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位朋友的建议下,汉德森来到一家小百货店买羊皮手套。
店里那位非常漂亮的小姐递给汉德森一双蓝手套。汉德森不想要蓝色的,她却说,像他这种手戴上蓝手套才好看呢。
这一说,汉德森就动了心。他偷偷看了一下手,也不知怎么的,看起来果真相当好看。汉德森戴上手套试了试,脸上有点儿发烧--一看就知道尺寸太小,戴不上。
“啊,正好!”这位小姐满意地说。汉德森听了顿时心花怒放,其实他心里明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用力一拉,真扫兴,居然没有戴上。“哟!我瞧您戴惯了羊皮手套!”她微笑着说,“不像有些先生戴这手套就是笨手笨脚的。”
汉德森万万没有料到会有这么一句恭维话。他一使劲儿,手套却突然从拇指根部一直裂到掌心去了!他正想拼命遮掩,她却一味地大灌迷汤。汉德森索性把心一横,宁死也要识抬举。
“哟,您真有经验!”(手背上开口了)
“这双手套对您正合适,您的手真细巧!”(当中横里也绽开了)
“我一向看得出哪位先生戴得来羊皮手套,您这样戴真大方。”(指节那儿的羊皮也裂了,一只手套成了一堆破烂)
汉德森浑身热辣辣的,又是好气,又是狼狈,可心里还是有些高兴。他似乎很开心地说:“这双手套倒正好,恰巧合手,我很喜欢。不要紧,夫人,另外一只手套我到街上去戴--店里头真热。”店里是热,汉德森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热的地方。他付了账,好不潇洒地鞠了一躬,走出店堂,这时他好像觉得这女人眼里略带几分讥笑。等到了街边,他回头一望,只见她不知为什么只管哈哈大笑。
汉德森有苦难言地戴着这堆破烂,走过了这条街。然后,他将那双丢人现眼的羊皮手套扔进了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