石,虽体柔顺,以其在中而静,何俟终日,必知几而正矣。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虽难必济而往有功也。
中孚,上施之,下悦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盖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
物因雷动,雷动不妄则物亦不妄,故曰“物与无妄”。
静之动也无休息之期,故地雷为卦,言反又言复,终则有始,循环无穷。(人)〔入〕,指化而裁之尔;深,其反也几,其复也;故曰“反复其道”,又曰“出入无疾”。
“益长裕而不设”,益以实也。妄加以不诚之益,非益也。
“井渫而不食”,强施行恻,然且不售,作易者之叹与阖户,静密也;辟户,动达也;形开而目睹耳闻,受于阳也。
辞各指其所之,圣人之情也;指之以趋时尽利,顺性命之理,臻三极之道也;能从之则不陷于凶悔矣,所谓“变动以利言”者也。然爻有攻取爱恶,本情素动,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变者,乃所谓“吉凶以情迁”者也。能深存系辞所命,则三者之动风矣,又有义命当吉当凶、当否当亨者,圣人不使避凶趋吉,一以贞胜而不顾,如“大人否亨”、“有陨自天”、“过涉灭顶凶无咎”、损益“龟不克违”及“其命乱也”之类。
三者情异,不可不察。
因爻象之既动,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勤乎内,吉凶见乎外”。
富有者,大无外也;日新者,久无穷也。
显,其聚也;隐,其散也。显且隐,幽明所以存乎象;聚且散,推荡所以妙乎神。
“变化进退之象”云者,进退之动也微,必验之于变化之着,故察进退之理为难,察变化之象为易。
“忧悔吝者存乎介”,欲观易象之小疵,宜存志静,知所动之几微也。
往之为义,有已往,有方往,临文者不可不察。
乐器篇第十五
乐器有相,周召之治与!其有雅,太公之志乎!雅者正也,直己而行正也,故讯疾蹈厉者,太公之事耶!诗亦有雅亦正言而直歌之,无隐讽谲谏之巧也。
象武,武王初有天下,象文王武功之舞,歌维清以奏之。
成童学之。大武,武王没,嗣王象武王之功之舞,歌武以奏之。冠者舞之。酌,周公没,嗣王以武功之成由周公,告其成于宗庙之歌也。十三舞焉。兴己之善,观人之志,群而思无邪,怨而止礼义。入可事亲,出可事君,但言君父,举其重者也。
志至诗至,有象必可名,有名斯有体,故礼亦至焉。
幽赞天地之道,非圣人而能哉!诗人谓“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质化育之一端也。
礼矫实求称,或文或质,居物〔之〕后而不可常也。他人才未美,故(绚)〔宜〕饰之以文庄姜才甚美,(乃更绚之用质素)〔故宜素以为绚〕。下文“绘事后素”,素谓其材,字虽同而义施各异。故设色之工,材黄白者必绘以青赤,材赤黑必绚以粉素。
“降庭止”,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德修业,欲及时也。“在帝左右”,所谓欲及时者与江沱之媵以类行而欲丧朋,故无怨;嫡以类行而不能丧其朋,故不以媵备数,卒能自悔,得安贞之吉,乃终有庆而其啸也歌。
采镾耳,议酒食,女子所以奉宾祭、厚君亲者足矣,又思酌使臣之劳,推及求贤审官,王季、交王之心,岂是过欤甘棠初能使民不忍去,中能使民不忍伤,卒能使民知心敬而不渎之以拜,非善教明,能取是于民哉“振振”,动使勉也;“归哉归哉”,序其情也。
卷耳,念臣下小劳则思小饮之,大劳则思大饮之,甚则知其怨苦嘘叹。妇人能此,则险葀私谒害政之心知其无也。
“绸直如发”贫者诰纵无馀,顺其发而直韬之尔。
蓼萧、裳华“有誉处兮”,皆谓君接己温厚,则下情得伸谗毁不入,而美名可存也。
商颂“顾予尝,汤孙之将”,言祖考来顾,以助汤孙也。
“鄂不靴靴”,兄弟之见不致文于初,本诸诚也。
采苓之诗,舍礏则无然,为言则求所得,所誉必有所试厚之至也。
简,略也,无所难也,甚则不恭焉。贤者仕禄,非迫于饥寒,不恭莫甚焉。“简兮简兮”,虽刺时君不用,然为士者不能无太简之讥,故诗人陈其容色之盛,善御之强,与夫君子由房由敖、不语其材武者异矣。
“破我斧”,“缺我诵”,言四国首乱,乌能有为,徒破缺我斧而已,周公征而安之,爱人之至也。
伐柯,言正当加礼于周公,取人以身也,其终见书“予小子其新逆”。
九,言王见周公当大其礼命,则大人可致也。
狼跋,美周公不失其圣,卒能感人心于和平也。
甫田“岁取十千”,一成之田九万亩,公取十千亩,九一之法也。
后稷之生当在尧舜之中年,而诗云“上帝不宁”,疑在尧时高辛子孙为二王后,而诗人称帝尔。
唐棣枝类棘枝,随即屈曲,则其华一偏一反,左右相矫因得全体均正。偏喻管蔡失道,反喻周公诛殛,言我岂不思兄弟之爱以权宜合,义主在远者尔。唐棣本文王之诗,此一章周公制作,序己情而加之,仲尼以不必常存而去之。
日出而阴升自西,日迎而会之,雨之候也,喻婚姻之得礼者也;日西矣而阴生于东,喻婚姻之失道者也。
鹤鸣而子和,言出之善者与!鹤鸣鱼潜,畏声闻之不臧者与“彼是风,郁彼北林”,晨风虽挚击之鸟,犹时得退而依深林而止也。
渐渐之石言“有()白,涉波矣”,豕之负涂曳泥其常性也;今豕足皆白,众与涉波而去,水患之多为可知也。
“君子所贵乎道者三”。犹“王天下有三重焉”,言也动也,行也。(苟)〔耆〕造德降,民〔70〕和而凤可致,故鸣鸟闻,所以为和气之也。
九畴次叙:民资以生莫先天材,故首日五行;君天下必先正己,故次五事;己正然后邦得而治,故次八政;政不时举必昏,故次五纪;五纪明然后时措得中,故次建皇极;求大中不可不知权,故次三德;权必有疑,故次稽疑;可征然后疑决,故次庶征;福极征然后可不劳而治,故九以向劝终焉。
五为数中,故皇极处之;权过中而合义者也,故三德处六。
“亲亲尊尊”,又曰“亲亲尊贤”,义虽各施,然而亲均则尊其尊,尊均则亲其亲为可矣。若亲均均,则齿不可以不先,此施于有亲者不疑。若尊贤之等,则于亲尊之杀必有权而后行。
急亲贤为尧舜之道,然则亲之贤者先得之于疏之贤者为必然。“克明俊德”于九族而九族睦,章俊德于百姓而万邦协,黎民雍,皋陶亦以叙九族、庶明励翼为迩可远之道则九族勉敬之人固先明之,然后远者可次叙而及。大学谓“克明俊德”为自明其德,不若孔氏之注愈。
义民,安分之良民而已;俊民,俊德之民也。官能则准牧无义民,治昏则俊民用微。
五言,乐语歌咏五德之言也。
“卜不习吉”,言卜官将占,先决问人心,有疑乃卜,无疑则否。“朕志无疑,人谋佥同”,故无所卜;鬼神必依,龟筮必从,故不必卜筮,玩习其吉以渎神也。
衍忒未分,有悔吝之防,此卜筮之所由作也。
王蒕篇第十六
“礼不王不蒕”,则知诸侯岁阙一祭为不蒕明矣。至周以祠为春,以誧为夏,宗庙岁六享,则二文四祭为六矣。诸侯不蒕,其四享与!夏商诸侯,夏特一袷,王制谓“则不蒕,则蒕不尝”,假其名以祭祀之数尔,作记者不知文之害意;过矣。
蒕于夏周为春夏,尝于夏商为秋冬,作记者交举,以二气对互而言尔。
享尝云者,享为追享朝享,蒕亦其一尔,尝以配享,亦对举秋冬而言也。夏商以蒕为时祭,知追享之必在夏也。然则夏商天子岁乃五享,蒕列四祭,并袷而五也;周改蒕为袷则天子享六;诸侯不蒕,又岁阙一祭,则亦四而已矣。王制所谓天子誺鳹、袷蒕、袷尝、袷,既以蒕为时祭,则袷可同时而举,鳹以物薄而誺尝从旧。诸侯誺,如天子。蒕一誺一袷,言于夏蒕之时正为一祭,特一袷而已。然则不王不蒕又着于此矣,下又云尝袷、袷,则尝且无疑矣。若周制亦当阙一时之祭,则当云诸侯祠则不,则不尝。
“庶子不祭祖,不止言王考而已。明其宗也”;明宗子当祭也。“不祭祢,以父为亲之极甚者,故又发此文。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此以服言,不以祭言,故又发此条。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注:“不祭殇者父之庶”,“盖以殇未足语世数,特以己不祭祢故不祭之”。“不祭无后者祖之庶也”,虽无后,以其成人备世数,当祖以祭之,己不祭祖,故不得而祭之也。“祖庶之殇则自祭之也”,言庶孙则得祭其子之殇者,以己为其祖矣,无所鱍之也。“凡所祭殇者唯适子”,此据礼天下祭殇五,皆适子适孙之类。故知凡殇非适皆不当特祭,惟当从祖鱍食。无后者,谓昆弟诸父殇与无后者,如祖庙在小宗之家,祭之如在大宗。见曾子问注。
殷而上七庙,自祖考而下五,并远庙为祧者二,无不迁之太祖庙。至周有百世不毁之祖,则三昭三穆,四为亲庙二为文武二世室,并始祖而七。诸侯无二祧,故五;大夫无不迁之祖,则一昭一穆与祖考而三,故以祖考通谓为太祖。
若袷则请于其君,并高祖干袷之。干袷之,不当袷而特袷之也。孔注:“王制谓周制”,亦粗及之而不详尔。
“铺筵设同几”,疑左右几一云。交鬼神异于人,故夫妇而同几,求之或于室,或于鰼也。
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报天之德尔,故以天事鬼神,事之至也,理之尽也。
“天子因生以赐姓”。诸侯以字为谥,盖以尊统上、卑统下之义。
“天子因生以赐姓”。难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统上之道也。
据玉藻,疑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则于太庙,就藏朔之处告祖而行。
“受命祖庙,作龟宫”,次序之宜。
“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为众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贵臣”,上言公士,所以别士于公者也;下言室老、士,所以别士于家者也。“众臣〔杖〕不以(杖)即位”疑义与庶子同。
适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一命再命受职受服者,官长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已。
“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官者也。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赐官,使臣其属也。若卿大夫以室老士为贵臣,未赐官则不得臣其士也。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
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为力不同科”之一也。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畏、压、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不吊生者以异之,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
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杂服,杂习于制数服近之文。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
“苗而不秀者”,与下“不足畏也”为一说。
乾称篇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