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全体员工,不传谣不信谣,尊重事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恪尽职守、坚守岗位,用我们辛勤的劳动和良好的业绩对各种攻击和行为予以有力的驳斥,回报社会、回报股东、回报消费者。
亲爱的国美同仁们,在这攸关公司命运和员工未来的关键时刻,我们从不依赖救世主,唯有我们团结一起坚持真理,用事实理据和我们不懈的努力去迎接国美充满光明的未来!
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国美事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9日
在中国商战历史上,能如此高调公开信反复责难的大商战,也实属罕见。两封公开信也都属于样板之作,特意放在书中,不过盼望我的读者如遇到商战,不要轻易走到这步哦。至此,黄、陈商战进入白热化阶段,社会各界对此大战都予以了高度关注,各界评论如潮。
但事后盘点,除去道德判断,仅从商业得失角度来看,黄光裕在丧失董事会控制权的情况下,能从临时股东大会、公开信等角度绝对反击,把自己能够用到的武器全部搬上阵,并且化被动为主动,引导了战况,实在是聪明之举。
反观陈晓方面,在黄光裕“8月4日临时股东大会动议”大反击后行动一直迟缓,处处被动,唯一祭出了诉讼一招,但法律程序拖延日久,而且黄光裕本来就在狱中,这种官司对一位已经在狱中服刑的大佬,反而缺乏一定的震慑力。
针对公开信大攻防,陈晓方面的应对似乎又操之过急。陈晓方面的强项本来一在牢牢控制了董事会;二在有资本支撑;三在有法律优势。可以看到,公众舆论方面并不是陈晓方面的主阵地,但当黄光裕通过公开信的形式,把战场外引到舆论角度时,陈晓方面并没有掌握主动权,而是跟随黄光裕的策略,跟黄大打舆论战,更为重要的是,在公开信中,陈晓方面把自己放在了防守的角色中,只是针对黄光裕提出的质疑、批评进行回应,可以设想一下,这种回应就算回得再好,又如何?攻守之势能改变吗?主客能够易位吗?
杜鹃当庭释放
就在黄光裕、陈晓矛盾公开化、白热化的激战之时,黄光裕方面又获得了巨大进展。
8月30日上午,国美黄光裕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当庭释放。据悉,杜鹃已全部缴清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已上缴部分罚金。
2010年2月12日,黄光裕案经过三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后的4月14日和15日,法庭针对本案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庭前示证。当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至当日21时许结束。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对于同案被诉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鹏房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
宣判后,黄光裕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一同提出上诉的还有杜娟和许钟民。杜娟上诉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其参与内幕交易的程度不严重,且系从犯,请求法庭对其判处缓刑;许钟民则认为其所获刑期和罚金均过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8月30日对本案作出二审裁定: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黄光裕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许钟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的判决维持不变。
杜鹃恢复自由了,黄光裕的商业活动有了最佳的代理人,而陈晓将不得不直接面对曾经在国美元老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的黄光裕夫人——杜鹃了。
黄光裕再度发信连消带打
值得注意的是,在黄光裕、陈晓之战中,黄光裕方面有一个巨大的缺陷,那就是黄光裕为有罪之身,在法律上存在缺陷,8月30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黄光裕的刑期被彻底敲定,社会舆论也重新关注在黄光裕的服刑问题上,这对正处在控制权大战中的黄光裕当然不利。针对这一缺点,黄光裕方面并不是消极回避,而是直接主动出击,于9月3日晚再度发信。
信全文如下:
所有关心我的朋友:
您好!
8月30日上午,我接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我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我真诚地向关心我、爱护我和帮助过我的人郑重道歉!
非常感谢国家和政府,在我接受刑事调查后,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了国美,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转,这是对我本人和国美最大的关怀!
同时,感谢国美的管理团队和广大员工,没有你们持久的贡献,国美就不能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企业。在此,我想对每一位国美员工说:谢谢您!
还要感谢一直支持我和国美发展的全国消费者、海内外股东、供应商、银行、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朋友,感谢你们对我和国美的关心和支持!
我非常想念父母、妻子、孩子、妹妹,还有我的其他亲人,以及同事和朋友们。我非常抱歉,让你们因为我承受了巨大的煎熬和痛苦!
我知道,有不少正在创业的年轻人,曾经把我当成学习的榜样,但是我现在非常惭愧。请你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只有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完善自我,才能真正实现事业的成功!
我将从现在开始,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更好地担负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再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相信,我有新的开始
黄光裕
2010年9月3日
相比于前一封公开信,此信篇幅较短,但给自己的身份重新摆正了位置,也表达了自己的悔过之情,通过此举看似打感情牌,实际上也封住了对手借此罩门进攻的路数。
备战9月28日
值得注意的是,黄的道歉信公布后,国美相关人士则表示,如果黄光裕的道歉是认真的,对管理层和员工的感谢是真诚的,那么为什么还要在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是否应该撤销其多项决议,好让管理层持续专注为包括他在内的所有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前文已经说过,黄光裕方面已经提出了“撤销陈晓的董事及董事局主席”和“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同时提名邹晓春和黄燕虹为国美电器的执行董事等决议,意图在9月28日的国美临时股东大会中重新夺回对董事会的控制权。这一招对陈晓方面利益威胁巨大。所以面对黄的道歉信,国美管理层部分人士依然是紧盯大会。
随后,黄、陈两人分别展开热络活动,为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积极备战。
黄光裕为了股东大会这场大战,打了两手牌,一手硬,一手软。硬的是:
8月27日,黄氏家族发函给国美董事局称,一旦黄家在9月28日股东大会上所提的5项动议全部被否决,将收回托管给上市公司的非上市门店。在香港上市的国美电器并没有涵盖全部的国美店面,2004年,鹏润集团收购黄光裕名下22个城市96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股权,国美借此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对于96家上市门店和39家非上市门店的关系,在相关文件中,曾有“不竞争承诺”等相关阐述。
发展到2010年,黄光裕家族手上还拥有的非上市门店合计372家,其中上海的全部43家国美门店均为非上市门店,其他非上市门店则分布在江苏、浙江、山西、河南、江西、黑龙江、辽宁、吉林。2010年上半年,这372家非上市门店合计实现销售额96.17亿元。另外,这些非上市门店每年还向国美上缴巨额托管费,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可观收入,仅2009年一年托管费数额就高达2.335亿元。
原本上市门店、非上市门店都在黄氏家族的控制之中,不存在太大冲突,但到了这样的关键时刻,非上市门店的分拆问题,就成了一张非常致命的狠牌。
面对黄光裕的这手硬牌,陈晓方面反应也很强硬。8月30日,也就是3天后,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董事会回函,要求黄光裕家族在11月1日之前收回国美电器非上市公司业务。国美电器于8月30日强硬回应称,“我司决定将于2010年10月31日无条件终止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总供应协议,总采购协议,2010年采购服务协议,2010年管理协议等相关协议。贵司于2010年11月1日起自行管理非上市公司业务。”后者更称,非上市门店占用上市公司大量的人、财资源,而且其负债高达20亿元。
但明眼人已经看出,这手分拆国美的绝命一搏,对国美原有的全体股东都是无法承受的重创。黄光裕通过分拆之举,等于把所有股东的利益逼到了死角处。
除了这手硬牌外,黄光裕还有一手软牌,那就是拉拢贝恩。从事后盘点来看,黄光裕方面的斗争手法多变而富有弹性。陈晓、贝恩资本原本是一个阵营的盟军,但黄光裕于9月15日在贝恩资本提出债转股申请之前,黄光裕方面发布了有橄榄枝之嫌的《致全体股东同仁信函》,该函称贝恩资本若转股后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创始股东很高兴能有机会与贝恩资本合作,我们认为贝恩资本将为公司带来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和经验。”在得知贝恩资本确定转股之后,邹晓春也表示欢迎和尊重,并列举其转股后对国美的诸多好处。开始对贝恩、陈晓阵营进行瓦解。
但这一瓦解战术短时间似乎没有生效。国美电器9月1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在当日收到投资者贝恩的转换通知,告知将以每股1.108港元的转换价,将其持有的2016年可转债转换为16.31亿股股份。转换完成后,占经扩股后已发行股本的大约9.98%。
9月16日晚间,贝恩新闻发言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贝恩支持国美董事会和管理层,他们在公司困难时期的表现出色。债转股完成后,我们将就9月28日的股东特别大会决议案投票支持管理层。”并表示,将对再选任贝恩资本三位董事投赞成票,对黄光裕方面的五项动议投反对票。
似乎黄光裕的妥协没有换来贝恩的认同,但事实说明,正是此次手段的软化,让陈晓和贝恩的联盟出现了裂痕。
928大会
2010年9月28日,国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黄、陈对决揭晓。整个参加投票的股东约占国美股权的70%以上,经过国美股东表决显示: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获胜。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5项议案,除了撤销配发、发行和买卖国美股份的一般授权获得通过外,另外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董事职务,及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的提案均未能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8项普通决议案:
重选竺稼为非执行董事【通过】赞成94.76%反对5.24%
重选IanAndrewReynolds为非执行董事【通过】赞成54.65%反对45.35%
重选王励弘为非执行董事【通过】赞成54.66%反对45.34%
即时撤销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通过】赞成54.62%,反对45.38%
即时撤销陈晓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被否决】赞成48.11%,反对51.89%
即时撤销孙一丁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被否决】赞成48.12%,反对51.88%
即时委任邹晓春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被否决】赞成48.13%,反对51.87%
即时委任黄燕虹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被否决】赞成48.17%,反对51.83%
粗略来看,贝恩、陈晓大获全胜,贝恩方面提议的三大董事都顺利当选,而且竺稼还获得了94.76%的赞成票,这意味着手握30%以上国美股权的黄氏家族对竺稼投了赞成票。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即时撤销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这一表决,该权力被从董事会手中撤销了,这意味着黄光裕方面获得了重大胜利,保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陈晓、贝恩方面很难再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来稀释黄氏家族的股权了。黄氏家族第一大股东的地位稳固了。
在其余议案上几乎每项议案,分析来看黄光裕家族均输了约4个百分点。
看到如此投票结果,外界纷纷认为黄家大势已去,陈晓、贝恩胜出,但实际上黄光裕家族通过此次投票,已经看到了春天。尽管陈晓胜利了,但却是非常脆弱的胜利,靠着诸多股东、贝恩的联合支持,陈晓方才过关,但这种股东联盟是脆弱的,更为重要的是,以有罪之身的黄氏家族与陈晓PK,本落在法律上的不利地位,但一场投票,不过也只差4%而已,这个差距可不是无法弥补的。毕竟只有70%的股东参与此次投票,如果再多参与一些股东呢?投票结果又会如何?
有的人在失败中只看到失败,而有的人则从失败中看的是下一次胜利的曙光。
黄光裕再度施压
在股东大会惜败后,稳居第一大股东宝座的黄光裕再度发动了新一轮的攻势,继续打分拆牌,继续拿全体国美股东的利益作筹码。
其间,黄氏家族、贝恩、陈晓方面屡次进行了沟通谈判。
2010年10月29日,黄光裕方面突然发函称,已经做好了收回非上市门店进行独立经营的准备,并公布了未来5年的开店计划,但也同时表示,双方正就“一揽子”计划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陈晓离职、在董事局内增加黄光裕家族的两个席位、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等。
这函件一手硬、一手软,一边喊分拆,一边说谈判,边打边拉、边拉边打,策略高明啊。
面对分拆这样的可能性威胁,一向以利益为诉求、遇风险则回避的资本家们自然会有所抉择。
11月10日,国美对外发布公告称:将在即将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希望可以获得股东批准,委任邹晓春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任期3年,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