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曾国藩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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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曾国藩握权治国的功过之途(6)

这里所说“大体”,从根本上说,即是封建制度的“大体”。李氏明确描述容闳的作用说:“陈主事带学生赴美国,若无容闳为之先导,必致迷于所往,寸步难行。”陈、容的结合,实际也是贯彻了中体西用的精神。即以封建顽固派为主导,借用容闳的外国关系和外国语言文字的技巧而已。这就不可能不发生矛盾。矛盾的根子,在坚持封建性与资本主义化之间的对立。容闳的目标,要将幼童培养为系统接受资产阶级教育的人,“早不以遣派留学为然”的陈兰彬为代表封建统治阶级的目的,仅仅是培养接受西方科学技术和办理外交所需的洋务人才。这一点李鸿章讲得也很明确,他说“挑选幼童赴美国肄业,以求洋人擅长之技,而为中国自强之图”。这就是教育章程中坚持规定孝经、五经等课程的由来。“体”“用”矛盾也随时表现于日常生活。容闳概括地说:

例如学生在校中或假期中之正杂各费,又如学生寄居美人寓中随美人而同为祈祷之事,或星期日至礼拜堂瞻礼,以及平日之游戏、运动、改装等问题,凡此琐琐细事,随时发生。

这些事,始而是陈兰彬与学生的冲突,逐步导致陈、容之间的冲突。在陈兰彬看来,学生参加基督教的活动是叛逆行为,健身跳跃等运动视为不守规矩,剪发辫着西服更看作对清王朝不忠。光绪二年(1876)因剪发辫等事而被撤回的幼童学生就有九名之多。这当然是容闳所不以为然者。矛盾发展到陈兰彬推荐吴子登继任监督这一年而更为尖锐。光绪元年(1875)陈回国,区愕良代署,次年区回国,陈兰彬荐吴于登继任。吴较之陈的顽固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容闳说陈兰彬之荐吴自代,是“陈对于外国教育之观念,实存一极端鄙夷之思”的表现。从此“留学事务所乃无宁岁矣。”确实,吴子登肆意攻击,说容闳听任学生“放荡淫佚”;说学生“读书时少而游戏时多,……对于新监督之训言,若东风之过耳;……学生已多半人耶酥教”等等。吴认为,这些学生若久居美国,“必致全失其爱国之心,他日纵能学成回来,非特无益于国家,亦且有害于社会”。极力建议将留学生撤回。

陈兰彬、吴于登的反对和攻击不是孤立的,国内顽固派与之遥相呼应着,“士大夫议者纷纷”,光绪六年(1880)左右达到高峰,他们说“幼童出洋一事,糜费滋弊,终无实效”。李鸿章貌似公正,实际上是倾向于顽固派,他带着妥协的口吻对陈兰彬说:“纯甫意见偏执,不欲生徒多习中学”,他为此写函给容闳,“嘱勿固执己见”,并“令其不必多管,应由于登太史设法整顿,以一事权”。李鸿章的这种思想和态度,更促使加速撤退留学生。在议论撤银留学生问题时,吴于登始则主张“悉数可撤”,继则认为,“习气过深与资性顽钝者可撤回华,其已人大书院者满期已近,成材较速,可交使署兼管”,陈兰彬则“坚持全裁之议”。争论结果,留学生终于翌年下半年先后“凄然返国”。共撤回九十四名(在此以前因故撤回和病逝者二十六名),其中头批二十一名,均送电报局学传电报;第二、三批学生由船政局、上海机器局留用二十三名,其余五十名“分拨天津水师、机器、鱼雷、水雷、电报、医馆等处学习当差”。其中个别人如容闳侄子容揆在撤回后在容闳帮助下又到美国至耶鲁大学完成了学业。

中途撤回留学幼童,是顽固守旧派和一切惧怕西学危及清王朝封建统治者的“胜利”,却是对培养新型人才的扼杀。当时不少有心人均为之惋惜。郑观应说:“全数撤回,甚为可惜。既已肄业八、九年,算学文理俱佳,当时应择其品学兼优者,分别入大学堂,各习一艺,不过加四年工夫,必有可观。何至浅尝辄止,贻讥中外。”黄遵宪在其《罢美国留学生感赋》中叹道:“磋跎一失足,再遣终无期,目送海舟返,万感心伤悲。”光绪二十六年(1900)梁启超游美国哈佛时,谈起二十年前幼童中途撤回事,亦深为叹息。

然而,由于派幼童出洋是为了适应洋务运动发展的需要,洋务派早就有对学生“各习一艺”的要求,所以尽管留学生被中途撤回,不少人还是学到些长技的。光绪三年(1877),也是第一批学生留美的第五个年头,李鸿章即指示容闳等人说:“中国所亟宜讲求者,煤铁五金之矿,未得洋法,则地宝不出”,所聘洋人未必均是高木“如出洋学生内有颖异可造之才,望送人矿务学堂”深造。因而一时学矿学者较多。又如,在临撤回前半年,李鸿章国电报需才,电告即将任满的驻美公使陈兰彬,转请容闳赶速在幼童中“择其颖悟纯静,尚未入大学院者二十人,令速赴各处电报馆游历,讲求电学”。容闳照办了。因此,幼童中还有不少专业技术人才,对后来中国实业的发展起了较大的作用。除众所熟知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在中国铁路建设中所作贡献外,黄仲良先后担任沪宁、津浦铁路总经理,粤汉铁路副局长,黄耀昌、陈荣贵、唐国安、梁普照、邮荣光、邝景扬、陆锡贵等,成了首批矿业工程师;朱宝奎,周万鹏、袁长坤、程大业、吴焕荣等均在电线电报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总计一百二十名幼童留学生,除早夭十二人和私人经商等事共约二十人左右外,近百名回国人员中,在实业界铁路、电报等企业任工程师、经理等技术和管理者有四十四人,外交官和翻译官十六人,海军、海关官员、学校教员、医生等方面工作者约二十余人,可见幼童留学回国对中国近代化起着一定作用。

总之,曾国藩在同治年间,是中国“自强运动”的主要推动者。凡制造轮船枪炮、翻译西书、派遣留学生赴美,每一件工作,都凭着他坚挺地支持或指导擘画,才得顺利推动。

■权经二:摸摸底儿,透透气儿

——曾国藩对百姓的处境其实早已心中有数,为了更好地维护大清王朝政权,他从基本出发,从很多方面施实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百姓透了透气,也让大清王朝定了定神。

曾国藩分析了百姓疾苦的端源,并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握权实战:平口喘药,志在平心

一是银价太高,钱粮难交。苏州、松州、镇江、太平田赋钱粮之多,天下第一。每一亩田地,产米一石五六斗至二石不等,除去佃户分走和抗欠的数目,土地所有者的全部收获,满打满算不过八斗。而规定征收的粮食已在二斗上下,况换成漕斛,再加上帮费,又必须除去二斗。每亩共收八斗,交税已用去六斗,土地所有者就只能获得两斗了。然而,如使上交的六斗米都以实物形式交纳,老百姓还会觉得非常方便。无奈征收实物的少,征收折银的多。即使有时酒粮征收实物,而帮费还必须折成银两,地丁也必须交纳银两。老百姓辛勤耕作所得到的是米,拿米去卖钱,则米价太贱,百姓埋怨;拿钱去换银,则银价太高,百姓埋怨。东南产米的地区,大概一石米能卖三千钱,从古到今,相差不是很远。以前一两银换一千钱,那么,一石米能换到三两银。今天一两银换两千钱,那么,一石米只能换银一两五钱。从前卖米三斗,能交一亩田税还有余。今天卖米六斗,交一亩田税还不够。朝廷只顾坚守每年征收固定数目,老百姓却暗中增加了一倍的田赋。此外如宅基、坟地,都必须另外纳税。按银价计算,都是从前的一倍。无力交纳的。不可胜数。州县竭尽全力催收。还害怕收不上,往往专门派人帮助征收,官差四面出动,昼夜追赶,鞭棍满堂,血肉狼藉,难道这都是酷吏所做的吗?如果不这样做,政绩考核就不到七分,有被弹劾的担心;贴赔动不动就居千上万,有养育子孙的忧虑。所以,道光十五年以前,江苏尚且兴办全漕。从十六年以后,年年报告歉收,年年免交缓交,难道以前的人们都善良而如今的人们都刁滑吗!大概是银价太高,不只是官民穷困,国家也深受其害。浙江田赋与江苏大致相似。老百姓越抗交拖延,官府就越穷困,于是就有了“截串”的方法。“截串”的做法是,上期预收下期的税款,今年预收明年的税款。老百姓不响应,官府就稍微降低他们的价钱。引诱他们交纳。预收太多,缺口太大,后任官员就无税可收,使得奉职守法的官吏也没有自全的办法。而贪官污吏更能以此为借口鱼肉百姓、巧取豪夺,蛮横无理,一点也不顾忌。江西、湖广等地的税额稍轻。然而自从银价高涨以来,百姓完成纳税任务越来越痛苦,官府追缴恫吓也越来越严酷。有的本户完不成任务,就锁拿同族中较富裕的人家、责令他代为交纳,有时甚至锁拿他们的亲戚,关押他们的邻里。百姓怨恨,一便奋起抗拒,以致造成大案。如湖广的来阳、崇阳、江西的贵溪、抚州,这四起大案的发生,虽然民间具有刁蛮的习气,但也因为银价成倍增长,官吏滥收赋税,差役滥用刑罚,真有越来越难以生存的趋势。我所说的民间的疾苦,这是其中之一。

二是盗贼太多,良民难以安生。庐州、凤阳、颖州。毫州一带,古以来都是盗贼密集的地方。北到丰县、沛郡、萧县、砀郡、酉至南阳、汝州、光州、固原,这都是天下的心腹地区,一旦盗贼一哄而聚,祸患将难以预测。近来听说偷盗的气焰越来越嚣张,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奸淫,绑架勒索赎金,老百姓不得已告到官府。官府将要前去捕捉,事先贴出告示,等到了那里,牌保便谎称盗贼已逃跑。官吏便焚烧附近的民房,以显示自己的威风,然后扬长而去;差役则讹诈当事人的财物,满载而归,而盗贼实际上并未逃走。有时谎称盗贼已死,杀死其他囚犯以抵此案,而盗贼其实并没有死。案件不能了结,赃物不能追回,而当事人家里就已破产了。忍气吞声,无力再告。即使再告,侥幸能够发兵会捕,而兵役平常都和盗贼串通一气,临时得些好处。将盗贼放走,一点也没有痕迹;有的反借盗贼的名义恐吓村里的老实人,勒索大量财物,如果不给,就说他是盗贼的同伙。烧掉他的房屋,将他戴上枷锁;又有的责成那人的同族或邻里,命他们绑着盗贼来献,直至押送到县上,又向他们索取收押和转送的费用。所以,凡是盗贼所在的地方,不只是当事人焦头烂额,即使最疏远的亲戚、最远的邻里,也都是重者倾家荡产,轻者受到牵连,到处都是这种现象。往年嘉庆年时川、陕之变,盗贼头目刘之协本来已被擒获,太和县贪图钱财,又把他放了,这样就酿成了太乱。如今那些低劣败坏的兵役,养盗纵盗,到处都是。每当想到这些情形,真让人感到寒心。我在刑部看到在防盗方面玩忽职守的文件,有时每天多达数十份,而来京城的旅客被劫却不上报、上报却又不准的,更是数不胜数。南方的会匪名目繁多,有的十家当中,就有三家从贼,良民被迫加入到他们中间,心里知道他们是错的,却还要送交金钱、准备酒食,以满足盗贼的要求,换来暂时的安宁。我曾经详细询问州县避忌盗贼的原因,他们也有难处呀。刚去捉拿时,有拒捕的忧患;押送盗贼到省城时,有被动的忧患;层层转送,道路数百里,有繁重的忧患;到处要钱,押送费用数百金,有贴赔的忧患;有时报告盗情却未抓获,就会被按期限参劾;有时上司喜欢粉饰政绩,就会被视作多事而遭到斥责。倒不如按惯例避忌掩饰,反而能够安然无事。因此,盗贼越积越多,横行乡里,而良民就更没有安枕无忧的日子了。我所说的民间疾苦,这又是其中之一。”

三是冤狱太多,百姓冤气难申。我自从代理刑部以来,看到京控、上告的案件,奏请皇上然后结案的有数十起,直接发公文结案的有数百起,其中只有河南知府黄庆安一案、密云防御阿祥一案,经过审理,原告的得失都已水落石出。此外的各个案件,大部分都判原告诬告罪,被告反倒一点没事。这些案件给原告定的罪,根据例文,大约有这么几条:或者说申诉不属实,杖打一百;或者说越级进京上告重事不属实,发配到边远军队中;或者说以进言为借口,挟制官府,发配到附近军队中;或者说涉嫌诬告本主管官员,发配到有瘴气的地方的军队中。最终又不取重判,便说怀疑是误告成者说申诉是有原因的,于是,就有了赎罪的方法,有了降低罪的等级的方法,使原告不曲不直,难进难退;不能再去翻案;而被告则巧妙解脱,绝对不加罪名。下属百姓告发官长,这种刁滑风气确实不能助长。至于告发奸诈的官吏舞弊,告发败坏的差役贪脏,却说每个案件都是诬告,谁会相信呢?即使百姓告百姓,而说原告都是错的,被告都是对的,谁又会相信呢?上有圣明的君主,一定逃不过君主的明察。我考查原定条文中记载,百姓上京告状,有提取该省审案材料来京城核对审讯的,有交给督抚审讯处理的,有派钦差大臣前去处理的。近来却全部交给督抚审理,督抚又交给首府,从不亲自提审;首府又为在一起做官的人掩饰、不问事情的轻重,一概折磨恐吓,二定要让原告自认是诬告才罢休。这就是社会风气的趋势,各省都是如此。一家长期诉讼,十家因之破产;一人蒙受冤屈,十人饱尝痛苦。往往有很小的案件,却多年不能结案,颠倒黑白、使人老死狱中,听后令人发指。我所说的民间疾苦,这又是其中之一。

这三个方面都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其中盗贼太多、冤狱太多两项,请皇上反复告诫外省,严厉责令督抚,务必想出改变的办法。至于银价太高一条,必须采用平价的方法。

针对如此,曾国藩彻实减轻农民负担,做了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