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曾国藩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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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曾国藩握权治国的功过之途(4)

曾国藩深深为这些坚船和利炮所折服,并在自己的军事实践中加以引进,为剿“发逆”所用。咸丰三年(1853年)十月,在太平军西征军围攻武昌的万分危急之时,清朝廷谕令正在衡阳练兵的曾国藩,“赶紧督带兵勇炮船,驶赴下游会剿”。曾国藩则以为保全两湖而考虑,就必须多准备大炮和船只,才能够既能堵截,又能歼灭,而舟师尚未完备为理由,趁机申请“截留粤饷四万余两,作为筹备炮船之费”。这个时候,他所说的“船”,是他于衡阳、湘潭两处所设船厂自造的木板船;而“炮”,则是两广总督叶名琛奉命先后为他买到的六百尊洋炮。他在奏折中说:这六百尊炮,都是真正的洋货,是经过挑选适于使用的大炮,湘潭、岳阳两次胜利,其实是凭借洋炮的力量。因此,他于咸丰四年七月上奏,请求仍遵前旨,催促广东续解洋炮,总共达到千余尊。

曾国藩不但买洋炮,而且仿制洋炮。他妻调浙江候补知县龚振麟来湘造炮。他说:“龚振麟及其子龚芸常精于造炮,自制铁模,与洋炮没有两样。”

“洋船”进入曾国藩的政治生涯,则已到了咸丰十一年(1861年)六月。由于英国人赫德、法国人哥士耆愿意协助清政府购买外国火轮,时任议政大臣的恭亲王奕讠斤等奏请购买十数艘,驶人长江堵剿,事下曾国藩及两广总督劳崇乐等人妥为议筹。曾国藩乃于七月十八日上《复陈购买外洋船炮折》,大发议论说:

恭亲王奕讠斤等奏请购买外洋船炮,则为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凡恃己之所有、夸人之所无者,世之常情也;忽于所习见、震于所罕见者,亦世之常情也。轮船之速,洋炮之远,在英法则夸其所独有,在中华则震于所罕见。若能陆续购买,据为己物,在中华,则见惯而不惊,在英法,亦渐失其所恃。康熙、雍正年间,云南。铜斤未曾解京之时,皆给照商人,采买海外之洋铜,以资京局之鼓铸。行之数十年,并无流弊。况今日和议既成,中外贸易,有无交通,购买外洋器物,尤属名正言顺。购成之后,访募覃思之士、智巧之匠,始而演习,继而试造,不过一二年,火轮船必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可以剿发送,可以勤远略。

这段话表明了曾国藩对引进西方物质文明的态度,至少有三点:一、主张拿来主义,将外国“所独有”的拿来,为我所用,使“独有者”不再独有,“罕见者”不再罕见;二、不但主张购买,而且主张“试造”,隐隐约约成为我国后来创建新式造船工业的最初萌发;三、主张“中外贸易,有无交通”,发展对外贸易往来。

曾国藩早年曾是一个立诚居敬的理学门徒,怎样会在晚年走上向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学习的坦途呢?

作为镇压太平天国的主要人物,曾国藩在咸丰初年就收罗人材去购买和仿制洋枪洋炮,最初的动机和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剿发逆”。可以说,当时的封疆大吏或带兵统帅如果谁不这样去考虑问题,还存在其他什么动机和目的,只能是个不识“时务”的呆子。因为,第一,“剿发逆”是当时满朝文武的最大心事,也是曾国藩本人仕途逆顺的关键,因而从这里出发并为此目的去仿制洋枪洋炮,是很自然的。第二,曾国藩在走上镇压太平军的战场的初期,就有胜利“实赖洋炮之力”之叹,到了战争的后期,他的这种感性认识进一步加深。例如,太平军李秀成部回救金陵时,同治元年九月初二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闻贼以炸炮炸弹打入营内,为之惊心动魄。”他要仿制洋枪洋炮洋船来对付太平军,这也是很自然的。所以,曾国藩所为“洋务”,发轫于屠杀革命群众,与中国地主阶级的“自救”(曾国藩称之为“自强”)紧密相联,是二而一的事。

然而,在“发逆”即将肃清或业已肃清的情况下,曾国藩仍然沿着自己开辟的“洋务”道路走下去,而且道路越走越宽广,成效越来越显著,这中间就有令人注意的更深层次的动因。

人们说,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孕育着的资本主义新因素,“洋货”和一洋思想”在五口通商后的大量输人,由西洋文化在明末清初以来逐渐引进而引发的国人眼光的扩大,以及清朝廷的积弱积贫,都在促使中国发生变化,并使中国有了进一步学习西洋文明的土壤;曾国藩正是在这样的土壤上由“一宗宋儒”的士大夫转而把目光射向西方科学技术的。这种唯物主义的认同,无疑是深刻的。然而,它终究不能代替对曾国藩这个人物的具体分析。

曾国藩经历了两次鸦片战争所引起的中国社会大动荡。

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时,他已跻身翰林院,刚进入不惑之年,正沉缅于程朱之学,他对于外国人和外国人对中国这个睡狮的猛烈冲击,与他的同时代的绝大部分士人和官僚一样,是很迷惑不清的。他以对待“蛮夷”的传统的夜郎态度,来看待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件大事。他在日记和书信中,第一次提及这件事,是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初十日用这样的口吻写的:“上年六月,英吉利横突定海,沿海游弋。圣恩宽大,不欲遽彰天讨。命大学士琦善往广东查办,乃逆夷性同犬羊,贪求无厌。上年十二月十五,攻破沙角炮台。正月初五日报到后,又直逼虎门。正月初五报到,皇赫斯怒,于初六日通谕中外。初九日,授奕山为靖逆将军,隆文、杨芳为参赞大臣。本日又策侍卫四人往广东,备差遣。”分明是道光帝采取所谓“羁縻”政策,惩办了坚决禁烟和抵抗侵略者的林则徐和邓廷桢,并下诏开放烟禁,使英国侵略者得以肆意横行,曾国藩却说成是皇上气度恢宏宽大,不想即刻兴兵征讨,分明是道光帝出尔反尔,在不能满足“放手卖国”的琦善所答应侵略者的要求时,又宣布了没有准备的近乎儿戏的征讨令,曾国藩却歌颂为“皇赫斯怒”。其后,奕山于四月初一夜至初七(5月21日至27日)与英军开战,丧失泥方和四方两座炮台,死伤无数兵民,在广州城头竖起白旗,派广州知府余保纯向英国陆军少将恭行三跪九叩首礼,呈上求降书,赔上所谓“赎城费”六百万两。奕山却谎报军情,把大败改为大胜,于初八日上奏说,“焚击痛剿,大挫其锋”;又将赔款改为“将历年商欠清还”;将开放烟禁改为“暂准其与各国一体贸易”。曾国藩也与道光帝一样被欺蒙,在家信中报道说:“广东之事,四月十八日得捷音”,“广东事已成功,由军功升官及戴花翎、蓝领者共二百余人”。武装贩运鸦片的英国侵略者,在欲壑未填满之前,当然不会满足广州战役的胜利,于是沿海北上,先后攻占定海、宁波、镇海、乍浦、吴淞,入长江,陷镇江,向南京进犯。这段时期,曾国藩对这件大事向家人时有报道,但他扑朔迷离,不甚明了:“广东事前已平息,近又传闻异辞。”“英夷之事,九月十七大胜。”(实际上是余步云军在镇江不战自溃。)“英逆去秋在浙滋扰,冬间无甚动作。”“浙江之事,闻于正月底交战,仍尔不胜。去岁所失宁波府城,定海、镇海两县尚未恢复。”“英夷去年攻占浇灌宁波府及定海、镇海两县,今年退出宁波,攻占乍浦,极可痛恨。京城里面人心安定,平静无事,估计过不了几日就可把洋贼消灭干净。宝山失守,官兵退缩不前,反在民间骚扰。不知何日方可荡平!天津防堵甚严,或可无虑。”“逆夷在江苏滋扰,六月二十一日攻陷镇江,有大小船数十只在大江游弋。江宁、扬州二府颇有危虑。然而天不降灾,圣人在上,故京师人心镇定。”面对敌人的长驱入侵,满朝文武竟然“人心安静如无事时”,而曾国藩却不是枯如古井的理学家,他关心国家大事,较详细地掌握了动态,表现了对侵略者“极可痛恨”的民族自尊心。

然而,曾国藩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他并不了解沿海战事节节败退、当事者糜烂不堪的真实情况,而且除了“官兵退缩不前”和“将不知兵,兵不用命”的原因外,他还把失败之咎主要归之于汉奸。汉奸助敌为虐,固然可恶,但对那些屈膝投降如琦善、奕山之流的满族大员,弃城不战如余步云之类的将领,以及尸位素餐如牛鉴之类的官僚,曾国藩却不曾有一语谴责,或许是他有难言之隐,或许他就根本上被他们谎称的“胜利”或冠冕堂皇的“理由”所迷惑。至于对外“夷”的凶狠面目和侵略本质,以及外国侵略对中国的深刻影响,他更是未能超越时代而有丝毫的认识。尤其迂腐的,他竟然将丧地赔款的《南京条约》的签订,称为“抚局已定”,可“安民而息兵”。他在“天国圣朝”的光圈的笼罩下,根本无视侵略者的实力,他根本看不到朝廷的腐败和失败的必然。认为“天不降灾,圣人在上”。他没有因战争的惨败而引发民族危机感,甚至对敌人存有“永不犯边”的幻梦,而把清朝廷的屈辱称为“以大事小,乐天之道”。这与鲁迅后来刻画的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毫无二致。曾国藩这种思想落后于形势的状况,是清廷长期闭关锁国、使国人对欧美的蓬勃发展一无所知、如同盲人的结果,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和士大夫自汉唐以来对周边国家和民族鄙视、蔑视的传统心理的反映。曾国藩的传统文化心理,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表露得相当充分,西方文化在他心头上的冲突还不大。

第二次鸦片战争,对他来说,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在这段期间已是几十万湘军的统帅,清廷的各种文报他能及时读到;对于外国侵略者在中国的某些行径,他亲闻亲睹,尤其是他已直接与“夷人”打过许多交道。因此他对于《南京条约》后英、法、美、俄的步步侵逼,咸丰七年(1858)十一月的广州失守,咸丰八年六月《天津条约》的签订,尤其是咸丰十年八月英法联军侵占北京、火烧圆明园、咸丰帝逃往热河等一连串的石破天惊般的大事,他知道得相当详尽,思想震动极大。

虽然,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二十来年间,曾国藩对外国侵略者的认识已逐渐的深化,但是,他仍然以儒家的文化心理看待侵略者。同治元年五月初七日他写在日记上的一段话,可说是他对待外国侵略者的纲领性见解:

眉生言及夷务,余以欧制夷人,不宜在关税之多寡、礼节之恭倨上着眼。即内地民人处处媚夷、艳夷而鄙华,借夷而压华,虽极可恶,而远识者尚不宜在此等处着眼。吾辈着眼之地,前乎此者,洋人十年八月入京,不伤毁我宗庙社稷。目下在上海、宁波等处助我攻剿发匪,二者皆有德于我。我中国不宜忘其大者而怨其小者。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以学作炮弹、学造轮舟等具为下手工夫。但使彼之所长,我皆有之,顺则德有其具,逆则报怨亦有其具。若在我者,挟持无具,则曲固罪也,直亦罪也,怨之罪也,德之亦罪也。内地之民,人人媚夷,吾固无能制之,人人仇夷,吾亦不能用之也。

这段话,有如下几个要点:(一)以保存、巩固清廷的统治为最高利益。认为侵略者没有推翻清朝的统治(“不伤毁我宗庙社稷”),是德;助剿太平军,是德。这就为以清廷为代表的中国封建地主与外国侵略者相互勾结,提供了理论根据。(二)只要能保存和巩固清廷的统治,由双方议定关税则改为侵略者直接管理中国关税,丧失国家的主权,他认为无关紧要,不是“着眼”处;只要能保存和巩固清廷的统治,他认为崇洋媚外,“借夷压华”的社会风气,也不是“着眼”处。一句话,国家利益可以不顾、民族气节可以丢失。(三)除了修政事、求贤才外,把制炮造船提到“自强之道”的高度。认为有了炮和船,对外,在与外国人和顺时可以借此“报德”,与外国人不和时可以借此“报怨”;对内,可以借此扫清“媚夷”之风,或利用人民的“仇夷”情绪和手中的炮和船以“制夷人”。——这就是曾国藩的所谓“勤远略”的具体化。

曾国藩毕竟是一个受理学素染很深的人,对待侵略者还大讲什么“信义”。咸丰十一年,他说:“西洋通商各国,但以信义自处,一时当可相安”,这当然是一种幻想。但是,侵略者的肆行无忌,并没有使他破除这种幻想。

《论语》只说“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曾国藩却大说与侵略者交要讲信义,要谦退,要“无防范之方”,这岂不是与虎谋皮吗?所以,曾国藩的“御外侮”,带有明显的迂腐成分,在实践中不能不败下阵来。

曾国藩的“勤远略”是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首次在奏折中正式提出的。他回复是否购买外洋船炮的上谕时,称颂皇上考虑问题很周到,内安国家,外除贼寇的坚强意志。他于“安内”之外,想到了“攘外”。这时,距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三个《北京条约》的签订不过几个月,何况在条约签订才一个多月的咸丰十年(1860年)十一月初八日,他就提醒皇上说:“此次议款虽成,中国岂可一日而忘备?”所以,他说“火轮船必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可以剿发逆,可以勤远略”的话,是有相当的思想认识基础的。当然,在湘军攻人金陵之前的斗争激烈的岁月,曾国藩的目的很单一,即“全力与粤匪相持”,根本谈不上“勤远略”;“勤远略”此时还是他的一种理想,所以他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底说:洋人“惟逐利居奇,是其本性,当此积弱之时,断难与争锥刀之末。”及至太平军被镇压以后,国内的阶级形势发生了变化,“勤远略”的“御外”内涵,才逐渐在曾国藩的视野中上升到一定位置。例如,同治七年(1868年)他在《筹议江苏水师事宜折》称:“臣之微意,不过欲使中国兵勇以舟楫为室家,以海洋为坦道,庶几事以屡试而渐精,人以狎水而渐壮。”同治十年(1872年)十二月,《续江苏水师事宜折》在明确指出:习惯于在船上居住是水师的根本,探讨船炮却是防御外敌入侵的根本。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曾国藩有这种‘“徐图自强”以“御外”的思想,是极可贵的。

“剿发逆”与“勤远略”是曾国藩办“洋务”的双重目的,而以同治初年为界,前期的侧重点在“剿发逆”,后期的侧重点在“勤远略”。从有明确的双重目的看,曾国藩办“洋务”是自觉的;从他死后引发大规模的“洋务运动”看,曾国藩则是事先意识不到的,因而是不自觉的。十九世纪西方的物质文明(主要是枪、炮、船)是随着侵略者的入侵而传人中国的,曾国藩企图通过学习西方的这类物质文明,来对抗西方的物质文明,以保卫神圣的“天国”和东方文明的领地,所以曾国藩办“洋务”,是东方文明受到西方文明的撞击时的一种积极反应,而不是与外国侵略者勾结的产物。如果是“勾结”,那么“勾结”的目的是什么?是出卖封建士大夫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天国圣朝”?是迎合封建士大夫从内心厌恶和鄙夷的那些“蛮夷”或称“洋鬼子”?从曾国藩一生的言行中,无论如何是找不到这方面的丝毫影子的。不错,曾国藩办“洋务”,从设备、技术到经营管理,不得不大多假手于洋人,但是,这不正是“据为己物”吗?不正是使洋人“渐失其所恃吗”?不错,十九世纪的外国资本主义正扩大向国外倾销商品,并进而输出资本,从表面上看,曾国藩办“洋务”正适应它们倾销商品的需要,但是,人之所有,我之所无,拿来为我所用,何乐而不为?

与购买洋炮、洋船稍后一点时间发生的“借洋助剿”,更是中国地主阶级进行自救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