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甘南宗教演变与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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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甘南的伊斯兰教(5)

2.儒家“大同”思想的影响

中国历代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一直追求一种“大同”的理想社会生活。从《礼记·大同篇》的“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到东晋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最后到近代康有为的《大同书》中,对这种理想社会的描述已经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马启西有着深厚的儒家思想基础,在为本民族寻求理想道路的时候,也就把儒家知识分子这种理想社会的模式融进了他的宗教理念之中。

3.回族社会组织化运动发展的结果

在元、明及清朝前期,回族是以单一的教坊制组织起来的.各个教坊之间互不联系,这是一种组织化程度很低的社会。随着回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壮大,客观上要求打破封闭隔离的教坊制,加强彼此间的经济、文化联系,这时教派、门宦制度便应运而生,它把本来没有联系的教坊通过宗教教义组织起来.联结为一个以地域性为基础的较大的社会团体,这是一种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社会。西道堂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组织化程度却非常高,内部各行业分工清楚,俨然一个小小的独立王国。可以说西道堂的集体生活制度是回族社会组织化运动的发展结果.也是回族社会组织化运动达到的最高程度。

(三)重视发展商业的入世思想

伊斯兰文化非常重视商业,因为在古代,许多阿拉伯人就是以商业来维持生存的,伊斯兰教获得大发展后,这种重视商业的传统得到了继承。中国的穆斯林也继承了这种“重商”的传统.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民族都有善于经商的传统文化。在伊斯兰教的各个教派和门宦中,也把发展商业经济当作振兴教派和门宦的一件大事。而西道堂特别注重发展以商业为支柱的经济.其中的原因有:

1.洮州(今临潭县)浓厚的商业文化氛围

明朝初年在洮州、河州、秦州、雅州设四大茶马司。专门管理对藏区的贸易,于是洮州遂成为汉、回、藏各族贸易中心之一。到了清朝。洮州已经成为内地与藏区的物资集散地,“其俗重商善贾,汉回杂处,番夷往来,五方人民贸易者络绎不绝,土著以回人为多,无人不商”。在这种浓厚的商业文化氛围中,西道堂建立后,立即动员信徒捐献银两作为资金,组建了多支商队,往返于汉、藏两地。以获取商业利润,同时又在临潭本地和其他各地设立商号,坐地经商。

2.集体生活和教派发展的需要

西道堂在实行集体生活之初,有好几百口人,这些人的吃饭、穿衣、住房都需要道堂来解决。在生存危机的驱使下,西道堂只能走“以商补农”的发展经济之路.更何况信徒接受教育、医疗保健、婚丧嫁娶的费用都需要道堂来支付,而西道堂的大部分财产积累只能从商业中得到。

西道堂作为后起者,信徒只能来自于其他教派和门宦。穆斯林转教门的原因,除了教义方面外,最重要的是与教门的兴盛有关。只有西道堂的集体生活比其他教派、门宦信徒的个体小生产有显著优势时,才有可能吸引更多的穆斯林转入西道堂。西道堂在商业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果,1929年西道堂商业资金总额已达银元200余万元。

西道堂的商业运营实行经理负责制,每一支商队或每一个商号都由一个经理负责经营,由经理向道堂的总经理负责。西道堂商业发展初期,呈现出一派蓬勃向上的生机;但到后期,商业出现衰退。商业衰退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运作体制,由于西道堂是个宗教团体,商业是世俗事务,以宗教团体来管理商业事务,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这就导致了商业运转缓慢,效益低下,部分经理假公济私、积累私财。改革开放后,西道堂在商业发展上主要以合股或合资的方式重新建起了西道堂商业,采取了现代商业经营机制,由于充分发挥了责、权、利相结合的优点,因而运行良好,效益显著。

(四)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

西道堂最初采用明代以来经堂教育方式。在清真寺里建立了经堂学校,招收“满拉”(经堂学生)学经,并建立了经书馆,供阿訇、满拉和信徒学习经文。在西道堂教育中最具特色的是世俗教育。早在西道堂创建之初,马启西传教的“金星堂”(1908年改名为“西道堂”)是集经堂和私塾于一体的复式教育场所。在马明仁教长掌教期间(1917—1946年),西道堂的近现代新式教育获得了大发展,前后共建了4所学校:普慈小学(后改为县立第四小学)、启西女校、卓洛初级小学和启西中学,基本形成了从小学到中学完整的教育体系.这在其他伊斯兰教派和门宦中都没有全部做到。截至解放初期,西道堂先后为社会培养的十多名大学生,都是先从这些学校毕业后才走向更高一级学校的。

20世纪70年代末期西道堂重新恢复后.由于现代教育体系的完善,宗教团体办教育已经没有太大的空间。但是西道堂重视教育的情结还是割舍不开,敏生光教长在各种场合宣传教育,动员信徒捐钱捐物支持教育,他本人率先示范,为当地学校解决经费短缺困难。当地幼儿园比较少,西道堂就利用道堂的房产,办起了一个幼儿园,高薪聘请幼儿教师,面向社会免费招收各族儿童入园接受教育。

(五)对外开放,务实进取的宗教变革思想

在西道堂前两任教长马启西和丁全功时期,在与社会各界交往和协调方面做得较少。马明仁继任教长后,首先改善了与其他教派和门宦的关系,创造了一个互不干涉、和平共处的友好局面,后来又通过加强交往的方式,与汉、藏等民族建立了长期团结和睦的友好关系。同时,为了扩大西道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西道堂还通过种种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和知识分子的联系。1935年著名记者范长江采访了西道堂,第一次把西道堂介绍给全国各地读者:抗战爆发后,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和记者王树民访问了西道堂;燕京大学教授李安宅和于式玉夫妻两人考察了西道堂……这些著名学者考察之后纷纷撰写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向全国各界介绍了西道堂,通过宣传.社会各界对西道堂有所了解,为其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改革开放后,西道堂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通过与全国民族宗教研究单位和有关大专院校的学术合作与交流,西道堂教职人员与知识分子提高了自身的理论素养。随着理论修养和视野的开阔,在宗教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问题上,西道堂也用发展的眼光、求实的态度来面对现实。现任教长敏生光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他认为宗教既然能够通过自身变革来适应不同的社会形态和不同的国度,也就能够同样适应社会主义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宗教如果与社会不相适应,宗教就不会发展,甚至被社会抛弃。)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甘南伊斯兰教的发展

甘南地区的穆斯林主要分布在临潭县和夏河县,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甘南共有回族24349人,其中临潭回族10740人,夏河县回族4536人,卓尼县虽然有回族5001人,但在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剧减为638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甘南地区共有回族39919人.其中临潭回族21368人,夏河县15077人,卓尼县只有943人。甘南地区的其他穆斯林民族,像东乡族、撒拉族等总共不足整个甘南穆斯林总数的5%,所以回族的宗教信仰状况可以代表甘南地区伊斯兰教的发展状况。由于临潭县的回族人口一直占据甘南回族人口总数的绝大部分,由1953年的不足全部回族总数的50%上升到1990年的50%以上,因此临潭县的伊斯兰教最能代表甘南地区伊斯兰教的总体发展态势。

一、建国初期伊斯兰教的发展

建国初期处于巩固新中国的关键时期,因此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在少数民族地区正确执行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1951年起,为了保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各级政府先后成立了宗教管理部门。同时.中央政府规定全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在开斋节,当地政府可以根据民族风俗习惯放假一天,政务院还规定免征穆斯林在三大节日食用牛羊肉的屠宰税等。1952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伊斯兰教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选举包尔汉为主任。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通过制定的章程、规定帮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且创办了《中国穆斯林》刊物,成立了中国伊斯兰经学院,培养教职人员。

由于坚持对宗教界人士进行团结、教育,所以调动了宗教界上层人士和广大信徒的爱国积极性,各级政府在宗教界树立了很高的威信,宗教界也积极支持和参加建设新中国的各项运动。临潭县伊斯兰教西道堂本来不属于土改的范围.但是却“主动献出土地1700多亩,耕牛150头,牛车50辆和部分粮食及银元两万元,推动了全县土改运动的顺利进行”。

20世纪50年代前期,在土改和合作化运动中,最初在少数民族农业区进行了民主改革,但是还没有完全取消伊斯兰教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宗教封建特权。在宗教制度民主改革之前。甘肃省共有清真寺2878座,拱北152处,道堂7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8099人。全省清真寺、拱北、道堂共占有耕地43396亩。其中甘南藏族自治州有清真寺52座,道堂1处,信徒大约13800人左右。各地清真寺的土地都由穆斯林无偿耕种,宗教职业人员不参加生产劳动,但生活水平却高于一般穆斯林,穆斯林的宗教负担十分沉重。根据1957年调查,城市信徒的负担一般占全年总收入的6.49%,市郊农村的占12.93%,有些县、市和农村分别占19%和30%~33%。有些门宦教民的负担甚至高达40%。此外,伊斯兰教干涉教育、婚姻、司法的现象也很普遍,这种情况对穆斯林聚居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势在必行。

1958年开始进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到年底就基本结束,废除了伊斯兰教中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此外,对一些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限制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陋习也同时进行了必要的改革。但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依据,特别是把当时个别地方的反革命叛乱与宗教制度联系起来.没有严格区分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的界限。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在某些地方,忽视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干涉和限制群众正常宗教活动,寺庙留得太少……这些作法,上层不满意,群众也是不满意的”。

甘肃省2800多座清真寺在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中只保留了51处,其余全部被关闭。139处拱北被占用或者拆除,所有的道堂都被废除。临潭县伊斯兰教西道堂1958年解体后。部分清真寺被关闭。但即使如此,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还在继续进行。只是没有以前那样方便,一部分信徒需要到较远的开放清真寺里做礼拜。1961年后对伊斯兰教民主改革中出现的偏差作过一些纠正,但是受当时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纠正得不彻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撤销了民族宗教行政管理机构,各级伊斯兰教协会也停止了正常的活动,使民族宗教工作陷于瘫痪。在“破四旧”号召下,清真寺都被拆除或者关闭,聚众做礼拜也被列为禁止事项,这时大部分信徒的宗教活动被迫转入地下。一般的宗教活动都是秘密进行的。

二、改革开放后伊斯兰教的发展

从1978年开始国家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宗教问题上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作了全面总结。宗教工作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新得到恢复。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这反映了宗教信徒的基本要求.得到了他们的真诚拥护。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甘肃省3个州(市)、37个县(市)的伊斯兰教协会得到恢复和重建,并创办了兰州经学院。全省恢复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点2810处,拱北89处,在寺阿訇达到3144人。平反、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清退宗教团体房产2675处。临夏回族自治州的清真寺、拱北和道堂全部得到了恢复。甘南地区的伊斯兰教清真寺、拱北和道堂也先后得到了恢复和重建,1982年临潭县伊赫瓦尼教派开始筹备修建清真南大寺,次年经过三个月建成。随后在甘藏、卓洛、塔那、长川、沙巴、敏家嘴、甘尼、马牌、太平寨、新城、扎咱、丁家庄等地相继恢复或建成了伊赫瓦尼的13座清真寺。1985年,临潭县对1958年收缴财政的西道堂公共积累资金3万多元如数退还给了西道堂.原属西道堂的570间房屋,除了已经落实的126间外清退了97间.其余已经拆除和国家留用的房屋给西道堂补助64700元,用于解决信教群众的住房困难等问题。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的宗教界爱国人士.在政治上作了适当的安排,许多人在各级政协和人大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随着伊斯兰教信仰的恢复和发展,为了减轻穆斯林的宗教负担,甘南各地清真寺、拱北的宗教职业者创办了各类自养商业和企业,走上了新时期以寺养寺的道路。甘南临潭县伊斯兰教西道堂的恢复和发展过程最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