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民”教育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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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改良维新的教育理论和改革方案(1)

(一)论教育的作用

梁启超把兴学校、育人才作为变法的根本,基于这种思想,他赋予教育以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他看来,国家的强弱以教育为转移,变法维新靠教育来实现。他没有认识到,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是封建专制的统治,却错误地认为是“缺乏人才”,是“教之未善”,是“民智未开”。所以他说:“今日中国之大患,苦于人才之不足,而人才不足由学校不兴也。”他在《学校总论》一文中进一步阐述这种观点,他举例说:牛与虎虽凶,人能捕获,驼、象虽大,人能驾役,都是由于“智之强”。欧美各国富强,也是由于“智之强”。由此他得出结论,“世界之运,由乱而进于平,胜败之原,由力而趋于智,故言自强于今日,以开民智为第一义。”那么,怎样才能开民智呢?他的回答是:“开于学”,“立于教”,就是兴建学校,办好教育,并以此作为关系到国家兴衰和强弱极为重要的大事,他说:“欲求新政,必兴学校,可谓知本矣。”这实质上是将维新变法寄托在培养具有维新思想掌握一定科学技术的“新人”上,这种观点,若从发展资本主义来看,有其合理的一面,若从政治与教育的关系来看,却本末倒置了。在中国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压迫的历史条件下,强调教育是救亡图存的首要条件,显然是错误的。

梁启超过分地迷信智慧的力量,把人的文化水平的作用提高到不适当的地位。他说:“天地间独一无二之大势力何在乎?曰智慧而已,学术而已矣。”依此,他提出“权生于智”的思想,认为“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权。”所以“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因此,他强调培养有文化、懂时务的“新民”的重要意义。“新民”应该了解世界各国的情况,掌握经世之用的学问,具有爱国、自尊、进步、合群等新道德。若能如此,则变法图强一定可以实现。在培养“新民”时,他特别强调政治教育的重要作用。他说:西方各国学校种类很多,“而惟政治学院一门,于中国最为可行,而于今日最为有用。”这种学院所学习的,是古代“治天下之道”,“治天下之法”,以及当今社会所应作的政事,懂得了这些,就可以知道古代制度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哪些是当今可行的,哪些是不可行的。就可以懂得西方制度哪些可以在中国施行,哪些不能在中国施行,哪些方面应缓行,哪些方面可急用。掌握了这些知识的“新民”,“入官以后”,定能“敷政优优”。所以他说“此学若成,则真今日救时之良才也”。在《与林迪臣太守论浙中学堂课程应提倡实学书》中进一步指出,“今日之学校,当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他认为“政学之成较易”,“政学之用较广”。国家若有政治人才,科学技术也容易发展起来。他总结洋务教育的得失以后,指出,“泰西诸国,首重政治学院,其学成者授之以政,此为立国基第一义”。日本正是由于重视政治人才的培养,所以仅仅三十年的时间就变贫弱为富强。他要求学习日本的经验,首应重视政治教育。

总之,梁启超对教育作用的理解是夸大了,过高了,有许多错误见解。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不可能施行真正的资本主义教育制度,更不可能以教育为手段去改变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因此,把教育作为维新变法之本,不仅是行不通的,而且是错误的。

(二)培养“新民”的教育目的

梁启超十分强调确立正确教育目的的重要性。他指出,人类与动物,文明人与野蛮人,最大的区别就是任何行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教育是人类一项极其复杂的活动,必须有正确的目的,不然,是办不好的。他批评中国传统教育最大的缺点,是培养出来的人缺乏国家观念,“可以为一个人的资格”,“而独无可以为一国国民之资格”。即使是当时所谓的“新教育”,创办虽已有三十年之久,仍然是以升官发财为目的。这类教育再办三五十年仍无救于今日之中国。他提出必须改变这种教育宗旨,确立正确的教育目的。他说“他事无宗旨尤可以苟且迁就,教育无宗旨则寸毫不能有成。”

梁启超看到,当时世界已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压迫之下,国家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要求举国上下群策群力抵抗外侮。

因此,人人应有抗敌的思想,抗敌的知识,抗敌的能力。教育若想完成这一伟大使命,非改变方针不可。他提出培养新国民,即“新民”的教育目的。

他所说的“新民”是与旧时代的人不同的,“新民”的精神是进取的,思想是自由的,行动是自立的,团体生活是有组织的,是重公德的,是爱国家的,是有毅力尽义务的,是勇敢尚武的。国民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养成一种特色之国民,使该团体以自立竞存于列国之间,不徒为一人之才与智也”。所以他说:“新民云者,非新者一人,而新之者又一人也,则在吾民之各自新而已”。从实质上来分析,梁启超所说的“新民”就是资产阶级新一代,在他看来,以这样的方针去办教育,使人民成为具有国家观念的民族,就能够改变中国贫弱的地位。

应该指出,梁启超关于必须正确的教育目的,反对以升官发财为目的的传统教育,提倡爱国家、爱民族,培养“新民”的思想,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但也应看到,他认为只有首先通过教育去培养“新民”才能救中国,恰恰是他的改良主义政治观点的反映,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三)抨击封建教育和改革科举制度

梁启超主张废八股、变科举。在《戊戌政变记》中指出:八股取士“为中国锢蔽文明之一大根源,行之千年,使学者坠聪塞明,不识古今,不知五洲”。

在《学校总论》一文中又说,由于科举考试,只要求八股精通,楷法优美,因此,使一些人抛弃学问,只攻八股,不钻研实用知识,不晓得古今政事,销磨了才气,浪费了时光。

他揭露,“秦始皇之燔诗书,明太祖之设制艺,遥遥两心,千载同揆,皆所以愚黔首,重君权,驭一统之天下,弭内乱之道,未有善于此者也。”事实正是如此,科举取士发展到晚清弊端丛生,使“举国上下之人,悉以为功令所束缚,帖括所驱役,鬻身灭顶,不能自拔,孰肯弃其稽古之荣以俯焉,而从事也。”在《公车上书请变通科举折》中,他列举八股取士的危害,他说:“科举之试以诗文楷法取士,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因此选取的人,于“内政外交,治兵理财,无一能举者”,甚至官至公卿高位,“多有不识汉唐为何朝,贞观为何号者?至于中国之舆地不知,外国之名形不识,更不足责也。”科举之害不仅如此,“非徒愚士大夫无用已也,又并其农工商兵妇女而皆愚而弃之”。

结果,造成官不能治国,农不会种田,工不知生产,兵不能御敌,妇女无以理家。他指出,外强侵略,割地赔款,“皆由科第不变致之也”。他愤慨地说:“八股代言之制,而等于倡优”。建议清帝“将下科乡会试,及此后岁科试,停止八股试贴,推行经济六科,以育人才而御外侮”。他认为,“欲兴学校,养人材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

梁启超在《论科举》一文中,提出改革科举的上、中、下三策。所谓“上策”,即“合科举于学校”。就是自京师以至州县广立学校,并把学校毕业学生与科举录取士子同等看待,同样给以出身和职务,“入小学者比诸生,入中学者比举人,大学学成比进士,选其优异者去出洋学习比庶吉士”。学校毕业生也可以在内外户刑工商各部任职。他认为,这样做,几年以后就可以获得大量人才;所谓“中策”即“多设诸科,与今日帖括一科并行”。他列举下列诸科:明经科、明算科、明字科(通中外语言文字)、明法科、绝域科(通各国公法、条约章程)、通礼科、技艺科、学究科(教育方法)、明医科、兵法科等等。分别选取理论、数学、中外语言文字、中外刑律、各国公法条约、礼仪、制造技术、师范、医学、军事等各方面人才。这样,就可以促使人们学习“为天下用”的实学;所谓“下策”即“一仍今日取士之法,而略变其取士之具”。就是在各级考试中,都要加试政治、历史、算术、农、工、商、兵等实学,而“不拘格式,不论楷法”,也就是打破八股文的死板格式,使应试者稍知实用的知识。他告诫说:“由上策者强,由中策者安,由下策者存”,若还墨守旧法,“则虽铁舰阗海,谁与为战?枪炮如林,谁与为用?数万里地,谁与为守?数百兆人,谁与为理?”

在梁启超看来,科举制度再不改革,国将不保。

在维新派的推动下,清朝统治者不得不废除近三百年的八股取士制度。虽然不是彻底的改革,但较前也稍有好转。变法失败后,顽固派曾一度恢复八股,但风气已开,人们不肯安于守旧。“不独聪明英锐之士,不屑再腐心焦脑,以问津于此亡国之物,即于高头讲章,舌耕口穑数十年,号为时艺正宗者,亦谓诵之无味,不如多阅报之为愈矣。”不久,科举取士制度就全部废止,在这方面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样,是有贡献的。

(四)改革学校教育的方案

梁启超一方面主张变科举,另一方则提倡办学校。他在《学校总论》一文中,提出如何实施学校教育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育政策私议》一文中,阐明了他关于学校制度和义务教育的主张。他认为,学校教育应循序渐进,前后衔接,形成体系,他仿照日本的教育制度,依据儿童身体和心理发展情况,设计了一个国民教育体系,把学校教育分为四个时期(1)五岁以下为幼儿期,受家庭教育或入幼稚园;(2)六岁至十二岁为儿童期,受小学教育;(3)十四岁至二十一岁为少年期,受中学教育;(4)二十二岁至二十五岁为成人期,受大学教育。他设计了一幅教育制度表,抄列于下特别应该指出,他提出并论述了小学义务教育。他说,当时不论是朝廷的指令,还是大臣的奏章,虽然都提出设立小学、中学、大学的建议,然而,除去京师大学堂成立以外,小学、中学并未实现。他认为这样设学,不可能取得重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