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刺激湘军士兵出生人死,曾国藩提出厚饷养兵稳定军心的主张。为此,他制订了湘军官兵俸饷优于绿营的制度。具体作法是:陆军营官月薪五十两,月给办公银一百五十两,凡帮办、书记、医生、工匠薪水及置办旗帜、号补各费用均包括在内。哨官月饷他九两、哨长六两、什长四两八钱、亲兵护勇四两五钱、正勇四两二钱、伙勇三两三钱、长夫三两。阵亡者,恤银三十两,伤重者赏银十五两,次者赏银十两,复伤者赏银五两,成为残废另加银两。水师营官月薪水及办公银二百两,哨官十八两,舱长四两八钱,舵工四两五钱、头篙、炮手四两二钱,桨工三两九钱。马队营官月薪及办公费一百五十两,帮办月薪十六两,字识九两、正哨官十八两,副哨官十五两,什长七两八钱、马勇七两二钱,伙夫三两三钱。曾国藩为防止各军统领多设官、长夫,以冒领军饱,特在响章中规定,凡统带千人者月支付银不超过五千八百两,统带万人者月支饱银不超过五万八千两。
湘军的军饷是相当优厚的,湘军士卒的月销几乎是绿营兵士月饱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统计各项总的收人,营官每月为二百两,分统、统领带兵三千人以上者每月为三百九十两,五千人以上定五百二十两,万人以上者六百五十两。连曾国藩本人也不得不承认“章程本过于丰厚”。湘军将领中除多隆阿“统万人,而身无珍裘,靡葛之奉,家无屋,子无衣履”以外,人人足于财。
曾国藩通过厚饷养兵的原则,收到了一些成效。湘军士兵的兵饷,除个人生活外,还可贴补家用,因此能够安心操练,提高战斗力,一改绿营兵因口粮不足,而常常离营兼做它事,荒于训练的弊病。同时,曾国藩也希望通过给予将领以丰厚的收入,来减少克扣兵饱的部怕发生,达到“养廉”的目的。
曾国藩如此厚饷养兵,自然“陇亩愚民,人人乐意从军,率招募则急出效命”,没有了绿营兵征调时那种别离场面。于是,当兵——卖命——发财,成了湖南贫苦农民的第二职业。但厚饷也造成湘军日后筹饷的困难,军饷的筹措直接关系到湘军的作战以至生存发展。咸丰五年(一八五五年),江忠源部曾因索饱哗变。直到同治四年(一八六六年),还发生了湘军精锐鲍超部因欠发军饱,发生了“哗变于金口,火掠西南”的事件。由于饷银不支,还曾使湘军的一些军事计划无法付诸实施,“同治二年(一八六四年),湘军毛有铭部增援寿州,以无饷可领,军行稍滞。成大吉自麻城援寿州,亦以饷缺未能成行”。
由于清政府府库空虚,镇压太平天国主要靠就地筹饷。湘军筹饷范围很广,既有厘金、盐务。劝捐,又有协饷、漕折。关税,几乎遍及清王朝国计民生的各个方面。
湘军的种种筹饷方式,是在太平天国沉重打击下,伴随着清王朝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的产物。湘军通过广泛的筹切方式,得以维持和发展,成为太平天国最凶恶的敌人,就这一点来说,它是比较成功的。这也反映了清王朝已竭尽一切可能集结的财力、物力来扑灭人民反抗的熊熊烈火。但同时它也给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权经二:磨刀不误砍柴功
——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一切都会事半功倍,迎刃而解,曾国藩在这一方面的确是个行家老手。
曾国藩自有意筹建湘军之日起,心中就明确了两点建军原则:一是要力避绿营军的诸多弊端,一改绿营军不堪一击的局面,建立一支与旧制度完全不同的新型军队。所以,革新绿营军的诸多旧制成为他建军思想的出发点之一;其次,前明威继光所编练之“戚家军”。的一切成制是为未来湘军之模范,很多练兵的和方法皆由戚继光法中出。把绿营军和为曾国藩所编练之湘军的反面教材,以革新旧制树立新制;相反,而把“戚家军”成为湘军的正面教材。“绿营军”中原本没有,也无法改进得来的好方法,好制度多由“戚家军”法中来,正反两个方面,共同成为编练湘军的主要思想源流。
○用权实战:攘外先安内
将领和兵勇等人源因素一旦解决置备整齐,就要设法将人员编制在一起,组成秩序井然、有条不紊的军队,以便于训练和作战。
对于湘军的编制问题,在研究了旧绿营军编制的弊端后,曾国藩抛出了自己在改进绿营制和仿效戚家军制基础上另行创立了一套新的编制。
湘军的编制,以营为单位,规定每营将士三百六十人,长夫一百四十人,合共五百人。后来稍加扩充,规定每营将士五百零五人,长夫一百八十人,合共六百八十五人。
其实,以“营”为湘军编制的基本单位就是仿效戚家军的定员编制方法。最初,曾国藩把部下罗泽南、王珍率领的一千多湘勇,分成左、中、右三营,营下设“哨”,哨下设“队”,每营360人。第二年(1853)年底,曾国藩在衡阳增募水陆两军,每营改为500人。这里的500人,不包括营官1名和哨官4名。并成为湘军定制。“营”的兵员数目是固定的,兵员增加,营即跟着增加,而每营的人数不变。这样的军队编制,平时利于训练,战时有利于调遣并便于布阵,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引日绿营因编制定员不一、不易训练;不便合理使用兵力的弊病,是曾国藩鉴于绿营军的弊端,经过缜密思考,具有针对性地设置。
另外,以营为基本单位。营下设哨,哨下设队,层层管辖,层层节制,上下统一,再加上规定由营官物色哨弁,哨弁挑选什长,什长募集勇丁的统兵亲选之法,就基本上克服了旧绿营那种由于东抽一百,西调五十,临时凑合成军所造成的号令不行、行动不一的混乱状态。古代军事家孙子曰:“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所谓的“分数”,即指军队的组织编制。李贽为孙子作注:“分,谓偏裨卒伍之分:数,谓十百千万之数,各有统制,而大将总其纲领。”编制合理,指挥即有力,曾国藩采取兵员定编制和营、哨、队层层管辖的做法,较之旧绿营,确实在组织编制上大大改善了统帅的指挥功能。
对于曾国藩的湘军编制思想,这里还应指出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将“长夫之制”和“帐棚之制”设想在军队编制之内。
“长夫之制”规定:“营官及帮办人等共用长夫四十八名。搬运子药、火绳及一切军装等项,共用长夫三十名。……以上各项,共长夫一百八十名。五百人一营,计每百人用夫三十六名,只许减少,不许增多。”
“长夫之制”的建立有两个好处:一则湘军行军作战一般不必再如绿营军那样在民间抓差拉夫、避免扰害百姓,造成敌对情绪;二则每500人一营中就配有长夫180名,足以承担搬运行李、帐篷及刀矛枪弹等各种军用物资,其实际功能相当于现代部队的辎重兵。因此,正兵平时可以集中时间和精力严加训练,战时则能专心一意投入作战而无后顾之忧,这无疑大大提高了部队的战斗素质。湖南通志说:“我朝征讨,皆用八旗劲旅及各省绿营。嘉庆中,川楚剿匪始参以乡勇,迨粤匪起,而楚勇、乡勇攻战遍天下,盖兵制之一变也。至于驿递之馆人,排夫铺司之承充经编,皆兵属也。”曾国藩“长夫之制”的建立是加强军队后方勤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后来的部队后勤建置也有深远的影响。
“帐棚之制”则规定:营官、帮办、书记、军伙等,共用夹帐棚八架,单帐棚二架。哨官、哨长、护勇共夹帐棚一架、单帐棚二架。……以上共夹帐棚十八架、单帐棚八十架。
由于设立“帐棚之制”,湘军行军作战,驻扎各地,名义上就规定不准占住民房。曾国藩还编了一首“爱民歌”,让湘军士卒诵唱,其中宣称“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要求湘军士兵自支帐棚、自择帐地、自设营房,不许扰及民间。
据清代兵制,绿营军队除分地镇守这一主要任务外,还要担负各种差役,如河工、漕运、守陵等任务。这样的军队本身任务庞杂,也没有专门的后勤部队来承担军中杂务,因而平时无法集中精力训练,战斗素质不高;战时则到处拉差抓夫,扰害民间,致使百姓痛呼“自有驻防军以来,百姓生则倒悬,死无安土。”民众与军队的对立情绪很大,曾国藩鉴于民间百姓对军队的痛恨,着重考虑如何加强湘军职能基础上,尽量避免触发民众的不满情绪,缩小对立面。因此,它了在成军之初,就立意增加长夫之制和帐棚之制,以解决绿营军现存的流敝。
革创之际的湘军,只有陆军,而无水师。陆军起初只有左、中、右三营,后业随着军卒的陆续扩充,发展到十三营,其中前八营的营房分别是:
第一营:塔齐布第五营:邹世琦
第二营:周凤山第六营:邹寿璋
第三营:储枚玖第七营:杨名声
第四营:林源恩第八营:曾国藩
○用权实战:换个招法跟你斗
湘军水师的筹建是在曾国藩移驻衡州后开始的,它的成立晚于湘军的陆师,但曾国藩却对兴办水师倾注了巨大的力量。
清朝的绿营水师按其军制,分为外海和内江两部分,外海水师驻守在广东、福建沿海地区,内江水师驻扎在长江沿岸各要岸、津口。至咸丰初年,外海水师仍然存在,而内江水师则久已废弛,从长江上游至下游,见不到水师的船与炮,偶尔遇到少数炮船,也不过是在船上装炮以应付时事,根本不能进行任何不战。咸丰二年(1852)年冬,太平军在湖北益阳、岳州得到大量民船,确立了太平军水营。攻克南京以后,得民船愈多,遂以船户水手为水兵,分为前后左中右五军,后增至九军。于是千里长江上,太平天国的水营,行则帆如叠雪,住则樯若芦,乘风急驶,所向无敌。致使清军不及防,太平军控制了长江水运权。
面对这一形势,清王要镇压以位于长江下游江宁为中心的太平天国,就必须控制长江;长江决战的关键当然就要以水师为主,强则用,弱则败。咸丰三年(1853年)五月,太平军北渡淮河,南围南昌之际,御史黄经上奏朝延,请饬湖南、湖北、四川造船练兵,从不上攻击太平军。咸丰皇帝接受此一建议,遂批令湖南、湖北、四川照奏执行。湖南巡抚骆秉章接到圣旨后,感到甚是为难,便以力所不及为由将其搁置一边。江忠源在出援湖北的时候,曾与曾国藩商议,应兴办水师,与太平军争夺水上优势,由于曾国藩顾忌事情难办,没有付诸实施。乃至郭嵩焘赴援南昌,见太平军水师船支穿梭于江湖之上,进退自如,往来迅速,更清楚地意识到欲与太平军争雄的先决条件,是建立水师夺回舟楫之利。于是,郭嵩焘遂向江忠源建议,与太平军抗争仅凭陆军是不够的,必须多建炮船。江忠源对此极为重视,马上上奏朝廷,请饬两湖、四川造船,并由广东购置洋炮千尊,以装备炮船,兴建水师。咸丰皇帝准其奏议,于是年九月再次督令两湖、四川制造战船,并令广东购洋炮500尊交湖广、四川,并安置于船上,以便顺江而下,与下游水师夹击太平军。圣旨传到湖南后,骆秉章便命曾国藩筹建水师。
在筹建水师的最初阶段,曾国藩既无资金,又无技术,只好购买钓钩、小船之类的民船,进行改造,暂时充作炮船使用。其后,岳州水师守备成名标,广西同知诸汝航来到衡州,经其描述,才使曾国藩了解到拖罟、快蟹、长龙诸船的式样及功用,大大增强了曾国藩筹建水师的信心。
筹建水师所需的大批资金,一直困扰着曾国藩。为解决此一问题,咸丰三年(1853年)秋,奏请提取途经湖南解往江南大营的粤饷银四万两,作为购船造炮的经费,又于广西购得造船的上等木材以造船。于是曾国藩便在衡州设立制造总厂,由成明标任监督,又在湘潭设立分厂,由诸汝航任监督。召集大批能工巧匠,日夜赶制船只,主要是拖罟、快蟹、长龙三种船型。在即将赶造完工时,曾国藩将长期在江南办海防的黄冕请到船厂参观。谙熟水战船式的黄冕建议每营添造十只舢板船,其船身短小,运行灵活,适宜在河湾港汊中行驶,以补快蟹、长龙在作战中由于船体大运行不灵活的缺点。曾国藩遂接受此一建议,即刻开工,赶造舢板。
曾国藩不仅对于造船精益求精,而且对于所置炮的质量与装配方式亦很讲究。当时,中国各地所铸造的战炮,不仅炮身笨重,射程短,而且由于技术不过关,时常出现炸裂。为此,曾国藩花费重金,从广东购置大批洋炮,“两广督臣叶名琛购备洋炮为两湖水师之用,现已先后解到600尊,皆系真正洋庄”。为使水师船只能更好地提高作战能力,曾国藩深入研究了各炮位的作用,并配置了用途不同的各式战炮。在湘军水师营制中,对此有着极为详细的记录:
“凡船式炮数,长龙船底长四丈一尺,底中宽五尺四寸。舢板船底长二丈九尺,底中宽三尺二寸;督阵舢板船加长大。长龙船头炮二位,系洋庄(洋炮),各重八百斤、一千斤不等,边炮四位,洋庄,各重七百斤,梢炮一位,洋庄,重七百斤。舢板船头炮一位,洋庄,重七百斤、八百斤不等,梢炮一位,洋庄,重六百斤、七百斤不等,两边转珠小炮二位,重四、五十斤不等。此外鸟枪、刀、矛、喷筒,随宜配用,以备近战”。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筹备,至咸丰四年(1854年)初,曾国藩将湘军水师船炮准备齐整,总计有大小战船361号,其中拖罟船1号,快蟹船40号。长龙船50号,舢板150号,战船120号。并装备了大小炮470门,其中购置洋庄炮320门,从广西借来的150门。
湘军水师的营制略同于陆军,初期425人为一营,后改为500人为一营,共计十营,营官分别由褚汝航、夏銮、胡嘉垣、胡作霖、成名标、诸殿云、杨载福、彭玉麟、邹汉章、龙献深来担任。水师营制的具体办法是:
“凡水师,每营营官一员,每船哨官一员,初制营官领快蟹船一支,各哨官分领长龙船一只,舢板船十只,合二十一船为一营。快蟹船桨手二十八人,橹工八人,舱长一人,头工一人,舵工一人,炮手六人,共四二十五人。长龙船桨手十六人,橹工四人,头工一人,舵工一人,炮手二人,共二十四人。舢板船桨手十人,头工一人,舵工一人,炮手二人,共十四人。一营共四百二十五人。至咸丰五、六年(1855—1856年)间,裁快蟹船,减长龙船为八只,增舢板船为二十二只,合三十船为一营,每营共五百人。营官、哨官都在外”。
曾国藩经过一番艰苦努力,终于搞起一支在技术与装备上大大超过太平军的内河水师。
曾国藩的兵制改革,不但是清代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从“五帝行教,兵由是兴”以来的军事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这次兵制改革。是由太平军的强大,而绿营不堪一用这样的情势所“逼”出来的,也就是说,它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加上曾国藩对兵制改革进行了精心设计,因而它的成功,被湘军使拥有五十七、八万人的绿营相形见绌和太平军最后被镇压下去这样两个铁的事实所证明,从而造成了所谓“同治中兴”。同治八年五月和八月,曾国藩不无自豪地两次向朝廷上《遵旨筹议直隶练军事宜折》、《遵旨续议直隶试办练军事宜折》,是他对兵制改革所进行的总结。
■权经三:新鲜大招兵,奇特训练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