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苏]哈尔拉莫夫苏联学校教育教学原理与《教育学教程》选读
3830500000020

第20章 教学的理论原理和方法原理(教学论)(10)

当提高学生知识质量的问题尖锐地提出来之后,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1958年,《教师报》刊登了叶希波夫和阿利斯托娃合写的别具一格的文章,题目叫做《打开教科书》。文章的作者提请教师注意:如果不使用教科书和学习文献,就不可能解决改进学生在课堂上独立学习的问题。因此,同在课堂上“合上教科书”这种传统的要求相反,作者建议在教学中采取多种使用教科书的形式来活跃学生的认识活动。从那时起,教学过程发生了转变,转向比较广泛地使用教科书,并改进了使用的方法。

学生钻研教科书来独立掌握新知识,这项教学活动的教学论效果在决定性的程度上要看活动是不是组织得正确。在上课时,教师每次都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怎样在课堂上使用教科书才比较适宜,才能刺激学生的思维活动,他们才不至于只是在形式上死记硬背所学的教材。因此,有必要谈谈在教学过程中布置学生钻研教科书这项活动的一般教学论要求。

具有首要意义的是为学生正确选择在课堂上独立学习用的材料(题目)。大家知道,并非任何问题不经教师事先讲解就能使学生理解的。许多课题的内容完全是新的知识,带有导言或概括的性质。

学生学习这一类课题非常吃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不应该让学生去啃教科书,而应由教师本人来讲解教材。由此可见,遵循量力性原则是组织学生独立使用教科书的一个条件。

学生每次阅读教科书和学习文献之前,教师都要作详细的导言性谈话。这是为了把学生的思想领到所学课题的道路上来,使他们注意新教材的主要问题(有时需要把这些问题写在黑板上,或者把事先写好的表式挂出来),并规定独立学习的方法和顺序。

在学生独立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应当观察他们的学习情况,提问一些学生,了解他们对所学的问题理解得怎样。如果某些学生感到困难,教师就必须给予帮助。

学生独立阅读教科书,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占用一整节课的时间。独立阅读必须同教学的其它形式和方法结合起来。例如,在学生独立阅读教科书之后,必须检查他们掌握所学教材的质量,使他们进行实习性质的练习来培养他们的技能。技巧和进一步加深他们的知识。

必须认真注意培养学生独立理解和掌握教科书中新教材的能力。在这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坚持继承性。叶希波夫指出过,这在低年级是开始独立阅读短篇文艺作品,然后阅读科普文章,接着就是转述这些文章或者回答教师的问题。独立阅读在刚开始的时候和转入中年级的时候都应该使用这些方式。此后,就应该让学生做到在阅读教科书时能够独立找出主要的问题,以问题或提纲的形式写出读书笔记,还要能够对最重要的论点提出论证,会做摘录,会借助辞典进行阅读,会分析书中的插图,等等。

按照上述各种要求,应该怎样使学生独立阅读教科书来掌握新教材呢?首先,极其重要的是断定新教材对学生自学来说,是他们力所能及的。有些课题,比如俄语动词的体,代数课的列方程式,以及文学课和历史课中有关概述性和概括的题目,都不能通过阅读教科书来自学,因为这些题目内容复杂,学生难于理解。但有时人们会说,一个题目对学生来说是容易还是难,这是相对的,一切决定于学生的发展水平和知识修养程度。这种说法是对的。而且大家还知道:每个教师都了解自己的学生,了解他们的知识修养程度,所以他 完全可以明确地说出应该用什么方法来使他们掌握某一部分教材。

因此,这个问题正应该由教师自己解决。

重要的问题不仅在于选择学生力所能及的自学题目,而且还要把他们使用教科书的活动安排好。在这方面,学生独立学习的课题的性质具有重大的关系。就象学校的实际工作和教学论的研究所表明的那样,学生独立钻研书本来学习新教材的方案有许多种。

一种方案是先给学生提出认识的任务,指出需要掌握的问题的范围,并规定独立阅读教科书的方法和顺序。

第二种方案是教师在布置学生独立阅读教科书时确定认识的任务和需要掌握的问题的范围。学生还应该自己作出必要的结论和概括。

第三种方案的实质,可以归结为向学生提出具体的认识任务或目的,指定需要掌握的范围和应该达到的结果。至于理解教材的途径和方法,则交给学生自己去选择。

教学中课题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组织学生独立学习的方法。一般说来,这种学习方法包括下述方式:提出学习课题,教师作导言性谈话,指导学生独立学习方法和顺序,教师观看学生自学的情况并给予帮助,学生阅读教科书之后检查和加深他们的知识。

这些方式,现在我们试以四年级俄语课讲授《词根》这个题目为例来加以说明。教师检查了学生对以前所学教材的掌握情况,然后宣布这一节课的题目,并问学生在低年级是否学过词根。学生回答说学过。教师便说:“那么你们来举几个同根词的例子。”有几个学生举起了手。在黑板上写出了许多同根词:ЛEC(森林),ЛЕСНИК(护林员),ЛЕСНИЧИЙ(林务员):ВОДА(水),НАВОДНЕНИЕ(水灾),等等。教师便又一次向全班提问,“谁说得出来什么叫词根?”

学生默不作声,谁也没有记住词根的定义。这样,认识的任务就被提出来了。

于是教师让学生打开教科书仔细阅读有关的章节。为了不让学生发慌,教师没有限定时间。可是教师很快发现,有些学生已经读完了。她便提出了新问题:“教科书里说,词根根据意思来把同族词并在一起。这怎么讲呢?你们自己举例说说。”

学生重新低下头去看书。可是他们自己举例有困难。教师就在黑板上写了一些词:ВОДА(水),ПАВОДОК(洪水),НАВОДНЕНИЕ(水灾);ВОДИТЬ(带领),ПРОВОДНИК(引路人),ПОДВОДА(大车)。然后教师向学生讲解他们不清楚的问题。

独立阅读教科书用了12分钟,到下课大约还有20分钟。教师利用这段时间让学生做练习。她要求学生通过练习能够辨认词根,因为词根问题的这个方面正是本课题中最困难的地方。

在四年级学习《用10,100,1000等除10进位小数》这个题目时,可以让学生自己阅读教科书来理解和掌握这部分材料,因为他们已经学会用10,100等乘10进位小数,还会用10,100等除整数。学生自学之后,教师就可以布置练习,来进一步巩固他们的知识和培养他们的实际技能和技巧。《带分数的除法》这个题目,也可用类似的方法让学生自己阅读教科书来进行学习。

上面举的布置学生自己阅读教科书的例子,都不要求教师作详细的导言性谈话。但在其它情况下,教师不先好好地作一次导言性的谈话就不行。下面的例子,就是说明戈麦尔市第十中学八年级是怎样组织学生自学《俄国同拿破仑的战争(1805年)》这个题目的。

教师简单地讲了战争是怎样开始的,指出了战争的主要阶段,并强调了奥斯特列茨战役的意义等等。之后,教师把学生在自学过程中需要回答的问题写在黑板上。这样做,帮助了学生深入理解所学的教材。学生自学以后,教师就这个新课题同学生进行了交谈,为的是检查和加深学生的知识。

教师常常可以在学生阅读教科书以前先做演示实验和演示直观教具,以便在课堂上制造提问的情境,促使学生阅读时能够更加认真思考。在七年级的物理课上学习《沸腾》这个题目就是一个例子。

上课以后,教师先用烧瓶把水烧开,并且让学生看着:加热后,水里先冒出小气泡,然后在烧瓶被火焰加热得比较厉害的地方气泡越来越大,水只是在这之后才开始沸腾。可以向全班这样提问;为什么水受热的时候先变浑?为什么冒出气泡?这些问题的答案应当让七年级学生在自学教科书的过程中找出来。

在布置学生自学教科书的时候,最好采用区别教学的方法。例如,在六年级的几何课上学习《凸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这个题目时,学生已经知道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什么,但是当时三角形的内角和不是以定理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所以没有要求学生会证明它。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他们可以通过自学教科书来掌握证明的方法了。

那么,现在怎样来区别对待他们的自学呢?可以按照六年级学生的学习成绩把他们分成三个组,给每个组单独提出任务如下:

1.成绩较差的学生--要用心通读教科书中关于定理的表达方法,画出图来,记下定理的条件和结论。在学定理的证法时,要思考每一个论点的根据。遇到困难就问教师。

2.中等生--要通读教科书中关于定理的表达方法和证法。然后,根据教师指定的另一个图再逐步证明一遍,就这样来巩固所学的内容。

3.优等生--要求独立证明定理,不要借助于教科书。

上述的任务完成之后就巩固所学的知识:每个组都有学生在黑板上证明一遍定理。然后全班听着定理的证法,并研究从中引出的结果。

让学生断定能够说明所学课题的内在逻辑联系,这种方法也能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教科书中的新知识。

在麦戈尔第十中学六年级的物理课上学习了《自然界内的压力和机械压力》这个题目。在组织学生阅读教科书的活动中给他们指定的任务是,仔细阅读教科书中的材料,理解这部分教材,并试回答下列问题:

1.教科书的这一节解决什么问题:是在分析个别现象和事实的基础上作出新的结论,还是根据已知的结论解释个别的现象?

2.从教科书的这部分材料里可以得出什么样的概括性结论?

3.这一节所举的各种物体产生的压力的例子可以分成哪两类?

这些问题,都是要求学生深入思考教材并理解它的内在逻辑联系的。他们阅读以后,就所学的内容进行了谈话。这时候他们搞清楚了,教科书先是阐述了关于减压和加压方法的概括性原理,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讲解了一些具体事实,再往下就把各种物体产生的压力的例子分成了两类。为了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这个题目,教师让他们进行了口述,并尽量设法自己举例来代替教科书里的例子。

选读个别段落的形式是学习教科书中的新材料时常用的方法,目的是让学生独立掌握描述性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叙述教材和学生阅读教科书是交替进行的。在五年级古代史课上学习《公年前二世纪古罗马的征服地和对被征服地区的掠夺》这个题目就是这样的例子。我们在麦戈尔市第十中学讲这个题目时利用了教科书。我们叙述了这个题目的主要内容--罗马人在地中海沿岸的征服地和迦太基的灭亡,接着就要讲征服者掠夺大量财富的问题。

这个问题,学生不难理解。这里涉及到的是罗马征服者残酷掠夺被征服的地区。他们抢走了被征服的居民的财物,侵占了矿山、盐场、造船厂、森林、肥沃的耕地和牧场,向被征服者课以重税。他们把战俘变成奴隶。一次就把十五万以上的俘虏卖出去做奴隶。这些材料,都是学生自己阅读了教科书学到的。然后进行提问来检查他们的知识。在提问的过程中,我们就五年级学生所知道的个别情节作了更详细的说明,加深了他们的认识,还补充了事实材料。

在学习新教材时,常常有必要简单地再现一下早先讲过的题目。

为了再现,通常使用的主要方法是口头提问。由于许多学生不一定总能很好地再现早先学过的教材,所以口头提问常常得不到预期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有益的做法是组织他们自学教科书。譬如,在五年级的历史课上学习《古埃及的宗教》这个题目时,必须使学生能够回忆起宗教在原始人的时期是怎样产生的。如果学生对早先学过的教材早已忘记或者记不很清,那就最好让他们用3-4分钟的时间再读读教科书里的有关章节。这样,学生就会想起来,古代人由于在大自然的面前无能为力而产生了恐怖感和迷信的观念。古埃及人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而产生宗教信仰的。由此可见,复习教科书里先前学过的教材有助于理解和掌握新的题目。

上面讲的各个例子表明,让学生独立阅读教科书来理解新教材也是一种教学方法,教师需要熟悉和实际掌握它的各种组织方式。

在使学生接受和理解新教材的教学工作体系里,尤其是在学习自然科学的各门学科(化学、物理、生物)方面,广泛使用着实验室实验(来自拉丁文Iaborare,表示“工作”)的方法。许多杰出的学者指出过实验室实验对认识的巨大作用。罗蒙诺索夫曾经强调指出,没有实践体验,又不动手进行化学操作,用其它任何方法也是学不会化学的。门捷列夫说,在科学的门前写着耀眼的题词:观察,假设,实验。他就是这样来指出实验方法(实验室实验)对认识的重要意义的。

实验室实验的实质是什么呢?实验室实验是一种教学方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实验或完成实习作业,就在操作的过程中接受和理解新的知识或巩固先前学过的教材。应该把实验室实验和教师的演示实验区别开来。演示实验是教师亲自动手做的。例如,在六年级的物理课上学习《空气》这个题目时,教师可以做演示实验来说明空气占有空间和具有重量等等。至于实验室实验,则是要求每个学生或一组学生做的实验或完成的实习作业。

进行实验室实验来理解新教材,这个方法包括以下的教学方式:

1提出实验的题目和明确作业的任务;2规定实验操作的次序或实验的各个阶段;3学生自己动手完成实验,教师检查他们的实验进程和遵守安全操作规定的情况;4对实验进行小结,并作出主要的结论。

在戈麦尔市某中学七年级的化学课上讲授《混合物和化合物》

这个题目的方法,可以作为通过实验室实验来使学生掌握新教材的例子。在学生面前的桌子上摆着有试管的试管架、酒精灯、硫粉和铁粉。教师向全班提问:怎样区别硫和铁?学生想起了两种物质有不同的颜色和硬度。有个学生说,它们的重量也不同。教师便让学生检查一下这个性质。学生拿起盛着水的试管,把两种粉末撒进去,结果铁粉下沉,硫粉漂在水面上。学生把这两种物质的性质在笔记本里记了下来。

随后,教师想说明铁和硫混和以后不失去各自的性质。她便让学生把硫粉和铁粉混在一起,再把这个混合物放到盛着水的容器里去,结果硫粉留在水面上,铁粉沉到了容器底部。学生拿磁铁挨近这种混合物的时候,铁粉很快就和硫粉分离,被吸附在磁铁上面,而硫粉对磁铁却没有反应。七年级学生根据这样进行的“研究”,自己作出了相应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