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作物为蔬菜(番茄、辣椒、马铃薯、白菜、花菜、胡萝卜、菜豆等)、烟草、花生、甘蓝、萝卜、大豆、棉花、草莓、葡萄、苹果、柑橘等。防除对象为稗草、马唐、看麦娘、黍、野燕麦、狗尾草及猪殃殃、马齿苋、野苋、苣荬菜、藜、锦葵等。本品有两种化学异构体(R)-(-)和(S)-(+),前者除草效果是后者的8倍,工业品为两者等量混合物。
(1)对芹菜、茴香等有药害,不宜使用。
(2)在西北地区,对油菜田后茬青棵出苗及幼苗生长有一定抑制作用。如用量过高,会对下茬水稻、大麦、小麦、高粱、玉米等禾本科作物产生药害。亩用量150g以下,当季作物生长期超过90d以上,一般不会对后茬作物产生影响。
(3)对已出土的杂草防除效果较差,故应在杂草出芽前较早施药。土壤湿度大,除草效果好。
(4)应存于阴凉、干燥处,并与食物和种子等隔离存放。
(5)应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若遇吸入中毒者,应将其移至新鲜空气中,严重者应送医院。药液不慎溅入眼中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清水冲洗15min以上。若误食引起中毒,应立即灌服清水或牛奶,并催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