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四民分业教育思想与《管子》选读(第一辑·第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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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管子》教育文论选读(5)

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虚矣。上之畜下不妄,则出法制度者明也;下之事上不虚,则循义从令者,审也。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君不失其威,下不旷其产,而莫相德也。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之人守节。义礼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则百姓上归亲于主,而下尽力于农矣。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而外内别也;民性因而三族制也。

【原文】

夫为人君者,荫德于人者也;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敬。布政有均,民足于产,则国家丰矣。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刑罚不颇则下无怨心。名正分明则民不惑于道。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是故道德出于君,制令传于相,事业程于官,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动者也。

【原文】

是故君人也者,无贵如其言;人臣也者,无受如其力。

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毕矣,是故主画之,相守之;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则又有符节、印玺、典法、藉以相揆也。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

【原文】

论材、量能、谋德而举之,上之道也;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下之事也。为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则有司不任;为人臣者,上共专于上,则人主失威。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莅民,而不言智能聪明。智能聪明者,下之职也所以用智能聪明者,上之道也。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

【原文】

是故知善人君也。身善人役也。君身善,则不公矣。人君不公,常惠于赏而不忍于刑,是国无法也。治国无法,则民朋党而下比饰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纳其忠。是以不言智能,而朝事治国患解,大臣之任也。不言于聪明,而善人举,奸伪诛,视听者众也。

【原文】

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举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胜收。

官不胜任,奔走而奉其败事不可胜救也。而国未尝乏于胜任之士,上之明适不足以知之。是以明君审知胜任之臣者也。故曰:主道得,贤材遂,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矣。

【原文】

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则官冶。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矫下及上之事谓之胜。

为上而矫,悖也;为下而胜,逆也。国家有悖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矣。有道之君者,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无道之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行公道而诧其私焉,寝久而不知,奸心得无积乎?奸心之积也,其大者有侵杀上之祸其小者有比周内争之乱。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国无常法也。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妇人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乱内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征也。

【原文】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朝有定度衡仪,以尊主位,衣服尽有法度,则君体法而立矣。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着久而为常,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则为上者佚。

【原文】

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此至顺矣。衡石一称,半斛一量,丈尺一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众顺独逆,众正独辟此犹夜有求而得火也。奸伪之人,无所伏矣。此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是故天子有善让德于天;诸侯有善,庆之于天子;大夫有善,纳之于君;民有善,本于父,庆之于长老。此道法之所从来,是治本也。

是故岁一言者,君也;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是故百姓量其力于父兄之间,听其言于君臣之义,而官论其德能而待之。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而相为常具以给之。相总要者官谋士,量实议美匡请所疑。而君发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立三阶之上,南面而受要。是以上有余日,而官胜其任;时令不淫而百姓肃给。唯此上有法制,下有分职也。

【原文】

道者,成人之生也,非在人也。而圣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是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财有常法。道也者,万物之要也。为人君者,执要而待之,则下虽有奸伪之心,不敢试也。夫道者虚设,其人在则通,其人亡则塞者也。非兹是无以理人,非兹是无以生财。民治财育,其福归于上。是以知明君之重道法,而轻其国也。故君一国者,其道君之也。

王天下者,其道王之也。大王天下,小君一国,其道临之也。

是以其所欲者能得诸民其所恶者能除诸民。所欲者能得诸民,故贤材遂。所恶者能除诸民,故奸伪省。如治之于金,陶之于埴制在工也。

【原文】

故将与之惠,厚不能供将杀之严,威不能振。严,威不能振;惠,厚不能供,声实有闲。有善者不留其赏,故民不私其利;有过者不宿其罚,故民不疾其威。赏罚之制,无逾于民,则人归亲于上矣。如天雨然,泽下尺,生上尺。

【原文】

是以官人不官,事人不事,独立而无稽者,人主之位也。

先王之在天下也,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收之于民者也。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设而不用。先王善与民为一体,与民为一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然则民不便为非矣。

【原文】

虽有明君,百步之外,听而不闻;闲之堵墙,窥而不见也。而名为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纳其忠也。信以继信,善以传善。是以四海之内,可得而治。是以明君之举其下也,尽知其短长,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贤人之臣其主也,尽知短长与身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上以此畜下,下以此事上,上下交期于正则百姓男女,皆与治焉。

君臣下第三十一

【原文】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故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是故道术德行,出于贤人。其从义理兆形于民心,则民反道矣。名物处韪非分,则赏罚行矣。上下设民生体而国都立矣。是故国之所以为国者,民体以为国;君之所以为君者,赏罚以为君。

【原文】

致赏则匮致罚则虐。财匮而令虐,所以失其民也。

是故明君审居处之教而民可使居治、战胜、守固者也。

夫赏重,则上不给也;罚虐,则下不信也。是故明君饰食饮吊伤之礼,而物属之者也。是故厉之以八政旌之以衣服,富之以国禀贵之以王禁则民亲君可用也。民用,则天下可致也。天下道其道则至不道其道则不至也。

夫水波而上,尽其摇而复下,其势固然者也。故德之以怀也,威之以畏也,则天下归之矣。有道之国,发号出令,而夫妇尽归亲于上矣;布法出宪,而贤人列士尽归功能于上矣。千里之内,束布之罚一亩之赋,尽可知也。治斧者不敢让刑治轩冕者不敢让赏然若一父之子,若一家之实,义礼明也。

【原文】

夫下不戴其上,臣不戴其君,则贤人不来。贤人不来则百姓不用。百姓不用,则天下不至。故曰:德侵则君危,论侵则有功者危,令侵则官危,刑侵则百姓危。而明君者,审禁淫侵者也。上无淫侵之论,则下无冀幸之心矣。

【原文】

为人君者,倍道弃法,而好行私,谓之乱。为人臣者变故易常,而巧言以谄上,谓之腾。乱至则虐,腾至则北。四者有一至,败,敌人谋之。故施舍优犹以济乱则百姓悦。选贤遂材,而礼孝弟则奸伪止。要淫佚别男女,则通乱隔。贵贱有义,伦等不逾,则有功者劝。国有常式,故法不隐则下无怨心。此五者,兴德、匡过、存国、定民之道也。

【原文】

夫君人者有大过,臣人者有大罪。国所有也,民所君也,有国君民而使民所恶制之,此一过也。民有三务不布其民,非其民也。民非其民,则不可以守战。此君人者二过也。夫臣人者,受君高爵重禄,治大官。倍其官,遗其事,穆君之色从其欲,阿而胜之。此臣人之大罪也。君有过而不改,谓之倒。臣当罪而不诛,谓之乱。君为倒君臣为乱臣,’国家之衰也,可坐而待之。是故有道之君者执本相执要大夫执法,以牧其群臣。群臣尽智竭力,以役其上。四守者得则治,易则乱。故不可不明设而守固。

【原文】

昔者,圣王本厚民生审知祸福之所生。是故慎小事微,违非索辩以根之。然则躁作、奸邪、伪诈之人,不敢试也。此正民之道也。

【原文】

古者有二言:“墙有耳,伏寇在侧。”墙有耳者,微谋外泄之谓也。伏寇在侧者,沈疑得民之道也。微谋之泄也狡妇袭主之请而资游慝也。沈疑之得民也者,前贵而后贱者为之驱也。明君在上,便辟不能食其意,刑罚亟近也;大臣不能侵其势,比党者诛,明也。为人君者,能远谗谄,废比党,淫悖行食之徒,无爵列于朝者,此止诈、拘奸、厚国、存身之道也。

【原文】

为人上者,制群臣百姓,通中央之人。是以中央之人臣主之参。制令之布于民也,必由中央之人。中央之人以缓为急,急可以取威;以急为缓,缓可以惠民、威惠迁于下,则为人上者危矣。贤不肖之知于上,心由中央之人。

财力之贡于上,必由中央之人。能易贤不肖而可成党于下。有能以民之财力上啖其主,而可以为劳于上;兼上下以环其私,爵制而不可加则为人上者危矣。先其君以善者,侵其赏而夺之惠者也。先其君以恶者,侵其刑而夺之威者也。讹言于外者,胁其君者也。郁令而不出者,幽其君者也。四者一作,而上不知也,则国之危,可坐而待也。

【原文】

神圣者王,仁智者君,武勇者长,此天之道,人之情也。

天道人情,通者质穷者从,此数之因也。是故始于患者不与其事,亲其事者不规其道。是以为人上者患而不劳也百姓劳而不患也。君臣上下之分素,则礼制立矣。是故以人役上,以力役明以刑役心,此物之理也。心道进退而形道滔迂。进退者主制滔迂者主劳。主劳者方,主制则圆。圆者运运者通,通则和。方者执执者固,固则信。君以利和,臣以节信,则上下无邪矣。故曰:君人者制仁,臣人者守信。此言上下之礼也。

【原文】

君之在国都也,若心之在身体也。道德定于上,则百姓化于下矣。戒心形于内,则容貌动于外矣。正也者,所以明其德。知得诸己,知得诸民,从其理也。知失诸民,退而修诸己,反其本也。所求于己者多,故德行立。所求于人者少,故民轻给之。故君人者上注臣人者下注。上注者纪天时,务民力。下注者,发地利,足财用也。故能饰大义,审时节,上以礼神明,下以义辅佐者,明君之道。能据法而不阿上以匡主之过,下以振民之病者,忠臣之所行也。

【原文】

明君在上,忠臣佐之,则齐民以政刑,牵于衣食之利,故愿而易使,愚而易塞。君子食于道,小人食于力,分也。威无势也无所立,事无为也无所生。若此则国平而奸省。

【原文】

君子食于道,则义审而礼明。义审而礼明,则伦等不逾,虽有偏卒之大夫,不敢有幸心,则上无危矣。齐民食于力则作本作本者众,农以听命,是以明君立世,民之制于上,犹草木之制于时也。故民迂则流之,民流通则迂之。

决之则行,塞之则止。唯有明君,能决之,又能塞之。决之则君子行于礼,塞之则小人笃于农。君子行于礼,则上尊而民顺。小民笃于农,则财厚而备足。上尊而民顺,财厚而备足,四者备体,顷时而王不难矣。

【原文】

四肢六道身之体也。四正五官,国之体也。四肢不通,六道不达,曰失。四正不正,五官不官,曰乱。是故国君聘妻于异姓,设为娣、命妇、宫女,尽有法制,所以治其内也。明男女之别,昭嫌疑之节,所以防其奸也。是以中外不通,谗慝不生,妇言不及宫中之事,而诸臣子弟无官中之交,此先王所以明德圉奸昭公威私。

【原文】

明立女宠后,不予逐子伤义。礼私爱,势不并伦。

爵位虽尊,礼无不行。适为都佼冒之以衣服,旌之以章旗,所以重其威也。然则兄弟无间郄谗人不敢作矣。

【原文】

故其立相,陈功而加之以德,论劳而昭之以法,参伍相德而周举之,尊势而明信之。是以下之人无谏死之而聚立者克郁怨之心。如此,则国平,民无慝矣。其选贤遂材也,举德以就列,不类无德;举能以就官,不类无能。

以德劳不以年伤。如此,则上无困,而民不幸生矣。

【原文】

国之所以乱者四,其所以亡者二。内有疑妻之妾此宫乱也。庶有疑适之子此家乱也。朝有疑相之臣此国乱也。任官无能,此众乱也。四者无别,主失其体。群官朋党,以怀其私,则失族矣。国之几臣阴约闭谋以相待也,则失援矣。失族于内,失援于外,此二亡也。故妻必定子必正,相必直立以听,官必中信以敬。故曰:“有宫中之乱,有兄弟之乱,有大臣之乱,有中民之乱,有小人之乱。五者一作,则为人上者危矣。宫中乱曰妒纷,兄弟乱曰党偏大臣乱曰称述中民乱曰谆小民乱曰财匮。财匮生薄谆生慢,称述、党偏、妒纷生变。

【原文】

故正名稽疑,刑杀亟近,内定矣。顺大臣以功,顺中民以行,顺小民以务,国丰矣。审天时,物地生以辑民力禁淫务,劝农功,以职其无事则小民治矣。上稽之以数,下十伍以征,近其巽升以固其意;乡树之师以遂其学。

官之以其能,及年而举,则士反行矣。称德度功,劝其所能若稽之以众风若任以社稷之任。若此则士反于情。

小称第三十二

【原文】

管子曰:“身不善之患,毋患人莫己知。丹青在山,民知而取之;美珠在渊,民知而取之。是以我有过为,而民毋过命。民之观也察矣,不可遁逃以为不善。故我有善则立誉我,我有过则立毁我。当民之毁誉也,则莫归问于家矣。

故先王畏民。操名从人无不强也;操名去人无不弱也。

虽有天子诸侯,民皆操名而去之,则捐其地而走矣。故先王畏民,在于身者孰为利耳与目为利。圣人得利而托焉,故民重而名遂。我亦托焉,圣人托可好,我托可恶,以求美名,又可得乎?我托可恶,爱且不能为我能也。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盛怨气于面,不能以为可好。我且恶面而盛怨气焉,怨气见于面,恶言出于口,去恶充以求美名又可得乎?甚矣!百姓之恶人之有余忌也。是以长者断之,短者续之,满者洫之,虚者实之。”

【原文】

管子曰:“善罪身者,民不得罪也;不能罪身者,民罪之。故称身之过者,强也;治身之节者,惠也;不以不善归人者,仁也。故明王有过则反之于身,有善则归之于民。

有过而反之身则身惧有善而归之民则民喜。往喜民来俱身,此明王之所以治民也。今夫桀纣不然,有善则反之于身,有过则归之于民。归之于民则民怒,反之于身则身骄。往怒民,来骄身,此其所以失身也。故明王惧声以感耳,惧气以感目。以此二者有天下矣,可毋慎乎?匠人有以感斤莟故绳可得断也。羿有以感弓矢,故彀可得中也。

造父有以感辔,故莡兽可及,远道可致。天下者,无常乱,无常治。不善人在则乱,善人在则治,在于既善,所以感之也。”

【原文】

管子曰:“修恭逊、敬爱、辞让、除怨、无争,以相逆也则不失于人矣。尝试多怨争利,相为不逊则不得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