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死于旅馆,全身****,血液被抽干。
通过与死者通灵,得到为数不多的线索,根据这少得可怜的只言片语,我和搭档在夜店中找到一名叫做绯纱的美艳熟女,暂且视为第一嫌疑人。
因为此案有刑侦科协同破案,因此审讯这种事自然拜托给了对方,审讯专家都是专业出身,他们的问话号称艺术,对不同类型不同性格的对手,有着不同的手段。
我和郑浩一边在编纂科办公室里打瞌睡,一边等待楼上的审讯结果。
不过九点,周晓婷便溜达着回来,她无精打采地对我和郑浩说:“什么也没问出来,把人放了。”
“什么?放了?”碍于我面前没桌子,要不肯定能借势将其一劈为二。
“你说你们带回来的是什么人啊!省领导都亲自为她庇护,看她那样,十有八九是个情妇。”周晓婷满脸不屑。
我闭着眼睛坐下,这关系怎么越来越乱了!
“对于那起命案,确定她有不在场证据吗?”郑浩问。
“那个,算是吧,领导说他可以作证。”
我心头一惊,这他娘的简直违背常理了,混迹官场的人怎么会趟这浑水,命案时间在深夜,他这不是间接承认自己******了吗?
不过转而一想,即使冒着身败名裂罢官免职的危险也要亲自出面保护绯纱,排除“存在真爱”这种狗血的可能,莫非他有什么把柄落在绯纱手里?
或者说,即使是省领导这种高层位置,也有被绯纱精神催眠的人?
“既然这样,我们就只能靠自己了。”郑浩想了想说:“必须要在这段时间监视绯纱的一举一动,”
我摸摸下巴,偷窥这种女人的私生活?怎么想都觉得有点兴奋呢……
通过电脑将绯纱的资料整理出来,我和郑浩开始研究下一步行动。
绯纱名下有多处房产,目前尚不能确定居住何处,如果晚上不能在夜店相遇,那么再次见到她都是个问题。
然而,仅以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如果不通过绯纱,似乎很难发掘那只獠牙猪鼻怪的线索。
郑浩让周晓婷秘密调查担保绯纱的领导究竟是谁。而我们则开始部署下一步行动。
将绯纱的几处房子全部整理列举,然后委托林枫安装针孔摄像头,再以联系外卖敲开房门,从而确定房子的居住者。虽然浪费了一天时间,但好在顺利完成了第一步计划。
绯纱目前居住在一个叫做翡翠城的中档小区里。
小区里车位紧张,无奈我们编纂科这种隐秘组织义务大权力小,后又通过当地派出所的关系,才把车开进小区。
我坐在车里打着哈欠,这是实施计划的第三天,然而我却连绯纱的影子也没看见,现在脑海中那个女人的相貌变得越来越模糊,期间看到几个长发美艳的女人在车前走过,根本不敢确定究竟是不是其人。
一天只吃了一顿饭,还是郑浩随身带的一条巧克力。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在我如泄气皮球快昏睡过去的时候,那个身材异常丰满的女人突然走进我的视线。
我这才意识到绯纱的****肥臀就是一个标志,在我们的国度里,绝对不会轻易混淆。
绯纱上了她的红色小跑车,随着引擎一声轰鸣,扬长而去。我扭动钥匙,拖拖拉拉地跟向车尾。
多亏了市区路段拥堵,要不非得被那跑车甩成袜子不可。
绯纱在一所距离“夜宴”不远的大学门口停下,然后招呼路边一个学生模样的青年上车。
“哟!果然有情况啊!”我鼓着嘴,拉上手刹,看着眼前一幕。
郑浩仍旧纹丝不动,戴着眼罩迷糊着,似乎没听见我的话。
载上人之后,绯纱又开出去两条街,才彻底将车停稳。
随后,绯纱和青年一起下车,朝旁边旅馆走去。
并肩而行,三十多岁的丰满女人踩着高跟鞋,扭动着肉滚滚的******,而那男孩却一身运动衣,身体干瘦,稚气未脱,这两个完全搭不上边的男女,却为了寻求肉体上的刺激,而做着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事。
眼看两人进入旅馆,我伸手一按,弹出安全带,与此同时,副驾的靠背直立过来,郑浩摘下眼罩,打着哈欠。
“绯纱和一个小青年进了那家旅馆,青年应该是附近大学的学生。”我沉声道。
“噢!”郑浩取出一支烟放在嘴里:“富婆包养大学生也不足为奇,等等看吧。”
然而,未曾料想,这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
“日了个去的!什么情况?这是要精尽人亡的趋势啊!”只是坐在车里,就已经感觉精疲力尽:“会不会出事了。”
郑浩无奈摇头:“绯纱的背景不容我们轻易触犯,所以只能等。”
直到夜幕就要降临,那对狗男女这才走出旅馆,青年疲惫不堪,走得极慢,看似异常虚弱。
果然是被榨干了……
绯纱和青年一起吃了顿饭,然后在校门口将其放下。
我和郑浩经过简单商议,决定分头行动,不会被催眠的郑浩继续监视绯纱,而拥有通灵能力的我则去试着接触那个青年。
我长得比较年轻,所以没有出示证件直接跟进校园。
走在小树围绕的青石路上,我死死盯住青年的背影。青年的状态显然比我预想得要糟糕很多,通往宿舍楼最多不过百米,他居然蹲下来休息了两次。
等他回到宿舍,若想再继续调查就必须摆明身份,如果与其谈崩,必将打草惊蛇。
这么一想,索性快步走过去,一把扶住青年:“你没事吧。”
青年侧过脸,我看清了他的样子,苍白的皮肤,黑肿的眼圈,干裂发白的嘴唇……
“我没事。”青年木讷地回答。
“你的状况看起来很糟糕,有去检查过身体吗?”
“我没事。”依旧机械的回答,没有询问我的身份,没有多余的话,他的思维完全不在眼前的现实中,我面对的,好像只是一个失去灵魂的躯壳。
我停下脚步,为了不显得可疑,没有再继续纠缠他。
望着他蹒跚离去的背影,我心里突然掠过一个念头。
这个青年,已经被精神催眠……
离开学校,走到公交站,成双入对的大学生挤满站台,站在他们之中,突然有种变老的感觉,年轻的男孩与女孩们熙熙攘攘说说笑笑,年轻真好。
不自觉又想起了刚才那个青年,不禁感叹,明明可以享用这么阳光的大学时光,却不幸堕入暗黑的深渊之中……
来到翡翠城,在老地方找到郑浩的小车。
“这么快就回来了?”郑浩注视着前方目光冷峻。
“那小子状态糟透了,体质很弱。”我眯起眼睛:“下午刚看见他时明明挺精神的。人的身体有自我保护功能,单凭一次性爱,不至于把人糟践成这样……”我微微一顿:“这么说来,如果是一次性失血……”
回想那苍白的皮肤以及干裂无色的嘴唇,我全身猛一哆嗦。
我们没有看见绯纱和青年在旅馆里做了什么,只是单纯通过常理推算他们存有奸情。
如果绯纱是以精神催眠诱拐男性,从而抽取血液呢?
“难道绯纱在抽那个大学生的血?”我边想边说:“这样就可以确定上起命案的凶手就是绯纱了,人的不同体质决定一次性最大出血量,在没有专业常识的情况下大量抽血,很容易造成休克,如果得不得相应处理而继续失血,则必死无疑。也许那个死者就是绯纱长期作案中的一次失误。”
郑浩想了想,问道:“如果像你这么说,那么绯纱要这么多血做什么?以她的经济条件,贩卖是不可能的,除非……”
我如有所悟:“上起案件的死者脖颈有被咬痕迹,虽然没有伤及动脉,但仍然会流出不少血液,然而尸体的脖颈却露出明显穿孔,并没有多少血渍,这么一想,绯纱真的有可能是类似十五代的吸血鬼。至于存储大量血液,正是为了在不方便捕猎的时候作为食粮。”我自信满满地说。
郑浩等我把话说完,沉默了很久:“之前有一个细节你没注意到吗?虽然我也不能确定,但还是值得一提。当时,在我们遇见那头獠牙猪鼻怪的时候,编纂科的兵器一直都在泛着蓝光,而事后单独接触绯纱时,兵器却并没有任何反映。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吸血鬼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总感觉有些疑惑。”
“其实就算绯纱不是吸血鬼,做这种事也可以解释,历史中匈牙利一个叫伊丽莎白的伯爵夫人就以血洗澡,保养皮肤,以饮食血液,维护美貌。血液可以永驻青春的都市流言也在一段时间广为流传。”
郑浩仍旧目光迷离:“可是只要有钱,如果不是太在乎血型的话,完全可以通过黑市购买血液来满足这种变态的需求,不论怎么说,参与黑市交易也比杀人要强得多……”
郑浩的想法阻塞住了我的推论。
当然相比较血液的用途问题,那只獠牙猪鼻怪的存在更让人难以捉摸,所以以变态人类身份抽取大量血液的说法很难成立。
“必须弄明白绯纱和那个青年究竟做了什么!”郑浩说罢,启动车子,猛轰油门,驶离翡翠城。
“这是去干什么?不蹲点了?”
郑浩紧咬嘴唇:“联系林枫,我们要干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