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辨论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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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申辩(5)

诸位好朋友,不要因为讲了这些话,就把你们大家都激成这个样子。杀凯撒的人,都是些好人。他们有什么私仇、隐怨,做到了这一步,我实在不知道。但是他们既是好人,聪明厚道,定有他们的道理向你们讲。朋友们,我来并不是煽动你们的心。我不善言词,没有布鲁图斯那种口才。你们谁不知道我是一个忠厚老实人,只知爱我朋友。就是杀凯撒的人,也深知我是这样,所以才肯让我当众演说。我一不聪明,二无门第;既无口才,又无手段,哪里能鼓动人心?我说话只是顺口乱说,自己知道什么,就对你们说什么。你们看凯撒的伤,让这已哑了的口,替我的嘴说话。唉!如我是布鲁图斯,布鲁图斯是我安东尼,我怕那个安东尼硬要把你们鼓动起来,我怕他要在凯撒的每个伤口上都栽一个舌头,简直把罗马的顽石都说得跳起来,烧起来呢!(众人怒,要去烧布鲁图斯的房子)

朋友们,再听我说几句话。你们现在只是要跑,跑去干什么?你们自己也不知道。我问你们,凯撒为什么值得你们这样爱戴呢?哈哈,你们还是不知道。听我告诉你们:我先前不是说有一个遗书吗?你们居然忘了。遗书就在这里,上面有凯撒的印。凡是罗马人,每人他都给75个"抓黑码钱"花;花园树林,在泰伯尔河这边岸上的,也都送给你们,送给你们的子子孙孙,永远作为公共游乐、大家享福的地方。

唉!像凯撒这样的人,世间哪里还能找到第二个呢!

(说到这里,众人便要去烧布鲁图斯的房子,为凯撒报仇了。)

文天祥(1236~1283年)

中国南宋政治家、文学家。1256年中进士第一名。历任秘书省正字、知瑞州、江西提刑、湖南提刑、知赣州、右丞相、枢密使等职。在南宋末年的勤王抗元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兵败被俘,被囚禁3年,始终不屈,从容就义。在狱中写下了世代传颂的《正气歌》和《指南后录》、《吟啸集》,以诗明志。

本篇是文天祥1279年被俘、解往元大都(今北京)后,在枢密院公堂受审时的答辩。针对主审者的一个又一个的挑衅性的问题,他作了针锋相对的回答,合理合情,无懈可击,最后使主审者理屈词穷,反映了他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浩然正气。受时代的局限,文天祥所忠于的虽然是封建王朝,恪守的是人臣的忠孝节义,但其尽忠报国、视死如归的大勇大智的精神,至今仍光彩照人,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

我以义死,囚禁又何惧之有?

1279年11月

博罗(元朝宰相,下称博):跪下!

文天祥(以下称文,长揖不跪):我们南朝的揖,就等于北朝的跪。我是南朝人,行的是南朝礼。既然揖过了,还用跪吗?

博:拉倒他!

(文天祥被强行按到地上)

博:你还有什么话说?

文:国有兴亡,人有生死。天祥忠于守国,不幸到此地步,只求一死,没有什么好说的。

博:就只有这些吗?

文:我乃宋朝丞相,国家亡了,以职责论当死。今天被你们捕来,以法论也是死,还审判什么?

博:你刚才说,国有兴亡。我倒要问问你,从盘古到今天,是几帝几王?

文: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我今天不是来同你谈古论今的,没功夫跟你谈这些。

博:好!我再问你,自古以来,哪有为人臣的把国家的土地送给别人,自己却逃走的?

文:你是说我在做丞相的时候,把国家卖掉又逃走的事吗?那时我被扣在皋亭山,卖国之事一概不知。卖国的人是贼臣,为了图利才卖国,既然有利,他还愿逃跑吗?所以卖国者必不逃,而逃跑者必不卖国。从前我出使北营,与伯颜(元朝大将)谈和,谁知你们竟把我软禁起来。不久,贼臣卖国求荣。国家既亡,我本该为国而死,所以不死,是因为度宗皇帝还有两个儿子在浙东,我计划返回江南,辅助二王。

博:投降的恭帝,是不是你的皇帝?

文:当然是。

博:弃掉皇帝,另立二王,能算是忠臣吗?

文:恭帝不幸失国,此时此刻,社稷为重。所以另立新王。历史已有先例,晋朝的怀帝、愍帝被北人掳去,当时如果跟随二帝北去便是不忠,随元帝南行才是忠臣;同样,本朝的徽宗、钦宗二帝为金人掳去,若是跟从二帝投降金国,就算不得忠臣!惟有随高宗南行,才是忠臣。

博:你身为丞相,当时就该引兵出城与伯颜决一胜负,才算是忠臣,怎么可以拥三宫出走呢?

文:你说得很对,可惜骂错了人。当时如果是我当国,可能就不是今天这种局面了。你的话,可以责怪陈丞相,而不能责怪我。

博:你后来拥立二王,又有什么大功劳?

文:国家不幸破亡,我立君是为了保存宗庙,活一天,就要尽一天臣子的责任,哪能说什么功劳呢?

博:既然已知道国家没救了,又何必救它呢?

文:你有所不知,人臣事君,如子事父。倘若父母不幸患了重病,做儿女的能够说,反正要死了,不必找医生求医,而眼看着他们死去吗?对一个孝子来说,他会不会这样?你比我更清楚。……

知道不可为而为之,这才是一个臣子尽忠尽孝的表现。如今我文天祥已经尽心尽力,还是不可救,这是天命!我只求一死,你们也不必多问了。

博:你要死,没那么容易。我偏不让你死,我要把你关起来,看你受得了吗?

文:我以义死,囚禁又何惧之有!

伽利略(1564~1642年)

意大利物理学家、天文学家,近代力学和实验物理学的奠基人。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1581年入比萨大学攻读医学,但他更爱物理学和数学,并有很多创造发现,被当时誉为"当代阿基米德",后在力学和天文学方面作出划时代贡献。著有《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种世界体系的对话》、《两种新科学的对话》,宣传和捍卫了哥白尼的日心说。

伽利略的科学成就沉重地打击了经院哲学和教会,引起了教会的仇视。1633年,"神圣法庭"(即宗教裁判所)在罗马对年迈已七旬的伽利略进行了长达半年以上的审讯。在神圣法庭的淫威下,伽利略如不承认自己有罪,就可能被判火刑;如承认有罪并放弃自己的观点,那不啻为叛徒。权衡轻重,他选择了第三条道路:否认宗教裁判所宣布哥白尼学说为异端后赞成这种学说。伽利略先后4次受审,并受到刑罚,被迫违心地按教会要求宣布放弃哥白尼学说,被处8年软禁。据说,伽利略在宣判后仍说:"但是它(指地球)仍在转动着!"1633年6月22日,神圣法庭对伽利略作出了"最后判决",伽利略被迫发表"抛弃(谬误)词"。本篇选择了前者的摘要和后者的全文。伽利略案件给意大利和欧洲的科学发展带来了严重后果。直到350年后,1983年,罗马教廷才正式承认宗教裁判所对伽利略的审判是错误的,为这起科学史上的大冤案平了反。

"抛弃词"

1633年6月22日

"神圣法庭"的最后判决:

我们确定、判断并宣布,你,伽利略,由于你所确认的情况,本法庭认为有重大的异端嫌疑,就是,你信仰并遵守错误的、与《圣经》相矛盾的学说,说什么太阳是大地轨道的中心,不是由东往西运行、大地在运行而且不是世界的中心……因此,在这种情形下你应受由神圣的宗教法规和其他共同的、个别的法典规定的一切惩戒和处罚。只有放弃上述错误和邪说,同样地放弃反对天主和使徒的教会的其他一切,在我们的面前真心诚意地按照给你指定的程式拒绝、诅咒、痛恨错误和邪说,我们才允许你免受此刑。

但为了处分你这样严重和有害的错误和罪过,以及为了你今后更加审慎和给其他人作个榜样与警告,我们宣布,用公开的命令禁止伽利略的《对话》一书;判处暂时把你正式关人监狱内,我们勒令你在3年内每周读7篇忏悔圣歌一次,作为使你得救的忏悔。我们保留对上述惩罚减轻、变更或完全地和部分地取消忏悔的权力。

伽利略的"抛弃词":

我,伽利莱·伽利略,文钦卓·伽利莱之子,佛罗伦萨人,在我70岁之际亲自站在法庭面前,向您们--普世基督教共和国尊贵的红衣主教阁下下跪,望着我亲手捧着的福音书宣誓,我永远信仰现在信仰并在上帝的帮助下将来继续信仰神圣天主教的和使徒的教会包含、传播和教导的一切。因为贵神圣法庭早就对我作过正当的劝诫,以使我抛弃认为太阳是世界的中心且静止不动的伪学,但我却撰写并出版了叙述这一受到谴责的学说的书,虽然没有得出最后结论,却引用了对它有利的有力论据,因此,我被确认有严重的异端嫌疑,也就是我认为并相信太阳似乎是宇宙的中心且静止不动,而地球不是中心,并且运动着。

因此,我希望从您们尊贵的红衣主教阁下的思想中以及从一切真正的天主教徒的头脑中排除掉这种理所当然会形成的对我的(异端的)嫌疑,并诚心诚意地抛弃、诅咒和憎恨上述异端、谬误或不符合神圣的教会的宗派。

我宣誓无论口头上还是书面上永远不再议论和讨论会引起对我恢复这种嫌疑的任何东西,而当我听到有谁受异端迷惑或有异端嫌疑时,我保证一定向贵神圣法庭或宗教裁判员、或地点最近的主教报告。此外,我宣誓并保证尊重和严格执行贵神圣法庭已经或将要对我作出的一切惩罚。

如我违反(上帝保佑我)这些话、口供、宣誓和保证中的任何一点,我将受到神圣的教规及其他一般和局部规定对此种罪行所处的一切惩罚和感化手段。愿主和我亲手捧着的主的福音书帮助我这样做。

我,名叫伽利莱·伽利略,抛弃、悔过并承担责任如上所述。附上我逐字逐句大声宣读的抛弃词以资证明。1633的6月22日于罗马米涅尔瓦修道院。

威廉·皮特(1708~1768年)

英国政治家。牛津大学毕业。1735年,作为辉格党代表入选议会。曾任爱尔兰财政大臣、国务大臣,在英法7年战争中任陆军大臣,为英军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1766年,出任内阁首相,并被英王封为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