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兼综百家”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第一辑·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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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议论(7)

上述各家言在《管子》书中交错互见。比如《戒篇》主张“不动而疾,不告而知,不为而成,不召而至”,《乘马篇》认为“无为者帝,为而无以为者王”,其言明显受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影响。《霸言》、《霸形》、《牧民》、《君臣》、《五辅》诸篇强调政从民心,注重仁义礼法,近乎孟、荀二家言而尤其接近荀子。至于《任法》、《法法》等篇,则强调“君臣上下皆从法”,要对民众采取“杀之,劳之,苦之,饥之,渴之”等惩罚手段,使人们依法就范,其言纯属法家主张。

淳于髡[原文淳于髡曰:“大车不较,不能载其常任;琴瑟不较,不能成其五音。”驺忌子曰:“谨受令,请谨修法律而督奸吏。”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宋尹文[原文上离其道,下失其事。毋代马走,使尽其力;毋代鸟飞,使弊其羽翼;毋先物动,以观其则。动则失位,静乃自得。

(《管子·心术上》

人主立于阴,阴着静,故曰“动则失位”。阴则能制阳矣,静则能制动矣,故曰“静乃自得”。

(同上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人间之理”者,谓其所以舍也。“义”者,谓各处其宜也。“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

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喻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道者也。“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戮禁诛以一之也。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

(同上孟轲[原文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朔灬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

(《孟子·梁惠王上》

[注释今王:指齐宣王。

藏:指储存货物。

欲疾其君者:打算痛斥本国国君的人。朔灬:同“诉”。

[原文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孟子·滕文公上》

[注释必自经界始:必须从整顿田界开始。

谷禄:俸禄。古代以谷物作为俸禄,故以谷禄连称。

慢:通“墁”,涂改。

[原文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巳。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

(同上[注释制:指什一之税。

[原文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无疑。

(《孟子·梁惠王上》

[注释易:疾速。耨(nòu):锄草。易耨:及时除草。

彼:指秦、楚当权者。

[原文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

(《孟子·离娄上》

[注释斯:则。

与之:为之。所欲为之聚之:他们所希望的东西,就为他们聚积起来。

尔也:如此而已。

圹:原野。

獭:水獭,善游泳,捕鱼为食。

丛:丛林。爵:同“雀”。

(zhǎn):一种猛禽,又名晨风,形似鹞。

[原文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

(同上[注释名之曰“幽”、“厉”指死后用“幽”、“厉”这样的恶谥称呼他。

《逸周书·谥法解》:“壅遏不通曰幽,动祭乱常曰幽,杀戮无辜曰厉。”

[原文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臣弑其君,可乎?”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矣。”

(《孟子·梁惠王下》

[注释传:指史传资料。

贼仁者:损害仁的人。

一夫:独夫,失去臣民拥护的人。

[原文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其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

(《孟子·公孙丑上》

[注释闲暇:指国家处于和平、安定的时期。

明其政刑:修明国家政治法典。

慎到[原文明君动事分功必由慧,定赏分财必由法,行德制中必由礼。故欲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贵不得逾规,禄不得逾位,士不得兼官,工不得兼事。以能受事,以事受利。若是者,上无羡赏,下无羡财。

(《慎子·威德篇》

[原文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慎子·君臣篇》

[原文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

(《艺文类聚》卷54引[原文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霁,与蚯蚓同,则失其所乘也。故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

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故无名而断者,权重也;弩弱而矰高者,乘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

(《慎子·威德篇》

荀况[原文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荀子·礼论篇》

[注释穷:指人的物资需求得不到满足。下文“不穷乎物”的“穷”字同此。

屈:耗尽。

[原文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

(《荀子·性恶篇》

[注释化性而起伪:改变人的本性而进行人为方面的努力。

[原文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是圣王之治而礼义之化。今当试去君上之势,无礼义之化,去法正之治,无刑罚之禁,倚而观天下民人之相与也;若是,则夫强者害弱而夺之,众者暴寡而哗之,天下之悖乱而相亡不待顷矣。

(同上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荀子·富国篇》

[注释轻重:指地位的尊卑。皆有称:都有相应的规定。

[原文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

(《荀子·劝学篇》

[注释大分:总纲。

类:指依法类比的条例。

[原文论德使能而官施之者,圣王之道也,儒之所谨守也。

传曰:“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巳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大分也。

(《荀子·王霸篇》

[注释论:通“抡”(lún),挑选。官施之:使他们担任一定的官职。

劝:勉力。此指努力生产。

听:听政。处理政务。

总方而议。对全国大政方针进行讨论。

共:通“恭”。共已:恭己,严肃律己的意思。古代常以“恭己”

形容国君委政于大臣,自己不过多地干预政事。

出若入若:对内对外都这样办。

莫不治辨:没有什么事情办不明白的。

[原文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

(《荀子·大略篇》

[注释挽:即“挽”,牵引。此有指引、指导的意思。

[原文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诗》云:“如霜雪之将将,如日月之光明,为之则存,不为则亡。”此之谓也。

(《荀子·王霸篇》

[注释“既错”句:一经把它规定下来,别人就不能随意妄行了。

将将:广大。

此四句为逸《诗》。

[原文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

(《荀子·大略篇》

[注释君人者:统治人民的人。

附《管子》语[原文圣人上德而下功,尊道而贱物。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是故身在草茅之中而无慑意,南面听天下而无骄色,如此而后可以为天下王。所以谓德者,不动而疾,不相告而知,不为而成,不召而至,是德也。故天不动,四时云下而万物化;君不动,政令陈下而万功成;心不动,四肢耳目使而万物情。

(《戒篇》

[注释物:指物利。

不动:就国君而言;疾:就臣属而官。不动而疾:国君不去发动,而臣下却急速行动。以下“不相告而知”、“不为而成”、“不召而至”仿此。

云:同“运”。运行。化:化育(变化发展,繁殖生长)。

今本“使”字在“四肢”上,据上句文例移于此。万物:万事。

万物情:指万事都合乎心愿。

[原文无为者帝,为而无以为者王,为而不贵者霸。

(《乘马篇》

[注释无为:为而治。帝:成就帝业。下句“王”、“霸”是指成就王业和霸业。帝、王、霸,是战国诸子经常谈论的统一天下的三种政治理想。对这三种理想的评价以及实现它们所采取的方针,因学派不同而各异。

为而无以为:为政而不受为政所累,好象无事无为一样。

为而不贵:为政而不自贵。

[原文夫霸主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霸言篇》

桓公变躬迁席,拱手而问曰:“敢问何谓其本?”管子对曰:“齐国百姓,公之本也。人甚忧饥而税敛重,人甚惧死而刑政险,人甚伤劳而上举事不时。公轻其税敛,则不忧饥;缓其刑政,则人不惧死;举事以时,则人不伤劳。”桓公曰:“寡人闻仲父之言此三者,闻命矣,不敢擅也,将荐之先君。”于是令百官有司,削方墨笔。明日,皆朝于太庙之门朝,定令于百吏。使税者百一锺,孤幼不刑,泽梁时纵,关饥而不征,市书而不赋,近者示之以忠信,远者示之以礼义。行此数年,而民归之如流水。

(《霸形篇》

[注释变躬迁席:挪动身体,移动坐位。

擅:专。不敢擅也:不能我一人专受您的教诲。

方:方版,以木为之,用以书写。

门朝:门庭。

泽梁时纵:允许人们经常捕鱼的意思。

书:指登记入册。市书而不赋:市场只登记而不收税。

[原文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设而不用。先王善与民为一体;与民为一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

(《君臣篇上》

[注释稽:稽留,阻碍。

[原文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牧民篇》

[注释“为之”的“之”指国君。为之忧劳:为国君而承受忧愁劳苦。

为之贫贱:为国君而忍受贫贱。为之危坠:为国君承受危难。为之灭绝:为国君做出牺牲。

四欲:指上述佚乐、富贵、存安、生育。

四恶:指上述忧劳、贫贱、危坠、灭绝。

予之为取:给予是为了索取。

[原文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

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

(《牧民篇》

[注释维:纲领。

错:安置。此有挽救的意思。

自进:妄自钻营。

枉:邪曲。从枉:干坏事。

[原文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

(《五辅篇》

[注释义:同“仪”,指礼节。

[原文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此先圣之所以一民者也。

(《任法篇》

[注释一民:统一人民的思想和行为。

[原文圣君任法而不任智。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同上[注释生法:制定法令。

守:维护。此有执掌的意思。守法:掌管法令。

法于法:遵守法令。

[原文规矩者,方圆之正也。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圆。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圆也。

(《法法篇》

[注释倍:通“背”。

[原文计上之所以爱民者,为用之爱之也。为爱民之故,不难毁法亏令,则是失所谓爱民矣。夫以爱民用民,则民之不用明矣。夫善用民者,杀之,危之,劳之,苦之,饥之,渴之。

(同上[注释为用之爱之:为了使用民才去爱民。

善:今本作“至”,据许维校改。

[原文令重于宝,社稷先于亲戚;法重于民,威权贵于爵禄。

故不为重宝轻号令,不为亲戚后社稷,不为爱民枉法律,不为爵禄分威权。

(同上(十)论贤才

战国时期,随着贵族制度的衰落和官僚制度的建立,从广大士阶层中选贤举能以充实国家机构,已为时政所必需。战国以前,国家统治者也举用贤才,但在贵族世袭制下,离不开“以世举贤”的框子。

在新的条件下,人们要求打破氏族界限,做到“贤能不待次而举”。

在举贤问题上,稷下多数学者之间没有原则分歧,他们都是不同程度的选贤论者。但在选贤标准和如何发挥其作用等方面,各家意见则不尽相同。淳于髡的贤才标准是那些能为国家做出实际功效的人,反对任用“为其事而无其功”的空头理论家。孟子心目中的贤者是他所推崇的仁义之士,要求国君以贤者为师,把他们提高到国家指导者的地位。王斗在如何看待贤才的问题上反对贵古贱今的态度,明确主张从普通士人中举其贤者担任国家官职。荀子强调把任贤原则同赏罚制度结合起来,做到“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由黄老转入名法的慎到同上述主张不同,认为尊贤会影响加强君权,主张尚法不择下,尊君不尊贤。但他又说:“将治乱,在乎贤使任职”,可见他还不是绝对排斥任贤使能的,只是要把这一政策限定在不损害国君权威的范围内。

《管子》书中的不少篇章,如《幼官》、《五辅》、《版法》、《立政》等篇,都谈到任贤问题,把任贤作为治理国家、统一天下的重要条件。

《立政篇》还提出按当时的乡遂组织逐级推荐贤士的办法。

淳于髡[原文淳于髡曰:“狐裘虽敝,不可补以黄狗之皮。”驺忌子曰:

“谨受令,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淳于髡)曰:“鲁缪公之时,公仪子为政,子柳、子思为臣,鲁之削也滋甚。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

(孟子)曰:“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霸。不用贤则亡,削何可得与?”

(淳于髡)曰:“昔者王豹处于淇,而河西善讴;绵驹处于高唐,而齐右善歌;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有诸内,必形诸外。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髡未尝睹之也。是故无贤者也,有则髡必识之。”

(《孟子·告子下》

淳于髡一日而见七人于宣王。王曰:“子来。寡人闻之:千里而一士,是比肩而立;百世而一圣,若随踵而至也。

今子一朝而见七士,则士不亦众乎?”淳于髡曰:“不然。夫鸟同翼者而聚居,兽同足者而俱行。今求柴葫、桔梗于沮泽,则累世不得一焉。及之黍、梁父之阴,则郗车而载耳。

夫物各有畴,今髡贤者之畴也。王求士于髡,譬若挹水于河,而取火于燧也。髡将复见之,岂特七士哉!”

(《战国策·齐策三》

孟轲[原文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其时,明其刑政。虽大国,必畏之矣。

(《孟子·公孙丑上》

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

(同上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今天下地丑德齐,莫能相尚,无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

(《孟子·公孙丑下》

[注释达尊:人所共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