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篇上承孔子正名说,又吸纳墨家逻辑学成果,批判、总结当时名家学说,提出自己的正名学理论,从而成为先秦只有《墨辩》可以与之媲美的逻辑学说和体系。唐杨倞“是时,公孙龙、惠施之徒乱名改作,以是为非,故作《正名篇》”之评论,道出荀子撰写本篇动机,极中肯。本篇从概念形成及与实体关系展开,进而论及思维活动形态与思维形式,兼顾对当时名家和其他学派的批评,条理绵密,定义确切,论证精辟,读之益入神智。
【原文】
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①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②,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③感应④,不事⑤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⑥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性伤渭之病。节遇谓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后王之成名也。
【注释】
①散:分散,零碎。散名:指各种零碎的具体事物的名称。②曲:即“曲当”、“曲成”之“曲”,委曲周遍的意思。期:会合,约定。曲期:多方约定。③合:会合,接触。④感应:被感动而产生的反应。⑤不事:无为,不作主观的人为努力。⑥然:成。
【译文】
近代的君主给事物确定名称:刑法的名称仿照商朝,爵位的名称仿照周朝,礼节的名称仿照《礼经》。一般事物的名称就给了其他万物,这是仿照中原地区约定俗成的,远方偏僻地方有不相同的,也按照这样的约定来沟通。
一般事物名称之中,关于人的有:生来就有的叫做性。由本性的阴阳二气相互作用而产生,精神和外界事物接触产生的反应,不必经过后天的学习就有的,叫做性。性的好、坏、喜、怒、哀、乐就叫做情。情由心生加以选择就叫做虑。内心考虑后再照着做,叫做人为。思虑的反复积累和人的无数次行动,然后形成了人的行为。符合功利的就去做,叫做事业。符合道义的就去做。叫做德行。因此人生来就有的认识能力就叫做知,人的认识能力与客观世界相接触所产生的认识就叫做智慧。人本来就有的掌握事物的能力叫做能。这种功能和客观世界相接触而形成的就叫做才能。人的天性受到损伤就叫做病。偶然的遭遇叫做名誉。这些都是一般事物名称中关于人的,是近代君主所确定的名称。
【原文】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①,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②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公③。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④、法而谨于循令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
【注释】
①辨:通“辩”。讼:争辩。②度:量长短的标准器具。量:量多少的标准器具。度量:泛指度、量、衡等标『伟器械。③公:通“功”。④道:由,遵行。
【译文】
所以,圣王制定事物的名称,名称确定了,各种事物就有了分别,基本的原则实行了,思想意志就互相沟通了,所以圣王就率领人民来推行这些名称。
在这一前提下,如果玩弄词藻、擅自制造名称,用来扰乱正确的名称,使人民疑惑,增加争论是非的事情,就是大奸大恶的人。他们的罪过等于伪造契约凭信和度量衡的罪恶一样。所以人民不敢凭借伪造的奇谈怪论来扰乱正确的名称,所以他们端正,端正就容易役使,容易役使就公平。人民不敢凭借伪造的奇谈怪论来扰乱正确的名称,他们都专心道法而遵循法令。这样才能业绩长远,业绩长远才能成功,这就是治理天下的极致,这就是遵守同一名称的功效。
【原文】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①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然则所为有名,与所缘②以同异,与制名之枢要,不可不察也。
【注释】
①数:指礼制。②缘:依照,根据。
【译文】
现在圣王已逝,遵守统一的名称的事情懈怠了,奇谈怪论产生了,名和实的关系混乱了。是非之间的界限不明显,即使是那些守护法度的官员和学习典章制度的大儒,也开始混乱了。如果有新的王者出现,必定会沿用一些旧有的名称,制定一些新的名称。既然这样,所以名称必须搞清楚名与实的关系,以及制定名称的关键,这都是不能不掌握的。
【原文】
异形①离②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③,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注释】
①形:形体,指人。②离:背离。③玄:通“眩”,迷乱。纽:结。
【译文】
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思想方式,相互交流才会明白。如果不同的事物的名和实混杂在一起,贵贱不分,相同的和不同的也没有分别。这样一来,思想上一定会有不明白的地方,事情也必定有废弃的祸患。所以明智的人对这些加以分别,用名来指代实物,在上可以分出贵贱,在下可以分出相同和不同。贵贱分清了,同异分开了,这样一来,就不会在思想上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事情也就不会有什么遗漏,这就是事物为什么要有一定的名称。
【原文】
然则何缘而以同异?曰:缘天官①。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②之疑③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④以相期⑤也。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⑥清浊、调竽⑦、奇声以耳异;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⑧、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疾、养、沧、热、滑、铍、轻、重,以形体异;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注释】
①天官:天生的感官,指耳、目、鼻、口、身。②比方:比拟,指对事物进行描摹。③疑:通“拟”,模拟。④约名:概括的名称。⑤期:会合,交际。⑥声音:古代乐音分为宫、商、角、徵、羽五音,单发的某一音叫“声”,相配合而发出的几个音叫“音”。⑦竽:古代的一种吹奏乐器,由排列的竹管制成,有些像后代的笙。竽是各种乐器中最主要的用来协调其他乐器的乐器,所以这里只说“竽”。⑧郁:鸟身上一种腐臭的气味。腥:猪身上的臊臭气味。臊:狗身上的腥臭气味。洒:通“蝼”,马身上类似蝼蛄一样的臊臭气味。酸:牛身上类似烂木头一样的臊臭气味。
【译文】
既然这样,那么根据什么来区别名称的同异呢?
回答:根据人的感觉。
只要是相同类别相同性情的事物,它们给人的感觉都是一样的,因此比方、摹仿得大体形似,人们就能相互沟通,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能使用相同名称的原因。事物的形状、颜色、纹理,用眼睛来区别;声音的清晰或混浊、和谐的乐曲与杂乱的声音,用耳朵来区别;甜、苦、成、淡、辣、酸、怪味,用嘴巴来分别;香、臭、芬芳、腐臭、腥、臊、马膻气、牛膻气、奇怪的气味,用鼻子来区别;疾病、瘙痒、寒、热、滑、涩、轻、重,用身体来区别;心悦诚服、做作、喜、怒、哀、乐、爱、厌恶、私欲,用心来区别。
心对事物有感知的能力。感知,在耳朵方面可以听到声音,在眼睛方面可以看见形状。但是这种感知必须等到感觉器官对事物进行接触以后才能发挥作用。五官能够靠近事物却不能对事物进行分析,心能够感知事物却不能说出道理,但是人们不承认就是无知的。这就是根据所感知命名有的相同,有的不同的原因。
【原文】
然后随而命之: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①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②;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③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鸟兽,乌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物有同状而异所④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注释】
①单:单名,指单音词。②共:指共用。③遍:当作“偏”。④所:处所,这里用来指形状寄寓的实体。
【译文】
然后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些道理来随心给事物命名了:相同的事物取相同的名称,不同的事物取不同的名称;单名就能够使人明白的就取单名,单名不能使人明白的就取复名;单名与复名没有什么相违背的就用共名;即使用了共名,也不会造成什么混乱。
知道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名称,所以就给不同的事物取不同的名称,这是不能混乱的,这就像同样的事物没有不同的名称一样。所以万物虽然千变万化,有时候要把它们全部概括起来,就统称为“物”。“物”这个名称,是高一级的共名。以此类推,直到无法再共名为止。有时候要把它们概括起来,就叫鸟兽,鸟兽这个名称,也是一个高一级的别名。以此类推,直到不能再别名为止。
名称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只是人们约定俗成而已,对一种事物约定用一种名称,习惯了也就适宜了,不符合习惯的就叫不适宜。名称没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人们约定它来代表一种事物,习惯了也就是这种事物的名称了。名称本来就是好的,简单而不自相矛盾,就叫做好名称。事物有相同形状而实体不同的,有形状不同而实体相同的,那名称就可以来分别了。形状相同而实体不同的,即使可以合用一个名称,仍然叫做两个实体。性状变化而实体没有变化的,这叫做“化”。有了变化而实体没有变的,仍然叫做一个实体。这就是为什么要考察事物的实质,来确定事物的法度的缘故,这也是给事物取名的关键。近代君主在取名的时候,不能不明察。
【原文】
“见侮不辱①”,“圣人不爱己②”,“杀盗非杀人也③”,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所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山渊平④”。“情欲寡⑤”,“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此惑于用实以乱名者也。验之所缘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则能禁之矣。“非⑥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⑦”。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⑧其所辞,则能禁之矣。凡邪说辟⑨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于三惑者矣。故明君知其分而不与辨也。
【注释】
①见侮不辱:这是宋钘的说法。②圣人不爱己:这可能是指《墨子》中的说法。③杀盗非杀人也:这是墨子的说法。④山渊平:这是惠施的说法。⑤情欲寡:这是宋钘的说法。⑥非:通“飞”。非矢过楹:飞箭经过柱子。指飞箭射过柱子后时间长了会停止。这是墨子的说法。⑦有牛马非马也:这是墨子的说法。⑨悖:违反,反驳。⑨辟:通“僻”,邪僻。
【译文】
“受到了污辱而不以为耻辱”、“圣人不爱惜自己”、“杀死盗贼不是杀人”,这些错误的说法,是用名称来混淆名称。只要考察一下为什么要有名称的原因,再看看他们的行为,就能制止这种错误的说法了。“高山和深渊是相平的”、“人的本性是情欲少”、“肉食不比普通的事物关味,大钟的声音并不一定悦耳”,这些错误的说法是用实体来混淆名称的。只要考察一下为什么有同有异的原因,再看看他们这些说法哪种更适合实际情况,就能够禁止了。
“互相排斥也就是互相包含”、“牛马不是马”,这些错误的说法是用名称来混淆实体的。只要考察一下为什么约定俗成名称,用它相互矛盾的地方来攻击它的言辞,就可以禁止了。
大凡邪说乱言都是离开了正道而胡说八道的,都逃不出这三种情况。所以英明的君主应该知道它们的区别而加以禁止,不用去争辩。
【原文】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①。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②之以论,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辨说恶用矣哉j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故期、命、辨、说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业之始也。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丽也。用丽俱得,谓之知名。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辩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辨说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请而喻。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有兼听之明,而无奋矜之容;有兼覆之厚,而无伐德之色。说行则天下正,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是圣人之辨说也。《诗》曰:“颙颙卬卬③,如珪如璋④,令闻令望。岂弟固君子,四方为纲。”此之谓也。
【注释】
①故:原因,所以然。②章:同“彰”,使……明白清楚。③颙颙:恭敬温和的样子。卬卬:志气高昂的样子。④珪:一种玉器,上圆下方。璋:一种玉器,形状像半个珪。珪与璋都是帝王、诸侯在朝会时所拿的玉器,所以用来喻指美德。⑤岂弟:同“恺悌”,温和快乐而平易近人。
【译文】
民众容易用正道来引导,但不能同他们讲明道理。所以,英明的君主用权势来引导他们。用道义来领导他们,用命令来告诫他们,用正确的言论来晓谕他们,用严刑来禁止他们。所以人民遵从正道也就像有神帮助一样,哪里还用什么辩论!现在圣王已逝,天下大乱,奸邪的言论兴起。君子没有权势来引导民众,没有刑法来制止民众,所以只好采用同民众辩论的方式。
事实不明显就只好命名,命名不明白就用约定,约定不明白就说服.说服不明白的就辩论。所以约定、命名、说服、辩论、说服,这都是实际运用中的方式,也是王业的起点。
听到名称就知道它的实体,这就是名称的作用。积累了许多名称就成为了文字,这就是文字的词采。实用和词采都具备了,就叫做懂得名称。名称,是用来积累实体的。文辞,是用不同的实体名称来表达一个意义的。辩论和说服,是用不同的实体名称来显示动静的道理。约定和命名,这是辩论和说服的运用。辩论和说服,这是心对道的表达。心,是道的主宰。道,是治理天下的根本原则。心符合道义,辩说符合心,文辞符合辩说,运用正确的名称又符合约定,实际情况就明白了。
辨别各种不同的事物的名称而没有过错,推论各种事物的类别没有违背正道,听起来又非常符合文采,辩说就可以把事物的原因弄清楚。用正道来辨别奸言,就像木匠拿着绳子来辨别曲直一样。这样一来。邪说就不会再混淆人们的视听了,百家的言论就没有藏身之处了。有了全面地听取各家学说的明智,却没有骄傲的表情;有兼容并包的胸怀,却没有自夸的神色。这种学说风行天下,就能使天下纳入正道;这种学说如果不能被人接受,就隐居,这就是圣人的辩说。《诗经》上说:“体态谦恭,像圭又像璋,名望美好。胸怀宽广的君主,四海之内的人都愿意以他做榜样。”说的就是这种人。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