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国学其实很有趣儿
3737000000019

第19章 【政制·法制】(5)

军机处由三、四品以上大臣充任军机大臣,随侍皇帝左右,直接听命于皇帝。但是军机处没有独立性,既无官署,亦无专官,更无属吏,不是一个独立正式的衙门。军机大臣绝对听命于皇帝,没有丝毫独立行动和决策的权力。因此,军机处不会脱离皇帝的控制,便于皇帝掌握实权。这种制度——直为此后历代皇帝所沿用。

应试举人为何称为“公车”?

历史上有名的“公车上书”发生在1895年5月2日,由康有为在各省进京会试举人的赞同下向都察院呈递上皇帝书,要求拒绝和日本签订《马关条约》。这里的“公车”指的是进京应试这些举人。为什么清朝称这些进京应试的举人为“公车”呢?

早在汉代,便有了以公家车马送应试举人赴京的传统。后来,满洲贵族入主中原,为了发展文治,需要笼络天下的知识分子。顺治八年(1651年),朝廷做出规定:“举人公车,由布政使给与盘费。”即应试举人的路费由政府的布政使供给,路费的多少,因路程的远近而不同。广东琼州府最多,每名三十两,山东最少,每名只有一两。其余地区,由三两至二十两不等。另外还规定,云南、贵州和新疆的应试举人除每人发给白银三两,还发给火牌,凭牌供给驿马一匹,车上插一面“礼部会试”黄布旗,这样,“公车”就成了应试举人的代称。

你知道“八百加急”有多快吗?

“八百里加急”到底有多快呢?这与古时候皇帝和各地方官员,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间传输信息文件有关。比如传送圣旨,圣旨当然要越快越好,于是就有专用的传输站,即驿站。

古时候的驿站,在官道上设立,一般每隔20里有一个驿站。驿站是古代供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人或来往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场所。驿站分驿、站、铺三部分。驿是官府接待宾客和安排官府物资的运输组织。站是传递重要文书和军事情报的组织,为军事系统所专用。铺由地方厅、州、县政府领导,负责公文、信函的传递。递铺用以传递公文。凡州县往来公文,都由递铺传送。等级分明,须得严格执行,否则将会影响传递速度。

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求每天300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400里、600里,最快达800里。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死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

诗人岑参曾写到“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幕及陇山头”。按唐政府的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180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300里。最快的要求则为日驰500里。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6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传递速度就达到每天500里。

据《大唐六典》记载,唐代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驿站,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有二万多人,其中驿兵一万七千人。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路兼并三种,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在各种驿里服役的人,一般叫做“驿丁”、“驿夫”,或称“驿卒”、“驿隶”。驿站使用的凭证是勘合和火牌。凡需要向驿站要车、马、人夫运送公文和物品都要看“邮符”,官府使用时凭勘合;兵部使用时凭火牌。使用“邮符”有极为严格的规定。对过境有特定任务的,派兵保护。马递公文,都加兵部火票,令沿途各驿站的接递如果要从外到达京城或者外部之间相互传递的,都要填写连排单。

唐朝法律把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招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一般强盗不会去动这些重要文件,免得招惹官方的拼命剿杀。而在交战时,应早料到敌方会打埋伏拦截情报,至少会多途径多人携带文书以防万一。

到金代时,为了适应军事需要,加强通信联络,仿宋王朝在辽宁地区建有的递铺。这时的递铺和驿站归朝廷统属兵部领导。到了元王朝,由于疆域辽阔,发展交通,强化了驿站制度,这也成为它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

明代时候,各干线道路上均有驿站,还设立了递运所。递运所独立于驿站,专门从事货物运输的组织,其主要任务是预付国家的军需、贡赋和赏赐之物。由各地卫所管理。递运所开始设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它的设置,是明代运输的一大进步,使货物运输有了专门的组织。

古代的驿站,虽然速度和数量无法与现代相比,但是其严密的组织和运输信息系统的覆盖面也并不逊色,这是我国古代文明的一部分。驿站与当今的邮政系统、高速公路的服务区、货物中转站、物流中心等,有异曲同工之美。

巡抚、总督、都督与提督各是何职?

巡抚、总督、都督与提督的职务是不一样的。

(1)巡抚。始于明太祖令太子朱标“巡抚”陕西。后来每年都派中央官员巡抚地方。这一时期,巡抚性质同于“钦差”,本身不是官号,没有品级,例兼中央监察、组织部门的都御史和吏部尚书、侍郎等官衔,以便主掌地方官吏考察和军民安抚。因为属中央官,所以有事派出,事毕返京。宣德二年(1427年)以后,由于地方动乱,开始常设巡抚,并开始了以省为管辖单位的巡抚制。巡抚职权不断扩大,不仅掌政,而且掌军,实际上已成为地方军政首长;但其中央官性质未变,还必须经常汇报地方军政事务。清代康熙(1662~1722年)以后,全国除直隶、四川外,每省都设一员巡抚,规定了巡抚品级。至此,巡抚才正式成为地方官。但仍遵行旧的兼衔制。战乱时期,各地巡抚互不统属,往往贻误军机。为统一调度,就设置了专管军事的总督。

(2)总督。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这个职称起于明朝。宪宗成化五年(1469年)常设两广总督以后,才开始了正规的跨省总督制。但明代的总督,主要负责军务和粮饷,还不是固定的职务。但从此总督职权日益扩大,兼掌民政,实际上逐渐成为地方军政首长。清康熙以后,总督成了正式的封疆大臣,品级为一品,军政民刑都管。其时全国共设直隶、四川、两江、湖广、闽浙、两广、云贵、陕甘八员总督。

(3)都督。汉末就设置都督,三国时有“都督诸州军事”,周瑜,就是吴国的都督。都督一职,在汉末设置时,主要指领兵打仗的将帅,一般不理民事。魏晋以后有些都督往往兼任驻地的刺史,这样就总揽了军政大权,形成了“军管”。唐代各州都设都督,大都成为当辖区的军政总首长,往往会形成“割据”的独立王国。

(4)提督。这个官职主要是在清朝成为要职。提督分两种。一种是提督学政,各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负责岁、科考试,考察师生的优劣,又称为学政、学台。凡全省大事,他有权和督、抚一起参加讨论。另一种提督,即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他是从一品,与总督同,比巡抚、藩台、臬台三大宪的品级还高。

何为补服,何为顶戴?

补服,又叫补子和背胸,是古代官服上的一种徽饰,用金线和彩丝绣成鸟兽形象,补缀在官服的前胸和后背,标识官的不同等级。

清代,文官绣鸟,武官绣兽。文官:一品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紫鸳鸯,八品鹌鹑,九品练雀。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狮子,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犀牛,九品海马,另外,御史、按察使、提法使这类执法者,均绣獬豸。红顶子,又称顶戴。清代冠服制,帽顶上有珠饰,一品红宝石,二品花珊瑚,三品蓝宝石,四品青金石,五品水晶石,六品砗磲,七品素金,八品花金,九品花银。

冠和冕都是指帽子吗?

所谓的冠在古时也就是指帽子的意思,冠的两侧有两块玉,表示充耳不闻的意思,就是说不好的话语听了就当没听到,前后都是由珠子穿成的帘子,表示视而不见的意思,就是不好的东西看到了就当没看见。而冕也是一种帽子。“冕冠”合起来就是古代帝王、诸侯及卿大夫祭祀时所戴的礼冠。

帝王在朝会、宴享、出征时也都戴冠,比如通天冠、进贤冠、武冠、獬豸冠。通天冠是秦代以后,皇帝在朝会、宴享等场合戴的一种冠。这种冠一直沿用到明代。进贤冠是汉代以后的文吏儒士在平常上朝礼见君王时戴的冠。武冠是将士所戴之冠。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混战,各国将士所戴之冠各不相同。秦统一了天下,也统一了冠制。武冠因为其造型高大而一直沿用至唐宋之时。獬豸冠是执法者所戴之冠。传说獬豸能辨别曲直,分清是非,它头上生有一角,见人争斗,就用角去顶邪恶者。獬豸冠上就有一角,代表獬豸。直到明清时期,将獬豸移到御史的衣服上,獬豸冠才停止使用。

到了清代,明以前的传统服制都被废止。清代的礼冠有朝冠,用于祭祀庆典,它的帽顶有三层,最上是尖形宝石,中间为圆形顶珠,下层用金属底座制成。吉服冠,用于常朝礼见,只有顶珠和金属底座构成。常服冠,用于燕居,仅仅是用红绒编织成一个圆珠附缀于顶部。

为什么古代皇帝的龙袍上要绣有九条龙?

据《清史稿·志七十八·舆服二》上载:“龙袍,色用明黄。领、袖俱石青,片金缘。绣文金龙九。”龙袍属吉服的一种,明黄色,袍上绣有九条金龙图纹,故得此名。但为什么龙袍上绣有九条龙呢?

古人称帝位为“九五之尊”。在《易经·乾卦·九五》记载:“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九为阳数,五为卦象中自下而上的第五个爻位。又《孔颖达·正义》:“言九五,阳气盛至于天,故云飞龙在天。此自然之象,犹若圣人有龙德,飞腾而居天位。”后来就以“九五”比喻君位。而龙袍上的九条龙有四条正龙绣在前胸、后背及两肩,前后衣襟则各绣有两条行龙。如此从前后看去都有五条龙,隐含九五之尊之意。不过算算,这样前后才只有八条龙,另一条龙呢?原来这一条龙是绣在衣襟里面,除非掀开外面的衣襟才能看到,所以龙袍上共有九条龙,正好符合九五之数。

龙袍上除绣有九条主龙外,在云领、腰部、袖口上也绣有体态较小的龙纹。而龙袍下摆斜排着弯曲的许多线条,则称为“水脚”,在水脚上还绣有许多翻滚的波浪,及挺立的山石宝物,称之为“海水江涯”,不仅蕴含着福山寿海绵延不绝的吉祥象征,同时也隐喻着“江山一统”、“万世升平”之意。

龙袍上的图纹主要是龙纹,还有凤纹、富贵牡丹纹、八宝纹等,在龙纹间也绣有五彩云纹、红色蝙蝠纹、十二章纹等象征祥瑞的图纹。当然这些图纹也都富有深意,五彩云纹是龙袍上常用的装饰纹样,有陪衬作用和象征吉祥;红色蝙蝠纹就是红蝠,取其谐音“洪福”,也是龙袍上不可或缺的装饰纹样。

龙袍是古代帝王专属的服饰,绣在龙袍上的图纹及其位置都有规定,甚至有的图纹或颜色只有帝王的服饰才可以使用,因为这是至高无上的皇权象征。

“中堂”是什么官?

在反映清代宫廷官场的影片、电视片中,经常可以看到被称为“中堂”的大官。那么,“中堂”是什么官呢?

清初,朝廷的“大学士”是个空名,没有实权,后来,清朝政府为了满足这些大学士对权力的要求,往往让他们管一个部。而那时的京官,一般是一满一汉;就座时,分东西坐,当中是空的。这时,管这个部的大学士,就坐在中间,所以,人们对管部的大学士称“中堂”。时间一久,人们对管部和不管部的“大学士”都称“中堂”。

何谓国讳,何谓圣讳?

国讳指避皇帝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有时还讳及其皇后及其父祖、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及其生肖姓名。外交上,尊重对方的国讳是重要礼节。由于国讳的严格性,一旦帝王名字中有一个常见字,就会给政治和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麻烦。所以帝王取名大多用生僻字,遵循“难知而易讳”的原则,并尽可能取单名。如汉高祖名邦,《书经》“协和万邦”改为“协和万国”。后汉光武帝名秀,“秀才”改叫“茂才”;清康熙帝名玄烨,故玄武门改为神武门,称范晔为范蔚宗等。

圣讳即“为贤者讳”,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圣人贤者的名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汉以后皇帝之名有时也称圣讳。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母亲之名“徵在”,也列入避讳之列。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到平民百姓,从书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斤”,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写作“邱”。

民间也有自发为圣贤避讳的现象。宋人郑诚非常敬仰孟浩然,一次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避讳有哪些方法?

古代常见的三种避讳方法,即改字法、缺笔法和空字法。 缺笔法是用本字而省缺笔画。此法大约始于唐初,宋代以后颇为盛行。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于志宁碑》为避讳,书“世”作“卅”。

空字法是将本字空而不写,或画以“口”,或书以“某”字,或直书以“讳”字。如汉景帝名刘启,在立他为太子时,有司因避讳而日:“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唐高祖李渊祖父名虎,唐追尊为景皇帝,庙号太祖。唐人撰《隋书》,为避讳,将韩擒虎写作“韩擒”,空“虎”字。同书为避李世民讳,书王世充作“王充”,空“世”字。后人有不解避讳之意者,在传抄或翻刻时,误写作“韩擒”、“王充”。

改字法是用同义或同音字以代本字。以用同义字为最多。此法在秦汉时期已经使用,后代继续沿用。例如秦时,改“正月”称“端月”。这是因为秦始皇名政,与正月之“正”同音,因而避讳。五代冯道历朝为相,一次,他命门客讲《道德经》,书中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忌,于是就把第一句念作“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古代司法是君主专制的一种工具吗?

中国古代的司法机关在西周时期有了明确的从事司法审判的司寇,在此之前的夏商时期只是有了监狱这种司法执行机关。西周时古代的司法机关基本形成。到了隋唐时期,古代的司法制度基本成熟、制度化。隋唐的司法机关有三个: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

宋朝的司法机关也是继承了唐朝的体制,但也有些变化,如宋太宗时期设置了审刑院,侵夺了大理寺和刑部的部分职权,到神宗时撤销,职权又分归大理寺和刑部。宋朝还规定地方司法官必须亲自审理案件,否则处以二年的刑罚。从这以后,一直到明清时期,八百多年的时间里,州(府)县官员都要亲自审判案件。

元朝在继承前朝的体制基础上,也有变化,在保留刑部和御史台的同时,设置大宗正府来代替大理寺。蒙古人享受了很多的司法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