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柏拉图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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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柏拉图与认知论(3)

著名的认知二难悖论,也称“理性的二律背反”(康德语),是最早关于认知的悖论。此理论是由智者派哲学家美诺向苏格拉底提出的,既然一切都是理念潜藏在灵魂中所得,“为什么学习创造会变成可能?”苏格拉底的解释是:一个人既不能研究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研究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如果他所研究的东西是他已经知道了的,也就没有研究的必要了;如果他所研究的东西是他所不知道的,他就不能去研究,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他所要研究的。这就是说,有所研究的人,心灵中本身就存在着理念的影子,因此促使他们通过研究得到理念,而没有研究创造的人便是因为他们心中并没有理念的影子。与此同时,在《美诺篇》中,柏拉图指出了这个想法的危害,认为“我们不应该理睬这个关于研究的不可能性的诡辩派论证”;另一方面,他也竭力在用回忆说阐述自己的原则,“我们必须去发现,这完全不等同于那些无知的、流于荒废式的幻想——这也是必须改正的——为此,我们将更深入地了解一切理论认知的本原”。实际上,柏拉图对“美诺悖论”的反驳并不成功。很多学者,包括亚里士多德都批驳了这个说法。一般的看法是,这只是在演绎性知识的范围内有用的,而当脱离了逻辑演绎法以后就无可辩证了。一旦该悖论的前提为非即整体便无法连贯——美诺悖论仅仅由坚持要么无知要么完全知道这样的要求产生的。如果注意到知识也有处于无知和全知之间的中间状态,悖论也就消失了。但“美诺悖论”绝对是对人们日常思维能力的挑战,也是对哲学和逻辑学的挑战。它不仅涉及多主体认知命题,而且包含有多主体系统中互知推理的复杂性,而这经常超出人们日常思维能力的限度。从柏拉图的时代以来,几乎所有的本体论都引导我们走到一直没有解决的“理性的二律背反”那里去,对现实的研究往往不能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任何时代,大学者们总想在空间与时间之内,划定一种可以全能的归纳方法,但这样便可能造成各种现象之间的矛盾。对于某一个事物,其在单个意义上必定是真实的,是可以明确认知的,但我们不能肯定它是否在任何范畴都具有相似的解释与意义,即把它放在整个空间和时间考察,特别是超出我们的思维和认知范畴外,概念是否可用——是否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目的因——虽然在柏拉图的时代,我们就可以提出如此深奥的问题,但是时至今日,却仍然没有人可以解决它。

六、有限度精神与无限度精神的对照

有限度精神与无限度精神是如何区分的?在柏拉图的眼里,快乐和智慧都是来源于心灵的活动,“有限度精神”是真理的组成部分,而“无限度精神”不过是“心灵受到肉体活动而引发的波澜”。

在认知论中,我们还要涉及有限度精神与无限度精神的区分问题。柏拉图在《菲利布篇》中,仔细地论证了我们是怎样体验到感觉的快乐的。客观而言,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既然已经认定了感性和知觉的非存在性,就无法解释人为什么会感受到各种兴奋的情绪,同时,这些兴奋的感觉是怎样在最开始的时候进入到意识之中的;或者说“快乐”是以什么样的内容第一次占据人的意识的呢?

柏拉图认为,人是因为感受到“无限的善”的指引,才第一次感受到了快乐;既然是无限的,参照“理念论”中的说法,无限的便是“非有”,是极端的存在形式,因此是最优美的、最高尚的,必然能够受到非常的感悟。但这却仍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即无限的“非有”是在相对“存在”的理论被确立的,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而快乐却可以直接表现为单纯的可感形式,同时它又是不能确定的。按照理念论,感性是一种初步的东西,区别于理念等可以自身规定的东西,因此,柏拉图就进一步提出了无限、有限对立的思想。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就连西方文明史伦理学中的精神论辩法也彻底的被它影响了。

以现代人的观点,追求快乐的精神愉悦已达成了共识,快乐似乎不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字眼。人们同时也习惯于把快乐和欢娱认为是极为普遍的东西,在精神领域有更高的内容是甚于快乐的,很多种方式、接触都可以获得快乐,意识中最根本的资质也是这种感情。在康德哲学之前,一般的关于精神享受的学说便是亚理士多德和居勒尼学派关于快乐的理论,一些文学作者也曾经研究过快乐和不快乐的感受——其中的一个成果就是悲剧之所以能引发观者舒适的感受,是凭借其悲哀的场景。

西塞罗、圣奥古斯丁、柏纳德等一些大哲学家都认为,快乐是一种无限度的感性,是一种不能确立的东西,是个别的、短暂的、无判辨性的,更是形而上的,这被称为“无限度精神”,那么,什么是“有限度精神”呢?即实质的、具体的、有可判辨性的纯粹思想。“快乐”、“痛苦”等感受是“无限度的精神”,其是低下的意识形式,而“智慧”则属于“有限度精神”范畴,是高级的意识活动,或者说“无限度”是多样化、个性化的意识,“有限度”是纯粹的、平和的意识。

在柏拉图眼里,快乐和智慧都是源于心灵的活动,“有限度精神”是真理的组成部分,而“无限度精神”不过是“心灵受到肉体活动而引发的波澜”,是抽象的(这样说就和研究精神法则的哲学家相悖了,在他们那里,“无限度精神”是具体的,“有限度精神”才是高级的,不可琢磨的)。“有限度精神”与“无限度精神”是对立的,“无限度精神”过多会损害“有限度精神”的发展(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过度纵欲、滋情欢乐是会妨害理性增长的,而这些都是讲求理性的学者们所警戒的),善、美德在人心灵中所占的比重越大,“无限度精神”就会得到控制。除了心灵之外,没有任何一种因素可以对“无限度精神”进行调节;心灵可以对“有限度精神”进行规定,但“非限度精神”却是不确定的,虽然可以调节但也是无法限定的。奇怪的是,柏拉图认为“无限度精神”的衡量方式有如常规的各种物态:冷热、干湿、软硬,反之“有限度精神”是用度量衡量的:长短、多少、大小(斯多噶派则将理智分为“小理智”与“大理智”,这可比于禅教中的“大乘”与“小乘”)。心灵的自由来源于无限度的遏制和有限度的提升,二者间的能量均衡使得心灵产生了自由,同时自由也获得了存在的空间,灵魂由此便得到等级上升的资本。在心灵中,两者有机融合且统一的地方产生了一切完美平和的东西,例如:冷热、健康、干湿、音乐乐律的和谐、运动频率等等。

智慧是具“有限度精神”的,因为它可以产生自由,并使整个心灵得到升华,所以它创立了官能世界的尺度、秩序和目的,是所有立法者应当遵从的规定,当然,一切最优秀的东西、精华产品自然来自这个部分。“无限度精神”可以向着“有限度精神”进行跨越,换句话说,这是心灵自我希望改革的前奏。但由于“有限度精神”总是自己建立自己(由于理念的自动自觉作用,整个精神世界是自发形成的),所以“无限度精神”向“有限度精神”的过度是相当艰难的,因为心灵自由的最终决定力量是有限度的成分。“无限度精神”与“有限度精神”的相互统一,便限定了一个人的主观性和意志力量(智者心灵中“有限度精神”成分要大大多于“无限度精神”成分,而愚者则正好相反),最能体现一个人“有限度精神”力量的是他抵制权力的能力——它既来自世俗的权力,也来自心灵中“无限度精神”的诱惑。“有限度精神”占主体的心灵(理智的心灵)可以忍受外界对立于自身的力量——这是精神的作用能够抵御远远高于抵抗能力的矛盾,而肉体却不能这样做,一旦单纯依靠软弱的肉体而不是精神参与抵制诱惑和刺激,便会产生毁灭和沦落的后果。所以说,在心灵中可以寻觅一切伟大的因素,它主宰着世界,由最高的心灵产生出了我们周围的水土火气四大元素以及一切有生命的美好物质。

在知识与知觉,心灵与肉体的二元论中,柏拉图和他的追随者们不断跳跃,推定出心灵的终极状态。在这以后的新柏拉图主义者女哲学家希帕狄亚更进一步提出了心灵的若干层次的假说,这为康德将意识分为若干因素的行为创造了前提。柏拉图的思想在康德的学说里得到了许多延伸,诸如意识包含自动的判断,意识不揭示自身,而只揭示它的对象。

现代的认知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延展了柏拉图的思维,并从很多相反的方向证实了他的观点,当然,这要除历史后来证实的无稽成分之外。正如我们通常所认为的——意识的出现是为了考察客体对本体的作用,其也等于我们研究外部的事物。从这个角度讲,一切主观状态:感觉、感情、愿望等是客观的,即是说这些都是意识的对象;它们是我们意识所揭示的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在我们所能感知的世界中,不只要把意识看作表面可见事物自主活动的一部分,还要把它看成实在的,因为只有假定它的实在性,它才能得到解释。

人类对意识的再认识的作用是什么呢?假如我们参照另一套历史,就能了解物质与其他科学概念相同,只有经过它对感觉产生的影响,才能被我们知道。物质世界是外在的世界,它为我们的感官和心灵所揭示与限制,不一定是真实实在的世界。例如在光的研究上,由粒子说、波动说到最后的波粒二相性的相对论观点,我们也可以看到人类对物质的认知怎样从单纯的时间和空间中存在,衍变到相互关联的学问,这说明单纯的意识对物质或物质对意识的作用已经不足以支撑认知的体系——任何可能性都是隐藏在未来和现在的否定里面,“存在”的便不一定是真理。实践已经表明,通过感官所了解的自然,不一定能揭示实在。但根据柏拉图时代的已有知识综合分析,他对于知识的解说大致可以令人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