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槐镇有自己的规矩:就算是强盗们也不会希望自己从此以后都失去在这里消费享受的资格。
当然,真有那急了眼的盗匪,身为五级武士的老比尔不介意亲自出手教训一下这帮混蛋们。
今天老比尔按照往常的习惯坐在镇口,悠闲地躺在他那张躺椅上晒太阳。这张躺椅是十六世纪紫荆公爵在征服底特兰时用那里特产的海栖木雕刻成的,躺椅的把手刻有底特兰祭祀的海神像,周边辅以精美的花边。
三年前一个商人试图把这张躺椅运到温灵顿卖个好价钱,但结果却被这里的盗匪给劫了。
再然后,它就成了老比尔的收藏品。
他只用了十个金维特的价格就买下了它,然后每天躺在上面享受美好的日光。
和盗匪们打交道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他们毫无眼光,眼里除了金币,丝毫不懂得艺术品的价值。
当远处雷勒等人的身影渐渐显现在镇口时,老比尔正躺在他心爱的躺椅上晒太阳。当他看到雷勒他们时,老比尔的眼珠几乎都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了。
为首的雷勒戴着一幅金丝边眼镜,黑色的丝绒软背心配上雪白的丝绸衬衫显得高贵典雅,宽松的黑色呢子马裤配上一双擦得锃亮的软底马靴,手里还拿着一根文明杖。
在他的身后,整整四十五名盗匪,几乎都是类似这般的装扮。
“哦,我的天啊!内森!你这个蠢小子快过来!”比尔大声叫了起来。
酒馆里冲出来一名伙计:“老板,有什么事吗?”
比尔一指村口:“瞧那边,神灵啊,原谅我的眼睛吧!那是雷勒耶萨吗?”
伙计顺着比尔的手指望镇外望:“哦,好像是那个家伙。我的天啊,他们怎么穿成那样?”
“你确定你看到的东西和我看到的是一样的吗?”老比尔问。
“我非常确定,老板。那是雷勒耶萨,瞧,他身边那个家伙是巴斯,那个小子还欠我十二个银维特呢。哦,还有辛杰,天啊,他们的打扮可真奇怪。”
“我猜他们一定是发了大财了。”老比尔嘟囔:“没听说最近有什么有钱的商队路过啊。”
伙计说:“那可都是上好的料子做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真是太浪费了。”
“瞧他们走路的姿势,他们还真把自己当贵族了。”老比尔摇了摇头:“快去,你这混蛋,把最好的烈酒都给我拿出来。看起来他们今天要大喝一场了。”
“是的老板。”伙计往酒馆里跑。
“记着多掺点水,你这混小子!”
“明白老板!”
当雷勒耶萨带着他的伙计来到斗士酒馆时,老比尔站了起来。